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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9)▪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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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修等持,目的是为了引发等持、证得等持,最后于等持自在。

  以上“心乐远离、不生喜足”是令律仪戒圆满的第四因。

  戍五、扫涤不正言论诸恶寻思

  

又诸菩萨虽处杂众,而不乐为乃至少分不正言论,居远离处,不起少分诸恶寻思。

  受持律仪戒的菩萨虽然处在大众中,但不爱谈论下至少分不正言论。当菩萨远离大众独自居于寂静处时,心中不起少分的染污寻思。

  “不正言论”,即各种关于饮食、歌舞、倡伎、军事、战争、黑社会、街道等的话题,这些言论能引发无意义的放逸,不能随顺佛法的正理,因此叫“不正言论”。总之是各种引生烦恼的语言,杂染的语言。

  “诸恶寻思”,即染污的寻思、贪嗔痴的寻思、欲寻思、恚寻思、害寻思、亲里寻思、国土寻思。总之是对世间亲仇恩怨、家乡故国各种境界的寻思。这些寻思让人内心动摇、散乱,发动起各种罪恶不善法,因此称之为恶。

  

或时失念暂尔现行,寻便发起猛利悔愧,深见其过。

  菩萨用功修行,有时忘失正念,偶尔现行不正言论和染污寻思,开始谈论这些话题,内心涌起各种寻思分别。这时,菩萨立刻发起猛利的追悔心、惭愧心,深深察见不正言论和诸恶寻思的过失,当即止息。

  

数数悔愧,深见过故,虽复暂起不正言论诸恶寻思,而能速疾安住正念,于彼获得无复作心。

  菩萨一次又一次悔恨自己的错误,发惭愧心,深深察见自己的过失。由此,虽然又会偶尔谈起不正的言论、生起诸恶寻思,但能很快让心安住于正念,对此能做到不再谈论不正言论、不再生起恶寻思之心。

  

由此因缘则能拘检。

  因为数数追悔惭愧的因缘,菩萨能约束自己的三门,不放纵自己的言论和烦恼。

  

习拘检故,渐能如昔于彼现行深生喜乐,于今安住彼不现行,喜乐亦尔。又能违逆令不现起。

  由于数数串习,约束自心,菩萨逐渐能如原先对放逸的言论以及恶寻思现行,非常欢喜一样,现在则对安住在此等不现行的境界,内心深生欢喜。(守戒修行后的心态恰好与以前相反)。再者,菩萨这时能以正念力,违逆不正言论和诸恶寻思,使它不现起。

  以上“扫涤不正言论、诸恶寻思”是令律仪戒圆满的第五因。

  戍六、于己不自轻蔑分二:一、不怖学处 二、作增上念

  亥一、不怖学处

  

又诸菩萨于诸菩萨一切学处,及闻已入大地菩萨广大无量、不可思议、长时、最极难行学处,心无惊惧亦不怯劣。

  初发心的菩萨对于菩萨的一切学处,以及听闻已入圣位的菩萨所行持的广大无量、不可思议、长时、最极难行的学处,内心既不畏惧也不怯弱。

  由于菩萨对这一切学处内心生起胜解,能欢喜地接受,因此没有惊惧;能勇猛精进地求学,因此不怯弱。

  亥二、作增上念

  

唯作是念:彼既是人,渐次修学于诸菩萨一切学处广大无量不可思议净身语等诸律仪戒,成就圆满,我亦是人,渐次修学,决定无疑当得如彼净身语等诸律仪戒成就圆满。

  听闻了大菩萨的持戒境界之后,菩萨唯一这么想:他既然是人,能由逐渐修学,圆满成就菩萨一切学处广大、无量、不可思议的身语清净等诸律仪戒,我也是人,我发心渐次修学,也一定会和他一样,成就圆满身语等的律仪戒。

  以上“不自轻蔑”是令律仪戒圆满的第六因。

  戍七、性情柔和

  

又诸菩萨住律仪戒,常察己过,不伺他非。

  菩萨安住律仪戒时,时常观察自己身语意的过失,不看别人的缺点。

  

普于一切凶暴犯戒诸有情所,无损害心、无瞋恚心。

  普遍地对任何凶恶、粗暴、犯戒的有情,都没有损害心、没有嗔恚心。

  

菩萨于彼由怀上品法大悲故,现前发起深怜愍心欲饶益心。

  不仅如此,而且菩萨对彼等因心怀上品大悲的缘故,现前发起深深的怜愍心、想饶益之心。这是菩萨的性情柔和。

  以上“性情柔和”是令律仪戒圆满的第七因。

  戍八、能有堪忍

  

又诸菩萨住律仪戒,虽复遭他手足块石刀杖等触之所加害,于彼尚无少恚恨心,况当于彼欲出恶言,欲行加害?况复发言毁辱诃责,以少苦触作不饶益?

  又菩萨安住律仪戒时,虽然遭到别人用手、脚、块、石、刀、杖等加害,但对损害者尚无少分的恚恨之心,何况对他想说恶言、想作加害?更何况发言毁骂、污辱、呵责,以少许的苦触而作不饶益?

  菩萨对怨害者没有少许恚恨心,因此绝无这样的报复心理和行为。

  以上“能有堪忍”是令律仪戒圆满的第八因。

  戍九、行不放逸

  

又诸菩萨住律仪戒,具足成就五支所摄不放逸行。一、前际俱行不放逸行;二、后际俱行不放逸行;三、中际俱行不放逸行;四、先时所作不放逸行;五、俱时随行不放逸行。

  “俱行”,即同时而转。比如,一般凡夫的心是和贪嗔痴同时而转。菩萨安住律仪戒时,不放纵自己,他的不放逸和菩萨行在一刹那同生同灭的缘故,称为“俱行”。因为菩萨的心和不放逸同时生灭,因此能摄持菩萨的加行,逐渐圆满功德,成就菩提。

  “三际”,即三时,前际指过去,中际指现在,后际指未来。

  又菩萨安住律仪戒,具足成就了五支所摄的不放逸德行。(“具足”,即五支一个也不缺。“成就”,即恒时善能安住。)

  以下是具体的五种不放逸行。

  一、前际俱行不放逸行

  

谓诸菩萨于菩萨学正修学时,若于过去已所违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萨前际俱行不放逸行。

  诸菩萨正在修学菩萨学处时,如果以前违犯了某些菩萨行,就依法忏悔,除灭这个罪过,这叫菩萨前际俱行不放逸行。

  这是说,菩萨不断反省自己:我以前违犯了哪些菩萨学处,哪些应修学的没有修学,哪些应禁止的没有禁止,哪些方面我有过失。检查到之后,一一如法忏悔除灭。

  二、后际俱行不放逸行

  

若于未来当所违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萨后际俱行不放逸行。

  如果在将来没有遵守菩萨学处而有所违犯,菩萨也如法忏悔,除灭这种过失,这叫菩萨后际俱行不放逸行。

  即菩萨决定:如果我将来未能遵守菩萨行,对菩萨学处有所违犯,我也如法忏悔净除。

  三、中际俱行不放逸行

  

若于现在正所违犯如法悔除,是名菩萨中际俱行不放逸行。

  如果现在违犯了菩萨学处,菩萨也如法忏悔除灭,这叫菩萨中际俱行不放逸行。

  总之,对于过去已有的违犯、未来将有的违犯、现在正有的违犯,均如法忏除,这是菩萨初、后、中三际俱行不放逸行。

  四、先时所作不放逸行

  这是菩萨事先作的不放逸行,也就是提前的发愿。

  

若诸菩萨先于后时当所违犯,发起猛利自誓欲乐,谓我定当如如所应行、如如所应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令无所犯,是名菩萨先时所作不放逸行。

  如果诸菩萨事先就对后时可能会违犯的过失,发起勇猛、锐利的自誓欲乐,即坚决发誓:我一定要按照如是如是所应行、如是如是所应住,而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使我对律仪戒无所违犯,这叫菩萨先时所作不放逸行。

  比如,菩萨在去城市之前,首先对后面可能违犯的地方发起猛利的自誓欲乐,自己发愿:我去城市之后,来回往返、眼睛瞻视、身体屈伸、饮食等等,一定按如是如是所应做,如是如是而做。诸如此类,为了防范后面不违犯学处,提前发愿遵守学处而行住,即“先时所作不放逸行”。

  五、俱时随行不放逸行

  即事情正现行的时候,同时随转的不放逸行。

  

若诸菩萨即以如是先时所作不放逸行为所依止,如如所应行,如如所应住,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不起毁犯,是名菩萨俱时随行不放逸行。

  前面已经一一考虑好了,而且发起了猛利的自誓欲乐,下决心我一定按照这样这样来行、按照这样这样安住,在境界现前时,就按照前面决定好的,而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因此,“先时所作不放逸行”是“俱时随行不放逸行”的所依止处。

  如果诸菩萨以如是先时所作的不放逸行作为所依止处,按前面决定好的如是如是所应行、如是如是所应住,实际也如是如是而行、如是如是而住,这样就不会生起毁犯戒律的过失,这叫菩萨俱时随行不放逸行。

  如果能具足成就以上这五支所摄的不放逸行,时时不放逸而安住,这是令律仪戒圆满的第九因。

  戍十、具足轨则净命

  

又诸菩萨住律仪戒,覆藏自善,发露己恶,少欲喜足,堪忍众苦,性无忧戚,不掉不躁,威仪寂静。

  又诸菩萨安住律仪戒时,隐藏自己的功德;发露忏悔自己的过失;对没有得到的衣食卧具等不去贪求,对已得到的,欢喜满足;能安忍很多辛苦、苦恼之事;性情开朗,内心不忧愁,不愁眉苦脸,不常常把不如意的事挂在心上;心不掉动、烦躁;行住坐卧等威仪寂静调柔,合乎规矩。

  以上七个方面是说菩萨具足轨则。以下是讲菩萨具足净命。

  

离矫诈等一切能起邪命之法。

  远离矫诈等一切能发起邪命的事情。

  戍十一、摄义

  

菩萨成就如是十支,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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