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的組成
宇宙是由物質現象的“色”,與生命現象的“心”組成。
一.色(物質現象):
一切宇宙物質(色法)現象,是由地.水.風.火。四大種相互和合而成的。
這四大種的相互和合便組成了宇宙的一切物質現象。四大種的和合過程,有的是在瞬間就可以和合而成(化學),有的需要很漫長的時間(星體.星系)。
地,具有堅固性。
水,具有濕潤性。
風,具有流動性。
地.水.風,就是我們當今物理學中的物質的叁態。
地是物質的“固態”.水是物質的“液態”.風是物質的“氣態”。
我們宇宙間的一切物質,無論是堅硬的鋼鐵,還是地面上流動的液體,在一定的條件下都具有這叁種形態。
比如:蠟燭的燃燒。蠟燭的燃燒過程就是物質叁態的轉化過程。蠟燭本身不能燃燒,蠟燭要想燃燒,就必要有一定的燃點。在一定的溫度下,使得蠟燭轉化爲“液體”的蠟。溫度繼續升高,“液態”的蠟就轉化爲了“氣態”,當溫度達到燃點後,“氣態”的蠟才開始燃燒。
所以,世間的一切物質的燃燒,都是“氣態”在燃燒,都必須轉化爲“氣態”後,才能燃燒。我們通常看到的煤炭.木材等等固體的燃燒現象,也都是這樣的。只是我們很難用肉眼觀察到這些物質燃燒時,由“固態”向“氣態”或由“液態”向“氣態”轉化的過程。
總而言之,世間一切物質都具有這叁種“狀態”。宇宙星體也是這樣的。
比如地球:地球外面包裹著一層厚厚的大氣,地球表面是“固態”的地表.地殼,地心是炎熱的液態的岩漿。
所以,宇宙是由地.水.風,也就是固態.液態.氣態組成的。
那麼“火”那?“火”又是什麼那?
“火”就是一切宇宙物質所含的“能量”。我們都知道,宇宙一切的物質又都是由分子.原子.電子等等組成的。這些分子.原子.電子等等,是永恒不斷地運動著的,它們在永恒不斷地運動中相互碰撞,相互摩擦。相互碰撞.相互摩擦就會産生“熱”,這“熱”就形成了宇宙物質所攜帶的“能量”。
比如:風能.水能.太陽能.原子能等等的,這些物質所攜帶的能量可以通過的科學方法,將它們轉化爲電能.熱能,來造福人類。
實際上,宇宙一切物質的叁種形態的相互轉化,沒有這“能量”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說,宇宙物質沒有這“能量”,就不可能有宇宙物質的叁種形態。有宇宙物質的叁種形態就必有“能量”。
所以,“火”是宇宙物質所攜帶的物質“能量”,而不是我們通常認爲的,物質“燃燒的現象”。
因此,宇宙是由“地.水.風.火”四大種因緣和合而成的。
而由于宇宙一切物質的分子.原子.電子等等最細微的單位,又是處在永恒不斷地運動著的。
因此,組成宇宙的四大種,也是處在永恒不斷地運動與變化著的,沒有一刻是靜止不動的狀態之中。
這四大種總是處在相互和合,相互離散,在相互和合,在相互離散之中。四大種的這種:相互和合.相互離散.循環不息.遷流不住.生滅不定的特性,就是物質的空性。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四大皆空。
二.心(宇宙生命現象):
心:就是一切有關生命精神思想活動的現象。
宇宙中的一切生命體精神思想活動現象的“心”,與組成宇宙物質現象的“色”(四大種)。同樣處在相同的:因緣和合.緣聚而成.緣破而散的,遷流不住.循環不息.生滅不定的空性之中。
心分爲:有情的生命現象與無情的生命現象。
有情的生命現象:就是具有大腦思維活動的生命現象。(動物)
宇宙是由具有精神思想活動的生命現象的“心”,與物質現象的四大種的“色”組成的。那麼宇宙是怎麼形成的那?這就是真如!
宇宙萬法的種類
宇宙萬法分爲:有爲法與無爲法,也就是“世間法與出世間法”。
有爲法就是一切的世間法,分爲:
一.心法 二.心所有法 叁.色法 四.心不相應(行)法
一切的世間法都是要依因緣和合而生的,緣聚則成.緣散則滅,並無獨立的實體與自性。是不常住.不永恒,是循環不息.遷流不住.生滅不定.無我不實的(空性)。
無爲法:也就是常說的“出世間法”。出世間法相對世間法,是永恒.是常住.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是萬法之本體,是真實唯一的“我”。
我們修行佛法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使我們自己與他人,證得出世間法的“真實的我”。
生活在世間的衆生,如果執持“有爲法”,就會墜入生死輪回受種種煩惱與痛苦的逼迫,成爲一般的“凡夫外道”。
一提“外道”,大家可能都是會聯系到“歪門邪道”。其實不是這樣的,執持一切“有爲法”的,一切由外緣而引發的都是“外道”,“外道”不是貶義的。
在世間,無論您是學佛的,還是不學佛的,只要您執持“有爲法”,您就是“外道”。
所以,今後我們學佛修行人,不要指責其他的宗教.或者是其他的思想學說是什麼“外道”。我們本身就是“外道”,不因我們信佛啦.學佛啦,就說我們是什麼“所謂的正道”啦。
那是不是執持“無爲法”,就可以說自己是“正道”了那?
也不是這樣的,您執持“無爲法”,只能稱爲是“小乘偏空”。“偏空”,就是偏向“空”的一面,也還是沒有在“正道”上。
佛法稱這種執持無爲法的現象,叫“小乘偏空境界”,連“中乘境界”都沒有達到。如果這種現象發生在您的身上,您仍然是“凡夫外道”,而且是一種“邪念”。
“知空莫執空執空亦邪徑知空識妙有 妙有正虛空”
那怎麼才是大乘出世間的精神境界那?
“大乘出世間的境界”:是在有爲法的基礎上,體會到無爲法;不是離開了有爲法,而有另外一個“無爲法”的存在。脫離有爲法不可能有無爲法,有爲法與無爲法只是在心念上的轉化。偏離任何一面,都不合乎“中庸之道”,都是一種“邪念”。
什麼是大乘?
大乘:
乘:是拓展.開發與發揮.利用的意思。
大乘,就是能夠最大限度地開發.拓展.發揮與利用,心.意.識的完全功能。也可以說,能夠最大限度地開發.拓展.發揮與利用自己的智慧與智力。這就是“大乘”,相反就是“小乘”。
心意識是什麼?
心:就是心法中的第八識。
意:就是心法中的第七識。
識:就是心法中的前六識。
心意識他們叁者,有著很微妙的關系,對我們修行佛法,解脫煩惱與苦難的束縛,終成聖果非常重要。我在這裏就不講啦,我把他放在轉識成智中在講。)
(現在我們來具體地了解一下什麼是有爲法)
有爲法
有爲法分爲: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
一.心法:
就是有關一切生命心意與精神活動的種種現象。
分爲八種:1.眼識 2.耳識 3.鼻識 4.舌識 5.身識 6.意識 7.末那識 8.阿賴耶識。
二.心所有法:
就是因前八種心法而出現的法,是心法所具有的,是心法所驅使的法,也叫“心使或心所”,所以稱爲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分爲:遍行.別境.善.根本煩惱.隨煩惱.不定六大類,五十一種。
(一).遍行:
就是受心法所驅使,在所有的時間與空間裏(宇宙法界),都能夠現行起心意活動。也就是說,這種心意活動可以遍滿宇宙法界。
有五個:1.作意(是尋找.取境的意思) 2.觸 3.受(領受) 4.想 5.思
作意:是由心對外境的尋找.取境的開始。觸:是由心尋找到的外境而生“妄心”的開始。
生命由于開始尋找.取于外境,才使生命對尋找到的外境有了接觸。由接觸了外境而引發了受.想.思,便有了喜愛與厭惡的産生,便有了善惡的觀念,這樣就有了妄想分別心。
受:是對作意尋找到的外境的領受與接納。想:是對外境的想象。思:是對外境的思量.對比.等量的意思。
受.想.思是依觸而生的,如果沒有對外境的接觸,也就生不出受.想.思,也就不會生出善惡觀念,也就沒有妄想分別心的出現。(二).別境:別境就是單獨的.個別的.特別的心意境界。
有五個:1.欲(是欲望.希望.希冀) 2.勝解 (是徹底的明白) 3.念(牢記不忘) 4.定(是專注) 5.慧(是世間的智慧,是憑自己的志趣而有選擇的世間智慧)。
上面的遍行心所有法,産生了善惡的觀念,産生了妄想分別心。任何一個遍行心所有法的産生,都會連帶其他遍行心所有法的出現。
而別境的五個心所有法,是獨立存在.單獨産生的,與其他四法沒有連帶關系。是由于攀緣心而生起的。
遍行心所有法,是剛剛生起了善惡的妄想分別心,可以通過佛法的修行止息它們。而如果別境心所有法産生了,就很難停止了。(叁).善法:就是生命的本性,行善的能力和心態。
有十一個:1.信(信心) 2.精進(勤奮努力地去實行) 3.慚(羞己不如人).4.愧(羞己過失) 5.無貪 6.無嗔 7.無癡 8.輕安 9.不放逸(守規矩) 10.行舍(舍去惡的思想與行爲) 11.不害(不惱害他人)。
(四).根本煩惱:就是使有情生命生起痛苦哀愁的根本的心意活動。
根本煩惱有:1.貪 2.嗔 3.癡 4.慢 5.疑.6.身見.7.邊見.8.見取見.9.戒取見.10.邪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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