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拘执,法性之所拘执,不静不妙,非安隐道,亦非证得心一趣性,这样的三摩地,不算是调善,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不随所乐安隐而住」,这个不调善的境界,不能随着你所欢喜的,没能达到那个理想的安隐而住,没能达到这个境界。这就叫做不调善。这第二科就是例调善。这就是以他为例,那么就可以知道怎么叫做调善了。
巳二、例调善
与此相违名为调善。
与前面这个有行之所拘执,法性之所拘执,没有这些事情,能得到心一趣性了,那就叫做调善。
《披寻记》四四五页:
不静不断等者:所治烦恼未永寂静是名不静。自地烦恼爱味相应,是名不妙。所得之道有退转故,是名非安隐道。未得无寻无伺地故,是名亦非证得心一境性。
「不静不断等者:所治烦恼未永寂静是名」叫做「不静」。「自地烦恼爱味相应,是名不妙」。自地烦恼爱味相应,有一点成就的时候就爱着这个境界,这也是不妙,也是不好。「所得之道有退转故」,你得到了,又失掉了,「是名非安隐道」。「未得无寻无伺地故」,就是二禅以上的这个定,你还没成就,「是名亦非证得心一趣性」,那就是初禅都不算数了,得到初禅还不是那么理想的,这样的意思。
辰二、随释(分二科) 巳一、有行拘执(分二科) 午一、征
云何犹为有行拘执?
前边是标相,标出来一个不调善的相,标出一个调善的相,这标相。这底下第二科是随释,解释这个不调善。分两科,第一科是有行拘执,第二科是法性拘执。这有行拘执分两科,第一科征。
「云何犹为有行拘执?」说那个人用功修行,怎么叫做有行拘执?「犹为」他还为有行拘执呢?为它所控制?这是征。第二科解释,分二科,第一科是举有行。分二科,第一科是由俱思。什么叫做「犹为有情拘执」呢?
午二释(分二科) 未一、举有行(分二科) 申一、由俱思
谓由誓愿俱行思故,制伏外缘,持心于定。
这是叫由俱思。就是那个修行人,他修行的境界要「由誓愿俱行思故」。这个誓愿怎么讲呢?就是,愿是希望的意思,希望有什么成就。这个誓是决定的意思,我决定要成就这样的功德,叫做「誓愿」。这个「誓愿俱行思故」,譬如说我决定要得到四禅八定,你有这样的愿,那么当然你就是这样子做。这样做的时候,这样做就是一个思。这个思就是执行的一个领导者,在行的时候的一个指导者。你在做的时候怎么做呢?就是你内心里面有一个思心所,这个思心所就是那个行的司令官,他告诉你这样做,这样做,就是那个力量,那个心所法,就是思。而这个思和那个誓愿是在一起的,是一个愿,一个行,就是这样子,愿和行在一起。在一起,而这个意思就是要有强大的愿力,而又努力去做,是这么一个境界。这个境界「制伏外缘」它能够由你这个愿和行,这样有力量,就把外边冲击你的,障碍你的因缘制伏住了,「持心于定」,持就是把它控制,控制这一念心在定里面不要动。「制伏外缘」,实在也是你的心,这个贪欲、瞋恚都是你的心,现在由你强大的愿行,把这个贪欲,瞋恚,散乱各式各样的烦恼,把它排出去了,然后用了很大的力量,把这个心叫它定下来。这个境界是什么境界?就是不是很自然的。这叫做不调善,这样的意思。
《披寻记》四四五页:
谓由誓愿俱行思故等者:此中誓愿,谓欲令心离谄离诈调柔正直,由是其心不为外境之所缠扰。如声闻地说。(陵本三十卷七页)思与俱行,名俱行思。
「谓由誓愿俱行思故等者:此中誓愿谓欲」这是欲,令心离谄离诈调柔正直」,「离谄」,谄是谄曲不直,这个诈是欺诈,这都不是修行人的事情。心里面「调柔正直,由是其心不为外境之所缠扰。如声闻地说。」「思与俱行,名俱行思。」这个思与这个愿在一起活动叫俱行。这是由俱思。第二科,由功用。
申二、由功用
又于作意,要由功用方能运转,不令内心于外流散;
「又于作意」,你静坐的时候,不管修止也好,修观也好,都要作意。这个心要动起来,这作是动,要把心动起来。动起来,当然这是一个智慧的行为,不是其他的事情。这是「要由功用方能运转」,我修无常行也好,修痈行,修箭行,修无常,修无我行,修空行,不管你怎么修,「功用」这个功者,用力量,用强大的力量,这时候止观才能够动起来,要这样子。「不令内心于外流散」这个心里面的烦恼很强,你就老想到外面去攀缘去,但是由于你的功用力量很大,不使令它向外跑。
未二、结被持
故作是说,如水被持。
就像水被障碍住,把这个水障碍住,叫它不流出去了。这叫做功用。这底下说
《披寻记》四四六页:
又于作意要由功用方能运转等者:前作意中说有四十作意,当知此为力励运转作意所摄。谓修始业未得作意者所有作意故。(陵本十一卷十七页)
「又于作意要由功用方能运转等者:前作意中说有四十作意,当知此为力励运转作意所摄。」四十个作意里面有一个力励运转作意,这里正是说这个力励运转作意的相貌,是这样的意思。「谓修始业未得作意者所有作意故」,就是才开始修止观的人,修禅的人,他还没有能得到奢摩他的作意,没能得到未到地定以上的作意,这个时候这个人他内心的修行的境界就是这样子,要努力的控制这一念心,才能够勉强的心里面安下来,那么这就是不调善。这样的意思。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三 (2)》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