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心三者之外多数善业仅是轮回之因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惟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
由此可知,如果没有从不同的角度不断地观察、修习生死的过患,对生死中的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没有以真实观察的智慧如理观察无我之义,又远离修习愿、行二种菩提心,在这三者之外的任何善行,除了少数依福田力之外,全部为庸常集所摄,其结果只能是转生死轮。
“依福田力”:譬如净土法门中持念阿弥陀佛名号,以阿弥陀佛愿力加持,而横超生死。
没有进入资粮道与加行道的初学者,如果没有以出离心、空正见、菩提心任何一者摄持,所作善行大多会成为转生轮回之因的集谛。因此,如今的修行人,如果具有菩提心与空正见,则属于上等善根,若不具足,则须以出离心摄持受持别解脱学处,这样所作的善行才不会变成轮回之因。
如果想令平时所作的善根成为解脱之因,以出离心摄持是最有效、最具力量的。一般人或许认为出离心之法太低,还有更甚深的法,其实对初学者而言,相比其他任何一法,尤其要欢喜敬重出离心。
此处,还有一种特例,就是以具德上师回向、发愿摄持,自己虽然不具出离心与空正见,但因为上师是殊胜福田,也能成为解脱之因。除此之外,个人以身口意积聚的善法几乎都成, 为轮回之因。
午七、为求二受积集三界之业之相分三:一、为乐受义故增长 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三、摄义
【又增长业分为二类:一为乐受义故增长,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积集的业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乐受义而积集;第二类是为舍受义而积集。
未一、为乐受义故增长
【初中复二:一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所生诸乐;二于外乐厌舍贪著,为定生乐受,而增长业。】
“为乐受义故增长”又分有两类:一是为了受用外在色声等欲尘所生的各种欲乐而积集业;二是对外乐厌离并舍弃,为求定生乐受而积集业。
虽然人们追求的都是乐受,但乐受也有内外、大小和清浊的差别,前一种是人们普遍追求的外在物质享受,欲界众生日夜追求的内容不外乎此。后一种是上界天人才具有的内在身心的喜乐,只有成就禅定后才可能生起。
“于外乐厌舍贪著”,即了知受用欲尘的安乐太小太短暂,和入定所生的乐受相比,味同嚼蜡,因此对下界的欲乐厌离舍弃。
举例来说,蛆在厕所中,牛羊看它们觉得恶心,但蛆不知是苦,还认为很快乐;牛羊在草原上吃草也觉得很幸福,但以人看来这种幸福微不足道。同样,欲界所耽著的五欲乐受,上界天人则觉得索然无味,心生厌离。
【初复有二:一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二正缘来世诸欲乐故,增长福业。】
“为受用欲尘乐受而增长业”又分两类:一是缘未死以前的现法乐受而积集非福业;二是缘来世的五欲安乐而积集福业。
【正缘定生乐受者,谓集能生第三静虑,下至初禅诸不动业。】
“正缘定生乐受而增长业”,就是积集能生第三静虑下至初禅的诸不动业。
“定生乐受”是指初禅离生喜乐、二禅定生喜乐和三禅离喜妙乐。一入初禅,已离欲界的欲恶,获得轻安,身心调畅;二禅不但无欲恶,连觉观也止息,如同明镜止水,身心适悦;到了三禅,连二禅的喜心浮动也远离,离喜寂静,最极寂静。若以山比喻身,水比喻禅悦,则初禅喜乐如土石山顶上的水,二禅喜乐如纯土山顶上的池水,到了三禅,妙乐则如纯土之山放于大水池中,妙乐遍及身外,身体沉浸在妙乐之中。
未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若于诸欲舍离贪著,复由乐受令意厌患,为舍受故而作业者,谓集能生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诸不动业。】
如果对各种妙欲舍离贪著,又使心厌离乐受,唯一为舍受而作业(只是为求舍受而造作诸业),则是积集能生第四静虑乃至有顶的不动业。
“第四静虑”:四禅舍念清净地。“乃至有顶”:有顶是指非想非非想处地,包括无色界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
【此是世亲论师意趣。】
以上所说是世亲论师《俱舍论》的意趣。
未三、摄义
以上这段论文给我们许多启示,论文中多次出现类似的语句:为乐受义故、为舍受义故、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故、为定生乐受故等,由此可见,三界有情造业是以追求安乐为动机,由于对安乐的认识不同,导致所集的业有非福业、福业和不动业的差别。所有这些造作,都是积集能引生死之业,无论如何都不能超出生死。
那么,为什么都无法超出生死呢?原因在于,并没有真正认识苦谛,把乐受、舍受误认为是真实的安乐。
比如,世间人只是把外在五欲之乐视为真正的快乐,认为幸福人生就是享受悦意的色声香味触,为了追求这些外在快乐,所作所为大都成了非福业,由此堕在恶趣。
已入道的人通过思惟粗无常(生死无常)和恶趣苦,知道受生恶趣苦不堪言,因此把目标放在追求来世的欲乐上,但这同样是把外在的欲乐误认为是真正的乐,由此积集福业,只是欲界善趣之因。
外道修行者厌离了外在欲乐,寻找禅定的乐受,或者进一步厌离内在定乐而追求舍受,也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乐受是坏苦、舍受是行苦,而导致积集不动业。
可见,不深刻认识有漏皆苦,就发不起普厌三有的出离心,不论以何种动机造业,都只是转生死轮。
午八、出离心所摄之业是解脱之因
【由此正理,若普厌弃一切诸有,为解脱故三门行善,则能渐远生死,渐近涅槃。】
由上述的正理可知,如果普遍厌舍三有,为解脱而三门行善,则能渐渐远离生死、趣近涅槃。
辰四、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一、死缘 二、死心 三、从何摄煖 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 五、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第三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一、死缘;二、死心;三、从何摄煖;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五、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巳一、死缘分四:一、寿尽死 二、福尽死 三、未舍不平等死 四、破除邪见,树立惜福正见
按《瑜伽师地论》,死缘可以分为三类,就是寿尽死、福尽死和未舍不平等死[93]。
【今初】
午一、寿尽死
【寿尽死者,谓如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罄尽而死,是为时死。】
所谓寿尽而死,即以前世业力所引的寿量全部穷尽而死,这是时死。
一般来说,由于前世的引业,这一生的寿量是一个定数,连一生呼吸的次数也是决定的,如果没有积聚增减寿量的因缘,在寿量用尽时,就会“寿终正寝”,这是寿尽而死。
午二、福尽死
【福尽死者,谓如无资具死。】
所谓福尽而死,指缺少衣食药物等资生之具而死。
虽然没有耗尽寿量,但以福报消尽,也会导致死亡,比如,冻死街头,或饥饿而死。因此,享福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在消福,平常有福报时不可挥霍,总要为将来留一些才好。
弘一大师在孩提时,他的父亲请人写了一副清朝刘文定公的对联,高高地挂在柱子上。上联是“惜食,惜衣,非为惜财缘惜福”教诫要爱惜粮食和衣服,这不是在财物上悭吝,而是因为一个人要懂得惜福,不能铺张浪费。大师的哥哥时常教他念,这一句念熟了,以后凡是遇到穿衣或者饮食,大师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饭也不敢随意糟蹋。而且大师的母亲也常常教他,身上穿的衣服应当时时小心,不可以损坏或者污染。
在此奉劝学人,有福报时应当珍惜,最好省下自己的福报舍给他人用。修行人不应随顺现代人的作风,而应随学俭朴惜福的古风。
午三、未舍不平等死
【未舍不平等死者,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
所谓未舍不平等死,按世尊在《药师经》等经中所说,有九种因缘致使寿量未尽而死。
以下一一说明九死因缘:
【谓食无度量。】
即饮食过多或过少,不能适量。
饮食不足,会令身体饥瘦虚弱;饮食过量,则使呼吸艰难,都会加速死亡。
【食所不宜。】
即食物不适宜。食物在体内不能很好地消化。
【不消复食。】
因为饮食不平和,致使饮食不能消化,如果还继续进食,就会导致消化不良或者引起各类疾病。
【生而不吐。】
引起了身体不适的食物,在尚未消化时就应及时吐出。倘若强忍不吐,将导致疾病,是减寿的因缘。
【熟而持之。】
即由过去因为饮食不知量、食用不适宜的食物、不消复食等等,因此在体内造成各种疾病,又不加以去除。这些疾病,由熟变所生,所以称为“熟”,有而不去消除,称为“持”。
【不近医药。】
即不去求医问药。
按照《瑜伽师地论·声闻地》所说,为了去除由饮食引起的各类疾病,本应遵照良医所开良方服药,才能消除疾病,但自己不遵从,这也是死缘之一。
《四家注》对这一句解释为,有些饮食与药物若分开食用,不会产生疾病等致死因缘,混合…
《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广论讲记6)》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