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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9)▪P4

  ..续本文上一页受用饮食资具等。

  【若忘此心,爱著自利而受用者,是染违犯[10]。若无爱著,或忘安住缘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贪利益余一有情,非染违犯[11]

  如果忘失了利他心,只是爱著自己的利益而受用,则属于“染违犯”。如果没有爱著自己的利益,但忘记要安住心缘利益一切有情之想,或者只贪执要利益某个有情,则属于“非染违犯”。

  由此可见,对守持菩萨戒而言,利他心是何等重要。如果没有按道次第发起利他心,进而使它猛利恒常,则凡夫很难时时安住在利他心中,一旦遇到善妙的受用,不免心生爱著,甚至会强烈地爱著。像这样形式上虽受了菩萨戒,却又不真正修持利他心,则十分可怕。

  酉三、断除对受用已施之物是否犯他胜罪的疑惑

  第三疑:

  【于已施他作他物想,为自受用成不与取,若价满足,犯别解脱他胜处罪。

  《集学论》又说:对于已经布施给其他众生、已作他物想的已施物,为了自己而又再度受用,这是成了不与取;如果价值过量,则犯别解脱根本罪。

  对此句的密意,众说纷纭。以下宣说几种不同观点。

  【此中有说:以是回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价不能满,故无他胜。

  有人说:因为这是回向布施给一切有情,应当是由一切有情共同分享,每个有情只享有其中一分,所以价值不会过量,不会犯他胜罪。

  【有余师说:于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说非理。

  又有人说:对每个有情都是布施整个所施物,所以前面的说法不合理。

  【余者又云:虽已施他,他未摄受,故无他胜。

  还有人说:虽然心中已布施给他人,但他人并没有摄取,因此犯他胜罪的条件不具足。

  以下宗大师开显《集学论》中此句的密意。

  【其密意者,谓于人趣至心回施,他亦了知执我有时,作他物想为自利取,若价满足可成他胜。故说是为他部之义,亦不应理。

  这句密意是:对六道中的人道已经至心回向布施,他也知道并执著这是我所拥有的,这时已作了他物想,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又受取,如果价值过量,就构成他胜罪。所以说“这种说法只是其它部的宗义”也不合理。

  【若谓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无违犯。

  但如果是想受用其他有情的财物而作利益他人的事,这样作意而受用,就没有违犯。

  【《集学论》云:“以有主财护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无罪。仆使恒时为主作业,非自有财以为存活。”

  《集学论》说:以有主人的财物养护归主人所有的身体,若以这种想法而受用,则没有罪过。仆人何时都是为主人做事,并不是自己拥有财产而以此为生。

  酉四、断除对受用未听许的已施物是否有罪的疑惑

  第四疑:

  【设作是念:此诸资具[12]已施有情,他未听许用当有罪。

  有人怀疑:这些生活资具既然已经施给了有情,则在他未允许的情况下自己受用,应当是有罪过的。

  断疑:

  【无如是过,即前论云:“譬如有仆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乱,虽未听许受用无罪。”

  没有这种罪过,此中道理即如《集学论》所说:譬如,有仆人忠实、勤劳地为主人做事,主人因生病等心神狂乱,这时主人虽未开许,但仆人受用饮食等也没有罪过。

  因此,关键在于一心一意地利益众生,不必害怕众生未听许会有罪过。(凡夫生存必定要有资具,不可能饿死、冻死,只要心中想着“为了利他而受用”,则不论众生是否开许都没有罪过。因为所作所为纯粹是为了利益众生,而不是为了自己之故。)

  酉五、断除对仅仅以心惠施有无实义的疑惑

  第五疑:

  【现于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实为欺诳,故如此修全无坚实。

  有人想:现在对有情什么也没布施,只是心里把身、财、善根施给有情,这不是欺骗吗?因此这样观修毫无实义。

  断疑:

  【莫生不信,即前论云:“若有一类于如是行诸菩萨前,未见实施而不信解,不应道理。当知舍心最希有故,于此道理有起疑惑,不应道理。”

  不要生起不信的邪念,此即《集学论》所说:如果有一类人对如是修行舍心的菩萨,因为没有见到菩萨真实布施而不生信解,这是不合理的。须知,舍心最为稀有,故对此理生起怀疑,极不应理。

  布施度以舍心为主,能至心把身、财、善根施舍有情,这是最稀有的。发起一念舍心就是布施,具有实义,怎能说是欺诳呢?极为难得、极为贤善的舍心明明生起了,怎能说是虚伪呢?

  所以,应当深信这是极具大义的修行。原先成天耽著自利,不曾起过一念舍心,现在破除悭吝,发心施舍一切,这不是极稀有而具大义吗?因此,应全力引发舍心、增上舍心。

  未三、布施差别分三: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第三,布施差别有三: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一、总的一切所依身应如何布施,即凡是菩萨不论凡圣、在家出家,没有主次等差别,一概应行持的内容。

  二、观待别别所依身行持布施的差别,即出家菩萨和在家菩萨应分别着重修何种布施。

  三、布施自性上的分类。

  申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分二:一、应具六殊胜 二、应具六度

  酉一、应具六殊胜分六:一、依殊胜 二、物殊胜 三、所为殊胜 四、善巧方便殊胜 五、回向殊胜 六、清净殊胜

  【今初 初中具六殊胜。

  六殊胜:依殊胜、物殊胜、所为殊胜、善巧方便殊胜、回向殊胜、清净殊胜。

  戍一、依殊胜

  【依殊胜者,依菩提心,由此发起而行布施。

  依殊胜:依菩提心发起而行布施。

  万行依于心,心是所依,现在依于善心之王的菩提心,当然是依中最殊胜。

  这是要求行任何布施都要先依菩提心发起,就像司机每次开车先踩油门一样。

  世间人和声闻缘觉只依一般善心或自利心发起布施,因此都不殊胜,唯有菩提心才是最殊胜的所依。

  戍二、物殊胜

  【物殊胜者,总诸施物无余行施。若于别物而行施时,亦应不忘总施意乐。

  物殊胜:总的一切施物都毫无保留地施舍(自己所拥有一切全都布施,施到极点,当然殊胜)。遇到布施各别施物时,也应该不忘失总施的意乐。

  比如,赈灾时捐赠衣物,心想:我总的要对众生布施一切,现在我布施这件衣服。护持一分戒律时,心想:我总的要护持一切净戒,现在护持这一分戒律。这叫不忘总意乐。

  世人和声闻缘觉都没有布施一切的意乐和现行,唯独菩萨能做到布施一切内外事物,因此是布施物中最殊胜者。

  戍三、所为殊胜

  【所为殊胜者,为令一切有情现前安乐、究竟利义而正惠施。

  所为殊胜:布施的目的最殊胜。菩萨是为了让一切有情得到暂时善趣的安乐和究竟成佛的利益而布施。

  世人和声闻缘觉也会为了利他而布施,但他们只是为了利益部分人,而想给予的利益也只是一分暂时的利益。菩萨布施则是为了一切有情暂时和究竟的利乐,其目的当然是最殊胜的。

  《六波罗蜜多经》说:“随修少分,乃为无量功德之本。何以故?由清净心无分别故。(随便修一点就成为无量功德之根本,因为清净心无分别的缘故。)譬如日出照于世间,情与非情皆蒙利益,是日不言我能照触,亦不分别情与非情。以是菩萨所作功德,乃至布施一花一果,皆为利益一切众生,以此功德成无上果,悲化十方示导一切。”

  戍四、善巧方便殊胜

  【善巧方便殊胜者,经说无分别智之所摄持,初发业者,当以通达法无性慧之所摄持。

  善巧方便殊胜:经中说以无分别智摄持,初学者应当以通达诸法无自性的智慧摄持。

  此处“善巧方便”是指三轮清净,即对能施、所施、受者,不见有此种彼种的相状,自然修习三轮无缘的智慧。由此,布施的善根没有因着相而迷乱染污,获得清净。

  在大乘的无量方便法中,无分别智是最关要的法,故为善巧方便中之最殊胜者。菩萨以无分别智摄持,不论作何种布施都能清净,趣入无量功德的彼岸而成佛,因此,以无分别智摄持的布施便成为出世间波罗蜜多。世人和声闻缘觉都不具这种智慧,所以说是善巧方便中最殊胜者。

  戍五、回向殊胜

  【回向殊胜者,回向施善于大菩提。

  回向殊胜:布施善根回向成办无上菩提。

  世人仅仅只回向今生或后世的利益,声缘只回向自己获得解脱,唯独菩萨回向无上菩提,故是回向中最殊胜者。

  《六波罗蜜多经》中说:“云何少施功德多耶?以方便力少分布施,回向发愿与一切众生,同证无上正等菩提,以是功德无量无边,犹如少云渐遍世界。”回向无上菩提能令少许善根转为无量,直至涅槃永不穷尽,这是菩萨回向的作用殊胜。

  戍六、清净殊胜

  【清净殊胜者,[13]灭烦恼障及所知障。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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