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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9)▪P13

  ..续本文上一页涂饰香鬘、珍玩众具、园林楼观、舍宅侍女、习学种种工巧业处,如是一切戏乐等具,为欲令其于菩萨所,因此发起清净信心,有来求者,悉皆施与。”(各种大象、骏马、车乘、衣服饰品、精美饮食,学习歌舞等以及各种乐器,涂饰、香鬘等装饰品,珍宝、玩具、园林、楼观、舍宅、侍女,学习种种技艺等工巧业处——这一切娱乐等资具,为了让众生因此对菩萨发起清净的信心,若有人来乞求时,菩萨都应布施。)

  此即“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菩萨有必要让有情对自己生起清净信心,以便将他引入佛道。因此,可以各种众生喜爱之物作为欲钩,牵引其心,但应注意,所施物不能是令众生堕落恶趣之因。

  《大智度论》中说,过去久远劫时,文殊菩萨是一位比丘。一次,他到城中乞食,乞得满满一钵百味欢喜丸。有个小孩追着比丘要丸子,比丘就拿着两颗欢喜丸,对小孩说:“如果你能自己吃一颗,把另一颗供养僧众,我就给你。”小孩便以一颗丸子供养了僧众。以此因缘,后来他在文殊菩萨面前受戒,誓证佛道。

  又如,唐代净土宗祖师少康大师,初到新定时,当地人不能听从他的教化。大师乞食得钱后,对儿童说:“阿弥陀佛是你的本师,你念一声佛号,我就给你一文钱。”很多小孩想要钱,便都争着念佛。几个月之后,念佛的小孩大量增多,大师又善巧开导,念十句佛号给一文钱。经过一年教化之后,新定地区念佛的人遍满了道路。

  【若有来求毒火刀酒,为自饶益或饶益他,即当施与。

  如果众生来乞求毒、火、刀、酒等,目的是为了饶益自己或饶益他人,那就应当布施给他。

  譬如,乞求毒物若是用来治病,对众生有利益,菩萨则应布施。

  土六、贫富同乞应如何舍

  【若如是行财施之时,来二求者,一贫一富,应如何施?

  如果行财布施时,来了一贫一富两位乞求者,这时应如何布施呢?

  这是标出主题。具体的方法是:事先一次性总的发心,等到乞者来时,就依此方式如理施舍。

  【先作是念:设二求者来至我所,若堪于二充足满愿,即当俱施满愿充足;若不堪者,则当圆满贫者所愿。

  乞者没来之前,应先这样发心:如有两位乞者一起来我这里,其中一位是安乐者,非贫非贱,有依有怙,另一位是危苦者,是贫是贱,无依无怙。这时,我应首先估量自己的财物,若能同时满足两人的愿望,我就一起布施,让他们同时满愿;若不能同时满足,则应以方便辞退富乐的有情,尽己所有,专门满足贫贱者的愿望。

  【由其先作如是念故,若不能满二所欲时,即当满足贫者所愿。应以软语晓喻富者,告曰:“贤首,我此资具于此贫者先已舍讫,切莫思为特不施汝。”

  由于之前已先这样发心的缘故,若不能同时满足两个人的愿望,就应当满足贫苦者之所愿。而且,应柔言开导富裕者说:贤首!对不起!我这件资具已先许诺给这位贫苦者了,不要认为我是故意不给你的。唯愿贤首不要嫌恨我、背弃我。

  以下是总的交待。

  【受菩萨律初发业者,如是学施极为紧要,故特录出。凡无别义者,皆如《菩萨地》意趣而释。

  受了菩萨律仪的初学者,按这样学习布施非常紧要,所以此处特别摘录出来。凡是没有异义的地方,都是按《菩萨地》的意趣而解释。

  这是说,“舍财道理”这一科判所摄的内容(即“惠施何田”到“施何等物”之间的内容),除了少数是引用其它经论之外,其余都摘录自《菩萨地》。宗大师按照修行次第对此进行了善巧、合理的编集,若参阅《瑜伽师地论》第三十九卷全卷和第七十五卷的部分内容自然会明白。

  亥二、若不能舍当如何行分二:一、不能舍时应作财物无常观 二、仍不能舍时应以三事晓喻而辞谢

  【第二,不能舍时当如何行者。

  金一、不能舍时应作财物无常观

  【若有求者正来求时,为悭覆者,应作是思:此可施物定当离我,此亦弃我、我亦舍此,故应舍此令意喜悦,摄取坚实以为命终。若舍此者,则临终时不贪财物,无所忧悔发生喜乐。

  如果乞者正来乞求时,菩萨被悭贪覆盖而对财物耽著不舍,则应思惟:即使我现在不舍弃它,它也决定会远离我,既然最终它必然要舍离我,而我也定将舍弃它,不如现在就施舍了,以令心喜悦,并为临终和后世摄取实义,即摄取菩提的资粮。如果现在施舍,临终就不会贪恋财物,心中无忧无悔而生起喜乐。

  金二、仍不能舍时应以三事晓喻而辞谢

  【如是思已仍不能舍,如《勇利经》说:“应以三事[34]晓喻求者,谓我现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于大乘中是初发业,随不舍心自在而转,住于取见[35]、我、我所执,惟愿善士忍许,不生忧恼。如何能满汝及一切有情意乐,我当如是渐次而为。”

  这样思惟之后,若仍无法割舍,则应如《勇利经》所说,以三事对乞者解释清楚,即应说:我现在布施的能力很弱,善根尚未成熟,在大乘法中还只是初学者,我的心仍随悭吝不舍之心而转,住于取见、我执、我所执中,唯愿善士容忍、宽恕我,不要心生忧恼。怎样能够满足你和一切有情的意乐,我以后会这样逐渐努力去做。

  龙树菩萨也在《十住毗婆沙论》中说:“在家菩萨所贪惜物,若有乞人急从求索:汝以此物施与我者,速得成佛。菩萨即应思惟:若我今者不舍此物,此物必当远离于我,设至死时,不随我去。此物则是远离之相。今为发菩提,故须施与,后死时,心无有悔,必生善处,是行大利。若犹贪者,应辞谢乞者言:勿生嗔恨。我新发意,善根未具,于菩萨行法未得势力,是以未能舍于此物;后得势力,善根坚固,当以相与。”

  【此是断余不信过失,非无悭过。《集学论》说:菩萨悭吝是应呵责,然如是行似能遮免“由悭不施财法他胜。”

  这是断除令求者不生信心的过失,并不是菩萨以此就能免除悭吝之过。《集学论》中说,菩萨悭吝应受严厉呵责,但如果一时无法克服,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不让求者忧恼,这样行持似乎能避免“由悭吝不施财法”的根本罪。

  对此,有人解释:因为这样辞谢是对悭吝观过失,知惭有愧,不具足上品烦恼,故不犯他胜罪。

  【《摄波罗蜜多论》亦云:“若有求者现在前,力极微故不能施,必令求者不退弱,应以软语慰其意。”

  《摄波罗蜜多论》也说:如果有乞者来到面前,菩萨因布施心微弱而无法布施,这时务必要让乞者不退失信心和乞求心,故应以柔言安慰他。

  【“以后若再来前乞,必定不应令失悔,当除悭吝诸过失,为断爱故应勤修。”

  以后他再前来乞求时,一定不让他灰心失望,菩萨应当遣除悭吝的过失,为了断除贪爱而精勤修习。

  佛在《六波罗蜜多经》中说:“复次慈氏,一切财物,无常败坏,众苦之本,如身疮疣[36],乌持败肉。其悭吝者,不自食用,功德不修,复不与人,坚守财宝,亦复如是。(一切财物无常败坏,是出生众苦的所依,如同皮肤上的毒疮、肉瘤一样,都是多余无用的东西,坚守这些如腐肉般的财物有何用呢?悭吝者自己不享用财物,又不以此修积功德,也不布施,这样无意义地坚守财物,就如坚守身上的毒疮、腐肉一样可笑。)当知此人非行施者,不名菩萨,于大乘法不发胜心,亦不能成不退转位。譬如大海不宿死尸,大乘海中不容悭者。(当知,此人不是行布施者,不能称为菩萨,对大乘法并没有发起殊胜心,也不可能成就不退转位,譬如大海不能容纳死尸,大乘法海中也不容悭吝者。)菩萨所以修大乘行,为欲远离一切罪垢,具修功德,于佛法中不生疑虑,于诸有情及诸财宝,一切时中心无分别,常行惠施,利乐群生,以如是行圆满布施波罗蜜多,速得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菩萨之所以修持大乘,目的是为了远离一切罪垢,而修集圆满功德,在佛法中不生起怀疑,对于有情和财富,任何时候都心无分别,常行布施利乐众生。菩萨这样修行而圆满布施波罗蜜多,速证无上菩提。)”

  亥三、习近对治布施障碍分二:一、总标障名 二、别说障碍及其对治法

  【第三,习近对治布施障。

  金一、总标障名

  【障者,如《摄抉择分》略说四种,谓未串习、匮乏、耽著、未见大果。

  布施的障碍,按照《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所说,略有四种:一、未串习;二、匮乏;三、耽著;四、未见大果。

  金二、别说障碍及其对治法

  【其中初者,谓虽现有可施财物,然于求者不乐惠施。

  第一障碍——未串习,即:菩萨虽然现有种种可布施的财物,但见乞者来时,内心却不乐于布施。

  【能治此者,应速了知如此过患,是我于施先未串习。今若不施,则于后世亦不乐施。强思择已,而行惠施,不随未习过失而转。

  能对治此障碍者,即:菩萨应以智慧迅速了达,自己现在不喜欢布施,是由于前世没有串习布施所致,如今若不勉强自己布施,来世也会不欢喜布施。这样如理了达之后,努力思择而行布施,不随先前未串习的过失而转。

  这是教导菩萨应违逆自己以往不爱布施的习气,不随顺悭吝的习气,不让悭贪恶习更加坚固,而发起决心:它不布施,我偏要布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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