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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之光 佛法的原理 ~ 宇宙的组成▪P2

  ..续本文上一页个法。

   身见.边见.见取见.戒取见.邪见,统成为“不正见”。

   贪 .嗔 .痴 .慢 .疑.又叫五顿使,不正见又叫“五利使”。

   (我们主要来看看五利使)

   身见:就是执着“色身”是我,我拥有的就是我的。

   边见:就是偏离一方,不合中道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偏见。

   见取见:就是因执着“有”,而产生占有的欲望,及十二因缘的取。

   戒取见:就是执着“守不合理的戒律”。

   邪见:就是邪知邪见,就是可以使他人坠入愚昧无知的思想学说。

   根本烦恼,又叫“惑”。五顿使是“思惑”,五利使是“见惑”。

   思惑:就是迷情。由于对宇宙生命现象的“无明”,而迷失自我,坠入生死轮回的意思。

   见惑:就是分别计度。是对宇宙诸法不正确的分别.计度与见解。(五).随烦恼:由于根本烦恼的存在,而随之产生的烦恼。

   小随: 1.忿(嗔恨心突然发出) 2.恨(隐藏在心里的嗔恨心) 3.恼(烦恼,忿恨到了极点) 4.覆(掩盖.隐藏自己的缺点) 5.诳(欺骗) 6.谄(chan.溜虚怕马)7.骄(自满.不服人) 8.害(损害他人) 9.嫉(妒忌) 10.悭(吝啬)

   中随; 1.无惭(不知自己不如人.自视太高) 2.无愧(不知羞耻)

   大随: 1.不信 2.懈怠(懒惰) 3.放逸(放纵) 4.昏沉(不清醒.不理智) 5.掉举(内心激动.恐惧不安.失去内心的安宁) 6.失念(忘记) 7. 不正知 8.散乱(不专注)(六).不定:是指本质善恶不定,要看具体的情况才可以定其善恶的心意状态。

   有四个: 1.睡眠 2.恶作(悔恨.后悔曾经所做的业) 3.寻求(寻求.粗略地推度) 4.伺(细微地推度.伺察)。

   (这就是全部的心所有法)

  三.色法:

   就是宇宙中一切可以看到与看不到的物质统称色法。

   有:1.眼 2.耳 3.鼻 4.舌 5.身(一切有形体的) 6.色(颜色) 7.声(声音) 8.香(气味) 9.味(味道) 10.触(可以通过接触而感觉到的法) 11.法处所摄色十一种法。

   法处所摄色又分为:1.极略色(眼睛无法看到的物质) 2.极迥色(肉眼无法看到的极远的法) 3. 定果色(由禅定变现的法) 4.受所引色(接受佛法的修行而引发出的法) 5.遍计所执色(由意识错误的执着,而生出的幻象)五种法。

   眼.耳.鼻.舌.身指的是组成生命体的五种器官,我们的色身是由四大物质因缘假和而成的。所以,眼.耳.鼻.舌.身也是色法。

   色.声,颜色与声音,是我们肉眼不能看到的物质,在空气中传播的现象。所以,颜色与声音也上色法。

   气味与味道,也是由于我们肉眼不能看到的物质,进入了我们的味觉器官与嗅觉器官,才使得我们有了气味与味觉的感受。所以,气味与味道都是物质色法的现象。

   颜色.声音.气味与味道都是当今的“物理学”方面的知识。早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的释迦牟尼,就把当今的科学知识,用佛法的形式给阐述出来了。可见成佛后所起的能力。

   这说明佛法就是科学知识,佛法不能脱离现代科学而令设一类。

   (这就是全部的色法)

  四.心不相应法:

   就是由心法的活动而生出,但本身却不是心意现象。由心法而生却又不与心法相应,不相合作,是不受心.色二法所摄的另一类。

   心法与心所有法.色法都是心识针对外缘而起的功能,而心不相应法没有这种针对外缘的能力。所以,他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不相应,不合作。

   为什么那?因为,心不相应法是由心法.心所有法.色法,相互交合而产生的。他没有具体的形质.没有滞碍.没有自相.没有本体,他完全是虚假不实的。所以他不能与其他法相应,相合作。又因为他具有生灭的特性,所以他也不与无为法相应.相合作。

   分为二十四种:

   1.得:就是法的获得,由贪心与想.思.取等法交合而产生的。

   2.命根:就是生命的根本,由身.火.识三种构成。身:就是生命所依附的身体。火:就是身体所蕴藏的能量。识:就是神识。这三种缺一都不可能构成生命的根本。

   3.众同分:就是众生共同平等拥有的

   4.异生分:在众生具有平等无二的本质的前提下的个别差异。

   5.无想定:就是一切意识活动都止息的一种定境。也是一种外道的邪定,因为这种定境是厌倦生死的感受,止息一切意识活动的定。这种定违背了在“有为中看到无为,在世间法中看到出世间法的中庸宗旨,也是一种偏向一边的偏空现象。

   6.灭尽定:就是执持灭除一切烦恼的定境,也是一种外道的邪定,他以勉强的方法来灭除烦恼为目的的。自性本来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的,只有净化自己的身心,使自性显现,才能初去烦恼的根本。执持灭尽烦恼本身就是烦恼,以烦恼去灭除烦恼怎么可能?最终只能是,灭除一个烦恼反生令一种烦恼,循环不息.无有休止,终不得解脱。

   7.无想报:就是修无想定,舍弃色身后而得到的果报。修无想定舍弃色身后,八识仍然执持.依附于极其细微的色身。这种色身同样具有生灭的特性,当果报享尽色身败坏后,依然是要坠入生死轮回中,受种种的烦恼与苦难的逼迫。所以,无想报也是虚假不实的。

   8.名身(就是名称.名词) 9.句身(就是语句,是用来显示法的) 10.文身(就是文字,也是用来显示法的) 11.生(一切法的生起) 12.住(停留) 13.老(败坏)。

   14.无常:就是灭.空的意思。生.住.老.无常:是世间一切事物发展的一个循环规律,就是通常说的成.住.坏.空。

   15.流转:因果相续.迁流不息。

   16.定异:善恶果报依法而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决不混乱。

   17.相应:就是相应因果规律。大家注意,我们现在讲的是“不相应法”,为什么在不相应法中会有个“相应法”那?

   因为“不相应法”是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无为法”不相应。而这里的“相应”是相应的因果规律,不要混淆。这也就是说:在世间法中,任何一法也逃避不了因果的规律。

   18.执速(就是果报来势的速度) 19.次第(先后次序) 20.方(方向.空间) 21.时(时间) 22.数(数目.数量.也可以说是分别心,有数量.数目也就有了分别心。所以,在佛法中数喻分别。) 23.和合性(调和.融合) 24.不和合性(不相融合.不相调和)。

   (这就是全部的心不相应法,到这里有为法就讲完了,我们下面来看看无为法。)

  无为法

   就是恒古不变.常住不灭.平等无有差异,是万法之体,又称为法性。

   有:1.虚空无为 2.择灭无为 3.非择灭无为 4.不动无为 5.想受灭无为 6.真如无为六种。

   1.虚空无为:

   虚:就是虚假不实。

   空:不常住.不永恒的空性。

   无:是没有滞碍.没有障碍.没有束缚。

   为:是行使.使用。

   虚空无为:就是在虚妄不实的.不常住.不永恒的世间里,没有障碍.没有束缚地任意行使心意识的功能。

   也就是上面说的,在有为中看了到无为,并在有为中没有半点束缚.没有半点滞碍地无所不为的一种境界。

   2.择灭无为:

   择:是选择。

   选择了什么?

   选择了心识的智慧与智力,并用以彻底地灭除了自性一切的染污,得到了一种无为的解脱境界。在这种境界中,可以没有半点束缚.没有半点滞碍地无所不为。这就是在无为中依智慧而有为的解脱境界。

   3.非择灭无为:

   就是没有经过选择,全凭法性本能的清净无染,而自觉.自发地一种解脱境界。这种境界既不依无为而有为,也不依有为而无为,全凭法性的本能。

   4.不动无为:

   就是通过修行,一切相对的苦乐感受都得到了止息,使自性显现。内心湛然清净.巍巍如如不动,不为任何烦恼所动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同样能够无为而无所不为。

   不动无为,是将前六识转化为“成所作智.妙观察智”,使六识的活动皆依智慧行事而得到的一种境界。

   5.想受灭无为:

   就是通过修行,将前七识转化为“平等性智”,使得的恒起差别的前七识的,一切活动都彻底地止息,灭尽了心意一切染污的妄想与种种的苦乐感受,而得到的一种境界。

   他与灭尽定的区别在于:

   灭尽定是用勉强的方法,而得到的一种外道境界。灭尽定的境界是不永恒.不常住的。灭尽定的境界还没有逃出因果的生灭法,终有一天是要出定的,出定后烦恼与束缚依然存在。

   所以,灭尽定只是一种高深的外道定,他还没有进入无为法的境界,还是在有为法的世间中。

   而想受灭无为,是通过对心意的内在净化,灭除一切的染污,而得到的一种出世间的清净寂灭的境界。这种境界是常.是住.是永恒的,是能够以无为而行无所不为的出世间法。

   6.真如无为:

   真如无为是前五无为法的本体,为一切有为法所依,是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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