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也可以宣说。
【如《三摩地王经》云:“若为法施故,请白于汝者,应先说是语,我学未广博,汝是知善巧,我于大士前,如何能宣说。汝应说彼语,不应忽尔说。观器而后行,若已知是器,未请亦应说。”】
如《三摩地王经》所说:如果有人为了法施,而向你请白,先应回答:“我所学并不广博,知之甚少,你是善巧了达的人,我怎么能在大士前宣说?”要这样说,不应轻率说。应观察来者是否是法器,观察之后再决定是否说法。如果已知是法器,不祈请也应当说。
问:为什么不祈请就不应说呢?
答:说法是要使听者获得法益,这又要求听者对法有信心与恭敬心。如果听者不作祈请,对法没有信心及恭敬,即使勉强传授,也无利益。对学人而言,圣法珍贵、稀有,为尊重圣法、获得法益,也理应恭敬请法。
一般请法,藏传佛教念这一颂:“依于一切诸有情,各别根器与意乐,大小共同乘教法,祈请常转妙*轮。”
不但是显教,密教也如此要求。《事师五十颂》说:欲闻法等,应三次祈求。对具相的法器,不祈请也可以宣说。有关法器的德相,有多种说法。就本论而言,堪能受持道次第的一切支分,便是法器的德相。《入行论》、《菩萨地》、《事师五十颂》中也说到了对非法器不能传法。
【复次《毗奈耶经》云:立为坐者不应说法,坐为卧者不应说法,坐于底座为坐高座不应说法,妙恶亦尔。】
复次,《毗奈耶经》中说:立者不应为坐者说法;坐者不应为卧者说法;坐于低处者不应为坐于高座者说法;又不应法师使用低劣资具,弟子使用优质资具。
【在后行者为前行者不应说法,在道侧者为道行者不应说法,为诸覆头、抄衣、双抄、抱肩及抱项者不应说法。】
在后行者不应为在前行者说法;在道边者不应为在道中行者说法;又不应为覆头者、抄衣者、双抄者、抱肩者、抱项者说法。
“覆头”:用布等盖住头部;“抄衣”:裙边过高或衣边卷起;“双抄”:衣服搭在双肩上;“抱肩”:双手交叉搭在肩上;“抱项”:双手在颈后相交。
【为头结髻、著帽、著冠、著鬘、缠首不应说法,为乘象马坐辇余乘,及著鞋履不应说法,为手执杖伞器剑钺,及被甲者,不应说法。】
不应为头顶上结髻、戴帽、戴冠、戴项链或花鬘、缠头巾的人说法,不应对乘象、乘马、坐车、穿鞋的人说法,不应对执杖、撑伞、带兵器、持剑钺、披铠甲的人说法。
《梵网经菩萨戒本》第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说:“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贵人家,一切众中,不得立为白衣说法,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法师比丘不得地立为四众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座,香花供养,四众听者下坐,如孝顺父母,敬顺师教,如事火婆罗门。其说法者,若不如法说,犯轻垢罪。”
【反是应说,依无病也。】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当宣说。“依无病”是说,上述情况都是按照无病而讲的。
如果有生病等的特殊情况,也有相应的开许。比如,还不能忆念闻法功德的儿童;在灌顶时戴头冠,本尊安住虚空,自己坐在平地;有怨敌的怖畏时,宣讲《宣扬正法经》,可以站立听法;对刚强难调的国王等,以站立姿势说法。诸如此类,都是观待特殊的时间、场合及所化对象,以有必要而开许的。
戊三、于完结时共作轨理
【于完结时共作轨理者,由讲闻法所获众善,应以猛利欲心回向现时、究竟诸希愿处。】
讲法结束时,法师与弟子共作回向。“所回向”是传讲及听闻正法所得的众多善根。“回向处”是现前与究竟的种种希愿处。“回向心”是猛利的希欲心。
回向是能使善根获得转变的善巧方便。也就是,通过回向,能使所集的善根转变为广大无尽。《慧海请问经》说:如同一滴水融入大海,直至大海没有干枯,这滴水终无穷尽。如是,善根回向大菩提之后,乃至未证菩提之间,此善根终无穷尽。
“猛利欲心”:“猛”是勇猛,“利”是明利。“欲”的体相,如《成唯识论》所说:“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就是对所愿乐的境界希求。此处说的回向心,即是对现前及究竟诸善果的希欲心。“欲心猛利”是回向的关键。每次回向时,都要提起猛利欲心,使善根转为无限广大;没有猛利希欲,只是无心地念念,则难转变善根。
以下宣说讲闻达到扼要(到位)的利益。
【若以是轨讲闻正法者,虽仅一座,亦定能生如经所说所有胜利。】
如果能遵照上述的轨则讲闻正法,即使只讲闻一座,也一定能产生如经中所说的殊胜利益。
莲花生大士说:闭关九年,不如转一次*轮功德大。
【若讲闻法至扼要故,依是因缘,则昔所集于法法师不恭敬等一切业障,悉能清净,诸新集积亦截其流。又讲闻轨至于要故,所讲教授于相续上亦成饶益。】
如果讲闻达到扼要,依此因缘,往昔所造集的对法和法师不恭敬等的一切业障,都能得以清净,并能截断此种罪业的相续,而不复新造。又因为讲闻正轨达到扼要,所讲的教授在讲者和听者的相续上也成为饶益。
【总之,先贤由见此故,遂皆于此而起慎重,特则今此教授,昔诸尊重殷重尤极。】
总之,先贤由于见到遵循这一正轨讲闻极有利益,因此对此讲闻轨则都很慎重。特别是对上文所说的“如何讲闻的教授”,昔日师长尤极殷重。
“殷重”,是指对讲闻轨理的教授认真地执行。
【现见此即极大教授,谓见极多由于此事未获定解,心未转故,任说几许深广正法,如天成魔,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烦恼助伴。】
现量可见,这是极重大的教授。意即,见到很多人都由于对此事未得定解,心未转变,因此无论讲多少深广的正法,都如同天尊变成魔王,正法反而成为引生烦恼的助伴。
比如,学人对闻法的轨理未生定解,或在闻法之前不思惟闻法利益,对法和法师不发起恭敬承事;或在闻法期间没有远离三过,又不具足六想;或结束时不如法地回向。由于闻法的意乐和加行不符合正轨,导致闻法多年,法义全不入心,反而成为烦恼的助伴。塔波仁波切说:“若不如法而行持,正法反成恶趣因。”《华严经》云:“牛饮水成乳,蛇饮水成毒。”
如果不在自身上改正闻法不纯正的意乐和行为,则终究得不到闻法的利益。如果能遵循上述讲闻正轨而切实地执行,那么下至讲闻一座法,也能生起不可思议的功德。阿难曾经问佛:“行持何种善法功德最大?”佛答:“一人传讲,一人听闻,功德最大。”
【是故如云“初一若错乃至十五”,故此讲闻入道之理,诸具慧者应当励力,凡讲闻时,下至应令具足一分讲教授前第一加行,即是此故。恐其此等文词浩繁,总略摄其诸珍要者,广于余处应当了知。】
是故,如同常言所说“初一若错,错至十五”,因此对这一讲闻入道之理,具慧者应当励力实行。“凡讲闻时,至少要具足一分传讲教授之前的第一加行”,就是这个原因。这里恐怕文词浩繁,只是总体上略摄诸精要义。详细应阅读其它教典而求得了知。
“初一若错乃至十五”,显示了凡事开端的重要。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反之,初一若错,就会错至十五,陷在恶性循环中拔不出来。初学者最初应当着重修习闻法的意乐与加行,做好了这一步,才可以谈后后的成就。如果连起码的闻法规矩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不去实行,那么由学法的意乐和行为下劣,终不能得任何成就。
法王曾经开示说:“上等修行人在听到海螺声时,会立即提醒自己:“为了利益尽虚空界的有情,我要发菩提心,听闻正法。”下等修行人,至少要在上师开讲之前劝发菩提心的时候,发起菩提心。”法王规定:传法之前,须念诵供养偈和《普贤行愿品》的七支部分。每天念诵时,不间断三千数量的五供,就是要求在闻法之前先作供养。之后,诵发心仪轨发菩提心,又念诵自在祈祷文,祈祷佛法在十方世界兴盛广大。传法结束,诵《普贤行愿品》后文,回向讲闻善根。都是使学人安住闻法正轨中。
【教授先导,已宣说讫。】
“教授先导”至此已宣说完毕。
“教授先导”:教授最开始的引导,即初中三要——开示造者殊胜、法殊胜及如何讲闻正法。
道前基础•亲近善士
丁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导学徒之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亲近善知识轨理 二、既亲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第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导学徒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亲近知识轨理;二、既亲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开演如何以教授引导学徒的次第分两个步骤:一、开演道之根本——亲近善知识的轨理;二、开演在亲近善知识之后,如何依于三士道修心的次第。
戊一、道之根本亲近善知识轨理分二:一、令发定解故稍开宣说 二、总略宣说修持轨理
【初中分二:一、令发定解故稍开宣说;二、总略宣说修持轨理。】
在亲近善知识这一引导中,首先为了使学人发起定解,而稍微展开宣说,其次,总体上略为宣说修持的轨理。
己一、令发定解故稍开宣说分三:一、宣说依止之根据 二、正式宣说依止轨理 三、摄义
【今初】
庚一、宣说依止之根据
【《摄决定心藏》云:“住性数取趣,应亲善知…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道前基础(新广论讲记1)》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