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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张怀承、任俊华)▪P2

  ..续本文上一页活,做到心境浑然一体。永嘉玄觉说:“入深山,住兰若,岑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一个“野”字便把那种萧萧风吹、寂寂心静,幽然长松下,深山兰若中人境一体的境界形象深刻地刻画出来。总之,禅宗在“空”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有性的学说,得出了天地同根,万物一体的结论,主张人们过一种天人和谐的生活。

   无情有性的观点表达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思想。众生平等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观念,它的伦理意义就是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存在也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和我们共存于这个宇宙的其他一切生命和存在,并且与它们和谐相处。

   佛教认为,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要素和合构成的集合体。其中,色是由地、水、风、火四种要素构成,受是生活的感觉、感情;想则是一种思维活动;行是生物的行为,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样生命都有产生思想活动与精神现象的可能,但由于“五素”聚而复散,常流不住,因此,生命现象也只是一种“空”的状态,处于变化无定轮回转世之中,转化依据就是各自的业力。众生业报轮回,生生不息,但并不是永久循环不进,永不解脱,而是有方向的,那就是涅槃。它包括与世间相统一的涅槃和过程渐进的涅槃,即生命体精神,行为与环境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达到这种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依赖心识的力量,即众生觉悟,不仅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体都要觉悟。从空间角度来看,众生与宇宙自然都是整体,各种事物,一切众生并没有实在自我,众生与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因此要与宇宙真相实现融合;从时间角度看,众生如一条河流,前因后果,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若能汇入生命之流便可见无限,无所拘碍,无所执着。

   在此基础上,佛教提出了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环境间关系的万物一体,依正不二的方法和准则。“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所谓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所谓依报,是指众生所依止的国土世界。”简单地说,依报指生存环境,正报指生命主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同融。”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皆有佛性,必须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可以这么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命。“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把生命主体同生命环境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日本著名思想家池田大作对此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掌握双方的真谛。”

   佛教提出的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诸法无我,自他不二。一法生于世间,必须依赖其它诸法,同时,它对其它诸法也会有影响,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共同生长的关系,佛教称之为“增上缘”。人作为万法之一,与万事万物是互为增上缘的关系。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日光等增上缘和合而成,人的生命也是如此,若没万法增上缘,便没有人。正因为如此,万事万物于人有恩,人要学会感恩,要广泛施舍,扶助众生,要供养父母,崇敬三宝(佛、法、僧),要学会怜悯、爱护众生即一切生物。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都在生命的川流不息之中,同处于同一生命流,而且“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往无有变易”,都有可能达到最高境界,领悟佛性。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著名佛学家阿部正雄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还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他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价值。因此,众生平等的一个核心内容是众生在性智方面的平等,即在本性和智慧方面平等。在佛教看来,世间实质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实体,因而是空的。但“空”并不是虚无,而是有非真有、无非真无的特性,称之为中,所以平等并不是存有层面的平等,而是性质层面的平等。虽然,万物似乎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假象,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自性本空。在智慧方面,佛教认为,众生都具有的能够体悟自他平等的智慧。依此智慧,可以了知一切事相,从而产生大慈大悲之心,从而共入涅槃境界,获得彻底的解脱。正因为众生平等,作为有思维、有理性的人类应该普度众生、泛爱万物。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就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在佛教看来,“慈”就是“与乐”,“悲”就是“拔苦”。它教导人们对一切生灵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而关爱生命则是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作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把“爱”的对象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生物,“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任何生物都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高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而佛教的慈悲在强调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的同时,更强调对他人、他物给予关怀和帮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认为,人并不是宇宙间唯一可以实现完善的存在,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均是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任何特殊的价值。所有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变动不居,都承受着同样巨大的痛苦。人如果要想获得最终彻底的解脱,就必须解脱其他一切生命。“常以仁恕居怀,恒将惠爱为念,若梦若觉,不忘慈心,乃至蠕动蛆飞,普皆覆护。”即以“慈心愍伤一切蠢动含识之类”佛教认为,人与动物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尽管福罪等级有别,但都受生死轮回之累,都值得怜悯,需要解救。人,如果说有高于动物之处,那便是人的智慧,这使人能觉证佛教义理,自觉追求生命的完善。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一切生命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如何才能做到这点呢?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五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不杀生是建立在因果现实。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因果报应使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对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当然,“不杀生”起初只是出自一种宗教信仰,仅靠信仰是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的,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如果说不杀生是消极止恶的话,放生则是积极的行善。所谓放生,就是将被捕的鸟兽等动物放回山川河流之中,使其重获生命自由。而且,佛教还主张素食,也就是以粮食蔬菜之类的农作物为主体的饮食方式。

   “佛教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第一,承认万物皆有佛性,都具有内在价值,这就是“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第二,尊重生命,强调众生平等,反对任意伤害生命,因而提倡素食,认为“诸罪之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尤要。””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与生态抗争的经验教训。佛教作为人类智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许多重要的精华,体现出重要的生态价值。

   佛教的万物平等、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休戚相关、紧密相联的关系。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和征服,就是人们缺少对万物的慈悲之心。佛教就告诉我们,大自然有着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其他生物也有生存权,这也需要我们尊重,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佛教主张的整体观是值得当今人类认真体味的,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首先,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有工具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自然万物还有内在价值。“说某价值“内在的”仅仅是指某一物是否具有这种价值完全依赖于这一事物的内在本性”,这就表明内在价值具有客观性和自成目的性的特征。自然万物都是生命主体,都有自我更新,自我繁殖和自我调节的生命机制,同时,整个生物圈也是一个有机体,以最有利于自身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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