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白有了种种的「浮妄」,不深刻、很浅薄的那种没有意义的言语。「是故不应施彼身分」,所以不应该把自己的身分送给他。那魔王也会说:我满足你的布施波罗蜜多,满足你无上菩提愿力,你把你的眼睛给我。他也会说一些话的;但事实上,他不是这个意思,他是神经病,所以菩萨不给他。「不应施彼身分」。
日二、应施与
除上所说、与上相违,来求菩萨身支节者,随其所欲,应施彼身;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随顺于彼、或分支节而施与之。
这是第二科「应施与」。前面是「不应施」与,下面是「应施与」。
「除上所说」,前面说的这些把它撇开、不算。「与上」相违反的,「来求菩萨的身支节」,这个生命里面的某一部分。「随其所欲应施彼身」,那菩萨随前人的欢喜,把自己的生命送给他、布施给他。「随所欲为系属于彼」,那么随他的欢喜,菩萨的生命「系属于他」,放弃了自主权。「随顺于彼、或分支节而施与之」;前面「随所欲为系属于彼」是全部的生命;下面「或分支节」是一部分「而施与之」。
荒二、结
当知是名菩萨于内所可施物,或应施与、或不施与。
就是这个意思,是结束这段文。
洪二、外物(分九科) 荒一、于毒害物(分二科) 日一、不应施
又诸菩萨于外施物,若有众生来求毒、火、刀、酒等物;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不应施。
这是第二科是「外物」,外面、身外之物,分九科。第一科「于毒害物」分二科,第一科是「不应施」。
「又诸菩萨于外施物」,身外所布施的东西。「若有众生来求」,来向菩萨乞求这个毒、乞求火、乞求刀、乞求酒「等物」。「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不应施」,他乞求毒、火、刀、酒等物,他的目的是什么意思呢?「或为自害」,用这个来伤害自己,「或为自害」;或为伤害他人,「即不应施」,菩萨就不应该布施给他,是这样。
下面第二科「应施」。
日二、应施
若有众生来求毒、火、刀、酒等物,或自饶益、或饶益他,是即应施。
菩萨就应该布施他。
荒二、于属他物(分二科) 日一、财谷物
又诸菩萨,不以属他非同意物而行惠施。
这是第二科「于属他物」,系属于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所有权的东西。分二科,第一科「财谷物」。
「又诸菩萨,不以属他非同意物」,菩萨不以系属于别人的,而没得他同意,这样的东西,你不要拿过来行布施波罗蜜,不可以。「不以属他」,系属于他的「非同意物,而行惠施」。
日二、有情物
又诸菩萨不行媒媾,以他妻妾而行布施。
这第二科「有情物」。前面是「财谷物」,这是「有情物」。
「又诸菩萨不行媒媾」,菩萨不做媒的事情,不给人做媒。「于他妻妾而行布施」,别人的妻妾把她取过来送给别人,不要做这种事情,菩萨不做这个事情。
这是第二科,下面第三科「于有虫物」。
荒三、于有虫物
又诸菩萨,不以有虫饮食等物而行惠施。
有虫子吃过的东西去行布施;菩萨不这样做。
下面第四科「于戏乐物」分二科,第一科「别辨相」分二科,第一科「戏乐具摄」分二科,第一科「不应施」分三科,第一科「标」。
荒四、于戏乐物(分二科) 日一、别辨相(分二科)
月一、戏乐具摄(分二科) 盈一、不应施(分三科) 昃一、标
又诸菩萨,若有众生来求种种能引戏乐能引无义所施之物,不应施与。
「又诸菩萨,若有众生来求种种能引戏乐」,若有众生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各式各样的「能引戏乐」的,「能引无义所施之物」,这些游戏,一些令人心情快乐的这些事情,「能引无义」,能引出来没有真实价值的事情,「能引无义所施之物」。「不应施与」,这时候不给他,菩萨不给。
昃二、征
何以故?
第二科是「征」。
昃三、释
若施彼时,虽暂令彼于菩萨所心生欢喜,而复令彼广作种种不饶益事。谓因施故,令彼多行憍逸恶行,身坏以后堕诸恶趣。
「若施彼时,虽暂令彼于菩萨所心生欢喜」,这样戏论的东西布施给他,虽然暂时令他对菩萨生欢喜心。「而复令彼广作种种不饶益事」,「于菩萨所心生欢喜」是生欢喜了,但是又令彼众生「广作种种不饶益事」,不利益人的事情,伤害人的事情。「谓因施故,令彼多行憍逸恶行」,因为你布施给他这样的东西,使令他「多行」,常常做「憍逸恶行」,非常憍慢的放逸「恶行」,憍慢放逸就是恶行,「憍逸恶行」。「身坏以后堕诸恶趣」,因为这个因果的问题,你做恶事,身体坏了以后就要堕入恶道了。
盈二、应施
若有种种戏乐等具虽复施与,不令众生堕诸恶趣;亦不增长诸不善根。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易可化导、易可成熟。随彼所求悉皆施与。
这是第二科「应施」。「若有种种」游戏快乐的这些器具,「虽复施与,不令众生堕诸恶趣」,虽然用这个戏乐诸具布施给众生了,但是不会因此令众生堕诸恶道,不会的。「亦不增长诸不善根」,也不令那个人做种种恶事。
「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施戏乐等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菩萨为欲令彼众生,因此所布施的游戏快乐的这些资具,「摄受饶益心生净信」,因为这样布施给众生了,也就是利益那个众生;同时呢也就是摄受了那个众生,「摄受饶益」。「心生净信」,那个众生对于菩萨生起清净的信心,「心生净信」。「易可化导」,有了净信的时候就容易教化。「易可成熟」,容易成熟他的善根。「随彼所求悉皆施与」,随他所求的东西,完全都布施给他。
月二、戏乐事摄(分二科) 盈一、征
是诸菩萨,若有来求诸戏乐事。何者应施?何者不施?
这是第二科「戏乐事摄」分二科,第一科是「征」。
「是诸菩萨若有来求诸戏乐事」,这些游戏快乐的事情。「何者应施?何者不施?」有很多的众生来向菩萨求这个事情,菩萨心里面怎么想:说这个人应该布施,那个人不布施;应该怎么决定呢?那么这是「征」。
下面「列」出来,分四科,第一科「捕猎事」。
盈二、列(分四科) 昃一、捕猎事
谓诸菩萨终不施人捕猎等法。
菩萨终究是不会布施给别人这个网捕禽兽的方法;你用什么方法把那个兔子能抓到,你用什么方法把那个狼抓住它;这些事情,菩萨不布施这些方法。现在第二科「祠祀事」。
昃二、祠祀事
又于杂秽诸祠祀中,作大方便,多集众生,损害其命,获无量罪;于彼祠祀,终不自作、亦不教他、亦不于彼诸天寺中,杀羊祠祀。
「又于杂秽诸祠祀中,作大方便,多集众生损害其命,获无量罪;于彼祠祀终不自作、亦不教他」,这是祠祀的事情,就是一般社会大众,不是佛教徒,造这么一个像庙的这种地方,在这里祭祀鬼神,做这个事情。这事情其中有些「杂秽」的,不清净、污秽的事情。在「祠祀中」,就是在那个地方作祭祀的时候。「作大方便」,用了很多的方法。「多集众生损害其命」,集会了很多的众生;就是绑了一条猪、绑了一条牛、绑了一条羊、绑了一条狗这些东西,「多集众生」。「损害其命」,就把这些牛也好、羊也好、把它杀掉了,「损害其命」。这样子在那里做这件事情呢,「获无量罪」,那个众生罪很多。
「于彼祠祀,终不自作、亦不教他」,菩萨对于这件事,这社会上一般的没有佛教思想的人,他们就是作这种事情;菩萨决定不作这个事情,「终不自作」。「亦不教他」,也不教别人来作这个事情。「亦不于彼诸天寺中,杀羊祠祀」,菩萨也不会在天寺,供着天的那个庙里面哪,杀羊来祭祀天,菩萨不作这个事情。
昃三、害生事(分二科) 辰一、求依处
若有来求或水或陆无量众生所依止处,为欲杀害彼生命故;菩萨知已,终不施与。
这是第三科,害生的事情。分二科,第一科「求依处」。
「若有」众生来到菩萨所,向菩萨要求。「或水」、水里面的众生;或陆地上面的众生、「无量的众生」,很多很多的,水、陆无量的众生。「所依止处」,我要拿多少鸡、鸦的东西、拿多少鱼,我要放一个地方,你要把你这个地方借给我用,送给我用,干什么呢?「为欲杀害彼生命故」,要求菩萨这么多的房舍给他用,他用这个房舍作什么呢?「杀害彼生命故」,杀害很多众生。「菩萨知已,终不施与」,菩萨知道你作这种恶事,我决定不给你,不给你用,不给。
下面「求害具」。
辰二、求害具
若有来求罩罗罝弶,为害众生及为习学,皆不施与。
「若有」众生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这个「罩」,罩是捕鱼的这些东西,抓鱼的这些东西叫作「罩」。「罗」者网也,抓鸟的这些东西。「罝」是抓兔子的,抓那兔子的网,「罝」。「弶」也是网,就是网这个禽兽这些东西。「为害众生及为习学」,他向菩萨要这些东西,他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伤害众生。「及为习学」,先要学习学习,我现在不去打鸟也不去抓鱼,但是我用这些东西学一学怎么用,要学一学。「皆不施与」,菩萨不给,不给这些东西。
下面是第四科「报怨事」。
昃四、报怨事
若有怨家来求雠隙,为欲呵骂、缚戮、杀害、夺财、治罚,终不施与。
「若有」这个有怨恨的人,彼此间有怨恨。这个对方有他怨恨的人在菩萨这里,那么他就来菩萨这里求,求这个有怨恨的人、雠恨的这个人哪。这个「隙」呢,彼此间有距离不来往,有雠恨不来往;但是现在他要来杀害这个雠人的时候。「为欲呵骂、缚戮」,或者是喝骂他这个雠恨的人、或者是系缚、或者是杀戮、「缚戮」、或者「杀害」夺命、「夺财」,杀害了以后还要夺他的财富、或者是治罚他。菩萨呢!不给,「终不施与」你这个雠恨的人是在我这里,不给你。不容许你来杀害人,这样意思。
《披寻记》一二九五页:
若有怨家来求雠隙等者:谓于自所摄受有情,若为他怨、有雠隙者;于他来求,终不施与故。
「若有怨家来求雠隙等者:谓于自所摄受有情」,就是菩萨自己所摄受的有情,他所栽培的、或者是他所保护的众生、「有情」。「若为他怨有雠隙者」,菩萨保护这个人,另外一个雠恨的人来,「雠隙者」。「于他来求,终不施与故」,我不给你这个人。
在这个律上里面说到一件事:说有一条鹿,从这个比丘或者这位修行人门前过去了,过去以后不久就来了一个打猎的人,就来对这个比丘说,说你有没有看见有一条鹿从你这过去?就问这个比丘。菩萨就看看自己的指甲,看完了:我没有看见。那么就是这样子,不告诉他这个鹿从这里过到那边去了,不说。这比丘不是菩萨,但是也是这样子态度,「终不施与」。
这是「别辨相」,这都是「别辨相」的事情。下面「举要义」,第二科「举要义」分二科,第一科「不应施」。
日二、举要义(分二科) 月一、不应施
以要言之,所有一切逼迫损害他诸有情戏乐等具;有来求者,是诸菩萨皆不施与。
前面举出来各式各样的事例。现在这里「以要言之」,就是提要,说出个要义来说。「所有一切」逼迫有情、损害他有情的戏乐之具,游戏快乐的这些器具。「有来求者,是诸菩萨皆不施与」,不给你。
这个乡村有些小孩子,也是拿那些飞鸟、蝴蝶这一类东西,当戏乐的想法,但是就是把那众生伤害了。这些小孩子无知,也作这种有罪过的事情。现在菩萨呢「不与方便」,不作这个事情。「有来求者,是诸菩萨皆不施与」。
这是「不应施」,下面是「应施」。
月二、应施
若复种种象马车舆、衣服庄严、珍妙饮食、习歌舞等,及诸乐器、涂饰香鬘、珍玩众具、园林楼观、舍宅侍女、习学种种工巧业处,如是一切戏乐等具,为欲令其于菩萨所,因此发起清净信心,有来求者,悉皆施与。
「若复种种象马车舆」,或象、或者马、或者是车、或者是舆。「舆」;「车」是有轮,「舆」是没有轮的这种车。或者是衣服、或者是庄严的这些器物、或者是珍妙的饮食,「习歌舞等」,学习歌、学习舞这些等等的事情。「及诸乐器」,这个音乐的东西。「涂饰香鬘」,或者「涂饰」增加你的美丽是怎么的,或者是什么香油,油一类的涂饰,或者是香、或者是鬘等。「珍玩众具」,很珍贵的一些好玩的东西。「园林楼观」,或者是一个花园、或者是一个林、或者是楼、或者是观。「观」也就是「楼」;就是高楼能向远观,所以楼就名之为观了。或者是舍宅、或者侍女这样。
「习学种种工巧业处」,习学这些种种的工巧业处,这个工巧,能造房子、或能造车、能造船,各式各样的事情「工巧处」。「如是一切戏乐等具,为欲令其于菩萨所」,菩萨叫他们对菩萨这里,「因此发起清净信心」。「有来求者,悉皆施与」,菩萨施与他们,他们不作恶事,而对于菩萨有信心,这样菩萨也就会施舍给他们。
下面第五科「于求饮食」,分二科,第一科「不施非宜」。
荒五、于求饮食(分二科) 日一、不施非宜
又诸菩萨,若有病者来求非量、非宜饮食,亦不施与。
说是「又诸菩萨」,「若有」病痛的人,来到菩萨这里向菩萨「求非量」的饮食,就是过量了,你有病了,你求这个饮食是过量的。「非宜」,你有病了,这个饮食对你是不适合的,菩萨「亦不施与」;这可见菩萨也要懂得医药,才能这样。
下面第二科「不施馋嗜」。到点了吧?到点了,我就停在这里好了。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九 (2)》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