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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五 (7)▪P3

  ..续本文上一页一分。像你煮面的时候,其中拿出来一条是熟了,其它的也是熟了,是这样子,以少分知道多分,是这个意思。

  

  

  

  酉三、结

  

  如是等类,名体比量。

  

  就把这「体比量」解释完了。

  

  

  

  申三、业比量(分二科) 酉一、标义

  

  业比量者:谓以作用,比业所依。

  

  这是第三科「业比量」,分二科,第一科是「标义」。「业比量者:谓以作用,比业所依」,这样讲。这个「业」就是用,业就是「作用」。这个「比业所依」,就是业,这个业用所依,所依就是体,体发出来的作用,这样子叫做「业比量」。

  

  

  

  《披寻记》五五五页:

  

  谓以作用比业所依者:用不离体,用为能依,体为所依,故能依所依互相系属,是故依用可比知体,名以作用比业所依。如下举事,其相易知。

  

  「谓以作用比业所依者:用不离体」,这个作用是从体发出来的,所以用和体不可以分离。是「用为能依,体为所依」,体是用的所依止的地方,用是能依止的。「故能依所依互相系属」,这个互相关联,是不可以分离,分离那就是没有了,没有作用了。你离开了体,谁来发生用呢?这是不可以分离。「是故依用可比知体」,用这个用,来比知那个体的情况。「名以作用比业所依」,这个「谓以作用比业所依」是这个意思。从他发生出来的作用,就知道那个体的情况是怎么样,这叫做「业比量」,这样意思,这么解释。「如下举事,其相应知」。这是「标义」,底下第二科「举事」。

  

  

  

  酉二、举事

  

  如见远物无有动摇,鸟居其上,由是等事,比知是杌;若有动摇等事,比知是人。广迹住处,比知是象;曳身行处,比知是蛇。若闻嘶声,比知是马;若闻哮吼,比知狮子;若闻咆勃,比知牛王。见彼于眼,闻比于耳,嗅比于鼻,尝比于舌,触比于身,识比于意。水中见碍,比知有地;若见是处草木滋润,茎叶青翠,比知有水;若见热灰,比知有火;丛林掉动,比知有风。瞑目执杖,进止问他,蹎蹶失路,如是等事,比知是盲;高声侧听,比知是聋。正信、聪睿、离欲、未离欲、菩萨、如来,如是等类,以业比度,如前应知。

  

  「如见远物无有动摇」,就像远远的看见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在那里不动,不动摇。但是「鸟居其上」,有个鸟住在那个不动的东西上面,落在那上面,那么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由是等事,比知是杌」,那个鸟落在那上面,那就可以知道,那不动摇的东西是什么呢?是杌,就是那个树没有枝,秃秃的树没有枝,就知道是这样子。「若有动摇等事,比知是人」,若是远远的看见那个东西在动,或者是向旁边动,或者是向后面动,动摇等,那就知道那是人,那就不是树了,那就知道那是一个人,是个活的人了。

  

  「广迹住处,比知是象」,说那个地区,那个地方有很多的很大的脚迹,足踏在那上的痕迹,有好多。那个迹是很大的迹,比知那就是有象,象的迹当然和牛的迹也不同,那就知道那是有象。「曳身行处,比知是蛇」,「曳身」牵动它的身体,它没有足,它牵动它的身体在那里走路,那就知道是蛇了,是这样子。这都是以用来知体,是这样意思。「若闻嘶声,比知是马」,马叫的声音,没有看见马,但是听到马叫的声音,那就知道是马。「若闻哮吼,比知狮子」,狮子是这种声音。「若闻咆勃,比知牛王」,这个牛王在那里大叫的时候,这个声音也是不得了。

  

  「见比于眼」,说有见的作用,就可以比知那个人的眼根是正常的。「闻比于耳」,听这个声音的作用很好,那就知道这个人的耳根还具足的。「嗅比于鼻」,嗅这个味。「尝比于舌」,尝这个酸甜的味。嗅这个香臭的味,那就是鼻;尝那个酸甜苦辣,那就是舌。「触比于身」,他触这个冷、暖、涩、滑,他会有这样的感觉,那就知道他的身是正常的。「识比于意」,说那个人他有识,他能够见色闻声,思惟法义怎么怎么的,就知道那个人的意根是正常的。说是那个人看上去很正常,但是他若真实一用功,就要吐血,他受不了,这个身根还有问题,这个脑还有这问题。

  

  「水中见碍,比知有地」,看这水很澄澈,看见下面有障碍,那就是水下面有地。「若见是处草木滋润,茎叶」都是「青翠」的话,就「比知」这个地方「水」很充足。是的,的确是,有些看那个山上,并没有风,但是那个土就向下流,土就往下流,那就看出那个地方没有水,也就看见那个地方衰了。看见那个地方,山里面树很茂盛,那就是水多,就是这样的意思,「比知有水」。「若见热灰」,那就「比知」那个地方「有火」。「丛林掉动」,那个很多的草,很多的树,在那儿掉动、飘动、摇动,「比知」道那是「有风」,就知道有风来了,风在飘动。

  

  「瞑目执杖」,那个眼睛看不见东西,手里拿一个杖;「进止问他」,或者向前进,或者是不进,要问别人这条路对不对;「蹎蹶失路」,于是乎跌倒了,失掉了路,不能在路上走,跑到不是道路的地方上去了,「如是等事,比知是盲」。「高声侧听,比知是聋」,他要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他要听别人说话,要把头歪一歪,那么比知这就是这个人的耳朵有问题了,是聋。「正信、聪睿、离欲、未离欲、菩萨、如来,如是等类,以业比度,如前应知」,那么这就是叫做「业比量」,业比量是这样的意思。

  

  

  

  申四、法比量(分二科) 酉一、释(分二科) 戌一、标义

  

  法比量者:谓以相邻相属之法,比余相邻相属之法。

  

  现在第四科法的比量,分两科,第一科是解「释」。分两科,第一科还是「标义」。

  

  「法比量者:谓以相邻相属之法,比余相邻相属之法」,这个法的比量是怎么回事情呢?就是此法与彼法「相邻」近、相接近,它里面这个法的义相近;「相属」是相关联,相连属的,不是中间是断了,不相关联的,不是,那么这就是「法比量」。「比余相邻相属之法」,此相邻相属之法,和其他的相邻相属之法相比对,那么此法是已经知道的,彼法是不知的,用知道的比对不知道的,不知道的也知道了,那么叫做「法比量」。

  

  

  

  《披寻记》五五六页:

  

  谓以相邻相属之法等者:谓此彼法,义相邻近,名相邻法;如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皆是此类。又若此法能引彼法,当知此彼互相系属;如说生老病死等是。如下举事,其相易知。

  

  「谓以相邻相属之法等者:谓此彼法」,此法彼法,它里面的含义,是相邻近的,「邻」者近也,彼此相近,这个道理相接近,「名相邻法」。「如说无常故苦」,这无常和苦就是相邻近,「苦故无我」,苦和无我也是相邻近,「皆是此类」,都叫做「相邻相属之法」。

  

  「又若此法能引彼法,当知此彼互相系属」,又若此法能引出来彼法,彼法由此法可以引生出来,当知此彼就是互相系属。「如说生老病死等」法「是」,这个怎么叫做由此法能引出来彼法呢?就是像「生」,有情的众生,得到了一个色受想行识,那么叫作生。生了以后,他的色受想行识,一定会各部份的机能衰退了,一定会有这件事,那就是「老」。那么他有了色受想行识的组织,他里面就会有「病」,就会有冲突,这个地水火风互相冲突就是病,那这是生理上的病;心理上也会有病,也会有贪瞋痴的病冲突。这就叫做此法能引出来彼法,那就叫做「相属」。这个相属和相邻含义是这样子,是不一样的。这是「标义」,底下「举事」。

  

  

  

  戌二、举事

  

  如属无常,比知有苦;以属苦故,比空无我。以属生故,比有老法;以属老故,比有死法。以属有色、有见、有对,比有方所及有形质。属有漏故,比知有苦;属无漏故,比知无苦。属有为故,比知生住异灭之法;属无为故,比知无生住异灭法。

  

  「如属无常,比知有苦」,我们曾经解释过。「如属无常,比知有苦」,这个如意的事情,人很欢喜,但是忽然间一变化了,不如意了,这苦恼就来了。所以有这「无常」的变化,它不能永久不变,它非变不可,一变就有「苦」了,所以无常故苦。原来我心情很平静,没有苦也没有乐,忽然间有个不如意的事情来了,就是变了,那么这就是无常故苦。

  

  「以属苦故,比空无我」,因为是属于苦,无常故苦,所以比知这个色受想行识,他就是空,他就是无我,就可以知道。在这里说这个「空」,应该不能像《般若经》说的那个空,照见五蕴皆空,不应该那么说。这个空是什么呢?也是无我。这个无我有两种:即色受想行识,是没有我;离开了色受想行识,也是没有我,是两种无我。两种无我,即蕴无我,叫做空;离开了色受想行识,另外也是没有我,叫无我,可以这么讲。当然有的地方也是调过来,调转过来也可以,就是即蕴无我叫无我,离开了色受想行识也没有我,叫做空。这样知道「以属苦故」,因为色受想行识是无常的,他就系属于苦,就是与苦有关系。因为苦就不自在,不自在故,所以就是没有我。你若有我,就自在了,自在的意思,我不要苦,那么就不苦,你若能这样子,那就是有我,但是是不能,所以「以属苦故,比空无我」。

  

  「以属生故,比有老法」,因为你的色受想行识,是属于因缘所生的,因缘所生,因缘会变化的,所以比知一定是要有老,一定要衰老,一定是要衰老的。说我现在年纪很轻,转眼就老了,这是不足恃的。「以属老故,比有死法」,因为这个身体它要衰老,那就可以注定它要死亡的,比知有死法。

  

  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我们这个色受想行识,一定是要老病死的,你没有办法解脱,只有学习佛法,你好好发心出家,修学圣道,你才能解脱老病死。说不出家,不出家你到社会上去,你的老病死更快,更快来到你的身上,会很快就来了。因为你在出家人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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