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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因果 第四章 清净身业

  

第四章 清净身业

  

一、慎勿杀戮

  宋朝的黄山谷,曾作了一首“戒杀诗”,诗曰: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元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莫教阎老断,自揣看如何?

  这首诗,以简短的字句,如当头棒喝般的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但常为人们所忽视的事实和观念,那就是:所有的动物,不管体型大小,尽管在外型上和人类有着不同的形体外貌,尽管无法如人类般能自由的表达它们的思想,但它们都和人类一样,有着最根本本质上的相同,那种相同的本质,不管我们以“佛性”或什么样的名词来称呼它,在任何动物身上,和在人类身上,是绝对相等和平等的!

  但可悲的是,人们不只无法实证,甚且也无法“理解”或相信这种本质,当然,也就无法去理解或相信,所有动物身上也有这种相同的本质!

  于是,人们以自己口腹之欲的“快乐”,建筑在动物哀嚎啼叫的“痛苦”之上,甚且有某某外道,竟然奉某某之名的宣告,除了人,将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统统“赐”给信徒当“食物”,正统宗教的“博爱”,尚且狭隘、弱肉强食如此,更遑论一般无宗教信仰者的“博爱”了!

  所以,我们看到了人们因目光短浅、有限的“同理心”所显露的矛盾与讽刺的行为:人们可以怀抱宝贝似的爱犬大啃牛排,而丝毫不曾察觉牛只被宰杀的嘶叫与泣血!

  人们可以为宠物的丧命而饮泣终日,却听不到身上高贵皮草里所隐藏的血腥与残酷!

  这一切,都因欠缺真正的“博爱”,所以人们只狭隘的选择自己所能爱的,这一切,也都因欠缺真正的“同理心”,所以人们只能体会自己的痛苦,而不能体会动物也有痛苦,也会痛苦!

  而能真正体会动物痛苦的,除了那些具有真正博爱胸怀和有着高度同理心的人们外,就是那些曾经刻骨铭心,轮回为动物,且记得“前世”的人们!

  (一)两个人猪轮回的故事

  煮云法师就曾讲过一个关于人猪轮回,令人闻之耸然的故事。

  他说在很久以前,他曾参加过一次法会,席间恰巧与一位董姓的太太同桌,闲谈中得知,董姓夫妇虽然因公务应酬繁忙,但自早年起即茹素,因此他好奇的问起缘由,董太太说,那是因为她舅舅的缘故,她舅舅说他能记起多世前的事,并说他是猪来投胎的,而且还当了不只一世的猪,并且向她描述猪被宰杀的痛苦。

  他说,当猪被杀死后,痛苦并不就此结束,仍然对肉体有非常敏锐的感觉,当猪在市场被买回去后,凡是把猪肉剁得愈碎或煮的时间愈长,猪就愈痛苦,尤其是将猪肉做成火腿,须用盐浸入皮肉内,还需经过日晒风吹等过程,其间所受的痛苦,实非常人所能了解,更甚的是,此种痛苦必须等到人们完全把火腿吃完才结束,也就是说,一只猪的痛苦并不在死后就结束,必须等到人们把所有的猪肉吃完了才结束!

  他说他不知做了几世猪了,数都数不清,每当想到曾为猪的痛苦,仍不免胆战心惊,他说本来阎罗王还要判他这一世再做猪,他听了吓得赶快拔腿就跑,但判官很快的就抓起一把猪毛往他背后丢来,所以他今世背部仍有一撮猪毛,说完,并脱下衣服,以显示他所言确实不虚。

  董太太说,自从听闻舅舅的故事后,两夫妇从此即断除一切肉食。

  也有一位署名“既明”的作者,曾在《中国佛教》月刊,讲述一个他亲见其人的故事。

  他说,在一九三七年,当他旅居四川西昌的光福寺时,有一天清晨下山,欲入城办事,山下有一湖,要入城须先乘船渡湖,当时同船者十余人,其中有三、四个牧童,年约十一、二岁,他发现当中有一牧童,总把手插入腰中,以衣服覆盖,好像怕人看见,开始时他并未特别予以注意,然而不久后,另一个顽皮的牧童突然将那牧童的手拉出,结果牧童的那只手,竟然是一只带毛的猪蹄,当时同船看到的人,咸感震惊。

  此时,旁边一个同船的当地老者向他解释说,这个牧童能记起前三世之事,据牧童说,他前三世都转生为猪,当被杀死后,挂在街头出售时,每割一刀,都感觉痛彻肺腑,直到完全出售后,魂识才能脱离再度转生,他记得前两世都是如此。

  但在前世,当被宰杀后,摆在市街贩售时,过了很久仍未能卖完,当最后仅剩一蹄时,他感觉痛苦得实在无法再忍受了,因此猛然用力一挣扎,这时魂识突然脱离猪蹄而投胎,虽然幸得人身,但因剩一蹄的“业债”未还清,所以累及今生,犹留一蹄以示人。

  这两个人猪轮回的故事,令人闻之惊骇,多么可怕啊!

  (二)杀戮的报复

  愿云禅师曾写了一首诗,诗云:

  

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

  此诗将杀戮的怨恨和战争的源起,做了一简明有力的因果阐述。

  因为所谓世间的至重者,不过“生命”而已,所以,世间最残酷者,就是“杀戮”,凡是“生命”者,皆贪生怕死,无分人与畜,如生命受威协,皆惊恐万状,胆破魂飞,亟欲维系己身的存在,如果生命受戕害了,那一股遭杀戮的“怨恨之气”,必然极为强烈,时时无不寻思机会以为报复,而灵性愈高愈不甘者,其报复常常也就愈为明显强烈了。

  清朝纪晓岚所著的《阅微草堂笔记》,记载着这么一则故事。

  临清地方,有一个以杀生为业的人,有一天,到某处买了一条牛,准备牵回去宰杀,这只牛颇有灵性,知道买它的人是个屠夫,因此任凭这个人拉着牛绳,鞭打着它,死也不肯走,等力气用尽了,才让这人强拖着离去。

  后来经过一家钱庄门口时,这只牛突然两脚向着钱庄门口跪了下来,并且双眼一直流泪 ,钱庄的老板看了,不禁起了恻隐之心,就向这人询问,这人告诉他,此牛是以八千钱要买 回去宰杀的,钱庄老板向这人表示,希望能以原价将牛买下,想不到这个人因此起了瞋恨心,瞋恨这只牛这么刁蛮,因此坚决不肯卖,就是钱庄老板加了许多价钱仍不答应,并且恨恨的说:

  “这只牛太可恶了!必定要杀了它我才甘心,你就是出一万贯的钱,我也不卖!”

  这只牛听了,就自动的爬了起来,跟随着这人离去,等一到家,这人就立刻把牛杀了,并把牛肉烹煮在一个大锅里,然后就上床睡觉,等睡到五更时,这人起床去察看牛肉烹煮的情形,过了很久,还没回来,其妻怪其久不回,因此前往察看,竟然发现,其夫已自己跌入锅中,从腰部以上和牛肉一起都被煮烂了!

  这个故事不禁令人深深的感叹,这只牛自知将死而求赎,在求赎不成后,又像个烈士般,不为难任何人,不和仇敌妥协的,从容愤恨的走上它的终途!

  而这个屠夫,不以牛的怕死而可怜它,反而以牛的害怕而愤怒怪罪,其残暴与人性的堕落,由此可见一斑,两相对照,牛的灵性与强烈的怨气,屠夫的不仁与残暴,那么,这样不 合常理的死法,说是“报应”的快速,恐怕也是理所当然了!

  (三)牛舌与哑巴

  《法苑珠林》也记载着一个故事。

  说在唐朝武德年间,在大宁的地方,有一个叫贺永兴的人,因为邻家的牛践踏了他田里的作物,因此就愤恨的用绳子将牛的舌头勒断,后来,贺永兴生了三个儿子,巧合的都是哑巴。

  有人可能会认为,贺永兴“把牛的舌头勒断”和他“生了三个哑巴儿子”之间,可能只是一种极偶然的巧合。

  但如果以“因果”的层面来看,毋宁可以说,这是一种极快速的现世报,我们可以想像,贺永兴只因为牛犯其禾稼,就勃然大怒的将牛的舌头勒断的血淋淋场面,也因此可以想 见其人平时性格之残暴,而如此残暴之人,又做了如此小题大作的残暴行为,实在有违上天好生之德,因此本来已薄的福份,自然更形削减,因而有此报应!

  至于为何不报在贺永兴身上,而报在他“无辜”的儿子身上的问题,实牵涉到极复杂的“共业”和因缘时机的因素,一方面,我们可以说,父子本是一家人,都在“共业”的范围内,虽然报在儿子身上,但实也累了父亲,一方面,也可说,由于贺永兴残忍的行为,因而触发或加速了已经时机成熟的果报,因为他的三个喑痖的儿子,想必在某个前世,也必定造了足以让他们导致喑痖的恶业!

  所以,可以如此说,如果有人犯了如同贺永兴所为的同样恶行,也不见得会在今世有相同的业报,毕竟,因果业报极其复杂,千差万别,可说“牵一发而动全身”。

  贺永兴和其儿子所受的“报应”,只是属于在他们共业范围内,于今世成熟的一个“特例”,而不是一种“普例”,但由这个故事所揭示的因果报应,和所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意涵了!

  (四)广化法师的故事

  就像前面所述及的,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无分灵性 高低,最珍视的就是生命,所以对生命的残害,常会令被害者生起极强烈的怨气和报复之心 ,而当所造的杀戮愈多,不仅愈损及今世的福份,来世也将遭受愈严重的报应。

  如果能够及时幡然悔悟,往往可以“后报现受”或“重报轻受”了!

  有一个“广化法师”,就曾经现身说法,叙述自己的亲身经历。

  他说,在他十八岁那年,为了抗日救国,毅然投笔从戎,自此历经了大半辈子的军旅生涯,他说,在当时,他不仅喜欢喝酒,而且喜欢吃肉,尤其最喜欢吃鸡鸭,每餐都吃,怎么吃也吃不厌,也不知一年里到底吃了多少鸡鸭。

  有一年,他随部队驻扎在浙江某地,初到之时,村庄附近各地,都可看到鸡鸭成群,他 每天都叫人去买鸡鸭杀来吃,多则三五只,少则一两只,等三个月驻扎下来,村庄周围五里 路以内的鸡鸭全给吃光了,有一天他又叫人去买鸡鸭,人家回答他说,没得买了,这五里之内的鸡鸭全给吃光了,他不信,于是自己带了一个勤务兵,在驻地周围四五里路间,打了个转,果然真的找不到一只鸡鸭!

  到那时,他才了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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