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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9)▪P8

  ..续本文上一页也不应怯弱,学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大乘的核心是菩提心,若不能坚持菩提心,大乘的修行就有退失的危险。所以,应当振奋心力,将菩萨的广大布施行作为发愿的目标,不论遇到何种困难都不放弃。应当发愿:虽然我目前暂时做不到,但愿早日能修持菩萨大行。

  火五、无背弃意乐

  【当无背弃[19]意乐者,谓于亲怨及诸中庸不随朋党,悲心而施。

  无背弃意乐,即对亲友、怨敌和中庸者不随从朋党,以大悲心平等布施。

  《六波罗蜜多经》说:“或择人施,施与贫者,不施富者;或贫富俱施,不施病者;或与病者,不施余类;或施此人,不施彼人。如是者,不名布施。”又说:“起大悲心,不择怨亲财物多少而行布施,名真施也。”

  《菩萨地》中说:普于一切有情之类生起平等心,安住福田想中(平等视一切有情为福田)而行布施,终不分别怨、亲、中庸、有功德、有过失、下劣、平等、超胜、有苦、有乐。

  火六、无望报意乐

  【当无望报意乐者,谓非望他报恩而施,观诸众生缺乏安乐、爱火所烧、无除苦力、本性苦故。

  无望报意乐,即并非希望对方报恩而布施,而是因为见到众生缺乏安乐、被爱火焚烧、没有遣除痛苦的能力、本性是苦的缘故,菩萨深生悲悯而行布施。

  凡夫众生不说无漏安乐,就连有漏安乐也不具足。他们缺乏安乐,被爱火所烧,虽然渴望安乐,却无能力成办;五取蕴粗重随逐,本性是苦,虽欲离苦,却无能力息灭。

  见到众生无有安乐、一切皆苦,菩萨深心悲悯,如慈母悲悯病儿般,故应将一切安乐给予众生,不应以求回报之心作布施。

  《六波罗蜜多经》说:“自手营作而行布施,非嫉妒他,非畏恶名,非求恩德而行布施,为济贫惸困苦而行布施,是名为施。”

  火七、无希望异熟意乐

  【当无希望异熟意乐者,谓不希望后世异熟身财圆满,观一切行悉无坚实,无上菩提有胜利故。

  无希望异熟意乐,即不希求来世异熟身、财圆满,因为观见一切有为法皆无实义,而无上菩提具大利益之故。

  《大智度论》中说,韦罗摩菩萨行大布施时,净居天化为婆罗门问菩萨:“你作大布施难舍能舍,你希求什么?想做转轮王拥有七宝、千子,统治四天下吗?”

  菩萨说:“我不求此事。”

  婆罗门问:“你求做帝释天,成为八十那由他天女的天主吗?”

  菩萨答:“我不求做帝释。”

  婆罗门又问:“你求做六欲天主吗?”

  菩萨说:“不求。”

  婆罗门又问:“你求做大梵天王统治三千大千世界,成为众生的祖父吗?”

  菩萨仍答:“不求。”

  婆罗门又问:“那你想求什么?”

  菩萨答:“我求无欲处,远离生老病死,能度诸众生,故求佛道!”

  婆罗门说:“大施主!佛道难成,要历经无数艰辛。你的心已习惯了欲乐,心力疲软,必定不能成办此道,而转轮王、帝释天、六欲天主、大梵天王容易获得,你不如希求这些。”

  菩萨说:“请听我一心发誓: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一心求佛道,终不怀悔恨!若使三恶道,人中无量苦,一心求佛道,终不为此转!”

  《六波罗蜜多经》说:“夫布施者,不求果报轮王、护世、释梵诸天,刹帝利家及婆罗门长者居士,如是家生。”(大乘布施,不希求转生为转轮王、四大天王、帝释天、梵天,不希求投生刹帝利家以及婆罗门、长者、居士家。)《菩萨地》说:“又诸菩萨不观其果而行布施,一切布施皆为回向速证无上正等菩提。”

  【非破现前希此诸果,是破惟以三界身财为所欲得。

  这并不是破斥暂时希求这些乐果,而是破斥唯独以三界身、财为究竟之所求。

  此处须简别“暂时”和“究竟”,虽然不以人天福报为究竟,但并不遮止暂时希求。

  以上大乘菩萨所行的布施,不恶见取、不傲慢、不怯弱、不背弃众生、不求名、不求回报、不求异熟,故菩萨所行布施清净、最极清净。

  水二、断邪命意乐等七种

  【复次当无邪命意乐,谓念行施为国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

  又应当远离邪命意乐而布施,所谓邪命意乐,即心想:我作布施,国王等知道我能布施,便会恭敬承事我。

  譬如心想:政府高官、富豪居士知道我行布施,必定会恭敬尊重、赞叹供养我,因此我应布施。诸如此类的邪命意乐都应远离。

  【不应虑贫而不行施。

  不应当顾虑施舍之后自己会贫穷而不布施。

  《六波罗蜜多经》说:“菩萨摩诃萨所行布施,无不活畏,无恶趣畏,随其多少而施与之,以广大心,皆得无尽无量功德。”

  【又于乞者无欺诳心、不喜忿恚、心行散乱。

  对乞者没有欺诳之心,也没有心不欢喜的忿恚和散乱心。

  不在财物上欺骗,比如,说给后来又不给,说给多后来只给少,说给好的后来只给坏的;不在目的上欺骗,即不以布施为手段利用对方。

  “无散乱心布施”,即由殷重心而布施。

  【乞者来作种种邪行应无厌患。

  乞者来作各种邪行,应当心无厌患。

  《菩萨地》说:“又诸菩萨,若来求者安住种种毁犯邪行、掉举、躁扰、不自防护,专行骂詈、嗔忿、呵责,终不于彼暂起邪行,带厌倦心而行惠施,唯即于彼了知为诸烦恼所媚令改本性,深更安住怜悯之心而行惠施。”

  【虽见乞者欺诈等过,无宣布心。

  虽然见到乞者有欺诈等过失,但也没有宣扬他人过失的心。

  《菩萨地》说:有些商人性格狡诈,想来欺骗菩萨。菩萨知道后,掩藏他的过失不让人知,而且照样满足他的心愿,不让他羞愧,让他踊跃不恐惧,欢欢喜喜地离开。还有人狡诈欺骗,菩萨起初不知,后来才发觉,菩萨虽然知道,但不揭发他,也不呵责,心中不忆念其过恶,只是心生悲悯:他对我作不与取的事,我现在随喜(欢欢喜喜地奉送给他),让他没有罪业。

  【从别别施生别别果,深忍而施不为他动。

  对于从别别布施自然产生别别果报,菩萨深生胜解,内心深忍而布施,不因任何境缘而动摇自己的布施。

  菩萨如实了知,施饮食能感大力,施衣服能感妙色,施车乘能感快乐,施灯明能感净眼,如是以一切品类布施,能感一切品类果报。菩萨对此深生信解,不由他缘非他推动,完全是以自心胜解的力量而自觉地布施。

  金三、如何行施分二:一、不以何等加行布施 二、当以何等加行布施

  【如何行施分二。

  木一、不以何等加行布施

  【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谓:不速与,稽留[20]乃与;令起烦恼,然后乃与;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先誓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数恩而与;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给;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懒惰住,教他行施;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违越佛制学处而施;不能如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是为应断,故当舍离此等加行。

  菩萨应当舍离的加行有:

  “不速与,稽留乃与”:不及时给与,而让人数数求取,拖到人心疲倦才布施。

  “令起烦恼,然后乃与”:让他心生苦恼后才给。

  “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让人去做与正法、因果、世间道理相违的事情,然后才给他。

  “先誓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首先承诺给这些,之后减少数量或换成粗劣之物。

  《菩萨地》说:菩萨答应布施众生某财物,终究不会首先答应,后来却减少数量,菩萨只会给等量或更多的财物;终究不会先答应给予胜妙物,然后施舍下劣物,菩萨只会先承诺施舍下劣物,之后再给予胜妙物。

  “数恩而与”:对乞者说:“我曾对你做过这样那样的布施,我摄受、长养、救拔过你。”或者说:“前年我给了你多少,去年给了你多少,今年又给了你多少。”数了自己的恩德之后,再给乞者。

  “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给”:本可一次性布施,却分成很多次,每一次都稍稍给一点。

  “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自己做国王时,夺取他人的妻子、儿女等,转施给其他人。

  “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侵夺父母、妻子、奴仆、亲戚、眷属的财物而用以布施,或者逼恼彼等,以彼等财物施舍乞求者。

  “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能损害他人的方便,比如,打骂、恐吓、毁辱、捆绑、拘禁、斫剌、驱摈……,以这些方便损害此人,然后对彼人作布施。

  “自懒惰住,教他行施”:自己因为懒惰不愿意活动,而让人代为布施。

  “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对前来乞求的人呵斥、责备、嘲笑,在一旁讥讽、轻侮、戏弄他,或说粗恶语恐吓之后再给他。

  “违越佛制学处而施”:菩萨在佛教中出家,违越佛制学处而行布施。比如,佛制定比丘不能去王宫布施,比丘却违越佛制进入王宫。

  “不能如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不能做到一有资财就随时布施,而是长时间逐渐积聚之后一次性施舍。

  以下宣说“应当断除积集而施”的道理。

  【又诸菩萨见积集施其施有罪,见随得施其施无罪。谓若积集然后顿施,福并无多,及于集时退却众多求资具者,令生嫌恨,后施诸余未求者故。《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9)》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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