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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9)▪P12

  ..续本文上一页菩萨巧慧行施。

  土四、就施物门不应施舍

  【四、就施物门不应舍者,若自父母、有虫饮食,妻子奴等未正晓喻,虽正晓喻若不信解。

  就所施物方面不应施舍的情况,譬如:自己的父母、有虫的饮食不应施舍;或者妻子、儿女、奴仆等,如果未曾善加开导,让他们了解,或者虽已正言开导,但他们不信解,也不应施舍。

  《菩萨地》说:“又诸菩萨若有来求父母师长,定不应施。何以故?以诸菩萨于其父母尊重师长乳哺养育微有恩者,于长夜中常思顶戴不生厌倦,恒持自身系属随顺,任所屠害捶缚货卖,尚不敢窃怀施心,何况显然施来求者。”(如果有人来求施父母、师长,菩萨决定不应施舍。为什么呢?因为菩萨对于父母、尊重、师长、哺育过自己的人以及稍有恩德之人,长夜之中常常思惟如何恭敬顶戴,而不生厌倦。菩萨恒时舍弃身体的自由,系属、随顺于他们,任其屠害、捶打、捆缚、货卖,尚且不敢暗怀施舍他们的恶心,何况公然布施给乞求者。)

  “有虫饮食”,唐译为“有虫饮食等物”,即凡是有虫的东西,食用之后会伤害生命,都不应布施。

  【若自妻、子、形容软弱族姓之人,虽说此等不施为奴,然亦即是物之重者,故堕物数。

  自己的妻子、儿女以及身体虚弱的同族男女,虽说不能布施给他人做奴仆,但这也是事物中的重大者,因此也算在布施物中。

  以下宣说出家菩萨不应布施之物。

  【《菩萨地·摄抉择分》说:若是三衣,及余长物[30]佛所听许,无悭意乐,于修善品极所须者,虽不施与亦无有罪。

  《菩萨地·摄抉择分》中说了不施无罪的两种情况:一、三衣不施无罪;二、其余佛所开许的长物,自己没有悭贪的意乐,而且对于修善又极需要者,虽不布施也没有罪过。

  【如云:“出家菩萨除三衣外,所余长物佛所听许,身所受用,顺安乐住,若故思择施来求者,当知无罪。若顾善品,非堕欲贪,虽不施与,亦惟无罪。”】(出自《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

  如《摄抉择分》说:出家菩萨除了三衣之外,其余佛所开许可以积蓄的长物,身体所受用,随顺安乐而住,如果经过考虑之后布施给乞者,当知无罪。如果考虑到修善时还需要这些物资,而自己也没有堕入贪欲,虽不布施也无罪过。

  【《菩萨别解脱经》云:“舍利子,若诸菩萨重来求者,舍与三衣,此非修习少欲。”故出家菩萨施自三衣,即是有犯。

  《菩萨别解脱经》说:“舍利子,如果菩萨重视来乞求者而施舍了三衣,这并非修习少欲。”因此,出家菩萨布施自己的三衣,即是犯堕罪。

  土五、就所为门不应施舍

  【五、就所为门不应舍者。

  就所为方面不应施舍的总原则是:来人乞求财物是为了损害自己或他人,则不应施舍。

  以下例举六种非理布施的事例。

  【若有来乞毒火刀酒,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便施与。

  如果有人来求毒、火、刀、酒,是为了伤害自己或损害他人,菩萨若布施给他,则是非理行施。

  比如,有人为了自己吸食或贩卖,而来乞求毒品,若布施给他,则是有罪。

  【若有来乞戏乐等具,能令增长堕恶趣因,是应呵止,反施彼物。

  如果来乞求娱乐等的资具,能让乞者增长堕恶趣的因缘,对此本应呵斥、遮止,菩萨却反而布施给他。这不是菩萨所应作的布施。

  《菩萨地》解释其中原因:“若施彼时,虽暂令彼于菩萨所心生欢喜,而复令彼广作种种不饶益事。谓因施故,令彼于多行逸恶行,身坏已后堕诸恶趣。”(虽然布施给他时,暂时能让他对菩萨生起欢喜心,但终究不免会让他造作各种无利益之事。即因为施给他娱乐器具,而让他造下许多骄慢、放逸的恶行,导致死后堕入恶趣。)

  比如,有人来要MP3,虽然给他,能令他高兴,但却会造成他无数的放逸恶行,如用MP3听各种迷惑人心的歌曲,增上迷乱而导致堕落。因此,若不运用智慧抉择,布施MP3虽然看似慈悲,但结果却会导致他堕落恶趣,这是“慈悲生祸害,方便出下流”。

  【若有来求或来学习罩罗罝弶[31],为害有情,教施彼等。

  如果有人来乞求罩、罗、罝、弶等捕猎工具,或来学习这些捕猎技艺,目的是为了损害有情,菩萨若施舍这些工具或教授这些技艺给他,则不应理。

  《菩萨地》说:“谓诸菩萨终不施人捕猎等法。”

  【由此显示,凡害众生身命资财,皆不应学彼等教授。

  由此显示,凡是会对众生的身命、财产造成损害的教授,都不应学习。

  【若为杀害或陆或水所住众生,来乞水陆[32],即施此等。

  若乞者是为了杀害陆地或水中生存的众生,而来乞求水域或陆地,菩萨布施给他,则是有罪。

  【若为损害此国人民或为害他来求王位,而行惠施。

  如果乞者是为了损害本国人民或为损害其他有情而来乞求王位,菩萨布施给他,则是非理行施。

  《菩萨地》说:“又诸菩萨,若有上品逼恼众生乐行种种暴恶业者来求王位,终不施与。若彼暴恶补特伽罗先居王位,菩萨有力尚应废黜,况当施与。”(如果有对众生施行上品逼恼、喜欢作种种暴恶业的人前来乞求王位,菩萨终究不应布施。若此类暴恶者已经高居王位,菩萨有能力时尚且应废除他,何况交付王位给他。)

  【若有怨家来求仇隙,施彼仇敌。

  如果有怨家来求施他的仇敌,想要呵骂、捆绑、杀害、夺财、治罚仇人,而菩萨却将仇敌交给他,这也有罪。

  以上讲解了不舍外物之理,其反面即是应舍外物之理。

  火二、惠施外物道理分六:一、就时门应舍 二、就施境门应舍 三、就自身门应舍 四、就施物门应舍 五、就所为门应舍 六、贫富同乞应如何舍

  【第二,应施外物之道理者。

  土一、就时门应舍

  【若即此身[33]非是大师所遮之时。

  如果布施对方的时间并非大师所遮止的时间,便可以对他布施。比如,午前供养出家人饮食。

  土二、就施境门应舍

  【于彼补特伽罗舍所施物,非不称理,于彼相宜即应施与。

  若施舍对方某物,不会违背正理,并且与他相合,则应当施给他。

  例如,供养持戒者新饭食,布施病人有益于健康的饮食等,因为适合对方,毕竟对他有益,因此应当布施。

  土三、就自身门应舍

  【又若自身与前相违,于诸经卷有悭吝心,虽未已辨经典之义,应施来求乐胜智者。

  与前文所说相反,如果自身对经卷有悭吝心,则虽然还没有辨明经典的意义,也应施给前来寻求殊胜智慧的人。

  但是,如果乞者是寻找过失的外道,或是想求得经卷出售,或是只想自己秘藏,因为都不是希求殊胜智慧,所以不应施舍给他。《菩萨地》说:“又诸菩萨,终不口授求过外道所有正法,亦不施彼所写经典;知性多贪、求欲衒卖经卷等者,亦不施与;知欲秘藏,亦不施与;不求胜智亦不施与,必求胜智。”

  【此复若有二书,即应施与;若无二者,应与书价;价亦无者,应作是念:我行此施,纵于现法而成痴痖,不忍悭贪。如是思已,定当惠施。

  另外,如果有两本书,则应布施一本给他;如果没有多余的,就应给他请书的钱;如果钱也没有,则应想:我现在决定要布施,纵然以此布施,我今生将会愚痴、喑哑,但我也不能容忍悭贪,而必须施舍。这样思惟之后,决定应当布施。

  土四、就施物门应舍

  【若所施物除前所说。

  应当施舍之物,即除了上述不应施舍之物外,其余都可布施。

  【又自作王时,终不抑夺余妻子等,令离其主而转惠施,惟持村等可施求者。

  菩萨自己做国王时,始终不应强行夺取他人的妻子、儿女等,令他们离开主人而转施他人。菩萨只以村庄、城市、聚落、江河、土地等可施舍之物,或以全部或以部分来布施。

  就所施物应舍的总原则是,如果布施此物能利益有情,而不损害有情,就应当布施。

  土五、就所为门应舍

  【如是不为堕恶趣因诸戏乐具及罩罗等,不损于他众生所居水陆之处,不伤众生无虫饮食,应施求者。

  如果不是堕恶趣因的娱乐器具以及罩罗等工具,不会损害众生的水域和陆地,不会伤害众生的无虫饮食,就应布施乞求者。

  《菩萨地》说:“若有种种戏乐等具,虽复施与,不令众生堕诸恶趣,亦不增长诸不善根,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易可化导,易可成熟,随彼所求悉皆施与。”(如果有各种娱乐等器具,布施后不会造成众生堕落恶趣,也不会令其增长不善根,菩萨想以此所施资具摄受饶益他,使他心生净信,易于教化、引导,容易成熟他的善根,在这种情况下,则应随顺众生所求,全都布施给他。)

  总之,在不会失坏众生的相续、能作为摄受方便的情况下,应对众生布施。

  《菩萨地》又说:“若复种种象马车舆、衣服庄严、珍妙饮食,习歌舞等及诸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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