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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之光 佛法的原理 ~ 宇宙的组成▪P3

  ..续本文上一页万有的本体,是唯一真实常住的法。

   也就是通过修行,将清净.染污搀杂在一起的第八识转化为“大圆镜智”。使得第八识清净无染,法性显现的一种无为而无所不为的,一种出世间的境界。

   (这就是无为法)

  宇宙是怎样形成的

   宇宙的一切是由真如变现的,真如是宇宙一切的本体,它是宇宙一切的源头,是一切智慧的源泉.真如不同于组成宇宙物质现象的色与精神现象的心那样,总是处在永恒的因缘和合,缘聚而成,缘破而散的迁流不住.循环不息.生灭不定的空性之中的.真如是唯一常住不变的法。

   宇宙中的一切现象都是因为真如活动与变异的结果。无论真如怎样活动.怎样变异它的真如本质不变,因为真如的本质是不生不灭的,是唯一常住不灭的法。它隐藏在宇宙中一切已生的.未生的和寂灭的法里。

   真如就好比一粒种子,这粒种子由于它的活动与变异,使它发芽生长成一棵大树。这大树开花结果,这些果实落地又发芽生长,就会生出好多树来。这些树在生长,在繁殖,就这样不断地活动与变异,就生出了宇宙的无量诸法。

   由于宇宙诸法是处在永恒运动与变异着的,又由于这些种子落在了不同土壤.不同气候.不同的环境条件中,在经过活动变异生长出的树,就和它的母体大树与它一起生出的其它树有了差异。有了差异就形成了不同的物种.不同的法。

   无论诸法间的差异有多大,变异次数有多少,他们都具有真如不变的本质.宇宙诸法所具有的真如本质是相同的,是平等的.是不生不灭的.是常住不变的。宇宙诸法在不断地运动与变异之中,始终保持着具有平等无二的.相同本质的这种特性,就是我们当今的动物植物方面的科学理论(DNA.遗传基因.脱氧核糖核酸)。

   而诸法之间的关系又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支持.相互渗入.彼此融摄.彼此窒碍.彼此制约的。在这种关系中才能形成宇宙(法界)。而这种关系的平衡与否决定着宇宙(法界)的平衡与否。由于宇宙诸法间的这种关系,任何一法的活动变异与生灭都会影响整个宇宙(法界)。由于宇宙诸法间的这种关系,任何一法也不可能先其它法生而生,后其它法灭而灭.以一法不可能成就万法,以一法不可能成就宇宙.

   也就是说:“万法合成了宇宙,宇宙必要有万法才能合成的"。

  宇宙万法形成的条件

   宇宙中一切事物的生灭现象,都必须有适当的条件才能以不同的形式显现出来。在宇宙中不可能出现任何一法,在没有适当的条件下,就可以有生灭现象的出现。

   使宇宙诸法显现出来的,适当条件就是“四缘”。

  

  四缘生诸法

   宇宙中一切的法.一切的事理,都必要具备“四缘”才可以形成,才可以显现。

   这四缘就是: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

   这四缘缺一不可,缺了一个就不可能生出法来。

   我们现在来看看什么是缘?

   我们大家先看看这个缘字的结构。

   缘:左边是个“绞丝旁”。右上面是个缺了一横的“互”,右下面是个“豕”字。

   左边的“绞丝旁”象征着绳索。

   右上面是个缺了一横的“互”字。这个“互”字在古代的意思是:用来挂肉的架子。

   右下面的“豕”字,在古代是“猪”的意思。

   大家都知道,一般都用“猪”来形容“笨”。实际上“猪”并不“笨”,“猪”是个很聪明的动物。就因为“猪”长的肥头大耳.呆头呆脑的,所以人们依自己的“识”,错误地认为是长的肥头大耳.呆头呆脑.行动缓慢的动物都是很笨的。在这里这个“猪”是愚昧.无知.无明的意思。

   这个缘字的结构,合起来的意思就是:一头被绳索捆绑.束缚起来的,愚昧无知的“猪”,即将被挂在肉架子上任人宰割。

   是什么样的绳索捆绑.束缚住了“猪”那?

   我们来看看这个“绞丝旁”。“绞丝旁”的笔画是三画,这三画就是贪.嗔.痴“三毒”。

  什么是贪.嗔.痴“三毒”?

   贪:就是爱!就是贪恋!就是贪求!如:爱财.爱物.爱事.贪求等等。

   嗔:就是怒!生气!对人或事的不满!是由分别心导致的。

   痴:就是愚昧无知!愚笨!对某人或某事的极度迷恋.入迷!

   “猪”不但愚昧无知,而且还生起了贪.嗔.痴念。正是因为“猪”的愚昧无知与贪.嗔.痴念的生起,才使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一条绳索,自己把自己捆绑.束缚住了。使自己生出了种种的烦恼与痛苦。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是自己“作茧自缚”。

   幸亏这个肉架子“互”缺了一横,说明这个肉架子还没搭好,所以“猪”是即将挂上肉架子,现在还没挂上那。所以,这头“猪”还有希望,还有挣脱绳索获得自由.获得自主.获得解脱愉悦的希望。

   这个“缘”的真正含义是:六道众生如果愚昧无知(无明),生起贪.嗔.痴念,就会自己束缚住自己,生出种种的烦恼与痛苦的逼迫,失去自主.失去自由.失去快乐。

   因此:有缘皆是烦恼.有缘皆是束缚。

   同样,佛缘.法缘也是一种烦恼.也是一种束缚。

  一.因缘:就是真如法的种子,没有真如法的种子就不可能有任何法的生起。因为一切法都是真如活动变异的结果,任何法都隐藏真如的本质。真如法的种子,就是“因缘”。

  二.次第缘:万法具有次第生灭的特性,如果前念不生,就不会有后念的灭,就不会有生死相续,循环不息。万法次第生灭的特性,这就是“次第缘”。

  三.所缘缘:万法要想显现出来,还必须要有外缘引发,这个能引发万法显现的环境条件就是“所缘缘”。

  四.增上缘:就是可以增强.帮助.促进.加速万法显现过程的力量。

   例如:一粒种子。这粒种子就是它今后生长发芽的“因缘”。而种子要想破土生长,就必须先在泥土中发芽。这种子发芽,就是它今后破土生长的“次第缘”。种子要想发芽生长,就必要依赖泥土这个外缘。泥土,就是这粒种子今后生长的“所缘缘”。种子要想发芽生长,还必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阳光雨露可以促进.加速种子的发芽生长,这阳光雨露就是这粒种子今后发芽生长的“增上缘”。

   这就是宇宙法界内诸法形成所必备的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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