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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和洪州宗▪P2

  ..續本文上一頁”,在《景德傳燈錄》<馬祖語錄>有進一步的發揮:

  一切法皆是心法,一切名皆是心名。萬法皆從心生,心爲萬法之根本。經雲:識心達本,故號沙門。名等義等,一切諸法皆等,純一無雜。若于教門中,得隨時自在:建立法界,盡是法界;若立真如,盡是真如;若立理,一切法盡是理;若立事,一切法盡是事。舉一千從,理事無別,盡是妙用,更無別理,皆由心之回轉。譬如月影有若幹,真月無若幹;諸源水有若幹,水性無若幹;森羅萬象有若幹,虛空無若幹;說道理有若幹,無礙慧無若幹。種種成立,皆由一心也。建立亦得,掃蕩亦得,盡是妙用,妙用盡是自家。非離真而有立處,立處即真,盡是自家體。……一切法皆是佛法,諸法即解脫,解脫者即真如。諸法不出真如,行住坐臥悉是不思議用,不待時節。經雲:在在處處則爲有佛。(注8)

  其中的“識心達本”等是出自東漢以後改編過的《四十二章經》,現存本是:“辭親出家,識心達本,解無爲法,名曰沙門。”是講出家沙門應以體悟心、無爲實相爲本份。“非離真而有立處,立處即真”,是出自後秦僧肇的《不真空論》,原文是:“經雲:甚奇,世尊,不動真際而爲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真”是真如,是說世界萬有不離真如,本來是色空一如、真俗不二的。南宗禅師常引用《肇論》來闡述禅法。上引馬祖的這段話是說,既然一切事物和現象皆由“心”生,皆是“心法”,那麼它們在所有方面都是等同的,沒有根本差別的。因此,爲了適應不同場合傳法的必要,既可以將一切說成是千差萬別的法界、事,也可以說皆是真如、理的顯現,或一切皆是自心的作用。心(理、真、佛)是萬有萬物(事、處)之源和本體,如同月現萬川,水性普現江河那樣,從來沒有離開萬有萬物,因此可以說到處有佛,佛又不離自心。在這裏,不用說如同一些佛經、僧人一樣,是有意無意地將“心”這個詞語所表達的不同概念--思維的功能和思維活動、大乘佛教所說的精神性的本源和本體(真如、實相、法性、佛性)、佛教信仰的最高的人格化的理念(法身佛)混爲一體,然後得出一切是心是佛的結論。對于此心到底是什麼心,馬祖實際著眼的是現實社會普通人的意識,或當時人們理解的精神主宰--靈魂。有人曾向馬祖的弟子懷晖問此心到底是否“真如心,妄想心,非真非妄心”?他不正面回答,讓問者聯想“虛空”自己領會。(《景德傳燈錄》卷七<懷晖(原作“懷恽”)傳>)

  問題是這樣講的目的何在?不外是說:佛在自心,不必外求;佛法在現實社會和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隨時隨地都可以接觸到佛,都能夠體悟佛法,不必超越現實去追求解脫成佛;爲了適應不同信衆的身份、素質,可以采取靈活的方式和語言來向他們講述佛法,啓示他們認識自性,自修自悟。

  然而如果認定“即心是佛”,由此規定相應的修行方法,馬祖認爲也是錯的。所以他又從反面對“即心是佛”作出說明。《景德傳燈錄》<馬祖傳>有這樣一段記載:

  僧問:和尚爲什麼說即心即佛?師雲:爲止小兒啼。僧雲:啼止時如何?師雲:非心非佛。僧雲:除此二種人來如何指示?師雲:向伊道不是物。僧問:忽遇其中人來時如何?師雲:且教伊體會大道。(注9)

  禅僧常把應機說法比喻爲“止小兒啼”。佛經記載,當年佛陀常把應機宣說佛法比喻爲哄小孩時攥著空拳說裏面有東西,或手拿一枚黃葉說它是黃金,作爲讓小孩止哭的權宜做法(所謂“空拳黃葉止啼之說”――出自《大寶積經》卷九十、《大涅槃經》卷二十)。禅僧常用這樣的比喻來說明一切說教並非是終極真理。馬祖認爲,既然衆生不知道自己生來具有與佛一樣的本性,到處求法求道,在此情況下不妨告訴他們說“即心是佛”或“自心是佛”,引導他們産生自信,自修自悟。一旦達到這個目的,就應當告訴他們“非心非佛”。因爲佛是不可局限于方位、場所的,否則,會出現認心爲佛,或如同馬祖弟子普願所批評的“喚心作佛”(《古尊宿語錄》卷十二<南泉普願語錄>)那樣的現象。在一般情況下,應當告訴信徒,佛“不是物”,應當認真去“體會大道”,即體悟超言絕象的佛教真理--真如、實相或法性、佛性。對此,本來是用任何語言都難以表達的。

  馬祖的弟子自在禅師,一日爲馬祖送信給南陽慧忠,慧忠問馬祖對門徒教示什麼?他回答:“即心是佛。”對此,慧忠不表示認可,又問還教什麼?他說:“非心非佛,或雲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慧忠說:“猶較些子。”意爲還差不多。馬祖另一個弟子法常(752-839),離開馬祖後到明州大梅山修行傳法,有僧問他馬祖如何教示,他答:“即心是佛”,此僧告訴他馬祖近日又講“非心非佛”。他對此不以爲然,說:“這老漢惑亂人,未有了日。任汝非心非佛,我只管即心即佛。”此僧將此事告訴馬祖,馬祖說了一句雙關語:“梅子熟也。”意爲對法常已經成熟和不隨波逐流的表現表示贊許。(注10)既然語句只是表達真理的權宜工具,就不必人雲亦雲。

  可見,所謂“即心是佛--非心非佛--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把“即心是佛”與“叁界唯心”、一切皆是心法結合起來講衆生達到覺悟的依據,是洪州宗禅法的一個重要特色。

  (二)“道不用修”和“平常心是道”

  既然人人都有佛性,佛在自心,就不應當向身外求佛求道。那麼,是否否定一切修行了呢?如果還需要修行,應如何修行呢?馬祖對此是這樣說的:

  道不用修,但莫汙染。何爲汙染?但有生死心造作趣向,皆是汙染。若欲直會其道,平常心是道。謂平常心無造作,無是非,無取舍,無斷常,無凡無聖。經雲: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只如今,行住坐臥,應機接物盡是道。道即是法界,乃至河沙妙用,不出法界。若不然者,雲何言心地法門?(《景德傳燈錄》<馬祖語錄>)(注11)

  道不屬修。若言修得,修成還壞,即同聲聞;若言不修,即同凡夫。……自性本來具足,但于善惡事上不滯,喚作修道人。取善舍惡,觀空入定,即屬造作。更若向外馳求,轉疏轉遠。但盡叁界心量,一念妄想,即是叁界生死根本;但無一念,即除生死根本,即得法王無上珍寶。(《古尊宿語錄》<馬祖錄>)

  這裏的“道”是指佛道、覺悟解脫之道,是指大乘佛教所奉的最高真理,而從它的最高意義(第一義谛)來說,是超言絕象的真如、法性、佛性,也就是禅宗所說的“自性”、“心”。馬祖在通常是指“心”來說的。對于自性、本心,不必有意地從事修行,對治,只要不使它受到“汙染”就行了。什麼叫“汙染”呢?“汙染”也就是“造作”,馬祖有自己的定義,即凡是有既定目標的追求或舍棄,如認爲善的便去追求,認爲惡的便予以舍棄,爲此從事禅定觀空取淨,以及其它作爲,都屬于對真如之心的汙染。那麼,怎樣能夠體悟解脫之道呢?馬祖告訴人們,應在保持“平常心”的狀態下自然地體悟自性,達到解脫。所謂“平常心”是在心中取消一切造作、是非、取舍、斷常、凡聖等等觀念,取消所謂“妄想”,做到“無念”,也就是般若學說的“無所得”的心境。所引的經文是出自《維摩經》<問疾品>,意爲雖身處凡夫身份,卻不沈溺于情欲、取舍;雖爲賢聖(菩薩),卻不貪圖涅槃而離棄衆生(“不永滅度”),才是“菩薩行”,或“菩薩道”。這是禅宗的理想境界。在這裏,不難看出,所謂“道不用修”和“平常心是道”是有其特定含義的。不修,不是絕對不修,更不是如同“凡夫”那樣的不修,而是在體認自性前提下的放棄取舍意向的自然而然的生活和修行;平常心,就是在這一過程中保持的“無造作”、“無所得”的自然心態。

  《大乘起信論》中的“一心二門”的思想是南宗禅法的重要理論依據。馬祖在講述自己的禅法主張時雖未引經名,但也利用了此經的內容。他說“心真如”是“無爲”,“心生滅”是“有爲”,前者是後者的根本,是其所依。“若心取法,即涉外因緣,即是生滅義;不取諸法,即是真如義”。修行者應從“無二”、“平等”的意義上體認此心的二義。所謂“迷”、“悟”不在對此心本身的迷悟上。從馬祖的講述來看,前述的“平常心”應當說就是在心“涉外”(處身現實生活,從事教化等)的情形下而不使“真如之心”汙染的心境。這就是他引用的《維摩經》<菩薩行品>中的“不盡有爲,不住無爲”所包含的內容。(注12)

  馬祖教導弟子,如果能夠做到“了心”,即體認“即心是佛”,並且認識在在處處、一切事物無非是心的顯現,懂得“平常心是道”,那麼,也就在生活、修行等一切方面達到真正的自由。《景德傳燈錄》<馬祖傳>記載,他曾說:

  若了此心,乃可隨時著衣吃飯,任運過時,更有何事!

  洪州刺史(從馬祖稱他爲“禦史中丞”來看,當是杜亞)問:“弟子吃酒肉即是,不吃即是?”按照佛教戒律規定,在家居士應遵守五戒,其中一戒是“不飲酒”,另外,不僅應“不殺生”,而且提倡吃葷。馬祖對此問沒有明確答複,只是說:“若吃是中丞祿,不吃是中丞福。”(《景德傳燈錄》<馬祖傳>)在這種場合,“祿”與“福”同義,祿也就是福,而不是“俸祿”的“祿”。馬祖的意思是吃酒肉是他有福的表現,不吃酒肉也是一種福德,意爲信奉佛法並不要求改變人們日常的生活。這是馬祖對士大夫靈活傳法的一個例子。

  華嚴宗五祖並兼傳禅宗的宗密在《圓覺經大疏鈔》卷叁之下將馬祖的洪州宗作爲禅門七宗之一予以介紹,以“觸類是道而任心”概括此宗禅法。“觸類是道”就是馬祖所說的“即心是佛”和“一切法皆是心法”,不過特別強調一切世俗的東西,貪嗔癡以及一切善惡行爲、各種動作,都是佛性(的顯現、作用),都是道(心)。所謂“任心”就是馬祖所說的“道不用修”和“平常心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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