..续本文上一页,《疏》二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量处轻重仪》二卷、《尼注戒本》一卷;《比丘尼钞》三卷(今作六卷)。这五大部有关《四分律》的疏、钞,构成了道宣开启律学新学派的基本理论,到此时,《四分律》成为中国律统,开戒律一宗。由于道宣律师长期居住在终南山,后人就把他所开创的学派称为南山律宗,简称南山宗,而他的著作则被称为南山宗义的五大部疏钞。
道宣律师本人对于这五大部疏钞也是极其重视,在长期的讲学弘法过程中,曾经不断地加以增订,此外还撰写了《释门章服仪》、《释门归敬仪》、《关中创立戒坛图经》、《律相感通传》、《释门正行忏悔仪》、《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净心诫观法》等著作,来补充和丰富自己的学说。道宣律师遗留下的著作不少,据汤用彤的统计有十八部。而其中有三种才是最主要的,被后人称为“南山三大部”即:《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及《四分律随机羯磨》,此三书简称为“行事钞”、“戒疏”、“业疏”。这是唐代弘扬《四分律》的最卓越著作。
在四百多年之后的北宋时期,又出了一位杰出的律学大家--元照大师(公元1048-1116),他不但高倡“律、禅、教三学一源”之说,又提倡“律学”和“净土”相结合的弘法。最重要的,还是他针对道宣律师的“三大部”,又写三部篇幅更大更详尽的书加以解释即:《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羯磨济缘记》、和《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简称为“资持记”、“济缘记”、“行宗记”。元照律师也因此而成了后世公认的南山最重要的传人。
道宣律师学说的基本特点是综括诸部,会通大小。综括诸部,就是以《四分律》为基础,广泛地采取其他律典和《十诵律》、《僧祇律》、《五分律》、《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论》、《萨婆多论》、《明了论》等的合理成份,来补充《四分律》的不足。会通大小,就是以大乘教义来解释《四分律》的精神。比如:在《四分律》戒本中有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的内容,合乎大乘的圆顿了义;又有说到,“舍堕求悔,先须舍财,如僧用不还,只犯突吉罗轻罪”,和大乘戒以心意划分轻重相通;《四分》中对于小妄戒,解释见闻触知,说眼识能见,耳识能闻等,以识为了义,也和大乘义理相通。通过这样的解释,遂使本属于小乘佛教的《四分律》,成为圆融三学,并以大乘三聚净戒为归宿的大小乘共通的戒律。
道宣律师就这样,主要以唯识学的态度,精治《四分律》,融通大小乘,以为《四分律》的精义,通于大小乘佛法。他以化教和制教别摄一代时教,又以三教判摄化教,于制教分为三宗。
化教:一、性空:摄尽一切小乘法。
二、相空:摄一切浅教大乘。
三、唯识圆教:摄一切深教大乘。
简单地说,化教就是化导在家出家弟子的教法,能启发人的信心、智慧、阐扬教理,故此三教能摄尽一切大小乘法。
制教:一、实法宗:依萨婆多部明受--戒体为色法。
二、假名宗:昙无德部依成实论明受--戒体为非色非心。
三、圆教宗:道宣律师自明受--戒体为识藏董种。
此制教部分是专为出家弟子制定的教法,主要是修持方面。
道宣律师对于《四分律》所作的这些改革和发挥,非常合乎于中国广大僧俗对于大乘佛教的爱好,因而使他创导的南山宗律学,受到当时佛教界的广泛推重,甚至风靡全国。特别是他的五大部疏钞问世后,中国的历代的律学家,差不多都以他的著述为圭臬。对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解记之作,在唐宋两代就已经多达六十多家。
虽然律学是道宣律师一生弘化的基础,但他的涉猎范围却是非常的广泛,并不限于创宗弘律。他对于佛教史和佛教文献的整理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译经事业上也有所建树。可以说,他具有佛学大通家的资具,而且思想卓越,行持严谨,其著述又极为丰富。因他极力弘扬了《四分律》的精义,从此也就奠定了中国律统的基础,即《四分律》的一脉相传。
(2)、中国律宗的传承
佛教传入中国之后,演成十个宗派,无论哪一宗,按中国人的传统习惯,都有一定的传承,自然律宗也不例外。律宗的建立,严格的说是到了道宣律师之时才趋于完整,也是第一位超越了“疏解律仪”的高僧,所以尊他为律宗的开山之祖是当之无愧的。但他创立了“南山律宗”之后,宋朝元照律师所作的法统系谱中,却把道宣律师列为第九祖,前面的八祖一直追溯到法正(传说造四分律的昙无德,又释为法藏部)。
第二祖法时,是曹魏时第一个把戒本传译到中国的印度僧人昙摩伽罗。
三祖法聪,可以说是弘扬《四分律》的关键人物。因为在隋以前,特别是两晋南北朝时代,只流行《十诵律》和《僧祇律》,其他的象《四分律》、《五分律》等戒本都不怎么有人奉行。直到北魏孝文帝时,法聪和尚才开始弘扬此律。而据说法聪和尚原本是研习《僧祇律》的,后来因为“开通精研,因穷受体”所以才改讲《四分律》,从此他的门下弟子也跟着弘扬此《四分律》,但法聪和尚并没有留下著作。
四祖道覆,为法聪和尚的弟子,是中国第一位有著作解释《四分律》的人,所以被列为四祖。
五祖慧光,也称惠光,为道覆法师的门人,他是北魏分裂为东西两部的人,南北朝时期的高僧,有许多重要的经论疏等著作,也是“地论派”的一代宗师。而对于《四分律》的弘扬,他也是一位关键的人物,著有《四分律疏》、《大乘律仪章》等,又删定了《羯磨戒本》。每次弘扬开讲戒律时,都有成千以上的僧人恭听,他的著述也传诵一时,因此被列为第五祖。
慧光法师的弟子众多,其中有道云“奉光遗令,专弘律部”,著有律疏九卷,被列为第六祖。慧光的另外一个弟子道晖,道晖的弟子有洪理、和昙隐,都有弘律的著作。
六祖道云法师,有两位杰出的弟子,洪遵和道洪,其中道洪为第七祖,后传给弟子智首,是为第八祖。
八祖智首有三位杰出的弟子慧满、道世、道宣,都有弘律的著作,其中道宣律师就是被后世尊为“南山律宗”的开山祖师。所以律宗,虽然在唐朝的道宣律师之前列有八祖,而真正的开山祖师却是道宣律师。
但《四分律》一宗到了唐朝道宣律师的同时,共分有三派:
一、道宣律师的“南山宗”,依大乘《唯识论》,以心法为戒体,是为中国四分律一宗之正统。
二、法礪律师的“相部宗”,依小乘的《成实论》,以非色非心不相应行法为戒体。这一系是从,六祖道云律师的另一位弟子洪遵律师这里开出来的,也是道晖的弟子,他传洪渊,再传法礪,也是弘《四分律》的另一系统,也都有著作。其中住在相州日光地的法礪创出一宗,名为“相部律”。后传给法礪的门徒满意。
三、怀素律师的“东塔宗”,依小乘的《俱舍论》,以色法为戒体。他是法礪的另一个门徒,原住在太原寺的东塔,因为不满意师父所说,而自立新论,被称为“东塔律”。
四分律宗分成三派之后,各显擅场,各有许多弟子,也各有很多的著述,但却诤论不断,最后甚至惊动了朝廷,到了唐代宗大历十三年时,曾经敕三派的大德长老集合在长安的安国寺,讨论彼此的是非。集议的结果虽然是采取了法礪的“旧疏”有怀素“新疏”的所长,集成《敕佥定四分律钞》十卷,但后来各派的大德长老们仍然坚持各从所好,朝廷也只好允许僧众,可以自由取舍自各所奉行的那一派的学说。
可过了不久,相部、和东塔两派逐渐衰落,至后无人再学。最后只下南山一派传了下来。因为南山宗较之其余两宗确实殊胜,尤其是南山律,因为通于大小乘,特别受到大乘根器的中国人的欢迎,所以经久不衰,所以后世称为“律宗”的,都是指“南山宗”。
据续明法师的考证,南山律宗的一脉相传,从道宣律师以下,一共传了二十一位祖师。列简表如下:
道宣(初祖)--周秀(2)--道恒(3)--慧照(4)--慧正(5)--玄畅(6)--元表(7)--守元(8)--元解(9)--法荣(10)--处恒(11)--择悟(12)--允堪(13)--择其(14)--元照(15)--智交(16)--准一(17)--法政(18)--法久(19)--妙莲(20)--行居(21)--(以下进入元朝后传承不详)
(3)、律宗的衰落
中国律宗在唐道宣律师时最为兴盛,对南山律的注疏、撰述极多,有六十余家,数千卷之多,其中以浙江钱塘灵芝寺的元照律师最突出,但南山一宗传到元照律师时,又分为两派:
一、钱塘昭庆寺的允堪律师
二、钱塘灵芝寺的元照律师
到了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国之后,中国的佛教,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时期,律宗更是寂寞得可怜了,通《四分律》的人,就现在所能知道的只有京城大普庆寺的法闻律师一人而已。同时由于南宋以后的禅宗,曾经一度盛行,所以对于唐宋之间的诸家律学撰述,既然无人问津,也就散失殆尽了。
到了明朝末叶,弘律的大德又相继而起,比如莲池、蕅益、弘赞、元贤等,均有律学的著述存世,但最终也都难有大成。
此外,大约与莲池大师同时代的,有如馨律师,号古月(又称古心),专弘戒法,开创了一条以戒律的实践为主的路线,一直影响到近代。据说古月律师的受戒颇具神奇,乃得自文殊菩萨的直接(在云中)授戒,从此即自觉大小乘律仪象从胸中流出,于是就专心在江南各大寺院传戒及开授戒法。自宋代以来就荒芜数百年的戒法,由于古月律师而得重新兴盛起来,门下的一群弟子也继承其志,奕叶绵长。如有性相、永海、寂光、澄芳、性衹等。他特别授命寂光要毕生弘扬戒律,因而,寂光顺承师命,在南京的宝华山筑坛传戒,远近闻名。寂光律师以下,著名的弟子有香雪和见月(读体)二人,其中又以见月律师为得传承者,接任其师之职,主持宝华山三十多年,定制每年春秋传戒,结夏安居,寺规肃然,成为全国各大丛林的模范。总之,宝华山历来以开坛传戒为务,一直流传到近代。后来见月律师的宝华系谱一直传承下来,其间(雍正年间)还奉召把华山律范“分灯”到北京去。总之,宝华山历来以开坛传戒为务,一直流传到近代。这一实践性质的系统,有学者评说是:“到了末流,虽仅余呼号作会之形式。然出家受戒之仪得以勉存,佛法藉以弘宣,其功亦不可没”。
因为在实事上,由于自南宋以后,律典的散失不见,明未诸大德虽然也想弘律,却仍是续接不上古德的典型或气运,更加说不上与唐宋的成就相比美了。而在香雪及见月律师之后,清朝二百多年,律宗的门庭萧条,已经没有真正弘律的人了。清朝灭亡之后,一直到现在,戒律之学更加衰微。到了近代,较为人知的,只有弘一和慈舟两位大师,其二人除了自身严持净戒之外,也有一些律学著作流行于世。
而有关于近现代对于戒律弘扬的状况,据《佛教戒律学》说:自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国佛教,除了西藏密乘另有其发展之途外,迄今为止大抵作“两岸三地”(大陆、台湾及港澳)的分头发展。尤其台湾地区之佛教昌盛,甚至发展到欧美各国去子。但在戒律的实践上,日益成为大众所关切的问题。就学者的研究成果来说,在台湾方面,如印顺法师、续明法师、李世杰、杨惠南、傅伟勋先生等间有零星的文章为戒律及佛教伦理规范而呼号之外,较朋系统的著作,好象只有圣严法师的《戒律学纲要》而已。有云:“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毗尼藏住,佛法亦住”,为了正法的宏传久住,戒律的弘扬与实践已是刻不容缓了。
《戒律的结集与发展》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