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师云:“断除烦恼,须知烦恼过患、体相、对治、生因。由知过患,观为过失,计为怨敌。若不知过患,则不知为怨敌。故如《庄严经论》及《入行论》所说思惟。”】
又如阿兰若师说:若要断除烦恼,必须先了解四个方面,即烦恼的过患、体相、对治以及能生烦恼的因。由了知过患,观察过失,就能把烦恼看作怨敌。相反,若不知过患,就不会知道烦恼是怨敌。因此要按《大乘庄严经论》以及《入行论》所说而思惟。
【又云:“知烦恼相者,亦须听对法,下至当听《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于心相续若贪、嗔等,随一起时便能认识,此即是彼。他今生起,与烦恼斗。”】
阿兰若师又说:要想知道烦恼的体相,就必须听闻《俱舍论》,最起码应当听闻世亲菩萨所造的《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烦恼以及随烦恼。如此心相续中贪嗔等烦恼,随一生起时,就能认识,这就是贪,这就是嫉妒。知道烦恼现在生起后,就能立即与烦恼决斗。
朗日唐巴尊者在《修心八颂》中也说:“愿我恒常观自心,烦恼妄念初生时,毁坏自己他众故,立即强行而断除。”《佛子行三十七颂》也说:“烦恼串习则难治,念知士持对治剑,贪等烦恼安生时,铲除其是佛子行。”对治烦恼刻不容缓,如同毒蛇噬指,应当机立断,否则,一旦烦恼在心中不断增长,就难以对治了。
大恩上师在宣讲《入行论》时,曾经说:“自己生起贪嗔烦恼时,应该好好用石头、木棒打自己一顿,给烦恼怨敌一个深刻教训,让它老老实实,不给它一点轻松的机会。”
【须如是知。】
必须如是了解。
未四、摄义
在佛教中,“阿罗汉”意为杀贼,涵义极深。这是告诉我们应该与谁斗争、谁是勇士、何为修行。告诉我们,圣贤之路是念念向内对治烦恼,此外再无修行成圣成贤之道。以前我们一致向外,认为打败竞争对手才是英雄,其实这样并不能成为英雄。不知一切过患的源头是自心烦恼之前,很难成为真正的修行人,只有认识到唯一的敌人是自心的烦恼,才能明确人生的理念、目标乃至修行之道。
常常可以见到一个鲜明的对比,众多强者在世间领域中都能胜伏敌人,就是无法战胜自心烦恼,烦恼敌一来,马上举手投降,所以称不上真正的强者。相反,若能降伏自心烦恼,内忧一除,自然就解决了外患,而且还能真正地利益他人,所以真正的大英雄是降伏自心、战胜自己的人。《大乘庄严经论》说:“恒时誓勤作,杀贼为无上。”这是描述菩萨精进的两种自性,即以伟大的誓愿以及精勤的方便为自性。所谓“杀贼为无上”,是指菩萨修行精进,唯一是为了杀自他烦恼贼,获证无上菩提,这是大乘行人唯一应做之事。
学习烦恼的过患,知道了真正的敌人不在他处,正是盘踞在自相续中的烦恼,若不根除烦恼敌,永生永世都会受其损害,而出离轮回之法,唯一是降伏烦恼。因此,我们应当每天挺起脊梁,与烦恼敌决斗,这并非只是比喻而己,真实就是如此。只有对此生起定解,才能坚决地转变行为。
大修行人二六时中,念念对治自心的品格,并非与生俱有,而是因为以智慧认定此理后,就不再向外追求、向外护亲伏怨,不再做此等无义之事,心思完全内归,致力于降伏自心。因此,抉择清楚真正的敌人之后,身心就会有所转变,从向外转为向内,唯一在自心上做功夫,唯有如此,才能堪称是修行者。也只有这样抉择,身心才能踏实,相反,如果未能如此抉择,就会始终无力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向。
因为没有佛的言教,无始至今,始终不知道真正的敌人,只是在外境上分析、比较,一遇到问题就指责他人,归咎于他人,认为一定要顺从我的心意,一定要依我心意行事,违背了我的意愿,我就不高兴,不知道这是认贼作子,任凭烦恼指挥。现在发现烦恼才是真正的敌人,必须铲除,这就是我们认识上的转变。
学习集谛如同瞄靶,找准靶子后才好射箭,若未看准靶子,难免会误伤自他。看准靶子,就是找准敌人,先前因为没有找准敌人,始终不能歼灭敌人,现在经过一番观察抉择,决定了敌人就是自己,因此以后所有精力,都要对准这个敌人,不再为其他事情分心。
并非只有古人需要天天观心,现代人可以任性胡为,想怎么贪就怎么贪,要怎么竞争就怎么竞争,爱怎么出风头就怎么出风头,该怎么包装就怎么包装,这是让烦恼当家做主。虽然时代不同,外境变化很大,但是苦的本质和烦恼的过患丝毫未变,因此离苦得乐的方法,古今并无差异,唯一是对治自心烦恼。如果不清楚谁是敌人,任由敌人指使,生生世世都要吃尽苦头,所以没有第二条路。
一方面要学佛解脱,另一方面还可以滋养贪嗔烦恼,既可以放纵烦恼,又能得圣者果位,世上没有这样的事。修行是向内对着烦恼革命,是一个净化自己的过程,心中的烦恼一分分减少,才能现证智慧,这是我们佛教的革命论与净化论。因此,学了中士道后,对修行的认识,相比下士道更进一层,知道修行应当直接围绕对治烦恼这一核心。
导致生死之因有烦恼和业两个因素,其中以烦恼为主要,以上讲了烦恼产生之相,以下开始宣说烦恼集业的道理。
辰三、彼集业之理分二:正明所集之业 二、如何集业之理
【第二彼集业之理分二:一、正明所集之业;二、如何集业之理。】
从两方面分析集业的道理:一是认定以烦恼所集的业;二是以烦恼集业的方式。
巳一、正明所集之业分二:一、思业 二、思已业
【初中分二:一、思业;二、思已业。 今初】
午一、思业
【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谓令心造作意业,于善、不善及无记中,役策心为业。”谓令自相应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
思业如《集论》所说:“什么是思?令心造作的意业,在善、不善、无记当中,以役使心为业。”即役使与思相应的心缘着所缘境转动并且趣入的心所意业。
对于思业,有部、经部、唯识、中观四宗都承许是意业,包括心所的思以及它所安立的习气。
午二、思已业分四:一、真实 二、思已业的体性 三、此处集谛中的业是指何者 四、有漏善恶业对应三业之理
未一、真实
【第二者,谓彼思发起身语之业。《俱舍论》云:“业谓思彼起,思即是意业,彼起身语业。”】
以小乘有部宗的观点,所谓思已业,即由彼思所生起的身业与语业。《俱舍论》说:业是思和思所发起,思是意业,彼思所起是指身业与语业。
未二、思已业的体性
【于身语业分为二种:有表、无表。婆沙师许惟是有色,世亲论师破之,许为与身语表俱转之思,故二种业俱说为思。】
身语业又可分成有表与无表二种。有部论师承许唯是有色,世亲菩萨在《俱舍论自释》与《业成立论》当中破斥此观点,承许思已业的体性是与身语有表同时而转的思,比如,与杀生或恶口同时而起的思,就是思已业。因此,身语业的体性都说是思。
有部与经部以上的宗派,对有表与无表有不同的定义。
有部宗承许有表与无表都是色法而非心法。身表业是以形色为体,即由于思力,分别现起如是的身体形[85]相。为何身体的形相是有表呢?因为以身形可以表示内心的善恶。比如,有人五体投地,由此身体的外相可以显示他内在具有恭敬心和信心。此身表是业,因为有造作的缘故。语表业承许是言声。
有部宗又承许:无表业是大种所造,也是以色业为性,此点和有表业相同,但它不能通过身语的表示,令他人理解,所以称为无表。比如,通过仪轨获得别解脱的戒体,戒体的色法虽然存在于相续中,但从外在的身语等不能测知。总之,有部宗认为思业与意业是一个意义,思已业与身语业是一个意义。
经部以上的宗派,承许意乐、加行、究竟这三者当中,没有到正行还在因位的意乐之业是思业。加行、究竟任何一者所摄的业,是思已业。思业可以分成善业、不善业和不动业,思已业包括身语意三业。因此,所集的业中,思业是生起身语业的因位意乐之思,思已业是和由此生起的身语有表同时俱转的思。
未三、此处集谛中的业是指何者
【总业有三,谓善、不善、无记,此说初二。】
业总的可以分成善业、不善业、无记业三种,此处是说前二种。
【善业有二,谓有漏、无漏,此明有漏。其中复二,谓圣人相续中有,及异生相续中有,此说后者。】
善业有二种,即有漏善业与无漏善业,此处是说有漏善业。有漏善业又有二种,即圣人相续中具有的有漏善业,以及异生(凡夫)相续中具有的有漏善业,此处是指异生相续中具有的有漏善业。
总之,集谛中的业有二种,即不善业与异生相续中的有漏善业。
未四、有漏善恶业对应三业之理
【其不善业者,谓非福业[86];福业者,谓欲界所摄善业;不动业者,谓色无色地所摄有漏善业。如是亦如《俱舍论》云:“福欲界善业,不动从上起。”】
不善业是指非福业;福业是指欲界人天所摄的善业;不动业是指色界和无色界所摄的有漏善业。如此也如《俱舍论》所说:福业是欲界所摄的善业,不动业是上二界所摄的善业。
以下…
《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广论讲记6)》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