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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依观初修略法▪P3

  ..续本文上一页某某,作某某事,违越某某菩萨戒条,坏菩提因,障菩提果,失大义利,当堕苦趣,生大恐怖,起大惭愧,克诚忏悔。愿师慈悲,为作加持,令罪消灭,善根增长。 (应参考文殊五字真言念诵法菩萨戒略颂,菩萨戒颂,菩提道次第,瑜伽菩萨戒品,梵网经。)(甘露灌顶,转加有情,悉同前。)

  十五,皈依佛观想法 (甲)观佛功德及相好

  即师即是佛 无边相好现

  以前观想师之功德,即佛功德。(参考皈依发心摄要颂,宝相赞佛所行赞,法蕴足论四证净品,三尊胜赞供养法等所说佛宝功德。)以前观想师之相好,换成释迦佛面貌,即是佛相。如是观者,所观佛相,奕奕如生,不致成金泥造像,无有生气。又如是观者,易成佛师不二之想。

  (乙)忏罪求加持想 (卯)忏佛前所生罪

  昔曾以恶心 出佛身中血 或以轻慢语

  评佛像丑恶 质当贸易像 恶心毁坏塔

  违越佛语等 众罪悉忏悔 初中后复三

  三度佛光被 断德与智德 一切皆给与

  转加父母等 于佛尽皈依

  观想自己,面对佛前,五体投地,求哀忏悔,作是念言:大师慈悲,愿忆念我。我从无始以来,或以恶心毁坏佛像,或轻慢语评佛像丑恶,(只可说塑匠铜匠画匠技艺不好,不可说佛像不好。凡是佛像,没有不好的。)以像取利质当贸易,(佛像可送与具信者供养,不可取利;请佛像者酬工本时,应作供养想。)或以恶心坏佛塔庙,(好心改建庄严拆毁者不犯。)不遵经律,违越佛语,如是等罪,应感三途极大苦果。设生人中幸遇佛法,久不开悟,徒劳无果。以是思维,生大怖畏,克诚披露,求哀忏悔。惟愿大师,许我忏悔。(甘露灌顶,转加有情,悉同皈依上师观法。)灌顶已,想世尊断尽金刚习气,现证无上正觉之功德,我悉获得。我与父母有情异口同音,念南无布达耶若干遍。

  (辰)忏违越诸律仪戒罪 (巳)忏违越菩萨戒罪 (悉同前)

  十六,皈依法观想法 (甲)观法宝体相及功德

  佛前十二部 教证光炽盛

  观想佛前三藏经籍,玉函金帙,相极庄严。是佛四十九年金口所说名句文身十二分教,及诸佛菩萨声闻圣众内心所证功德光明。(参考皈依发心摄要颂,宝相赞,法蕴足论四证净品,三尊胜赞供养法等所说法宝功德。)

  (乙)忏罪求加持想 (午)忏法宝前所生罪

  愚迷谤正法 以经作货物 质当及取利

  以伪乱正法 露置及跨越 与秽物杂置

  评论说法人 辩才有无等 依法所生罪

  一一披诚忏 二番及三番 如前求忏悔

  佛音施安慰 法光三度临 转加诸有情

  于法尽皈依

  观想自己对大师前,至诚忏悔,作是念言:大师慈悲,愿忆念我,我从无始以来,所有执此轻彼,愚迷谤法之罪;货卖经典,质当取利之罪;断章取义,伪乱正法之罪;暴露经典,不知珍护之罪,跨越践踏,秽物杂置不敬之罪;评说法人辩才有无轻慢之罪。如是等罪,今皆忏悔。惟愿慈悲,许我忏悔,为作加持,令罪清净。如是白已,观想大师,欣然矜许,慈音安慰。法宝放光灌自顶门,观想同前。甘露充满全身,作三藏十二部教证功德皆获得想。教典不能解了者,悉能解了;不能记忆者,悉能记忆;不能现证者,悉能现证。如是想。次复观想己身光明,转加父母有情。我与父母有情,异口同音,默念南无达磨耶若干遍。

  (未)忏违越律仪戒罪 (申)悔违越菩萨戒罪 (悉同前)

  十七,皈依僧观想法 (酉)忏依僧宝所生罪

  文殊及普贤 观音金刚手 地藏虚空藏

  弥勒除盖障 佛侧八菩萨 次十六尊者  长老身子等 阿含经有名 毁谤贤圣僧  与破和合僧 夺物并分类 不信僧伽耶  因而取邪见 酬护法有阙 依僧所生罪  一一皆忏悔 五逆及破戒 如前依次忏  僧宝发慈音 三度垂加慰 光明无量集  黑尽白光出 父母及六道 于僧尽皈依

  观想八大菩萨十六尊者,阿含经中有名舍利弗等大阿罗汉及诸护法,侍立佛侧,自己面对诸贤圣前,作是念言:诸大菩萨现前圣众,愿忆念我。我从无始以来,所有分门别户毁谤贤圣之罪,我慢僻执,破和合僧之罪,夺僧资用侵损僧物之罪,于七众中分别党类之罪;观寻过失不信僧伽之罪;虽信佛法不信僧宝邪见之罪;酬谢护法供事阙略之罪,如是等等,犯罪众多,应堕三途;虽得为人,幸遇佛法,障入大众,不得享受僧中利益。以是思维,生大怖畏,惭愧忏悔。惟愿诸圣,听我忏悔。如是白已,僧宝各各三轮放光,异口同音作安慰语。其光集我顶上,甘露灌降,观想同前。转加父母有情,与我共同默念南无僧伽耶若干遍。

  (戌)忏违越律仪戒罪 (亥)忏违越菩萨戒罪 (悉同前)

  十八,三宝加持想

  三宝同放光 一一顶总集 甘露注如前

  如佛度一切

  观想三宝同时放光,光明皆集合于我顶上,化为甘露,灌我顶门,其相如前。观想自身病魔罪障,悉化黑气,冲刷而出。黑气既尽,全身光明充满,功德如佛无异。复从自己全身毛孔,放出光明,为父母有情灌顶。父母有情悉皆成佛。

  十九,法界光明想

  黑气已无余 光明照法界 各各身发光

  自他遍无碍

  观想我及有情,身中病魔罪障,悉已化黑气而出,消除净尽。各各身分皆光明蕴。我之心间有一明灯,光照尽法界一切有情。各各有情心间,亦各有一明灯,光明遍照法界。(若不能观心间灯明者,不作是观,但作光明互遍之观亦可。作是观者,只作数分钟,不可久。)我与一切有情,光明互遍互入,自他无碍。其光不放不收,湛然静住,作不来不去,无出无入想。

  二十,内曼荼拿想

  皈依三宝竟 众生归一心 法僧入佛心

  佛师体无二 乘光入我心 三者无差别

  观想从佛心间放光,光触法宝、僧宝。法宝化为光明收入佛心,僧宝化为光明收入佛身。我心放出光明,照触一切父母有情,悉化光明,自我身毛孔,收入我心中。我之心中,有一莲花月轮。六道众生,细如微尘,于月轮之上安住,其相如在外时。观想对面之佛,现比丘相,其体即是上师不异。观想佛相收小,高六寸许,乘光至己面前三四尺处,面对自己。佛座之高下,与我鼻端平。次观佛在己顶门之上,面向于前。莲座去顶上五六寸。次观佛相收小,大如橄榄核,自顶门孔中降下,坐于心间有情围绕之中,即佛即师,亦即是我之自心。观想佛心放光,为心间有情灌顶。有情身分放光,又收入佛心。如是三次作。心间有情,悉皆成佛。我心与佛,与一切有情体性是一,故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随时观此内曼荼那,则我与佛及法界众生,随时共住不离,利益甚大。

  二十一,二空观

  心境两俱空 即成二空观

  观想心间之佛,心中有一蓝色 (吽字)。其字放光,照触心间有情,悉化光明收入佛身。佛身亦化光明,唯余吽字。其字放光,照触腹中脏腑,悉化光明。腹中光明充遍。若火大盛者,观其光蓝色,作清凉想。若火大弱者,观其光红色,作温热想。平等无病者,光作白色想。其吽字或不观亦可,是名内空观。作是观者,能治愈脏腑中疾病。脏腑机能有不健全者,能为补治。次观光明向外发,身如凝酥遇热溶化,自身亦空。光明所触,身外器物,墙壁山河大地,亦复成光。是名外空观。

  二十二,大空观

  大空明无尽

  观想光明放出,先只一舒手远。(或由吽字放出,或不观吽字,唯观光明。)次再加一舒手远。如是加数次,以后每次加一里。如是加数次,以后每次加五里十里百里千里,乃至遍满三千大千世界,光明无尽。若第一舒手远光作白色,第二层作黄色,第三层作红色,第四层作绿色,第五层作蓝色,如虹彩形。如是色彩间别,则能分出远近矣。

  二十三,幻身显现想

  光明集座来 显现幻月莲 吽字化我身

  观想光明从边沿渐渐收回,如镜面呵气收缩之状。最后收至自己现在座位之上。座位莲花之上,平置月轮之垫。月轮之上,显现竖立红色 字,光明收入 字之中,转成自身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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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出观须知 一,应将皈依观颂文,从头默念一遍。二,将二手心搓热,搓拭面部,然后张目。三,张目徐顾四周,了知我身现在何处。四,思维我今已出定,次复当至何处,当作何事。五,徐摄衣整带安详下座。

  (八)观境认识 一,初修观者,妄想甚多;入座修观,比不修时,妄想更多。此乃初修必经之阶段。如法修观,久久妄想自止。不可因入座便起妄想,便放弃不修。二,若身上某一部分发生跳动,或房屋振振作声,此乃将生触之相,不必恐怖,亦勿执著。三,若身上发生冷触或暖触感觉不适者,此是禅病,应禀承上师对治之;感觉舒适者,此是生触之相,不可执著,应作空观,或修菩提心,愿众生悉得此乐。再依自己所修之法,照旧修习,其乐自然渐更增长广大。四,观中见胜妙境界,应知悉是如幻显现,不应执著,著即成魔。如见佛及本尊现相,应修供养,发殊胜愿。五,若见可惊可怖境界,应作空观,并修忏悔。六,若定中受惊动,身上某一部分感觉不适,如法再修一次,其病即愈。

  (九)初修要诀 一,不可畏难。众生之心,无始以来,在世间法中转。世间应事接物,境极繁复,不觉其难,以熟习故。心难趣定者,以未练习故。若今不练习,始终无熟习之时。二,不可无恒。三,初修每次时间不可太长,每次至少五分钟亦可,以后渐渐加长。四,每日至少修四次。五,每次应将全部观法,略修一遍,于中提出一段专修。

  (五)三皈依观摄一切佛法

  (一)摄三十七道品 观不净、苦、无常、空,摄四念住。忏悔求加持摄四正勤。生起意乐,精进修习,能生止观,摄四神足。于上师三宝及戒皈依,即是修信等五根五力。七觉支是定之支分。八正道是修得成就之应用。故三十七道品,无不摄入此中。

  (二)摄一切禅法 一切观境,皆所以修寻伺,由寻伺引生喜乐,即入初禅。由修皈依三宝及戒,并观四谛理,得内证净,即入二禅。引生妙乐,即入三禅。修空观等舍念清净,即入四禅。修内外空、大空,即修空无边处。修诸观境,即修识无边处。心境俱空,即无所有处。观一切众生罪清净,即修悲无量。为一切众生加持功德,即修慈无量。观一切众生受禅悦解脱无上菩提之乐而生欣喜,即修喜无量。等观一切众生皆我父母,即修舍无量。皈依师修依止法,是三士道之前导。观无常,畏罪业,皈依三宝,是下士道。修四谛观法,是中士道。修加持众生离苦得乐,心佛众生无别,是上士道。自观与师佛不二,是密乘道。月轮阿字光明等,是法身修法。童真想自观成佛,是报身修法。幻身显现,自身放光加持众生,是化身修法。上师修法,是圆成次第上师瑜伽之基础。光明观是相明力明之基础。不净想对治贪欲,四无量对治嗔恚,光明观对治昏沉睡眠,修依止法及戒对治掉悔,皈依观对治疑盖。光明收放,所以修出入息。死想诸大分散即所以修界差别。观境转变,即所以修缘起性空也。

  (三)摄法蕴足论 修戒忏悔,摄学处品。修依止法,摄预流支品。修皈依及戒,摄四证净品。修四谛四禅为证四圣果之因。依此修行,即入四通行数,随得喜足。勤修此定即四圣种,修戒忏悔即四正胜,修定即摄四神足。观不净、苦、无常、无我,即四念住。观四谛理即摄四谛品。依此修定,即是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定、觉支等品,依此对治烦恼,即摄杂事品。能修之作用关于根品,能修之所依体属处、蕴、多界品。观生死苦,依此修行而得解脱,属缘起品。

  略举数例,可见此法具摄大小显密说修一切法门也。

  海公上师 于民国十七年初传此法,至今将二十年。历次所传,除加详加细外,无丝毫之增减出入,可见法印决定,无改无疑。初传唯有口授,嗣由景诰初居士集为颂文,经

  上师鉴定。历次传法,以此为定本;惟颂文简括,次第转移,非经亲传,不能趣入。间有同学,年高事冗,无暇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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