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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P56

  ..續本文上一頁,也可以宣說。

  【如《叁摩地王經》雲:“若爲法施故,請白于汝者,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汝是知善巧,我于大士前,如何能宣說。汝應說彼語,不應忽爾說。觀器而後行,若已知是器,未請亦應說。”

  如《叁摩地王經》所說:如果有人爲了法施,而向你請白,先應回答:“我所學並不廣博,知之甚少,你是善巧了達的人,我怎麼能在大士前宣說?”要這樣說,不應輕率說。應觀察來者是否是法器,觀察之後再決定是否說法。如果已知是法器,不祈請也應當說。

  問:爲什麼不祈請就不應說呢?

  答:說法是要使聽者獲得法益,這又要求聽者對法有信心與恭敬心。如果聽者不作祈請,對法沒有信心及恭敬,即使勉強傳授,也無利益。對學人而言,聖法珍貴、稀有,爲尊重聖法、獲得法益,也理應恭敬請法。

  一般請法,藏傳佛教念這一頌:“依于一切諸有情,各別根器與意樂,大小共同乘教法,祈請常轉妙*輪。”

  不但是顯教,密教也如此要求。《事師五十頌》說:欲聞法等,應叁次祈求。對具相的法器,不祈請也可以宣說。有關法器的德相,有多種說法。就本論而言,堪能受持道次第的一切支分,便是法器的德相。《入行論》、《菩薩地》、《事師五十頌》中也說到了對非法器不能傳法。

  【複次《毗奈耶經》雲:立爲坐者不應說法,坐爲臥者不應說法,坐于底座爲坐高座不應說法,妙惡亦爾。

  複次,《毗奈耶經》中說:立者不應爲坐者說法;坐者不應爲臥者說法;坐于低處者不應爲坐于高座者說法;又不應法師使用低劣資具,弟子使用優質資具。

  【在後行者爲前行者不應說法,在道側者爲道行者不應說法,爲諸覆頭、抄衣、雙抄、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

  在後行者不應爲在前行者說法;在道邊者不應爲在道中行者說法;又不應爲覆頭者、抄衣者、雙抄者、抱肩者、抱項者說法。

  “覆頭”:用布等蓋住頭部;“抄衣”:裙邊過高或衣邊卷起;“雙抄”:衣服搭在雙肩上;“抱肩”:雙手交叉搭在肩上;“抱項”:雙手在頸後相交。

  【爲頭結髻、著帽、著冠、著鬘、纏首不應說法,爲乘象馬坐辇余乘,及著鞋履不應說法,爲手執杖傘器劍钺,及被甲者,不應說法。

  不應爲頭頂上結髻、戴帽、戴冠、戴項鏈或花鬘、纏頭巾的人說法,不應對乘象、乘馬、坐車、穿鞋的人說法,不應對執杖、撐傘、帶兵器、持劍钺、披铠甲的人說法。

  《梵網經菩薩戒本》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說:“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貴人家,一切衆中,不得立爲白衣說法,應在白衣衆前,高座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爲四衆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花供養,四衆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犯輕垢罪。”

  

  【反是應說,依無病也。

  如果不屬于上述情況,則應當宣說。“依無病”是說,上述情況都是按照無病而講的。

  如果有生病等的特殊情況,也有相應的開許。比如,還不能憶念聞法功德的兒童;在灌頂時戴頭冠,本尊安住虛空,自己坐在平地;有怨敵的怖畏時,宣講《宣揚正法經》,可以站立聽法;對剛強難調的國王等,以站立姿勢說法。諸如此類,都是觀待特殊的時間、場合及所化對象,以有必要而開許的。

  戊叁、于完結時共作軌理

  【于完結時共作軌理者,由講聞法所獲衆善,應以猛利欲心回向現時、究竟諸希願處。

  講法結束時,法師與弟子共作回向。“所回向”是傳講及聽聞正法所得的衆多善根。“回向處”是現前與究竟的種種希願處。“回向心”是猛利的希欲心。

  回向是能使善根獲得轉變的善巧方便。也就是,通過回向,能使所集的善根轉變爲廣大無盡。《慧海請問經》說:如同一滴水融入大海,直至大海沒有幹枯,這滴水終無窮盡。如是,善根回向大菩提之後,乃至未證菩提之間,此善根終無窮盡。

  “猛利欲心”:“猛”是勇猛,“利”是明利。“欲”的體相,如《成唯識論》所說:“于所樂境,希望爲性。”就是對所願樂的境界希求。此處說的回向心,即是對現前及究竟諸善果的希欲心。“欲心猛利”是回向的關鍵。每次回向時,都要提起猛利欲心,使善根轉爲無限廣大;沒有猛利希欲,只是無心地念念,則難轉變善根。

  以下宣說講聞達到扼要(到位)的利益。

  【若以是軌講聞正法者,雖僅一座,亦定能生如經所說所有勝利。

  如果能遵照上述的軌則講聞正法,即使只講聞一座,也一定能産生如經中所說的殊勝利益。

  蓮花生大士說:閉關九年,不如轉一次*輪功德大。

  【若講聞法至扼要故,依是因緣,則昔所集于法法師不恭敬等一切業障,悉能清淨,諸新集積亦截其流。又講聞軌至于要故,所講教授于相續上亦成饒益。

  如果講聞達到扼要,依此因緣,往昔所造集的對法和法師不恭敬等的一切業障,都能得以清淨,並能截斷此種罪業的相續,而不複新造。又因爲講聞正軌達到扼要,所講的教授在講者和聽者的相續上也成爲饒益。

  【總之,先賢由見此故,遂皆于此而起慎重,特則今此教授,昔諸尊重殷重尤極。

  總之,先賢由于見到遵循這一正軌講聞極有利益,因此對此講聞軌則都很慎重。特別是對上文所說的“如何講聞的教授”,昔日師長尤極殷重。

  “殷重”,是指對講聞軌理的教授認真地執行。

  【現見此即極大教授,謂見極多由于此事未獲定解,心未轉故,任說幾許深廣正法,如天成魔,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

  現量可見,這是極重大的教授。意即,見到很多人都由于對此事未得定解,心未轉變,因此無論講多少深廣的正法,都如同天尊變成魔王,正法反而成爲引生煩惱的助伴。

  比如,學人對聞法的軌理未生定解,或在聞法之前不思惟聞法利益,對法和法師不發起恭敬承事;或在聞法期間沒有遠離叁過,又不具足六想;或結束時不如法地回向。由于聞法的意樂和加行不符合正軌,導致聞法多年,法義全不入心,反而成爲煩惱的助伴。塔波仁波切說:“若不如法而行持,正法反成惡趣因。”《華嚴經》雲:“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

  如果不在自身上改正聞法不純正的意樂和行爲,則終究得不到聞法的利益。如果能遵循上述講聞正軌而切實地執行,那麼下至講聞一座法,也能生起不可思議的功德。阿難曾經問佛:“行持何種善法功德最大?”佛答:“一人傳講,一人聽聞,功德最大。”

  【是故如雲“初一若錯乃至十五”,故此講聞入道之理,諸具慧者應當勵力,凡講聞時,下至應令具足一分講教授前第一加行,即是此故。恐其此等文詞浩繁,總略攝其諸珍要者,廣于余處應當了知。

  是故,如同常言所說“初一若錯,錯至十五”,因此對這一講聞入道之理,具慧者應當勵力實行。“凡講聞時,至少要具足一分傳講教授之前的第一加行”,就是這個原因。這裏恐怕文詞浩繁,只是總體上略攝諸精要義。詳細應閱讀其它教典而求得了知。

  “初一若錯乃至十五”,顯示了凡事開端的重要。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反之,初一若錯,就會錯至十五,陷在惡性循環中拔不出來。初學者最初應當著重修習聞法的意樂與加行,做好了這一步,才可以談後後的成就。如果連起碼的聞法規矩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不去實行,那麼由學法的意樂和行爲下劣,終不能得任何成就。

  法王曾經開示說:“上等修行人在聽到海螺聲時,會立即提醒自己:“爲了利益盡虛空界的有情,我要發菩提心,聽聞正法。”下等修行人,至少要在上師開講之前勸發菩提心的時候,發起菩提心。”法王規定:傳法之前,須念誦供養偈和《普賢行願品》的七支部分。每天念誦時,不間斷叁千數量的五供,就是要求在聞法之前先作供養。之後,誦發心儀軌發菩提心,又念誦自在祈禱文,祈禱佛法在十方世界興盛廣大。傳法結束,誦《普賢行願品》後文,回向講聞善根。都是使學人安住聞法正軌中。

  

  【教授先導,已宣說訖。

  “教授先導”至此已宣說完畢。

  “教授先導”:教授最開始的引導,即初中叁要——開示造者殊勝、法殊勝及如何講聞正法。

  

  道前基礎•親近善士

  

  丁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親近善知識軌理 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第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開演如何以教授引導學徒的次第分兩個步驟:一、開演道之根本——親近善知識的軌理;二、開演在親近善知識之後,如何依于叁士道修心的次第。

  戊一、道之根本親近善知識軌理分二: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 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初中分二: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在親近善知識這一引導中,首先爲了使學人發起定解,而稍微展開宣說,其次,總體上略爲宣說修持的軌理。

  己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分叁:一、宣說依止之根據 二、正式宣說依止軌理 叁、攝義

  【今初

  庚一、宣說依止之根據

  【《攝決定心藏》雲:“住性數取趣,應親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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