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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 (5)▪P3

  ..续本文上一页我们平常的人,总认为对我是不饶益,我就应该报复;那么那个人对我好,他对我好,我要对他好。当然这是一般人都是这样的态度!现在这上面开示我们:应该改变这个态度!对我好,我对他好;对我不好,也对他好。对他好,也是应该以智慧和慈悲,还不是一般社会上的情形。就是对他好这个心,不因为他对我好不好?我就是应该对他好!是没有条件,加上有个无我的智慧,这是圣人的境界了。要向圣人学习;不应该向凡夫来学习,要这样做。

  

  

  

  玄五、寻思时(分二科) 黄一、显义

  

  复审思择:诸过去世求欲得乐有情之类,彼皆过去。我当云何能与其乐?诸现在世有情之类,我今愿彼尽未来世,于一切时常受快乐。

  

  「复审思择:诸过去世求欲得乐有情之类」,这下面这个「六事」的「毗钵舍那」的「差别」讲过去四种了。现在是第五种「寻思时」,分二科。第一科「显义」。

  

  「复审思择:诸过去世」的「求欲得乐」的「有情之类,彼皆过去」,已经过去了现在不在了,已经过去,现在不见了。「我当云何能与其乐」,那个人不在了,那我怎么能够令他得「乐」呢?这是不可能的了。「诸现在世有情之类」,这个很多的「有情」,他没有过去;是现在。「我今愿彼尽未来世,于一切时常受快乐」。你要有这种慈愍心,要这样学习。「于一切时常受快乐」,这是你在禅定里这样观想。这样「显义」。

  

  

  

  黄二、结名

  

  是名寻思诸慈愍时。

  

  这就是你在禅定里面,在时间上修这个「慈愍观」。

  

  

  

  玄六、寻思理(分四科) 黄一、观待道理(分二科) 宇一、释(分二科)

  

  宙一、约真俗辨

  

  复审思择:此中都无我、及有情、或求乐者、或与乐者;唯有诸蕴、唯有诸行,于中假想施设言论,此求乐者、此与乐者。

  

  「复审思择:此中都无我、及有情」,这是第六科「寻思理」,从道理上来观察。分四科。第一科「观待道理」,分两科。第一科是「释」,分两科。第一科「约真俗辨」。

  

  「复审思择:此中都无我、及有情」,在修慈愍观的时候,最后应该观察真理,观察的时候。「此中都无我及有情」,就是能修慈愍观的和慈愍观的对象,这些人都放在一起观察,都是没有「我」可得的,都是没有「有情」可得的。这个「有情」也是我,也是执着我,执着我是「有情」,是这个意思。

  

  「或求乐者、或与乐者」,或者是求乐者,就是在禅定里所饶益的对象。「或与乐者」,就是修禅定的这个人,「唯有诸蕴、唯有诸行」,这个「求乐者」也好,「与乐者」也好,这两种人。他们只是有色、受、想、行、识诸蕴,就是有这么多,「唯有诸行」,唯有这个变动,变动的这个色、受、想、行、识,剎那剎那的变化。有的时候是在人间的色、受、想、行、识;有时候又是天上的色、受、想、行、识;有的时候这色、受、想、行、识在拜佛;有的时候在静坐,这些的。这里边「于中假想施设言论,此求乐者、此与乐者」,就在这样变动的色、受、想、行、识里面「假想」。

  

  这个「假想」,就是想它都是假的,就叫做「假想」。「施设言论」,就是凭借,依当时的一种因缘就会这样说:这个人是在「求乐」的;这个人是「与乐」的。因为这件事给他这个名字,那么他现在也不求乐;也不与乐。那么他若是在那里念佛,就是念佛者,就是随时取个名字,而都没有真实性,没有我的体性,是没有真实性。

  

  

  

  宙二、约因缘辨

  

  又彼诸行,业烦恼等以为因缘。

  

  第二科,「约因缘辨」。前面约这个「真俗辨」,没有我!那就是真。但「假想施设言论,此求乐者、此与乐者」,这是俗,是世俗谛。这是约世「俗」谛;约「真」谛辨。这是约施设「观待」来解释的。下面「又彼诸行,业烦恼等以为因缘」,而得果报这是生起的观待。

  

  

  

  宇二、结

  

  如是名:依观待道理寻思慈愍。

  

  前面这一段是根据这「观待」的「道理」。施设观待,生起观待道理来观察、修习慈愍观。

  

  

  

  黄二、作用道理

  

  若于慈愍,善修、善习、善多修习,能断瞋恚。如是名:依作用道理寻思慈愍。

  

  「若于慈愍,善修、善习、善多修习」,这是第二科「作用」的「道理」。「若于慈愍」,若是这个人这位佛教徒,他对于这个「慈愍」观肯努力的学习,又能「善修、善习」,一开始修的时候叫「修」;继续修就叫做「习」。这一坐是这样子,下一坐也是这样子。所以「善多修习」的话,「能断瞋恚」,就会有作用了,能把自己内心的瞋怒心,把它排除出去了,「能断瞋恚」。「如是名:依作用道理寻思慈愍」。观察这个「慈愍」的法门。学习这个「慈愍」法门。

  

  

  

  黄三、证成道理

  

  如是之义,有至教量;我内智见现转可得;比度量法,亦有可得。如是名:依证成道理寻思慈愍。

  

  「如是之义,有至教量」,现在第三科,是「证成道理」。这样子修这个慈愍观,是「有至教量」,是有佛陀的法语为证的。「我内智见现转可得」,这是现量。这样子修这个慈愍观「我内智见」,我内心里面的这个智慧。这个「见」呢?「见」,有一决定的意思,有一个不可移转的意思。「现转可得」,我内心里面的「智」和「见」,就是这样子学习慈愍观,这个慈愍观修习到这种程度,所以叫「现转可得」,就是现前相续地这样的慈愍观的境界出现了,这是一个事实了,这叫「现转可得」。

  

  「比度量法,亦有可得」,所以用这个比量,现量、比量、至教量。怎么叫做「比量」呢?「亦有可得」呢?就是我若不修习慈愍观,我内心有瞋恨,我就会造罪;我现在修慈愍观,把这个瞋心断出去了。这两件事相比量的时候呢,事情就是这样子。所以叫做「比度量法,亦有可得」,「如是名:依证成道理寻思慈愍」。

  

  

  

  黄四、法尔道理

  

  又即此法,成立法性、难思法性、安住法性。谓修慈愍,能断瞋恚;不应思议、不应分别;应生胜解。如是名:依法尔道理寻思慈愍。

  

  「又即此法,成立法性」,第四科是「法尔道理」。「又即此法」,慈愍观这个法,这里边有「成立」的「法性」。这个法性的成立,在这个《摄大乘论》上它说一件事,它说:众生是无始的,那么这个众生的世界上有佛出现,那一位佛是最初第一位佛呢?没有!这一位佛的前面还有佛,那位佛的前面还有佛,你向前推,第一位佛推不到。这也看出来,佛来到世间度化众生,宣扬这个慈愍法门,很久从无始劫来就有了,就是「成立法性」,很久就「成立」了这种「法性」。

  

  「难思法性」,这个法性是不可思议的。「安住法性」,这个法性经过语言文字上的安立,一切众生在学习,这个法性一直的流传下去了,就是这样意思。「谓修慈愍,能断瞋恚」,这上面说到它「不」可「思议」。「谓修慈愍」,你内心里面「修慈愍」观,就能把你内心的「瞋恚」消灭了。这件事你若问,为什么「修慈愍」观是会「断」除去「瞋恚」心呢?「不」用「思议」!你不要再这样想,就这个意思。

  

  「不应分别」,你不要再想怎么我「修慈愍」观能「断」除「瞋恚」呢?你不要「分别」了!就是这么意思。「应生胜解」,那么我「不应」该「思议」、「不应分别」,那我应该怎么样呢?「应生胜解」,你就这样子认识就好了。这个认识达到一个有力量的程度,不可移转。若有人说你不要修慈愍观,你不动摇!你还是修慈愍观,那就叫做「胜解」。如果有人说:你修慈愍观没有什么好处。那你就不修了,那你那个解还没到胜解的程度。「如是名:依法尔道理寻思慈愍」,这前面这一段「法尔」,这个「法」就是那样子,这就是自然的意思。

  

  

  

  地三、结

  

  是名勤修慈愍观者,寻思六事差别所缘毗钵舍那。

  

  「六事差别」是所缘境;「慈愍」是能缘。这个毗钵舍那就是:「慈愍」的「毗钵舍那」是能缘的;「六事差别」是所缘的。所以和合起来这个句子,就是变成这样子。「是名勤修慈愍观」的人,它有「六事」,有「寻思六事差别所缘」的「毗钵舍那」。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 (5)》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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