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二)
甲二、正明般若波罗蜜多分二:一、基立为实空 二、道择为无我
这两个科判道出了般若度的两个重点:一、把基建立为实空;二、把道抉择为通达无我的智慧。前者是抉择基般若——现空双融的中观或实相般若;后者是抉择道般若——通达无我的中观或观照般若。
乙一、基立为实空分二:一、正义 二、断诤
丙一、正义分三:一、认定所证二谛 二、述能证士夫之次第 三、述如何证悟之方式
丁一、认定所证二谛
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
胜义非心境,心者是世俗。
【此处承许:染净所摄诸法住于有法尽所有唯现相之世俗谛,及法性如所有空性之胜义谛如是二谛中。】
这里用染净统摄万法,“染”是指烦恼杂染、业杂染和生杂染,烦恼杂染是贪、嗔、痴等,业杂染是非福业、福业、不动业等,生杂染是果位上显现的身心五蕴;“净”是这三种杂染得以清净。三杂染统摄一切轮回法,包括器、情两部分;清净统摄一切涅槃法,包括三乘涅槃的道果和净土。万法统摄在染净中,所以说“染净所摄”。
无论哪一种杂染法和清净法都安住在二谛中,哪二谛呢?就是有法尽所有唯现相世俗谛和法性如所有空性胜义谛。“有法”,就是具有法性的法;“法性”,就是有法的体性。好比水和湿润性,水是具有湿润性的法,湿润是水的体性。再说“尽所有”,就是凡圣所有的清净和不清净的现相;“如所有”,就是所有清净和不清净的现相具平等一如的法性。比如,一切江河湖海的水好比“尽所有”,这一切水的共性——湿润性好比“如所有”。“唯现相”,意思是只是心前现的虚相。用“唯”字限定它除了只是虚相外,再没有别的。比如水中的月亮只是影像,它的内涵就只有这么一点。我们心前现的桌子、椅子等等,也是除了只是心前现的虚相外,再没有别的。而“空性”就是无丝毫自性这一体性。总之,上面这三对,有法是世俗,法性是胜义;尽所有是世俗,如所有是胜义;现的虚相是世俗,相的空性是胜义。
“世俗”,在藏文中的意思是“普虚”或“一切虚”,无论六道中的哪一种器情现相,三乘道果的哪一种现相,都是虚相。比如梦里现高山,如果去寻找,丝毫得不到所现的高山,所以梦里高山的相是虚相。与此相同,世俗法都只是虚相,没有实有的东西。“谛”是无欺的意思,轮回的杂染法在妄识前显现,涅槃的清净法在修行智慧前显现,观待有境的心,这些是无欺现的,叫做“世俗谛”。而染净一切现相平等一味的体性——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就是法性如所有空性胜义谛。染净万法就是安住在这样两种谛中。
【如《父子相见经》云:“世间知者此二谛,非从他闻自证悟,所谓世俗胜义谛,离此更无第三谛。”】
“世间知者”是佛的异名,就是对世间一切有法和它的法性全部了知的人。世间知者佛陀说的这二谛,不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或者依靠推理得知的,而是自己以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亲见尽所有和如所有法而自证的。
“此二谛”是哪二谛呢?所谓世俗谛和胜义谛。第四句是决定数量:除这二谛外,再没有不属于世俗和胜义的第三谛。意思是说,染净诸法除了有法和法性之外,再没有第三种所知。“如”,是说本论的承许二谛跟佛经中所说一致。
以上简略解释了前两句“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下面讲世俗和胜义的体相以及关系。
【于此,世俗者,即是无有生等自性的同时,显现彼如梦、幻、毛发般的现相;若观察彼显现之体性,生等相空的真实性,即是胜义。】
所谓的世俗,就是在明明没有的同时而在心前显现的现相,比如,没有生而显现生;没有住而显现住;没有灭而显现灭。意思是实际没有而显现的虚相。
这样现而无自性的虚相,如同梦中相、幻化事、毛发相,实际没有,但还有虚相显现。比如,梦里实际没有高山,但还是这样现出;“幻事”,就是以幻师念咒加持木块等的因缘,让观众的眼识错乱,见到虚空中显现幻马、幻象等,这也是实际无有而现的虚相。“毛发”,就是眼睛有翳障,见虚空中有一根根的毛发,也是实际没有而现的虚相。像这样,只是心前现的相,就是世俗谛。
从另一方面说,对心前现相的体性,以胜义理——离一多因等观察,生、住、灭等的相完全没有的真实性,就是胜义。
【《入中论》云:“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这一颂前两句是说,由于对诸法有见真和见妄的差别,因此得到诸法的两种体性。也就是,圣者智慧见诸法不生不灭、离一切边,凡夫心见诸法有生、有灭、有自性,有这样的两种见,就说诸法有两种体性。总之,不是在诸法上有两种体性,而是见者的心有迷和悟两种,导致所见也有真和妄两种。圣者入定智慧所见的真实义,是胜义谛;凡夫根识所见的虚妄义,叫世俗谛。
所以是从所知上认定二谛,所见的真实义,是胜义;所见的不是真实存在,而只是一种虚相显现,叫世俗谛或普虚。
【因此,此等二谛若胜义中异体及世俗中一体,则各为四过所害,应知如《解深密经》所说。】
“此等二谛”,就是上面所说的现相和空性这二谛。如果这两者在胜义中异体和世俗中一体,就各有四种过失。下面按玄奘大师翻的《解深密经》的经文来讲解:
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
“诸行相”就是心所行的相,也就是心前的现相。胜义谛相就是圣者智慧所见的胜义本相。这两种相是什么关系?如果完全方方面面没有差异,那就有下面四种过失。
(一)应于今时一切异生皆已见谛……;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一个,那一切凡夫一切时都见现相,应成一切凡夫一切时都见胜义谛相,这样应成凡夫都已获得无上涅槃。实际上,凡夫并没有见胜义谛相,也没有得涅槃。所以胜义谛相和现相不是一个。
(二)如诸行相堕诸杂染,此胜义谛亦应如是堕杂染相;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一个,那么就像依靠心前的现相堕在烦恼、业和苦种种杂染中一样,依靠胜义谛相也应当堕在杂染中,也就是依胜义谛会起执著、会起烦恼、会造业、会受苦。事实上,胜义谛不堕在杂染相中。所以胜义谛相和现相不是一个。
(三)如胜义谛相于诸行相无有差别,一切行相亦应如是无有差别。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一个,那像胜义谛相无差别一样,一切心前的现相也应当这样无差别。实际上,胜义谛是一切现相的共相,在胜义谛上分不出此者、彼者的任何差别。如果两者是一个,以胜义谛没有差别相,一切现相也就没有差别相,那在我们心前就不可能有桌子、椅子、门、窗、墙壁等的差别相,因为如果有差别相,那桌子的相也是胜义谛相、椅子的相也是胜义谛相、门的相也是胜义谛相,那就成了有很多个不同的胜义谛。所以不能说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一个。
(四)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不应后时更求胜义。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一个,那么修观行者在种种现相中,应当按他所见的、所闻的、所觉知的就是胜义谛相,不应当再去求胜义谛。实际上,修观行者并没有见到胜义谛,才要去寻求胜义谛。所以不能说胜义谛相和现相是一个。
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
反过来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完全是不同的他体,也有四种过失。
(一)已见谛者于诸行相应不除遣……,不应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完全是他体,就应当成立已见胜义谛的圣者也不能除遣种种现相,因为这两者是不同的他体,没有关系,不能由见一者而除遣另一者,就像张三见到真相,除遣不了李四眼前的幻觉一样。这样不能除遣虚妄现相的话,就不能得无上菩提。事实上,由见胜义谛,是能消除虚妄现相、能证无上菩提的。所以不能说胜义谛相和现相是别别他体。
(二)应非一切行相共相名胜义谛相;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他体,那不能把一切现相的共相说成是胜义谛相。因为一切现相上的共相是在现相上存在的,不能说是现相外的一个东西。比如,湿润是一切水的共相,湿润不是水外的存在,不能把湿润说成是水外某个法的相。实际上一切现相的共相叫做胜义谛相,所以现相和胜义谛相不是他体。
(三)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
如果胜义谛和心前的现相是他体,就成了由现相的无自性所显现的也不是胜义谛相,因为胜义谛相是跟现相不同的东西,现相无自性的体性不能说是胜义谛相。实际上,是在现相上照见了无我、无自性,这时显现的就是胜义相。所以现相和胜义相并不是他体。
(四)应俱时别相成立,谓杂染相及清净相。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不同的他体,那就成了杂染相和清净相同时并存,这样在现前清净胜义的圣位也应当有杂染相。实际上这两种相不能同时成立,现杂染相时就不现清净胜义相,现清净胜义相时就不现杂染相。所以两种相不是胜义中的他体。
总之,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不能说是一体,也不能说是他体。这是很吃紧的地方。如果认为心前的现相和胜义谛是他体,就会离开现相另外去找胜义谛。而认为心前的现相就是胜义谛相,就会认为自己已经见了胜义谛相、已经得了涅槃,而不再寻求胜义谛相,这就堕在狂妄当中。事实上,我们众生处在种种虚妄相的系缚中,必须勤修止观才能解脱。另一方面,也不是离开现相去找胜义谛,而是要在现相上见它的真实性。
【胜义者,遮生的无生、遮住的无住等仅仅无遮之空,唯是入离四边大空性之门,故取名为假胜义或同分胜义。】
这是进一步来说对胜义也有两种演说方式,自续派演说时分真胜义和假胜义;应成派演说时不分为两种胜义。下面首先解释自续派的演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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