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领广大佛教徒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而努力奋斗。
中国佛教在发展中形成鲜明的现实广义风格,主要体现在蕴含丰富的人间佛教的思想方面。这种人间佛教思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在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在党和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全国广大佛教徒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划时代的发展。参照中国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初居士相关论述,可将新时期的人间佛教思想归纳出以下六个要点:
1、爱国爱教,团结进步,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将佛教劝善止恶的戒规和伦理规范——五戒、十善及大乘菩萨四摄、六度等进行现代诠释,使之与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建设和思想教育相会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必须关心现实社会,自觉地以建设“人间净土”为己任,造福社会,利益人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而努力奋斗,积极奉献;
4、继承和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主要有“农禅并重”、“注重学术研究”和“国际友好交流”三大传统;
5、佛教必须“续佛慧命”,传承正信正法,保持组织的纯洁性,为此必须加强自身的信仰、道风、人才、教制、组织五大建设,并且不断发展佛教的文化和教育事业;
6、维护法律尊严、人民利益、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维护祖国统一。其中不仅1、2直接属于伦理范畴,就是其他部分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伦理的意义。可以说,在人间佛教的体系中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占有重要地位。佛教团体和佛教信众实践人间佛教,遵循佛教伦理理念和规范,不仅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意识形态协调,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理念和规范协调,而且可以为维护社会稳定、协调人际关系、建立互助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独特的贡献。
实际上,中国佛教徒作为国家的公民,首先必须遵守社会的公德,并且要遵守职业道德,这本身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伦理是一致的。
四
佛教伦理道德是随顺时代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事业突飞猛进的形势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也在不断充实和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共中央为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很多英明决策和指示。
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二十个字: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应当说,这一基本道德规范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最新认识成果,标志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5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人民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要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胡总书记把“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今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八荣八耻”言简意赅,可以说涵盖了社会主义道德理念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 .
对党中央的这些决策,中国佛教团体和广大信众热烈响应,并且迅速付诸行动,积极做出贡献。
笔者认为,今后还有必要努力探索将其中的基本精神和伦理规范加以吸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佛教的伦理道德体系,使之更加焕发生气和时代精神。对于如何加以吸收,笔者认为至少有三个途径:
1、在诠释和宣讲佛教传统的五戒、十善及其他伦理规范时,可以将上述社会主义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和“八荣八耻”等内容置于相关的伦理规范之中,以充实和丰富这些伦理规范的内容;
2、将遵循、实行与违背上述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的行为,纳入佛教的善恶观念和范畴之中加以评价,在教内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使人们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组织教内外的学者在坚持佛教教理和佛教伦理的特色的前提下,积极吸收社会主义的道德理念和规范,编写新时期的佛教伦理思想的教材和专著。笔者相信,这对发展佛教教育和文化,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加强佛教自身建设,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笔者以上想法,也许存在不少不足乃至欠当之处,提出来仅供诸位参考,并望予以指正。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佛教的伦理思想》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