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规守戒,把修行落实在具体生活中
净慧法师
(7月23日晚 观音殿广场)
今天是常住例行宣读共住规约、检查落实共住规约的日子,我想各位营员参加这个活动,也会有一些体会和受用的。尽管我们每个月有两次这样的活动,但是每当要举行这个活动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很沉重。共住规约只有21条,比250条戒少得多,比菩萨的十重四十八轻戒也少得多,但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不是圆满地按照共住规约的要求做到了呢
我明白地告诉各位,这里头要打折扣。所以面对这个现实情况,我心情总是很沉重,觉得我们出家人这样地来注意检查自己,也还不能够圆满地落实这个规约。由此看来,做人很难,做和尚很难,真正做个遵守清规戒律的和尚更难。我们在很多的问题上可以夸夸其谈,可以大而无当地说一些口头禅,但是只要认真地把我们的言行与保证我们道德生活能够兑现的条条框框来对照一下,我们才晓得在日常中要具体落实这些规矩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包括我自己在内,虽然说起来,好像自我感觉挺好的,但是和这些具体的要求来对照,我还是太惭愧了。我们让大家参加这个活动,是想以这样一种活动来推动所有的营员要把学佛落实在具体生活当中,落实在一言一行当中,要知道夸夸其谈、高谈阔论是绝对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在我们请当家师宣读共住规约。然后我们常住的人再做一些检查,之后我们再就佛教一些具体的修行来做一些说明。
(明海法师:刚才方丈大和尚简单介绍了这个活动的意义,我想补充一点,平常这个活动,参加的人是寺院常住的出家人和在这里工作的居士,今天各位营员也在这里,我们把你们当作常住的一部分,起码在今天晚上是这样。虽然你们有的刚进入佛门,有的还没有正式进入佛门,但是如果你们真的发心想学佛的话,那么你们也属于佛教教团的一员,也有责任和义务来关心佛教教团的发展,了解佛教教团的一些情况,这样能增强我们的责任感,使佛教的兴衰这个责任在我们的心里变得更加切实。)
共住规约
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本为僧众安心修行,防非离过,调治身心,修戒定慧,息贪嗔痴,自净其意,证菩提果。如或不然,来此何益。今与众约,能相体悉,乃可同居;不肯遵行,毋劳共住。
一、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国爱教,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违者不共住。
二、住持、班首、执事均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护常住,关心大众,任劳任怨、廉浩奉公。如有玩忽职守、居职谋私、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免其职务。
三、全寺上下均遵佛制,戒行清净,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出院。
四、吃荤腥鸡蛋、饮酒、吸烟、看戏、看电影、看淫秽书刊、打扑克,下棋、赌博、听唱流行歌曲者,罚以出院,若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
五、与坏人交往、危害丛林、搅乱常住者出院。
六、破口相骂、交拳相打者,不论曲直,责已出院;触犯刑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罚;
七、三五成群山门外嘻戏,杂话、放逸、有失威仪者罚,不服者出院。
八、米麦等物,不白住持私自卖用,侵损偷盗常住财物及砍伐树木花果送人者,赔以出院。
九、信施护法入寺,执事和清众私自化缘者,量事轻重处罚,不服者出院。
十、非为公事而私走檀越护法家及经常回俗家,经劝教不改者出院。
十一、师友亲朋来寺探亲,经主管执事同意后方可留膳宿,违者罚。
十二、早晚课诵,二时斋供、坐香、布萨诵戒、集体劳动出坡不随众者罚,不服者出院。公事、有病、年老体弱者除外。
十三、除公事,不在本寮学习,串至各寮,纵意放逸者罚,屡教不改者出院。
十四、普茶日听宣读规约,除公事,不随众者罚。
十五、常住所有公物,概不外借,有特珠情况,经客堂同意方借,并负责讨回,违者罚。
十六、轻视耆德,恶闻直言,妄生诽谤,贴大小字报,写匿名信及诬告谩骂人者出院。
十七、尊师重教,恭敬耆德,服从执事安排,遵守殿堂秩序,因私出门必须请假,如有不遵,给予教育、批评、记过,屡教不改者出院。
十八、长养须发,不扎裤脚,穿着俗服,暑天赤身者罚,屡教不改者出院。
十九、夜不归宿,私自应酬经忏,经教育不改者出院。
二十、同居诸师经常保持殿堂庄严,环境清净,僧房整洁,保护寺内文物及一切庄严法物,注意防火防盗,如有不遵,量情予以批评教育、赔偿、记过处分。
二十一、丛林无僧值,则内外不正,弊何能除,法何能立。为僧值者宜尽心督察、不得循情,如有违犯规约者,常住清众由僧值与客堂执事处理。
遵规守戒,一视同仁,同居大众,各宜珍重。
柏林禅寺常住立
1992年9月20日
(以下为净慧大和尚开示)
共住规约执行到现在已经有6、7年的时间,尽管还不是很完备,但正是有了共住规约的执行,才保证了柏林寺的僧团沿着一条健康的路慢慢地成长,壮大起来。除了共住规约规定的21条以外,柏林寺还有三条根本性的规定没有包括在共住规约里而,这三条是在这几年管理寺院的工作当中逐步形成的。
第一条,根据百丈清规的规定,本寺私人一概不收剃度弟子、不收皈依弟子,只有住持代表常住收剃度弟子和皈依弟子。这一条也是根据戒律的规定。因为皈依三宝也好,剃度也好,本来都是僧团的事情,住持出面做为依止师、做为皈依师,只是起一个证明的作用,教育培养都由僧团负责。这一条可以说保证了本寺上下内外团结一致,没有所谓结党营私这样一些弊端。
第二条,常住从住持开始,个人不得收任何供养,包括红包在内,在寺院是如此,出外也是如此。个人所收的供养一律归公,然后常住每个月发给大家一定的衣单钱。这一条体现了佛教的六和精神,六和精神中有一条叫做“利和同均”,也就是说从住持到清众在经济上是平等的。假设说,住持或者当执事的可以收红包的话,那必然影响僧团的利益不平等、经济不平等,就一定会影响到大家用功办道的心态,所以住持、执事无论是在外边还是在寺院里,个人绝对不能收一分一文信众供养的钱,信众供养的钱一律交公。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避免经济上的不平等,可以避免有些地方出现的富和尚穷寺院的弊端。大众缺乏什么,常住可以为你解决,衣服鞋袜、治病,一切都由常住包下来;但是作为个人,可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苦的——一个月也就是60块零花钱。做到这一条也有很多的困难,也有很大的阻力。但是我们一步一步地终于使它成为一种制度。我们在外边收的供养有时候也不少,比如去年我们有三个人到法国参加一些活动。收的供养回来兑换成人民币有20几万,如果这20几万就由我们三个人享有的话,那我们就对不起常住大众,我们一分一文都把它登记下来,最后用这些钱建了一所希望小学,就在河北的行唐县。再比如1994年春节期问,我们柏林寺的出家人参与中国佛教协会组织的一个中国佛教文化代表团,也是到法国,那一次所得的供养将近有40万块钱,我们一分一文地交给常住、修建了现在的流通处、老客堂以及前面的长廊。所以说我们从班首、执事、住持都带头执行常住的规定,使得我们僧团在利的方面做到了平等。不管是不是在这里出家的,我们都一视同仁。比如说在本寺出家的,我们都成就他去读书、受戒,来回路费常住报销,学习期间有什么困难常住也照样给他支持;不在这里出家的,比如外面来的沙弥,看到好的,我们把他留下来,也成就他去受戒,从戒费到路费到衣袍,缺什么,常住就成就他们什么。所以在柏林寺,在利和同均这一方面,可以说基本上做到了。
第三条,全寺上下吃一锅饭,不烧小灶。除了有客人,对待外边来的法师居士护法,有一些特殊的照顾以外。常住平常都是吃一碗菜、一碗饭。上下都一样。
有这三条过硬的措施,保证了柏林寺这个地方比较团结、比较和合。这些制度我觉得对整个佛教界都有一些参考的价值,但是要实行起来还是有很多困难和非议,但是我觉得我们能够传播下去。
今天把我们常住的规定向各位营员公布出来,一方面是把各位当作我们整个教团的成员,另外一方面大家也可以监督常住,使我们僧团能够健康地成长。居士护法能够真正从清规戒律上做正面的监督是非常有效的。正面的监督,可以是正式地向住持、执事提出来常住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但不要说小话、说是非,更不要把僧团里边不是很确切的事情在外边传扬;那样做不好,那不是爱护这个教团。因为只有当一个健康的教团发展起来、成长起来了,我们在家佛弟子才有依靠,我们教团才有荣耀,这样才有助于我们佛教的兴盛。
下面我想借今天晚上的机会,就怎样做一个在家佛弟子向各位来讲几点意见。
作为在家佛弟子,信仰佛教或者说加入佛教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皈依三宝。因为皈依三宝是我们建立信仰的基础。皈依三宝不仅是在形式上要履行一个手续,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思想上、从心灵深处,对佛宝、法宝、僧宝建立一种认同。这种认同是在完全自由、完全理智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愿选择,如果我们一旦选择了,那么我们就一定要履行并保持这个选择。
我们说信佛,首先就是要信我们每个人本来是佛,都具有真如佛性,这是在理上的一种信仰。然后在事上要具体地信仰佛、法、僧三宝。由事实上的信来显示理上的信,有了理上的信才能够真正圆满事上的信,所以事上的信和理上的信是不二的,是相辅相成的。有的人说,信佛就在心里信就行了,不一定要在形式上有这些仪式。但是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从事上做起,理上永远是空洞的,在受大乘戒律的时候,比如说受在家菩萨戒、出家菩萨戒,首先就要建立起“四不坏信”,也就是信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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