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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的现代意义之一

  五戒的现代意义之一

  菩提之旅静修营97演讲稿之五

  净因法师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我们必须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才不会出交通事故,警察也不会找我们的麻烦;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必须遵守一定的生活规则,才能平安、健康、幸福地渡过一生。这个生活规则是甚麽呢?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佛陀便为我们提供了这种规律,最基本的有五条,一般称为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与不饮酒。在佛教中,戒律分性戒和遮戒两种。五戒中的前四戒(又称四根本戒)为性戒,其本身就是罪恶,无论你受戒不受戒,都是犯罪的。其意为,从宗教的角度讲,不管你是不是佛教徒;从时间上讲,不分过去、现在和未来;从空间上讲,不分中国、澳门或美国,前四戒都为保持社会安定的根本道德准则。犯了四戒中的任何一戒,不但佛法所不容许,国法也是要制裁的。譬喻:你若是佛教徒,杀人有违佛教戒规,是犯罪;你若不是佛教徒,杀人犯国法,也是犯罪。两千年前杀人者偿命;现在杀人者也得坐牢,甚至被判死刑。在美国,你若杀了人,会遭到警察的追捕;在澳门,你若杀了人,同样会受到警方的通缉!正因为如此,四根本戒(不杀、不盗、不邪淫和不妄语)几乎成了所有宗教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在基督教摩西十戒中,四条最基本的戒为: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和不可做假见证;摩奴法典里也规定: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贪瞠;《包达夜那》法典乃举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忍耐和不贪五种;耆那教乃说有不杀生、不盗、不妄语、不淫和离欲五戒;《古兰经》规定杀人者要抵命,对淫乱的男女和诬蔑贞节的妇女淫乱者,处以鞭刑,对男女窃犯要断其手,以儆效尤;瑜伽派也说著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和不贪五戒;早在後汉时代,主张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论说,五戒与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将五常的精神,表现为具体禁止的戒条时,乃变为五戒:不杀即仁、不盗即义、不淫即礼、不妄语即信、不饮酒即智。

  由此观之,五戒中之前四根不仅是佛教中诸戒之母,也是其他各大宗教赖以生存的基石;不仅是宗教徒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非宗教徒做人的行为准则。换而言之,四根本戒是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最重要的道德准绳,缺少了它,很难想像社会会乱到何种程度。所以说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公民,不管你是否是宗教徒,都应该守此四根本戒,否则他/她就不是一个好的文明人。第五戒是不饮酒戒,为遮戒。其意为:饮酒的行为本身,不一定是罪恶,也不违国法。可是,因饮酒而失去理智,成为作“恶"的助缘,其後果也是很可怕的。所以佛教中也加以禁止。其他各大宗教都不强调不饮酒戒,唯有佛教特别强调它,这与佛教强调智慧有关,所以成为佛教的一大特色。现结合现实生活,说明守此五戒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一、不杀生戒

  佛陀告诫我们,生命对每一个众生都是宝贵的,都具有强力的求生怕死的愿望,爱惜自己的生命。对於我们人类来说,每一个人都有求生存的权力,并且当我们活著的时候应有安全感。这是人权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一种社会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就会活得幸福,就能安心工作,社会才能向前发展,变得繁荣富强。反之,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整天觉得自己不安全,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朝不保夕,生活在这样极度恐惧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如何才能活著,我们的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到求生存方面去了,那有时间考虑好好工作,又怎能安心工作?!这样的社会怎能发展?!所以在世界上,第一宝贵的是生命安全,人们爱惜自己的生命重过世界上任何一件东西,甚至是自己的妻儿。所以佛陀把“不杀生"放在第一位。

  1—1、制戒因缘

  根据巴利文《律藏分别》,有一次,佛陀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欲静坐半月,除送食者,谁皆不得来我处!"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内,除送饭给佛陀的比丘外,没有人打扰佛陀的静修。因为缺少佛陀指导,有些比丘在修不净观时出了问题。当他们作不净观时,见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无常、肮脏,由此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惭羞、困恼、厌恶,感到生不如死,加以外道魔神的诱惑,有的自杀,有的互相帮助对方结束双方的性命,有的请别人杀而结束他们生命。譬喻:有些比丘对鹿杖沙门说:“朋友,你如果杀死我,我的衣钵都归你所有。"在魔神的鼓动下,这位鹿杖沙门有一天竟杀死了六十位比丘。

  半月後,佛陀从静坐中出来,为诸比丘说法,发现比丘明显减少,阿难报告佛陀所发生的自杀、他杀事件後,而制订“不杀生"戒。(《四分律》卷二、《十诵律》卷二、《善见律》卷十、《摩诃止观》卷九)

  1—2、定 义

  根据巴利《律藏经分别》,“任何比丘,若故意夺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杀具者、或赞叹死之美、或以死劝导,云:“咄!男子!此恶若之生,於汝何益?汝死胜於生。"如是心意,如是决心,以种种方便赞叹死之美,以死劝导者,此亦波罗夷不共住。

  由此可见,戒律订立之初,不杀生戒仅是对人而言,不杀人。随著时间的流逝,不杀生戒被扩大到不杀动物和毁损植物。不杀生戒被解释为不断绝一切生灵的命根,而令其享尽天然的寿命。因为,命根为一切生灵最宝贵的的东西。在这儿,一切生灵通常指三种众生:人类、动物和植物。在佛陀时代,古印度人认为植物是有生命的,所不同的是,植物不能移动,而动物能移动;植物属於具有一根的生命,而动物和人类则为六根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命。因此,在巴利文《中阿含》第九十八经VasetthaSutta中,佛陀把生命存在的形态分为三种:植物、动物和人类。具体地说,不杀生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1—2—1、不杀人

  犯了杀人罪,戒律中称为“波罗夷罪",对出家众来说,处罚的方法是“不共住"。这是佛教戒律中最严厉的刑罚,又叫做断头刑。如果出家人犯了杀人罪,他便自动失去比丘/比丘尼的资格(非求道人),所以不许他在僧团中共住。如果遇到不自觉的比丘犯了这条罪仍隐藏在僧团中,一旦发现,他将会被立即驱逐出僧团,因为他已不是僧团的成员,再也无资格住在寺院内,接受人天供养。

  1—2—2、不杀动物

  後来佛陀进一步要求在家、出家二众,不仅不能杀人,也不能杀害无辜的动物。在很多的经典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描述不杀生的定义:两手占满鲜血,非常残忍地、毫无慈悲之心地伤害或杀死无辜的生命。这儿通常指杀害动物。对出家人而言,若杀害任何动物,其处罚的方法比杀人罪稍轻,虽然不是把他逐出僧团,但处罚也很重,他将被剥夺比丘应有的权利,不但不得为他人依止,更不得收徒弟,也没有资格举他人的过非(过失)。

  对在家人来说,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指出,佛教徒不可以经营屠宰业。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杀害动物,不管是谁,以何种理由,都犯了第一戒。

  1—2—3、不得损害植物

  後来随著戒条的不断制定,戒条得以调理化,此时戒律对沙弥和比丘的要求便不太一样。对沙弥和在家信徒的要求是不杀有情众生,包括动物和人类。而对比丘和比丘尼来说,要求更高,不杀生指不杀所有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和人类。

  正因为如此,在斯里兰卡求学时,每天清晨,我看到比丘只能从地上捡鲜花供佛,而沙弥则可以从树上摘鲜花供佛。在寺院中,因为第一戒,一般情况下树木是不可以砍伐的,除非树枝毁坏了佛殿或佛塔。僧人挖土也有违戒律,因为挖土有可能会伤害到泥土中的小虫或植物。但如果寺院中需要水井,出家人又不能动手挖土,这时就让出家人为难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有在家信徒来寺院中时,比丘们便相互谈论:寺中需要造一口井(而不说挖一口井)。这时在家信徒听後,心领神会,便主动来寺院中为比丘造一口井。

  仅仅自己做到以上三方面,还不够,不杀生戒还要求我们做到不叫他杀或见杀随喜。在《如法经》(Dhammika Sutta)中,佛陀说:“不应杀生,不应该指使他人杀生,不应该赞同他人杀生,不向一切生灵施暴,无论这些生灵在这世界上是强者,还是弱者。"1

  因此要真正持不杀生戒,我们必须戒除以下三个方面的行为:

  1、自杀:自己亲手杀生,这在上面已详细讨论过。

  2、教他杀:目前在西方,成立了不少新宗教,鼓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认为人若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死去,就能往生天国,逃避末日之灾,永享天国之乐;而末日来临之时仍活著的人,不但不能逃避灭顶之灾,而且死後堕入地狱,永世不得再生。因而劝人自杀,致使集体自杀案件时有发生,有时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时全家老幼都成了牺牲品。看到一具具死尸从烧焦了的房子内抬出来时,真叫人惨不忍睹!同样在亚洲国家也有一些附佛外道,盗用佛教“末法"的思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把“末法"变成了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代名词,以此恐吓无知的民众,以达到个人敛财的目的。信奉此外道的人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尽力赚钱,奉献给附佛外道的首领们,以换取进入他们设计的天国的“资本",给附佛外道的首领大发横财的机会。目前已被人们认清其“庐山真面目"的有日本的奥母真理教,他们早就预警世人:世界末日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世界照常向前发展,为了证明其谎言之正确性,於是便叫它的信徒们到处放毒气,人为地制造世界末日来临的气氛,至使几百人丧生。也是教他杀最明显的例证。

  在现实社会中,教他杀的情况特别严重。如果我们以般若智慧观照一下,就不难发现,一些居心叵测之徒,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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