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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之光 佛法的原理 ~ 宇宙的组成

  宇宙的组成

   宇宙是由物质现象的“色”,与生命现象的“心”组成。

  一.色(物质现象):

   一切宇宙物质(色法)现象,是由地.水.风.火。四大种相互和合而成的。

   这四大种的相互和合便组成了宇宙的一切物质现象。四大种的和合过程,有的是在瞬间就可以和合而成(化学),有的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星体.星系)。

   地,具有坚固性。

   水,具有湿润性。

   风,具有流动性。

   地.水.风,就是我们当今物理学中的物质的三态。

   地是物质的“固态”.水是物质的“液态”.风是物质的“气态”。

   我们宇宙间的一切物质,无论是坚硬的钢铁,还是地面上流动的液体,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具有这三种形态。

   比如:蜡烛的燃烧。蜡烛的燃烧过程就是物质三态的转化过程。蜡烛本身不能燃烧,蜡烛要想燃烧,就必要有一定的燃点。在一定的温度下,使得蜡烛转化为“液体”的蜡。温度继续升高,“液态”的蜡就转化为了“气态”,当温度达到燃点后,“气态”的蜡才开始燃烧。

   所以,世间的一切物质的燃烧,都是“气态”在燃烧,都必须转化为“气态”后,才能燃烧。我们通常看到的煤炭.木材等等固体的燃烧现象,也都是这样的。只是我们很难用肉眼观察到这些物质燃烧时,由“固态”向“气态”或由“液态”向“气态”转化的过程。

   总而言之,世间一切物质都具有这三种“状态”。宇宙星体也是这样的。

   比如地球:地球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大气,地球表面是“固态”的地表.地壳,地心是炎热的液态的岩浆。

   所以,宇宙是由地.水.风,也就是固态.液态.气态组成的。

   那么“火”那?“火”又是什么那?

   “火”就是一切宇宙物质所含的“能量”。我们都知道,宇宙一切的物质又都是由分子.原子.电子等等组成的。这些分子.原子.电子等等,是永恒不断地运动着的,它们在永恒不断地运动中相互碰撞,相互摩擦。相互碰撞.相互摩擦就会产生“热”,这“热”就形成了宇宙物质所携带的“能量”。

   比如:风能.水能.太阳能.原子能等等的,这些物质所携带的能量可以通过的科学方法,将它们转化为电能.热能,来造福人类。

   实际上,宇宙一切物质的三种形态的相互转化,没有这“能量”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宇宙物质没有这“能量”,就不可能有宇宙物质的三种形态。有宇宙物质的三种形态就必有“能量”。

   所以,“火”是宇宙物质所携带的物质“能量”,而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物质“燃烧的现象”。

   因此,宇宙是由“地.水.风.火”四大种因缘和合而成的。

   而由于宇宙一切物质的分子.原子.电子等等最细微的单位,又是处在永恒不断地运动着的。

   因此,组成宇宙的四大种,也是处在永恒不断地运动与变化着的,没有一刻是静止不动的状态之中。

   这四大种总是处在相互和合,相互离散,在相互和合,在相互离散之中。四大种的这种:相互和合.相互离散.循环不息.迁流不住.生灭不定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空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大皆空。

  二.心(宇宙生命现象):

   心:就是一切有关生命精神思想活动的现象。

   宇宙中的一切生命体精神思想活动现象的“心”,与组成宇宙物质现象的“色”(四大种)。同样处在相同的:因缘和合.缘聚而成.缘破而散的,迁流不住.循环不息.生灭不定的空性之中。

   心分为:有情的生命现象与无情的生命现象。

  有情的生命现象:就是具有大脑思维活动的生命现象。(动物)

   宇宙是由具有精神思想活动的生命现象的“心”,与物质现象的四大种的“色”组成的。那么宇宙是怎么形成的那?这就是真如!

  

  宇宙万法的种类

   宇宙万法分为:有为法与无为法,也就是“世间法与出世间法”。

   有为法就是一切的世间法,分为:

   一.心法 二.心所有法 三.色法 四.心不相应(行)法

   一切的世间法都是要依因缘和合而生的,缘聚则成.缘散则灭,并无独立的实体与自性。是不常住.不永恒,是循环不息.迁流不住.生灭不定.无我不实的(空性)。

   无为法:也就是常说的“出世间法”。出世间法相对世间法,是永恒.是常住.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是万法之本体,是真实唯一的“我”。

   我们修行佛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我们自己与他人,证得出世间法的“真实的我”。

   生活在世间的众生,如果执持“有为法”,就会坠入生死轮回受种种烦恼与痛苦的逼迫,成为一般的“凡夫外道”。

   一提“外道”,大家可能都是会联系到“歪门邪道”。其实不是这样的,执持一切“有为法”的,一切由外缘而引发的都是“外道”,“外道”不是贬义的。

   在世间,无论您是学佛的,还是不学佛的,只要您执持“有为法”,您就是“外道”。

   所以,今后我们学佛修行人,不要指责其他的宗教.或者是其他的思想学说是什么“外道”。我们本身就是“外道”,不因我们信佛啦.学佛啦,就说我们是什么“所谓的正道”啦。

   那是不是执持“无为法”,就可以说自己是“正道”了那?

   也不是这样的,您执持“无为法”,只能称为是“小乘偏空”。“偏空”,就是偏向“空”的一面,也还是没有在“正道”上。

   佛法称这种执持无为法的现象,叫“小乘偏空境界”,连“中乘境界”都没有达到。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您的身上,您仍然是“凡夫外道”,而且是一种“邪念”。

   “知空莫执空执空亦邪径知空识妙有 妙有正虚空”

   那怎么才是大乘出世间的精神境界那?

   “大乘出世间的境界”:是在有为法的基础上,体会到无为法;不是离开了有为法,而有另外一个“无为法”的存在。脱离有为法不可能有无为法,有为法与无为法只是在心念上的转化。偏离任何一面,都不合乎“中庸之道”,都是一种“邪念”。

   什么是大乘?

   大乘:

   乘:是拓展.开发与发挥.利用的意思。

   大乘,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拓展.发挥与利用,心.意.识的完全功能。也可以说,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拓展.发挥与利用自己的智慧与智力。这就是“大乘”,相反就是“小乘”。

   心意识是什么?

   心:就是心法中的第八识。

   意:就是心法中的第七识。

   识:就是心法中的前六识。

   心意识他们三者,有着很微妙的关系,对我们修行佛法,解脱烦恼与苦难的束缚,终成圣果非常重要。我在这里就不讲啦,我把他放在转识成智中在讲。)

  

   (现在我们来具体地了解一下什么是有为法)

   有为法

   有为法分为: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

  一.心法:

   就是有关一切生命心意与精神活动的种种现象。

   分为八种:1.眼识 2.耳识 3.鼻识 4.舌识 5.身识 6.意识 7.末那识 8.阿赖耶识。

  二.心所有法:

   就是因前八种心法而出现的法,是心法所具有的,是心法所驱使的法,也叫“心使或心所”,所以称为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分为:遍行.别境.善.根本烦恼.随烦恼.不定六大类,五十一种。

  (一).遍行:

   就是受心法所驱使,在所有的时间与空间里(宇宙法界),都能够现行起心意活动。也就是说,这种心意活动可以遍满宇宙法界。

   有五个:1.作意(是寻找.取境的意思) 2.触 3.受(领受) 4.想 5.思

   作意:是由心对外境的寻找.取境的开始。触:是由心寻找到的外境而生“妄心”的开始。

   生命由于开始寻找.取于外境,才使生命对寻找到的外境有了接触。由接触了外境而引发了受.想.思,便有了喜爱与厌恶的产生,便有了善恶的观念,这样就有了妄想分别心。

   受:是对作意寻找到的外境的领受与接纳。想:是对外境的想象。思:是对外境的思量.对比.等量的意思。

   受.想.思是依触而生的,如果没有对外境的接触,也就生不出受.想.思,也就不会生出善恶观念,也就没有妄想分别心的出现。(二).别境:别境就是单独的.个别的.特别的心意境界。

   有五个:1.欲(是欲望.希望.希冀) 2.胜解 (是彻底的明白) 3.念(牢记不忘) 4.定(是专注) 5.慧(是世间的智慧,是凭自己的志趣而有选择的世间智慧)。

   上面的遍行心所有法,产生了善恶的观念,产生了妄想分别心。任何一个遍行心所有法的产生,都会连带其他遍行心所有法的出现。

   而别境的五个心所有法,是独立存在.单独产生的,与其他四法没有连带关系。是由于攀缘心而生起的。

   遍行心所有法,是刚刚生起了善恶的妄想分别心,可以通过佛法的修行止息它们。而如果别境心所有法产生了,就很难停止了。(三).善法:就是生命的本性,行善的能力和心态。

   有十一个:1.信(信心) 2.精进(勤奋努力地去实行) 3.惭(羞己不如人).4.愧(羞己过失) 5.无贪 6.无嗔 7.无痴 8.轻安 9.不放逸(守规矩) 10.行舍(舍去恶的思想与行为) 11.不害(不恼害他人)。

  (四).根本烦恼:就是使有情生命生起痛苦哀愁的根本的心意活动。

   根本烦恼有:1.贪 2.嗔 3.痴 4.慢 5.疑.6.身见.7.边见.8.见取见.9.戒取见.10.邪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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