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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
正确而稳当的习禅方法,是当心已进入宁静,而足以观察时,就要训练自己以智慧观察身体的各别部份或同时观察多个部份,好比将身体打开,然后仔细观察身体内各个器官一样。
使我们的愿望不能满足的是身体或来自身体内部;幻觉是对生命而言,而行(formations)(15)是对身体的幻觉;黏着是对生命而言,而行是黏着于身体;对生命活动的舍离是对身的舍离;对爱、恨的迷惑是对身体的迷惑;不想要死是对身体的生气;当某个人死了,亲友们的哭泣、悲伤也是因为这个身体。一个人由生至死的烦恼与苦都是为了这个身体;无论昼夜,无论是动物或人,都是为了身体的缘故而寻找食物、住所。
世界的这个主要动力,就像一个轮子不断推动人类、动物,而且不让他们有机会张开眼睛,看清楚这种情状;这又像一把火不断烧赶他们。身体是所有这些活动的原因,由于这个身体,生命被污染覆盖,直到他们无法自这种状况解脱。简而言之,这个世界的故事,其实就是身体的故事。
如果心借着智慧,用前面所提到的方法观察身体,它会开始厌倦自己的身体,以及别人的与动物的身体,这会减轻有关身体方面的愉悦、兴奋,也会由于放弃它,而离弃对身体的强固黏着,他会知道身体与其成份的真实面貌,不再受到对人之爱与恨的迷惑。
心透过智慧这个望远镜,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体之城」,然后看到别人的,甚至动物的身体之城;它可以清楚看到身体内所有的马路、街道、小巷,都具备三项特性:无常、苦、无我,而且都由四种元素:地、水、火、风构成。这些可以在身体内每个部份看到。即使是浴室与厨房都可以在身体之城内找到。
可以用这个方式清楚地看身体的人,可以算是真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存在的所有意义,是「真正地看清身体内每个东西」。以这个方式看三界内所有之身体城市,解决有关身体的所有疑惑,称为「色法」(16)。
接下来要讨论的是「心法」(17),基于专注的深观,可知心法包含五蕴中的受、想、行、识,它们比色法更细腻,无法经由眼睛去看它们,但是可以透过心去认识它们。下面是对它们更精确的定义:
「受」是心可以体验到的各种感觉,有时候是快乐的,有时候是痛苦的,有时候则是中性的。
「想」的意思是知觉、理解,包括记忆、回忆。
「行」是心理机制、意志力,及受、想之外的心理联结作用。
「识」指眼、耳、鼻、舌、身、意与色、声、香、味、触、法接触时产生的意识、认识。
这四个心法是心的活动,它们来自心,也可被心认识,但是,如果心不注意的话,它们也会欺骗心,因此它们也是掩盖或模糊真相的东西。
对这四个心法的观察,必须透过智慧,才能看到无常、苦、无我三特性之展现。无论此四蕴是如何地改变,它们始终伴随着这三特性。当观察这些蕴时,可以单独地看,让三特性中任何一特性去展现,也可以将四蕴及三特性综合地观察,盖他们互相联结,互有关系,因此,如果观察其中一蕴或其中一特性,它会引导人深入理解,而且完全看到所有其它蕴与特性,与一开始就同时观察多个蕴与特性的结果一样,这是因为它们都以真理为界,为容身之地。当一个人看到了
三特性与蕴,就会发现到四圣谛,就像吃东西,食物进入胃中,然后被消化而渗入身体各部份,存于各个区域。
修习者必须建立念念分明与智慧,以对心法──即四蕴熟悉,这四蕴永远都在变化:成、住、坏、空。在无常的同时,也具备苦、无我的特性,从没有时间停下来看看它,永远没有宁静,表现出来就是无常、不完美、无我,拒绝人的期待──它们没有主人。它们独立、自由,不受人的控制,任何由于妄想而黏着它们的人,只会使思想及心遭受痛苦、消沈、忧伤,直到泪洗满面,有如泛滥的河流。只要幻想仍在,这种状况就会持续下去。然而,要对沈溺在幻想的人说明
,让他们了解蕴是泪流之源,并非易事。
以正确的智慧审视蕴与我们的世界容貌或自然之法,可以清楚地认识它们,减少一个人的眼泪及减少生死的过程,甚至将它们自心中完全除掉,而体验完全的快乐。
自然之法有如五蕴,对沈溺于幻想的人而言是毒药,但对确实了解五蕴与自然之法的人,就不会受到它们的伤害,而且可以藉适当的方式,从它们那里获益,就像一个生长多刺丛林的地方,对不了解这些丛林生长地方而受它们纠缠的人而言,它们可能是危险的,但是清楚认识它们的人,反而可利用它们来做成房屋篱笆或围墙,因而受益,因此,智者必须善加处理与五蕴及自然之法的关系。
当练习加深后,修习者会完全投注在对五蕴及自然之法真相的研究上,他几乎没有时间躺下来休息或睡眠,因为以智慧研究五蕴与自然之法,自然会带来精进力量,使他们不停地努力。
接着,他会自五蕴与自然之法获得真理,借着智慧,他将了解到,三界之内无处不在的法,显现的是自然的、平常的,没有一件是染着、贪求,与受到迷惑的人所理解的正好相反。
下面的比喻有助于解释这个道理。假使某些东西被窃贼所偷,那些东西因窃贼的关系而有恶名,但是由于有关当局小心地调查,找到充份证人、证物,使得赃物归还原主或保留在安全的地方,那么恶名即不再与那些东西有关,有关当局也不必再为这些东西费心,只需关心如何处罚小偷即可,他们必须取得不利于窃贼的证据,逮捕他,然后令其依法接受审判。当他的犯罪事实经过可靠的证人、证物确定后,窃贼被依法扣上罪名,而任何未被赋予罪名的人,即被允许自由离开,就像事件发生前一样。
无明之心,其行为与自然之法间的关系,就好比上面的比喻。五蕴与自然之法原来是无辜的,不受任何染着、恶行所制,但是因为心不了解自然界真相,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无明。无明与心合在一起,被迷惑的心胡涂地在蕴界中形成爱与恨 即色、声、香、味、触、法与眼、耳、鼻、舌、身、意、沈溺在色、受、想、行、识及整个世界中,自然之法被俘虏,而俘虏它们的是心被迷惑所引起的爱与恨。
由于紧抓与黏着的力量,无明的心徘徊于生、老、病、死,不断于每个生命间轮回,不论生命层次是高或低、善或恶,一直在三界内轮回。生命展现的种类是无限的,无明的心依强弱、善恶等之不同而执取不同的生命,它必然生于与之相感应的环境。
由于无明的力量,心渐渐改变成与其真正本性不同的样子,并以错误的方式为万物涂色,改变其本来面目,换言之,原来的基本元素变化了,依生命无明、迷悯程度而形成了动物、人类与生、老、病、死。
一个人可借着智慧,明了到五蕴与自然之法并非主要故事,故事也非由它们开始。
制造故事并完成自然界与所有现象的是无明;所有故事不断演出的源头,是所谓的「觉知的心」,但是智慧不因它而丧失信心,智慧已明了一个事实,就是「觉知者」仍然充满无明,「觉知者」所知的通常是错误的。
现在,如果一个人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具足正念与智慧,就可以直接透视故事核心,虽然此时的觉知者(即觉知的心)仍充满无知,且坚定地与智慧对抗,然而无明不再能抵抗智慧的「钻石箭」,—旦具备正念与智慧,无明渐渐会自累世以来一直主宰人的心中消逝。
由于道智识(18)优异力量的大力引导,无明渐自心中摧毁、消失;当真相被累世以来的无明压制、隐藏时,道智识是此时的最佳武器;透过八正道,真相会显露、开放,就好比曾被偷的东西(19)最后被寻回。以前无法了解的法,终于成为认识、深观诸法的知识,诸法完全显露,毫无遮蔽、隐晦之处。
无明是控制生死轮回的主宰者,一旦被智慧这个武器所摧毁,涅槃会自然且毫无例外地在如实行、如实知、如实见的人身上展现。
此后,所有自然之法,自五蕴、内外六入(20)以至整个宇宙,都是以真实面貌展现的法,心不再有敌人出现的念头,他要照顾的,只有五蕴的变化,除此之外,别无他事。
所以整个故事的形成,就是无明引起的「错误认识」,妨碍或干扰了自然条件,使它们自原来的自然状态改变。只要无明止息,世界万物的自然状态即恢复正常,不再有任何恶行可以批评,就像一个恶名昭彰的强盗被警察杀死之后,城镇市民可以再度快乐地生活,外出时不必恐惧地四处张望。此时,心可以知见并伴随自然之法的真理而行,而这时候的知是平衡的,不再是出于偏颇的视野或意见。
一旦无明自心中消褪,就可完全自由地对自然之法做思考、禅修、认识与观察,眼、耳、鼻、舌、身、意与色、声、香、味、触、法也都可在其领域内重获自由,不再像以往一样受到心的压制或胁迫,也不再受到心的鼓励或激励。由于此时心已在法与无私的状态,对任何事情都不会偏袒,因此不再有任何敌人,这表示心与宇宙万法之间,借着完全的真相而相处于和平、宁静的状态。
有关心与对心法之观察之努力,至此才算真正结束。
不管是修习佛法以消除染着的人,或是发现本文所述与他们自己经验不同的人,我
都诚心地为他们祝福。我们应该了解,所有古代佛典的法,都明白指出,染着与法都在自己里面,不要误以为染着与法是藏在自己以外的地方。
因为佛法是为每个人而说,是每个人的心可以运用与经验到的,只要以法引导自己的心,就能够解放自己。千万不要以为佛陀教的法是过去或未来的东西,只与死人或尚未出生的人有关。佛陀不教已经死去的人,也不教尚未出生的人,他只教当时活着的人,就如仍然活着的我们一样,这正是佛法只存于现在,而且永远是今日之事的特性。
但愿大家皆得快乐,但愿读者或听闻者皆得幸福。
(本文译自Jack KornfieId:Living Buddhist Masters.pp.164~.183)
注十二:影相可能以见、听、闻、味、触或心理印象等型态出现,而且仅是出于心理,并非真正由感觉器官接触而得。例如,看到或听到梦想、光、物体、声音与有关鬼之经验。
注十三:凝聚此固定相的印象至心中,意思是说,把心打开,面对它,如果此相是诸如尸体或部份身体等影相,那么这正是将苦谛植入心中的境界。
注十四:这是说一个人必须保持中道,避免为可意之事物渴求或为不可意之事物逃避这两端,也不应该黏着于喜欢之事物,然后又为其改变或消逝而遗憾,藉在各种事物中观察无常、苦、无我,一个人可以保持不黏着与安全。
注十五:行(savkhara)指构成身体、人、动物或其它实体与事物之要素、功能与关系,例如,组合一部机车的零件可称为它的行,与机车有关之重要概念,虽然不是实体,也可称之为行。
注十六:色法(rupa)是指与事物有关之指引、事实或教导,虽然色法的字义是「形」,但实际上它几乎指的就是身体。
注十七:心法(nama)是指与心有关之指引、事实或教导,其字义是「名」
但通常被理解为五蕴中之心理活动──受、想、行与识。
注十八:道智识指的是对八正道及对人实际可行之修行方法的清楚认识。
注十九:这段文字的意思是说,在无明的影响下,心已夺取五蕴与自然之法,
而且视它们为其财产,当无明被摧毁,就可以看出这些就好像是曾被
偷走的东西,他们完全不是心的财产,而只是中性的现象。
注二十:「入」包括「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与「外六入」:色、声、香、味、触、法。
《以智慧开发三摩地(阿姜摩诃布瓦)》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