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我执,由见无遍计我断遍计我执,前者是断细分我执,后者是断粗分我执。但是见到无遍计我断不了细分我执。)
其次要知道增上慢声闻的见解。他承许五蕴是真实有的,但五蕴的主宰不存在。也就是一般人眼里的五蕴,像一国的民众,主宰它的“我”,像一国的君王;或者五蕴就像物品,拥有它的“我”就像物品的主人;而且,这个主宰者的“我”是常住的,没有生灭变异;又是独一的,不能分成多个;又是自在的,不必观待其它。增上慢声闻说的见无我就是见到没有这样的“我”。
到这里,有人会问:一般说俱生我是以常、一、自在为相,这里说的遍计我也以常、一、自在为相,两者怎么区分?关键要知道,俱生我是依五蕴的总体误认为有常、一、自在的“我”,就像天黑把花绳看成是蛇;这里说的遍计我是认为有个主宰蕴或拥有蕴的“我”,这是在蕴外控制蕴的“我”,就像控制或拥有东西的主人。
又问:为什么以见没有这主宰蕴的“我”,就不能断细分我执?
答:由于只是见到没有蕴外的主宰者“我”,而没有直下见到蕴的实有总体不存在。所以在没有明见蕴只是多体假合这一空性的期间,就有对蕴总体的执著,细分的我执也就随着生起(注意这里说的“蕴的总体执著”极其关键。)再借比喻来说,把五个手指握紧,当执著这是一个实有整体时,就起这是拳的执著,同样,对于色、受、想、行、识的积聚,在实执有个蕴的总体时,随着就会以无明生起有我的执著,就像执花绳为蛇一样。所以只要不通达“人我”只是依蕴假立的空性,单凭见到无遍计我,无从断细分我执。
【因此,乃至未现见人我非自性成立的空性间,虽断常我,但对自相续蕴有执著时,不会断我执。如《宝鬘论》云:“乃至有蕴执,于彼起我执,有我执造业,从业复受生。”】
《宝鬘论》一颂是说:在世间,乃至有对总体蕴的执著之间,就一直对于蕴起我执;而有对我的执著,就会因为执著我,在随顺“我”时起贪,违逆“我”时起嗔,诸如此类,以我执起一切烦恼、造种种业,由业牵引又在后世受三界的生。
【义为:于此,若舍离人我自相不成立之空性,虽见无常我等,但乃至有蕴执之间,无法彻断我执。此外一切说法均非龙树、月称密意。】
那么,龙树菩萨写这一颂的密意是什么呢?密意是:声闻求阿罗汉果,一定要见人我自相不成立的空性,如果舍离这个人我自相不成立的空性,只是见到没有常我等,那在对蕴还有实执的期间,是无法断我执的。“乃至有蕴执,于彼起我执”这一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就是虽然见到没有常我等,但乃至对蕴还有实执,就一定会对蕴生起“人我”的执著。)
“此外一切说法均非龙树、月称密意”:比如有这些说法:三乘在见上无高低,都是圆满见法无我;二乘丝毫没有证得法无我;二乘证得粗细五蕴离四边戏论的空性;二乘下至不必远离对蕴的粗分执著;二乘求阿罗汉果须要破除所有有边的实执,不但粗分五蕴,连安立蕴的色法、心法,细到微尘、刹那,都要证得无我,不然就断不了我执。像这些说法,都不是龙树、月称的密意。
这里全知的金刚句极为殊胜,直接开显龙树、月称的密意。生死流转起于惑业,惑业发自我执,我执又是在有总体蕴的执著时,必定缘总体蕴而生起。因此二乘得解脱的关要是在“见人我自相不成立”上,这就断定了二乘的所证是哪一点。确实让人生定解!
以下引《入中论》作证:
【《入中论》亦云:“证无我时断常我,不许此是我执依(“此”指常我),故云了知无我义(这里“我”就是指常我等遍计我,不是指俱生我。),永断我执最希有,见自室壁有蛇居,云此无象除其怖,倘若亦能除蛇畏,噫嘻诚为他所笑。”】
数论外道所说具有五种功德相的神我(是常住、非作者、是受者、自在、周遍),“我执的所依”是这样的“我”吗?不是!常我根本不是众生轮回的所依。众生只是依于五蕴而起我执,此外没想过什么自在、周遍等的神我,他们没学过数论派的教义,怎么知道有神我呢?怎么会对神我起种种执著呢?请问:猪、马、牛、羊知道神我吗?它只会执著“我好饿!我要吃的!”或者:“你用石头打我!”它起我执的所依是俱生我,不是遍计我。它不会想:“我的神我好饿!”“你用石头打了我的神我!”你们说“了知没有神我就能永断我执”,真是很稀有啊!见到自家墙上有蛇在爬,就说“这里没象,不要害怕!”如果这也能除去对蛇的怖畏,那简直是笑话!
这两颂总的是说:俱生我执的所依是俱生我,而不是神我等的遍计我,只知道没有神我等,一点断不了俱生我执。注意,比喻和意义要扣紧。墙上爬的蛇指俱生我,蛇以外的象指遍计我。“蛇执”所执著的是蛇,只有见到无蛇才能消掉蛇执,只见到无象对消除蛇执毫无作用,比喻众生执著的是俱生我,只见到无遍计我丝毫断不了俱生我执。
这样对照《宝鬘论》和《入中论》,就看出龙树、月称的密意是这一句:“若舍离人我自相不成立之空性,虽见无常我等,但乃至有蕴执之间,无法彻断我执。”细细衡量才知道,“乃至有蕴执,于彼起我执”和“故云了知无我义,永断我执最希有”说的是同一密意。什么密意?就是仅仅见到无遍计我,而不见无俱生我,就会由蕴执发起我执,因此就讽刺他说:了知遍计我就能断我执的说法实在太稀有了!
【因此,此处有者计法无我与人无我有极大差别后,承许不需法无我空性,唯以人无我便能得解脱。彼等想:凡是成为有的有事,定非空性;而毕竟无有的“我”则如兔角般,实际无有,因此,以法无我有何用?如是不明“人我也是依他假立”此真实性而起诤。】
“此处”就是在“成办解脱是否要证空性”这个大问题上。增上慢声闻认为法无我和人无我有极大差别,“人无我”指苦谛四种相中的无我和空,在法无我和人无我当中,唯一以见人无我就能得解脱,不需要法无我。为什么不需要?因为:“法”是像瓶子、柱子那样真实存在的东西,根本不是空性;而“人我”是像兔角那样,名言谛中也没有。一个实有,一个一无所有,差别太大了!这样把本有的法想成没有而串习有什么用呢?只是坚固自己的断见而已。
假使增上慢声闻知道“人我也是依他假立”,把人无我说成空性,就完全能接受“解脱需要见空性”的观点。而他不懂这一点,才发起无义的诤辩。所以诤辩的起因就是不明了“人我也是依他假立”。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十七)》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