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能支配未来的一切。生命时刻在不断前进中,未来生命固要继续而来,现实生命亦要以过去为背景。生命在三世时间长流中,现在存在的时间是最短的。时间尽管很短,但通过这短暂的生命体,造成或善或恶的业力,完全是要自己负责的,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得了,就是父子之亲,歧路相逢亦各不相代!
吾人首得承认的,就是人的每个行为活动,不是活动过去就没有了,而是必然还会产生结果,且是先有因而后有果的,亦即果是从因来的,或说果是业的反应,所以佛法说业,不唯是指业因,而实含有因果关系。如人随意的舞动木棍,打伤了某个人的身体,不用说,舞动木棍是行动的因,打伤他人是行动的果,但问题并不就这样简单的结束,因被打伤的人,还会成为后来更多麻烦的因,如要对他加以医药的治疗,而医治的费用,不能移作他用,且该受伤的人,纵然被医治好,但因对你存有极大恶感,可能对你采取报复行动,这样的发展下去,一个行动的结果固没有完,所造成的业力同样是没有完的。
如此说来,吾人生存世间,每个行为活动,能不特别注意!换句话说,做人任何一个行为活动,都应使之向于善的方面,有损自他的罪恶行为,千万不要让它有所活动。因诸行为如果是善的,反回到生命体上来的,必然是有益的,如是不断展转下去,会有更坚强的善业出现。同样理由,吾人行动如果是不善的,以此反应到生命体上的,自亦是有损的。杂阿含经中佛曾这样说:依于所播的种子不同,所得的结果必也是不同的。用句老话说:行善的自会得善果,作恶者当然得恶果,这是因果的必然,不说凡夫无法可以改变,就是诸佛亦不可能改变!
是以吾人生存在这世间,不论怎样的境遇到来,都当安然的予以接受,因这是你自己行为所得的结果,不是那个人强加到你身上来的。我常常说:当美好的环境向你逼来,使你在美好环境中,感到相当的快乐,应知这是向你显示,你所表现的行为是对的,根本不要向什么大力者,表示你的谢意;如有恶劣环境向你逼来,使你在恶劣环境中,感到相当的痛苦,当知这是向你显示,你所表现的行为是错的,绝对不可向任何有关的人,表示你的怨恨!如所洒到土地里的苦果种子,其所结成的果实必然是苦的;如所放到田土里的甜果种子,其所结成的果实自也是甜的。苦果的种子不会结成甜果,甜果的种子不会结成苦果,这就是佛法所常说的因果法则。
吾人常常听说公正两字,世间最公正的是什么?吾敢说没有比业更公正的,且业的公正是永远的,不会有时公正有时不公正,除了业似还很难找出更公正的事物。正因业是永远如此公正,所以给予任何生命的苦乐,亦是最公正而没有丝毫偏差的,既不会对某个生命有所爱好,特别给与他相当的快乐,亦不会对某个生命有所憎恶,特别给他一些苦头吃吃。业根本不知你是张三李四,只是老实照你所造业的本身,应该得到怎样一个生命,就给你得怎样一个生命,其间没有丝亳差错的。如你于中妄为分别,说业有很大的偏心,给他快乐而让我受苦,那是你自己的错误,绝对不是业的本身如此,千万不要对业有所咒诅!
经中曾举喻说:如火的唯一作用是燃烧,当它要去燃烧所要燃烧物时,决不分别这是贵重的不可烧,那是腐烂的无用的应予烧毁,不论贵贱的任何物体,只要接触到火,就为火所烧光,至于什么应该烧,什么不应该烧,不是火的职责,而是在于运用火的人。用火的人如用得当,不但能给与吾人的光和热,且能烧掉我们所不要的东西,更能煮成熟的食物,以供吾人的受用;设若有人不善用火,不但会将极为珍责的财物烧光,甚至还会玩火自焚,失去极为宝贵的生命。失去生命或烧尽贵重的财物,是你自己的过失,如对火大发雷霆,或予以无情谩骂,那就显示你的无知,责怪火有什么意思。
如上所说,证知业在整个佛法中,不特占有极为特殊的地位,且被认为是极重要的一法,因为具有情识活动的生命界,所以能得不断的生存下去,完全是赖业力的支持,业力什么时候穷尽,生命就在什么时候结束,接著又由其他的业力,感受一新的生命,在世界舞台上活跃起来。佛教不像其他教派承认有个灵魂,在世界舞台上转来转去,生命所以时而在这舞台活跃,时而在另一舞台活跃,唯一因素是业。在这世界舞台上,没有任何一事物,是偶然或随意有的,完全是由业力而来。如强调说:宇宙的存在是由业力的延续,生命的泉源亦在于业。如业力干枯,宇宙的延续固会停止,生命的泉源亦不再流!
为生命泉源的业,是生命界本身所造作的,如加以分类,那是很多的,后面会要谈到。现成为问题的,就是业这东西,是无常还是常住的?依通常说:业在未感果前,不论经过多久,总是存在而不灭的,那岂不是成为常住的了吗?如认业是常住的,常住的就不会有变化,没有变化的业,就说不上有造作,且应时常都在受报,那里还有苦乐推移?又怎可说随业受报?若说所造的业,在没有感果前,老早就已灭去,当然是就成为无常的了。无常的业,当其灭的时候,果还没有生起,况且灭了的东西,就是显示其没有,怎么还可说是由业感果?
如是推论业的常或无常,不但难以说明业的本身,业果相续亦难以建立。印顺大师在唯识学探源中说:“诸行既然刹那生灭,那现在造业的身心,与未来受果的身心有什么联系?造业的早已灭去,受果的身心却没有造业,那“自作自受”的理论,又如何可以成立?......刹那生灭的灭,是什么意义?是彻底消灭吗?假使灭等于没有,没有就谈不上作用,那又如何生起未来的一切?假使还是存在,那为什么要说它是灭?拿业力来说,业是不是无常?业是无常,才生即灭的,那又怎能说业力经百劫、千劫都不失呢?倘使业依旧存在,那又怎么可以说诸行无常”?
因而在佛法中,业就成为重要课题。佛灭度后的佛子,纷纷对此加以论究,各各提出自以为是的解答。但因他们主张有个实有自性,仍是没有办法说明业果相续问题。这在佛教学者中,始终纠缠不清的,直到圣龙树的时代,本其性空缘起的幻有思想,运用他的般若烈火,烧毁各种的葛藤,对这问题,总算得一美满结论。意显内心所起的种种烦恼,通过身语造成种种的业,由业而感苦乐不同的果报,一般虽都视为有实自性的,而圣龙树认为都是无自性空的,但空不是什么都没有,惑、业、苦的假相还是有的,所以有业感果的事实,对此不能予以抹煞。
宇宙人生既皆由业所感,吾人要想得到美满人生,生存于较好环境中,现在就得本著良好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去做,至不好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应予避免,佛陀以此指示我们,所以佛被尊为“业导师”,佛教亦称为“业宗”,以显佛教与各宗教,有著很大的不同。吾人不论造了什么业,尽管是存在的,只要未对治前,必然会要感果。虽则如此,但要找个业的固定个体,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由业而感受苦乐不同的果报,固是不容否定的事实,但要找个受苦受乐的固定个体,同样是没有办法找得到的,因而吾人在生死流中不断流转,只是业与果的转变而已,其间并没有一个实体的东西转来转去。
3、业的各种不同分类
业是有情本身所创造的,有它所应有的一定规律,决不能想像在业力外,有个业力规律的制定者,还是信受业力说极为重要的一点,假定想像在业力外,有个制定业力规律的大力者,那就不能说业是由有情自身所造。有情无始来在生死中流转,不论在那个生命阶段,没有不造下很多或善或恶的业。幸而众生所造下的各种业,没有占领空间的实质,不然,诚如普贤行愿品诡:“尽虚空界不能容受”。众生所造的业,是怎样的众多,于此可以想见。业力尽管是众多的,现在不妨分为几种类别,一一略为说明如下,好让大家对业有个概念的认识。
(1)善业与恶业
先说善业:依北传佛教说,十善业为十恶业的反面,并没有另外的什么十善业;依南传佛教说,所说十善业与北传的说法有所不同。比对起来,自可看出它们的差别。
南传十善业是:
一、布施,就是以自己多余的财力,施舍所需要的贫困人群。不论时代是怎样的进步,人类生活又是怎样不断提高,但在每个时代中,都有人需要救济,是亦无可否认的世间事实。果能以财力解决他人的困难,使他人不致感到生活的艰苦,这当然是个极为难得的美德。表面看来,你的钱财似在减少,实际说来,你的钱财已经储蓄在那儿,将来会得大富的果报,比你现在拿出去的,不知要增加多少倍,对于布施何乐不为?
二、戒德,就是严格的守持净戒。佛法所说的戒,就是一般所说的道德。做人应本道德的行为去做,方能做个堂堂正正的人,假定没有道德的修养,做人的资格就成为问题。佛法行者应遵守佛法所应遵守的戒行,始克成为标准的佛徒,绝对不可有违如来的戒行。不要以为持戒是件苦事,果能具有戒德,不特现在受到人的尊敬,将来亦会生到大尊贵家,享受种种快乐,不致感到贫困。是以真为佛子,应该持诸净戒,不可向不道德的方面发展。
三、禅定,就是如法的修四禅八定。当修定时,应集中精神在某个所缘境上,不让一念心不断的向外奔放,唯有这样的修习,方能使心安定下来。四禅定修成功了,就可生到色界的四禅天,四空定修成功了,就可生到无色界的四天。但此不唯佛教徒可以修成,印度宗教学者修成的很多,而且这是印度宗教固有的修持法门,不是佛教所特别重视的,佛教所要人修的是无漏定,此修成了可以开发无漏智慧,以之断除烦恼而得身心的解放。
四、尊敬,就是人与人的相处,应该彼此互相尊敬,不得有你轻视我,我看不起你的心态。当知人各有其尊严,如不互相敬重,甚至有损人的尊严,人与人间的关系,那就很难和谐,各项问题就会跟著而来。现在做人能对他人尊敬,将来再转而为人时,就可得到他人对你,亦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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