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在《景德传灯录》<马祖语录>有进一步的发挥:
一切法皆是心法,一切名皆是心名。万法皆从心生,心为万法之根本。经云:识心达本,故号沙门。名等义等,一切诸法皆等,纯一无杂。若于教门中,得随时自在:建立法界,尽是法界;若立真如,尽是真如;若立理,一切法尽是理;若立事,一切法尽是事。举一千从,理事无别,尽是妙用,更无别理,皆由心之回转。譬如月影有若干,真月无若干;诸源水有若干,水性无若干;森罗万象有若干,虚空无若干;说道理有若干,无碍慧无若干。种种成立,皆由一心也。建立亦得,扫荡亦得,尽是妙用,妙用尽是自家。非离真而有立处,立处即真,尽是自家体。……一切法皆是佛法,诸法即解脱,解脱者即真如。诸法不出真如,行住坐卧悉是不思议用,不待时节。经云:在在处处则为有佛。(注8)
其中的“识心达本”等是出自东汉以后改编过的《四十二章经》,现存本是:“辞亲出家,识心达本,解无为法,名曰沙门。”是讲出家沙门应以体悟心、无为实相为本份。“非离真而有立处,立处即真”,是出自后秦僧肇的《不真空论》,原文是:“经云:甚奇,世尊,不动真际而为诸法立处。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真”是真如,是说世界万有不离真如,本来是色空一如、真俗不二的。南宗禅师常引用《肇论》来阐述禅法。上引马祖的这段话是说,既然一切事物和现象皆由“心”生,皆是“心法”,那么它们在所有方面都是等同的,没有根本差别的。因此,为了适应不同场合传法的必要,既可以将一切说成是千差万别的法界、事,也可以说皆是真如、理的显现,或一切皆是自心的作用。心(理、真、佛)是万有万物(事、处)之源和本体,如同月现万川,水性普现江河那样,从来没有离开万有万物,因此可以说到处有佛,佛又不离自心。在这里,不用说如同一些佛经、僧人一样,是有意无意地将“心”这个词语所表达的不同概念--思维的功能和思维活动、大乘佛教所说的精神性的本源和本体(真如、实相、法性、佛性)、佛教信仰的最高的人格化的理念(法身佛)混为一体,然后得出一切是心是佛的结论。对于此心到底是什么心,马祖实际着眼的是现实社会普通人的意识,或当时人们理解的精神主宰--灵魂。有人曾向马祖的弟子怀晖问此心到底是否“真如心,妄想心,非真非妄心”?他不正面回答,让问者联想“虚空”自己领会。(《景德传灯录》卷七<怀晖(原作“怀恽”)传>)
问题是这样讲的目的何在?不外是说:佛在自心,不必外求;佛法在现实社会和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随时随地都可以接触到佛,都能够体悟佛法,不必超越现实去追求解脱成佛;为了适应不同信众的身份、素质,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和语言来向他们讲述佛法,启示他们认识自性,自修自悟。
然而如果认定“即心是佛”,由此规定相应的修行方法,马祖认为也是错的。所以他又从反面对“即心是佛”作出说明。《景德传灯录》<马祖传>有这样一段记载:
僧问:和尚为什么说即心即佛?师云:为止小儿啼。僧云:啼止时如何?师云:非心非佛。僧云:除此二种人来如何指示?师云:向伊道不是物。僧问:忽遇其中人来时如何?师云:且教伊体会大道。(注9)
禅僧常把应机说法比喻为“止小儿啼”。佛经记载,当年佛陀常把应机宣说佛法比喻为哄小孩时攥着空拳说里面有东西,或手拿一枚黄叶说它是黄金,作为让小孩止哭的权宜做法(所谓“空拳黄叶止啼之说”――出自《大宝积经》卷九十、《大涅槃经》卷二十)。禅僧常用这样的比喻来说明一切说教并非是终极真理。马祖认为,既然众生不知道自己生来具有与佛一样的本性,到处求法求道,在此情况下不妨告诉他们说“即心是佛”或“自心是佛”,引导他们产生自信,自修自悟。一旦达到这个目的,就应当告诉他们“非心非佛”。因为佛是不可局限于方位、场所的,否则,会出现认心为佛,或如同马祖弟子普愿所批评的“唤心作佛”(《古尊宿语录》卷十二<南泉普愿语录>)那样的现象。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告诉信徒,佛“不是物”,应当认真去“体会大道”,即体悟超言绝象的佛教真理--真如、实相或法性、佛性。对此,本来是用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达的。
马祖的弟子自在禅师,一日为马祖送信给南阳慧忠,慧忠问马祖对门徒教示什么?他回答:“即心是佛。”对此,慧忠不表示认可,又问还教什么?他说:“非心非佛,或云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慧忠说:“犹较些子。”意为还差不多。马祖另一个弟子法常(752-839),离开马祖后到明州大梅山修行传法,有僧问他马祖如何教示,他答:“即心是佛”,此僧告诉他马祖近日又讲“非心非佛”。他对此不以为然,说:“这老汉惑乱人,未有了日。任汝非心非佛,我只管即心即佛。”此僧将此事告诉马祖,马祖说了一句双关语:“梅子熟也。”意为对法常已经成熟和不随波逐流的表现表示赞许。(注10)既然语句只是表达真理的权宜工具,就不必人云亦云。
可见,所谓“即心是佛--非心非佛--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把“即心是佛”与“三界唯心”、一切皆是心法结合起来讲众生达到觉悟的依据,是洪州宗禅法的一个重要特色。
(二)“道不用修”和“平常心是道”
既然人人都有佛性,佛在自心,就不应当向身外求佛求道。那么,是否否定一切修行了呢?如果还需要修行,应如何修行呢?马祖对此是这样说的:
道不用修,但莫污染。何为污染?但有生死心造作趣向,皆是污染。若欲直会其道,平常心是道。谓平常心无造作,无是非,无取舍,无断常,无凡无圣。经云:非凡夫行,非贤圣行,是菩萨行。只如今,行住坐卧,应机接物尽是道。道即是法界,乃至河沙妙用,不出法界。若不然者,云何言心地法门?(《景德传灯录》<马祖语录>)(注11)
道不属修。若言修得,修成还坏,即同声闻;若言不修,即同凡夫。……自性本来具足,但于善恶事上不滞,唤作修道人。取善舍恶,观空入定,即属造作。更若向外驰求,转疏转远。但尽三界心量,一念妄想,即是三界生死根本;但无一念,即除生死根本,即得法王无上珍宝。(《古尊宿语录》<马祖录>)
这里的“道”是指佛道、觉悟解脱之道,是指大乘佛教所奉的最高真理,而从它的最高意义(第一义谛)来说,是超言绝象的真如、法性、佛性,也就是禅宗所说的“自性”、“心”。马祖在通常是指“心”来说的。对于自性、本心,不必有意地从事修行,对治,只要不使它受到“污染”就行了。什么叫“污染”呢?“污染”也就是“造作”,马祖有自己的定义,即凡是有既定目标的追求或舍弃,如认为善的便去追求,认为恶的便予以舍弃,为此从事禅定观空取净,以及其它作为,都属于对真如之心的污染。那么,怎样能够体悟解脱之道呢?马祖告诉人们,应在保持“平常心”的状态下自然地体悟自性,达到解脱。所谓“平常心”是在心中取消一切造作、是非、取舍、断常、凡圣等等观念,取消所谓“妄想”,做到“无念”,也就是般若学说的“无所得”的心境。所引的经文是出自《维摩经》<问疾品>,意为虽身处凡夫身份,却不沉溺于情欲、取舍;虽为贤圣(菩萨),却不贪图涅槃而离弃众生(“不永灭度”),才是“菩萨行”,或“菩萨道”。这是禅宗的理想境界。在这里,不难看出,所谓“道不用修”和“平常心是道”是有其特定含义的。不修,不是绝对不修,更不是如同“凡夫”那样的不修,而是在体认自性前提下的放弃取舍意向的自然而然的生活和修行;平常心,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保持的“无造作”、“无所得”的自然心态。
《大乘起信论》中的“一心二门”的思想是南宗禅法的重要理论依据。马祖在讲述自己的禅法主张时虽未引经名,但也利用了此经的内容。他说“心真如”是“无为”,“心生灭”是“有为”,前者是后者的根本,是其所依。“若心取法,即涉外因缘,即是生灭义;不取诸法,即是真如义”。修行者应从“无二”、“平等”的意义上体认此心的二义。所谓“迷”、“悟”不在对此心本身的迷悟上。从马祖的讲述来看,前述的“平常心”应当说就是在心“涉外”(处身现实生活,从事教化等)的情形下而不使“真如之心”污染的心境。这就是他引用的《维摩经》<菩萨行品>中的“不尽有为,不住无为”所包含的内容。(注12)
马祖教导弟子,如果能够做到“了心”,即体认“即心是佛”,并且认识在在处处、一切事物无非是心的显现,懂得“平常心是道”,那么,也就在生活、修行等一切方面达到真正的自由。《景德传灯录》<马祖传>记载,他曾说:
若了此心,乃可随时著衣吃饭,任运过时,更有何事!
洪州刺史(从马祖称他为“御史中丞”来看,当是杜亚)问:“弟子吃酒肉即是,不吃即是?”按照佛教戒律规定,在家居士应遵守五戒,其中一戒是“不饮酒”,另外,不仅应“不杀生”,而且提倡吃荤。马祖对此问没有明确答复,只是说:“若吃是中丞禄,不吃是中丞福。”(《景德传灯录》<马祖传>)在这种场合,“禄”与“福”同义,禄也就是福,而不是“俸禄”的“禄”。马祖的意思是吃酒肉是他有福的表现,不吃酒肉也是一种福德,意为信奉佛法并不要求改变人们日常的生活。这是马祖对士大夫灵活传法的一个例子。
华严宗五祖并兼传禅宗的宗密在《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将马祖的洪州宗作为禅门七宗之一予以介绍,以“触类是道而任心”概括此宗禅法。“触类是道”就是马祖所说的“即心是佛”和“一切法皆是心法”,不过特别强调一切世俗的东西,贪嗔痴以及一切善恶行为、各种动作,都是佛性(的显现、作用),都是道(心)。所谓“任心”就是马祖所说的“道不用修”和“平常心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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