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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之七重因果的修法(二)▪P2

  ..续本文上一页爱之相。

  以下显示“观有情是极可爱相”与我们心态的密切关系。

  【如亲有苦不能安忍,怨敌有苦心生欢喜,亲怨中庸[2]若有痛苦多生舍置。】

  譬如:当亲人有痛苦时,自己内心不能安忍;怨敌有痛苦时,便心生欢喜,幸灾乐祸;不亲不怨的一般人有痛苦时,大多生起舍置之心。

  这说明,心执取不同的相,就会引起不同的心态,即:对境受苦时,若执取亲友相,则生不忍心;执取怨敌相,则生欢喜心;执取非亲非怨相,便生舍置心。这是第一条规律。

  第一种情况:

  【其中初者,因有可爱,此复随其几许亲爱,便生尔许不忍其苦。中下品爱,下品不忍;若极亲爱,虽于微苦,亦能生起广大不忍。】

  不能安忍亲人有苦,原因是有可爱相,而且,随着取他有多亲爱,就会生起相应的不忍他受苦之心。若是中下品的亲爱,则引生下品的不忍;若至极亲爱,则对方虽受小苦,也会生起广大的不忍。比如:孩子稍受小伤,为母亲者就会心疼不已;而旁人爱心微弱,只是稍有不忍。

  第二种情况:

  【见敌有苦,非但不生欲拔之心,反愿更大愿不离苦,是不悦意相之所致。】

  见怨敌有痛苦,不仅不产生欲拔其苦的善心,反而希望他痛苦加重、不离痛苦,这是由于不悦意相所导致的结果。

  【此亦由其不悦大小,于苦欢喜而成大小。】

  而且,由于不悦意的大小,对怨敌受苦的欢喜程度也相应有大小。换言之,有多大的不悦意,见怨敌受苦的欢喜就有多大。

  第三种情况:

  【亲怨中庸所有痛苦,既无不忍,亦无欢喜,是由俱无悦非悦意相之所致。】

  对一般人的痛苦,既无不忍也无欢喜,这是因为对他没有执取悦意和不悦意相的缘故。

  以上是第二条规律:心执取可爱之相有多强,不忍他苦的心就有多强;心执取不悦意相有多强,欢喜他受苦的心就有多强。

  如何才能速疾、猛利、坚固地生起为有情拔苦的心呢?应当顺应心的缘起规律,将有情观为亲人,而且要以最直接的方式,让心所取的可爱相达到极点。

  以下宣说具体成就最可爱相的方法。

  巳二、亲之究竟是慈母故,修习知母、念恩、报恩引生悦意慈,由此生起大慈大悲之理

  因为亲人的究竟是慈母,所以对有情修习知母、念恩、报恩,可以成就极可爱相,由此引生大慈大悲。

  【如是应知,修诸有情为亲属者,是为令起悦意之相。】

  应知,观修有情为亲人,目的是为了让心里生起悦意之相。

  【亲之究竟是为慈母,故修知母、忆念母恩及报恩三,是为引发悦意可爱,爱执有情犹如一子。此悦意慈是前三果,由此即能引发悲心。】

  一个人的至亲就是慈母,因此,修习知母、念恩、报恩这三者,是为了对有情引发悦意可爱相,爱执一切有情犹如一子。这“悦意慈”是前三者的结果,由悦意慈就能引发悲心。

  【欲与乐慈及拔苦悲,因果无定。】

  “与乐慈”是想给予有情安乐的心,“拔苦悲”是想拔除有情痛苦的心,二者不决定谁是因谁是果。换言之,可以由慈生悲,也可以由悲生慈。比如:对某人生起悲愍心,见他缺乏安乐,也会生起想给他安乐的慈心;以慈爱心见他受苦,自然会生起想为他除苦的悲心。

  须知,“与乐慈”和“悦意慈”侧面不同,悦意慈是悲心的因,而与乐慈和悲心因果不定。

  【故知母等三种所缘,即是与乐慈及拔苦悲二者根本,故于此中当勤修学。】

  所以,知母、念恩、报恩这三种所缘,是与乐慈和拔苦悲的根本或所依。因此,对这三者应当精勤修学。

  以上以理决定了知母、念恩、报恩、慈心是引生悲心的殊胜方便。

  巳三、观有情为亲人窍诀之出处

  【又发心因,修诸有情皆为亲者,是月称论师及大德月[3]、莲花戒论师等之所宣说。】

  “观修有情为亲人”这一发心之因,是月称论师在《四百论广释》、大德月在《弟子书》、莲花戒论师在《修次中篇》等中所宣说的。

  比如,《四百论广释》中说:“思惟一切有情从无始来,皆是父母等眷属,为度彼等故,能入生死。”《弟子书》的教证下文将引用。

  辰二、增上意乐与菩提心是悲心之果之理分二:一、设问 二、解答

  【增上意乐及以发心为果之理者。】

  增上意乐和发菩提心是悲心之果。

  巳一、设问

  【由其如是渐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发为利有情,希得成佛,即此便足,何故于此添增上心?】

  如是渐次修心,若生起了悲心,就能引发为利有情希求成佛的心,以此便足已,为何在修悲之后,还要加修增上意乐呢?

  巳二、解答分四:一、虽具大悲但没有荷负度生重担的增上意乐 二、以比喻显示增上意乐不同于声缘悲心 三、故在此中间应生起增上意乐 四、发菩提心为增上意乐之果

  午一、虽具大悲但没有荷负度生重担的增上意乐

  【欲令有情得乐离苦慈悲无量,声闻独觉亦皆有之,若自荷负一切有情与乐拔苦,则除大乘决定非有。故须发此心力强胜增上意乐。】

  欲令有情得乐离苦的慈悲二无量心,小乘的声闻独觉也有,但如果是亲自担负一切有情与乐拔苦的重担,则除了大乘之外决定没有。因此,必须引发这种心力强胜的增上意乐。

  午二、以比喻显示增上意乐不同于声缘悲心

  【是故仅念一切有情云何得乐、云何离苦,非为满足。须自至诚,荷此重担,故当分辨此等差别。】

  所以,仅仅忆念如何给予一切有情安乐、如何让他们远离痛苦,还不足够,必须以至诚心亲自担起这个重担。因此,应辨别一般的慈悲无量心与增上意乐的差别。

  【《海慧问经》云:“海慧,如有商主或有长者,惟有一子,可悦可爱可惜可意见无违逆。然此童子因其幼稚而作舞娱,堕不净坑。”】

  《海慧请问经》中说:海慧!譬如有一位商主或者长者,只有一个独子,非常悦意可爱、让人怜惜,谁见了都不会讨厌。但孩子幼稚,在玩耍时,掉进了粪坑。

  【“次其童子若母若亲,见彼童子堕不净坑,见已虽发号哭忧叹,然终不能入不净坑拔出其子。”】

  童子的母亲和其他亲属,看到童子掉入粪坑,虽然大声号哭,悲伤哀叹,但终究不能跳入粪坑,亲手救出孩子。

  【“次童子父来至其所,彼见一子堕不净坑,见已急急举止慌措,欲出其子心甚爱顾,全无呕吐,跳不净坑取出其子。”】

  然后,童子的父亲走来,见孩子掉进粪坑中,即将淹死,他内心焦急、举止慌乱。为了救出孩子,全然不顾肮脏、呕吐,而纵身跳入粪坑,直接从粪便当中救出孩子。

  下文说明比喻相应的意义。

  【此说三界为不净坑,独爱一子谓诸有情。若母若亲者,谓声闻、独觉,见诸有情堕生死中,忧戚叹嗟然不能出。商主、长者,谓诸菩萨。法譬合说。】

  不净坑,比喻三界;一心疼爱的独子,比喻一切有情;母亲与其他亲属,比喻声闻独觉;虽见童子掉入不净坑而号哭忧叹,但终究不能救出童子,比喻声闻独觉见到有情堕在生死苦海中,虽然内心悲伤哀叹,却无法救拔;商主或长者,比喻诸菩萨。

  “法譬合说”:意义对应比喻宣说。

  【又说独一爱子落不净坑,如母之悲,声闻独觉亦皆共有。】

  又说,像母亲那样见到爱子落入不净坑而生起的悲愍心,声闻独觉也有。

  午三、故在此中间应生起增上意乐

  【故依悲愍,当发荷负度众生担增上意乐。】

  所以,应当依悲愍心,进一步发起荷负度生重担的增上意乐。

  《大乘庄严经论释》中说:“虽然见了某种有情痛苦,也具有慈悲,但远离了救拔苦难的事业修行之门,这并非大悲,如同诸声缘对一切苦恼有情也具有悲心,但不作拔苦的修行。诸菩萨尽轮回际对一切有情成办利乐,因此可谓是具大悲者。”

  午四、发菩提心为增上意乐之果

  【如是若发度有情心,然我现时不能圆满利一有情;又非止此,即使证得二罗汉位,亦仅利益少数有情,利亦惟能引发解脱,不能立于一切种智。】

  虽然发起了普度一切有情之心,但我现在无法圆满地利益一位有情;不但如此,即使证得声缘阿罗汉果,也只能利益少量有情,而且所作利益只能让有情解脱生死,不能将他们安立于一切种智。

  经中说:“自未得度,不能度他;自未寂灭,难令他寂;自未调顺,岂能调他。”凡夫和声缘都未证入初地,尚且无法将众生安立于登地,何况大安乐的佛地。

  【故当思惟无边有情,谁能圆满此诸有情现前、究竟一切利义。则知惟佛方有此能,故能引发为利有情,欲得成佛。】

  因此,要思惟:对这三有中的无边有情,谁能圆满他们暂时、究竟的一切利义呢?思后便知:只有佛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为了利益有情必须成佛,由此便能引发为利有情誓愿作佛的菩提心。

  《大乘庄严经论》说:“尽于未来际,普及一切生,恒时利益彼,是说皈依大。”(在十方三世一切世间中,唯有佛能彻底遣除一切众生的所有危害,并让众生获得一切世出世间的圆满,故承许佛是大皈依处。)又说:“成就第一义,出离一切地,于他得尊极,解脱诸众生。”(成就了真如自性清净、远离客尘障垢,具有二种清净的大菩提,从一切地中辗转出离到达究竟,成为一切有情的无上世尊,能令一切有情趣入解脱。)

  在发起荷担成办一切有情离苦得乐重担的增上意乐之后,须知只有成佛才能真正成办,所以应当发起希求成佛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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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生:为利生投生为不杂恶业的身体,即不被自私自利发心所染污的清净投生。

  [2] 中庸:介于亲怨之间非亲非怨的人。

  [3] 大德月:又译为“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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