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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四 (12)▪P4

  ..续本文上一页所以需要破除这个我执,破除这个法执,得到根本智慧,得到后得智,得到无上菩提、三乘菩提的,这样子。说是这么说,但是另外一个学派不是这么说,众生就是佛,就是这样讲,即心就是佛,而不讲什么我执、法执,也会说到这个话,说到这。但是修行的时候,不管什么叫做我执、法执,不管,就是这样修行了,这就是一个问题,就是一个问题。

  

  譬如说这个房子,我说这话好像我有了成见了。譬如这屋子里面,我在这屋子休息,这屋子现在有了毒蛇、有了猛虎在这里。这时候你在这儿不安,要把这个毒蛇、猛虎要赶走,我才住在这屋子比较安全。但是讲的时候这么讲,可是做的时候把一个苍蝇拍死了,好了!我就世界太平了。这样子,这样修行是可以吗?这样修行是安全的吗?我是这样说,表示我有了成见了,是不是?不过这个事情可以再研究,继续地去思惟去观察。我刚才说「四者、超萨迦耶见一切无学」,可见这弥勒菩萨、无著菩萨这圣人,着重的、明显的标出来要灭除这个我、我所见,要做这个。在修行上一定要修无我观,一定要这样做的,你才能成为「无学」,不然的话,这个问题是不能解决的,不能解决。

  

  我现在不要说名字,说名字就不对了。头几天啊,本来我很忙,但是我顺便的就…,有人给我一本《金刚经》,《金刚经》的注解,那位法师给我这个《金刚经》注解,说这位法师《金刚经》讲得非常好,但是我当时接过来了,我心里记住这句话,讲得好。后来我没时间看,头几天我坐在那里,其实是很忙,但是顺便我心里头是有个问题,我就顺手就把这个《金刚经》注解就请过来了。请过来我一看,《金刚经》上:「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貌三菩提」,他不能讲这句话,他不能讲,真的讲很多地方很有发挥,但这句话他绝不能讲。但是他也有点学问,总是讲了多少话,绕了多少圈就过去了。为什么呢?就是心里面有我,就不可以说:阿耨多罗三貌三菩提是无定,无有定法,这个地方不能讲,一讲和自己的思想冲突,和自己思想冲突,所以就得绕圈子,绕绕圈子就过去了。这个如果你现在要有「超萨迦耶见」的思想,那么「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貌三菩提」,这句话很容易就讲过了,就讲过去了,不是很难,不需要绕圈子,一下子就说明白了。

  

  

  

  卯二、依戒见具不具辨

  

  又有四种补特伽罗:一、自住律仪,不能为他宣说正法;二、自不住律仪,而能为他宣说正法;三、俱能作;四、俱不能作。

  

  这又说有「依戒见具不具辨」,来辨别这个人的差别。「有四种补特伽罗:一、自住律仪」,这很难得,他自己能发心学习戒律,学习比丘戒、比丘尼戒,学习菩萨戒。那么他能安住在戒律上不违犯、不犯戒,轻重等持,重戒也受持不犯,轻戒也不犯,非常的殊胜。「不能为他宣说正法」,但是这件事办不到,为他宣说正法这件事办不到,不能,那么这就是还有所不足为他宣说正法。

  

  「二、自不住律仪」,他自己不能够,这个戒持得不是那么圆满,「而能为他宣说正法」,能做这件事。「三、俱能作」,这第三个是,第三种是最好了,又能持戒清净,又能为他宣说正法,这是最好。「四、俱不能作」,这两种都不能,又不能持戒,又不能宣说正法,都不能。那么这是…,看这个小字,这个《披寻记》。

  

  

  

  《披寻记》五一○页:

  

  又有四种补特伽罗等者:此中补特伽罗于戒及见随一具足,或俱具足,或俱不具足。如是说有四句差别:初句唯戒具足,第二唯见具足,第三二俱具足,第四二俱不具足。

  

  「又有四种补特伽罗等者:此中补特伽罗于戒及见随一具足」,这个戒,这个宣说正法这件事是见,就是你对佛法有深入的见地,你有闻思的智慧。「随一具足」,你随一个,具足其中的一个。「或俱具足」,或者完全都具足,或者是都不具足。「如是说有四句差别:初句唯戒具足」,就是戒具足而见不具足;「第二唯见具足」,见具足而戒不具足;「第三」个两个都具足;「第四」个都不具足,是这个意思。

  

  这个见,有的人破戒而不破见,我做这个事情是错是不对,承认是不对,那就是见没有破,承认这是善、这是恶,我现在做得是恶是不对的,不做这个事情是对的,这可见这个人的见没有破。有的人他是,是行为很好、很清净,见破了,没有善恶的因果问题,做善和做恶都是一样的,做恶又不得恶报,做善也不得善报;这个人就是见破了,他的知见有问题,思想有错误,但是他的行为很好。你看就有这个事情,什么样的人都有。

  

  这个第三种人是最好,他的行为也特别好,思想也特别的正确,是最好。第四种人就是都不具足了,所以这是这四种补特伽罗的差别。所以这个我们初学佛法的人,我们还没得到择法眼,我们不知道,不知道你去亲近一个善知识的时候,你怎么样亲近?这个人是有这么样四种的不同,你愿意亲近那一种人?亲近那一种人?这个我把这一段也讲了它。

  

  

  

  卯三、依现后法有苦乐辨(分二科) 辰一、标列

  

  又有四种补特伽罗:一、族姓卑下,现行白法;二、族姓尊高,现行恶法;三、族姓卑下,现行恶法;四、族姓尊高,现行白法。

  

  这三十七门里分四科,现在是第三科「依现后法有苦乐辨」,第一科是「标列」,第二科「料简」。

  

  「又有四种」人,第一个是「族姓卑下」,这个「族姓卑下」就是他这个族,这个族的里面是卑下,这按照一般人的说法,不是说佛法的态度。一般人说法,说这个人的职业不是那高贵,卑下,那么就称之为卑下。「现行白法」,但是这个人品德很高尚,他不做恶事,他能做善法,所以叫做「白法」,就是善法的意思。

  

  「二、族姓尊高,现行恶法」,还是这个人很高贵,他的父亲,他的这个家族里面,就是很多高尚的人,或者做皇帝的、做国王、做国务总理的,就是姑妄这么说,高贵。但是这个人「现行恶法」,做了很多的坏事。「三、族姓卑下,现行恶法」,族姓卑下的人,他没有做好事,「现行恶法」。「四、族姓尊高,现行白法」,做了很多善法。有这么四种人,这底下「料简」。

  

  

  

  辰二、料简

  

  此中最初现法有苦非于后法,第二后法有苦非于现法,第三二世俱苦,第四二世俱乐。

  

  说是「最初」这个族姓卑下这个人,那这个人可能是贫苦的人,那他现在生活不是那么自在,是「现法有苦」;「非于后法」,因为他现在的行为非常好,将来还是快乐的,就是「现法有苦非于后法」。「第二后法有苦非于现法」,第二种族姓尊高,这个是富贵中的人,富贵中的人他现在的福报大,他现在的生活没有问题;但是「后法有苦」,将来也是有问题,因为他现在做了罪过的事情了,所以是「后法有苦非于现法」。「第三」种族姓卑下现行恶法,「二世俱苦」,现在也苦恼,将来也苦恼。「第四二世俱乐」,第四种族姓尊高现行白法,现在也是快乐的,将来也是快乐的。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四 (12)》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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