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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虔诚与爱国情怀——法显西行壮举的精神动力▪P2

  ..续本文上一页。在法显时代,大量的汉译大小乘经典已经流传,但戒律典籍明显不多。当时翻译出的比丘尼戒律有:《比丘尼戒》一卷,由西晋竺法护译出;《比丘尼大戒》一卷,前秦昙摩持、竺佛念译出,它们都是说一切有部戒律《十诵律》的节译摘译。关於比丘的戒律有:三国魏昙柯迦罗翻译的《僧只戒本》一卷,这是大众部戒律《摩诃僧只律》的一部分。前秦昙摩持、竺佛念翻译的《十诵比丘戒本》一卷,这是《十诵律》的部分内容。很重要的一点是,当时佛教界已经能够认识到这些戒律书并不完备。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确定在天竺存在著更完备的律藏,这是促成法显西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法显未出发之前,就认识到漠地的戒律典籍是“残缺”的。而到了天竺之後,他又不辞劳苦,四处奔波,务必寻找“备悉”的和汉地没有的戒律典籍。

  法显在出国之前认识到戒律不完备,立志寻求律藏,并把这个目的贯彻到十五年的旅行始终。然而,他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充分认识到获得特定戒律典籍的特殊困难。据《法显传》载:“法显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诸国皆师师口传,无本可写,是以远步,乃至中天竺。”按照这个记载,北天竺不是没有戒律典籍,而是没有写成文字的律书。他当时还不善梵书、梵语,没有办法把口耳相传的律藏写下来。所以,他不顾路涂遥远,辗转行进到中天竺,希望在那裏找到文字典籍。

  然而,中天竺的情况和北天竺差不多,重要的典籍也是师徒口耳相传。要得到这些典籍,必须自己写下来。而要写下这些典籍,则必须通晓梵语并能够书写其文字。法显首先根据自己掌握的汉地已经翻译出的律藏情况,搜求最需要的和最完备的典籍,然後再学习梵语和梵书,把它们书写下来。在巴连弗邑(今印度比哈尔邦的巴特那),他找到了理想的戒律本子:“於此摩诃衍僧伽蓝得一部律,是《摩诃僧只律》,佛在世时最初大众所行也,於只洹精舍得其本。自余十八部各有师资,大归不异,於小小不同,或用开塞。但此最是广说备悉者。”因为汉地的律藏“残缺”,所以,他要找这种“最是广说备悉者”。“复得一部抄律,可七千偈,是萨婆多众律,即此秦地众僧所行者也。亦皆师师口相传授,不书之於文字。”

  他在这裹得到经律之後,就住下来,学习梵语和文字书写,并且抄写律书:“故法显住此三年,学梵书、梵语,写律。”法显在这裹学习梵书、梵语和写律的时间,大约是义熙元年到三年(405--407),也就是西行後的第七至九年。405年他开始学习并写律时,年龄应该在六十九岁到七十一岁之间;407年写律完毕离开时,年龄在七十一岁到七十三岁之间。

  以这样的高龄学习新语言,并且以梵字写律,感动了当时寺院中的僧人。据说:“摩竭提国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天王精舍优婆塞伽罗先,见晋土道人释法显远游此土,为求法故。深感其人,即为写此《大般泥洹经》,如来秘藏。愿令此经流布晋土,一切众生悉成平等如来法身。”这位优婆塞所在的地方,正是法显学习和写律的地方。据载,“法显於摩竭提国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写得梵本(指《摩诃僧只律》)还扬州”。因此,伽罗先是法显以古稀之年学习梵书、梵语和写律的见证者。他被法显的精神所感动,替法显写下《大般泥洹经》六卷。法显带回此经并译出,在佛学界产生了深刻影响。

  法显求律的赤诚,和他的同伴道整形成了鲜明对照:“道整既到中国,见沙门法则,众僧威仪,触事可观,乃追叹秦土边地,众僧戒律残缺。誓言:“自今已去至得佛,愿不生边地。”故遂停不归。”道整所看到的当地佛教僧众持戒严谨,无疑是事实。当时汉地缺少必要的戒律典籍,许多僧人没有依戒修行,也是实际情况。对於两地的差别,法显自然也十分清楚,然而,两人的态度和行动却截然不同。道整看到这种差别之後,想到的是永远不再转生到“秦土边地”,几乎到了以身为汉僧是耻辱的地步。在这裹,道整只有虔诚的信仰,没有爱国的情怀。法显则完全不一样,其求法初衷不改,其归国决心不动摇:“法显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汉地,於是独还。”从这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有虔诚的宗教信仰,没有炽热的爱国情怀,不足以创造奇迹、完成求法壮举。

  此後,法显还在多摩梨帝国(在今印度加尔各答西南)住了两年,“写经及画像”。时间在义熙四年到五年(408—409)。法显又在师子国住了两年,“更求得《弥沙塞律》(即《五分律》)藏本,得《长阿含》、《杂阿含》,复得一部《杂藏》。此悉汉土所无者”。从踏上西行之路到准备回国的最後一刻,法显都把“漠土”挂在心上。

  法显回国之後,原打算去长安,看望久别的故人,但是,为了尽早开始翻译带回来的经典,他打消了这个念头。据《法显传》记载:“法显远离诸师久,欲趣长安。但所营事重,遂便南下向都,就惮师出经律。”义熙九年(413)秋天,法显到达建康,住在道场寺,与早於他到达的天竺禅师佛陀跋陀罗共同译经,并得到宝云的支持。据载,共翻译约百余万言。在413年开始准备翻译经典时,法显年龄应该在七十七岁到八十岁之间。

  法显共参与翻译了六部典籍,其中,《摩诃僧只律》四十卷,《大般泥洹经》六卷,《杂藏经》一卷;到梁代已经遗失的有三部:《杂阿毗昙心》十三卷,《僧只比丘戒本》一卷,《方等泥洹经》二卷。此外,法显带回的梵本《长阿含经》、《杂阿含经》、《弥沙塞律》、《萨婆多律》等,都没有来得及翻译。在所译典籍中,《摩诃僧只律》於晋义熙十二年(416)十一月始译,十四年(418)二月译出,这是部派佛教时期大众部所传的完备戒律书,对研究印度佛教有宝贵的资料价值。此书与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法藏部的《四分律》、化地部的《五分律》,并列为现存完整的佛教四大部律藏。在这四部律中,法显一人分别从中天竺和师子国带回了两部。自己主持翻译了一部(即《摩诃僧只律》),另一部(即《五分律》)後来由佛大什、智胜、慧严、竺道生等人合作译出。综观中国现存部派佛教时期的律藏情况,法显求律的贡献就显而易见了。

  《大般泥洹经》六卷,义熙十三年(417)始译,十四年(418)一月译出,《出三藏记集》记载,当时参与翻译的有二百五十人,规模之宏大,反映了当时佛教界对这部经的重视程度。这部经的译出,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介绍到了中国佛学界和思想界,开始形成影响久远的、与般若“性空”不同的佛学另一支。法显成为中国历史上介绍“佛性”论的先驱者之一,也是坚信“一切众生”能够“悉成平等如来法身”思想的先驱者之一。值得提及的一点是,本经卷六说到,那种不相信佛教、断绝一切善报的人(称为“一阐提”),由於罪孽深重,要永远流转生死,不得菩提,没有佛性,不能成佛。所以,它的“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还不够彻底。

  然而,此经宣扬的主要思想,在当时的佛教界引起广泛重视。慧敔在《喻疑》中说:“此经云:泥洹不灭,佛有真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有佛性,学得成佛。佛有真我,故圣镜特宗而为众圣中王。泥洹永存,为应照之本。大化不泯,真本存焉。”H8]这段话,已经不是对《大般泥洹经》思想的简单转述,而是对其“众生皆有佛性”思想的发挥和引申。从众生都能够经过学习而成佛,进一步论证“佛”高於“众圣”,也就是佛教高於其他教。北凉玄始十年(421),昙无谶译出的《大般涅槃经》四十卷,内容更丰富,再创造的思维空间也更大,“佛性”思想随後也就得到更系统的发挥和更广泛的传播。

  (作者:魏道儒,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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