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在付出感情的同时,我们往往预先“假设”、“想像”著对方可能有的回应和表现,并且期待,甚至要求这种种“假设”随著个人意愿而成为事实。一旦意愿不能实现的话,愤慨、不满、失望、猜疑等种种情绪由是而生。在这种情况下,相爱变成了彼此相互要求、须索的手段,终致造成苦恼—所求不得。
当失望、猜疑的情绪生起后,我们便会开始觉得自己不被关心、重视,一股强烈的、对“自我”的执持不放,使得这种“感觉”一再加强,也就会自怨自艾、自怜自叹起来。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将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是应该被垂怜的、同情的“弱者”,所谓“孤独”于焉而生。
人际间的相互关爱虽然是易变而不安定的,但它却是生活中具体而生动的经验;它并非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或要求的手段,没有任何其他的期待或须索—在我们付出感情时,不应该认为:“我对你这么好,你也应该对我......”这将使被关爱的人产生压迫感,并且在忍无可忍时作出反弹或抗拒;于其时,付出感情的一方便会认为自己深深地受到了伤害。其实这一切是多么地不必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依存,同时拥有个别的“基地”的,让感情成为一种自自然然的相依,彼此相互激励、共同成长,为什么要让它成为一种“痛苦的占有”呢?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互爱关系是不把所爱的人视为自我的延伸,而将其视为一独特且永远美好的个体—可以彼此表达自我,是两个自我的融合,但却不必担心自我的迷失。
我们已经说过:“感情,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之下的一种自然产物。”虽然,在许多时候,在处理感情问题,尤其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或亲子之间的亲情时,总会带有若干“执著”的成分;然而,在本质上,感情仍是由了解、关怀、尊重所组成的。一旦感情变成了一种要求对方的行为或言语来符合自我或取悦个人的手段时,那已经不再是一种人际间相互关爱的自然产物了。这时,“感情”已经被变质成为一种刻意的追求。所有的适意、温暖都成梦幻泡影,取而代之的只是一连串的迷乱、慌张、懊恼。
再强调一次,感情并非被“制造”出来的。当我们对人生起关怀,而对方也自然地回应时,这将令我们产生一种愉快的情绪,一切本来都是那么自然,同时也是无常的,终于会过去的。但是,往往这种愉快的情绪将被强烈的“捕捉”并且期盼它能不断延续—“常”而保持不变;于是乎我们企图“制造”感情。事实上,这不是感情,是执著、是渴求、是贪。
以男女间的爱情为例—恋爱中的人往往喜欢问对方:“你会永远像现在这样地爱我吗?”当然不会!人本身在因缘生灭的过程中不住变化无常,附属于精神作用的感情又怎么可能永远都像“现在”这样呢?只有“越来越爱”或者“越来越不爱”。如果能够认清这一点的话,夫妻白头偕老的神话也便不难实现。怎么说呢?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分析感情的无常性。
◆离别是为了相聚
名小说家古龙在他的一部武侠小说“离别钩”中有一句“名言”:“相聚是等待别离,而别离则是为了相聚。”(大意)没有别离,何来相聚?既得相聚,又怎能永不分离?这句话十分恰当地形容了人间的聚散离合和情感的转折。
人与人之间总是在相聚、分离中反反覆覆地打转;感情也随之而起伏不定。因此,更精确地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仅是“越来越爱”或者是“越来越不爱”,还有时“比较爱”、有时“比较不爱”、有时“忘了去爱”......总而言之,就是说感情将随著特定的因缘、环境,对象的出现与否而时时无常转变。
事实上,即使是朝夕相处的也难免会有聚散之间的游移;不相信吗?撇开因工作、出外或办事等明显的暂别不说;在你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在你入梦之际......你能保证自己每一个念头都想到他(她),都爱他(她)吗?虽然你以为是如此,也愿意、期望是如此,但这却是绝不可能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的念头总是此起彼落,刹那生灭,又岂有例外呢?
和世间其他的一切事物一样,感情只有在“因(付出的一方)缘(被关爱的一方)和合”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这是铁定的事实。只有在我们和所关爱的对象有所接触时,才会产生“感情”这种作用。也许是在我们的脑海里认识对方的影像时—我的“心”和他的“形象”接触到了!也可能是在和对方见面时—我的“视觉”和他的“相貌”接触到了;或者是在听到对方的声音时—我的“听觉”和他的“声音”接触到了。总之,还是一句老话:就是当我们内具的思想和感官及感觉作用接触到作为“外境”的对方时,方才有“感情”这种“产物”。
因此,无可避免的,作为一种因缘和合的“产物”,感情亦如其他事物一般,具有无常、变异的特性。这意味著,如果不能明白“感情”是无常、变易的事物,却强要认为它是“常”而不变的,并且还以此为依据,紧紧地抓住这种观念,想要使它变成事实—使“感情”由“无常”变为“常”,那无异是自讨苦吃的幻想!
然而这也并非意味著:我们必须放弃所有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相互依存的关系、责任和义务,跑到深山野林中去藏躲起来,或者装聋作哑,无视他人的疾苦,作一个自我封闭,对一切不闻不问的“活死人”。虽然,我们可以将这种行为美其名为“不去执著无常的感情,以免自己及他人因为这种执著而生起痛苦”,甚至冠冕堂皇地宣布:“这是因为对无常有了深切的认识,才具有的大智慧。”说到底,却只不过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愚痴暗昧的幼稚行为!
无常的现象起因于万物为因缘和合的事实。人是群体生活的“社会性”动物,即使是远离了人烟,躲入山林,也不能免除对其他事物的依靠而独一生存。换句话说,也还是必须有“地方”可住、有“食物”可吃......对人久了,会产生感情;对一个地方久了,难道就不会产生依恋?这样子的躲法,要躲到那里去才可能免于与其他人或其他事物产生联系?
我们说过:感情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联系,人际间的一种自然“产物”;感情实在并非制造痛苦的原因。痛苦的生起在于“执著”—一种期望永远保留这种“联系”,使它“持续不变”的愚痴。这种执著起因于不认识世间无常的真相;一个真正认识无常、变易的法则的人,将会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理智,提醒自己不要陷入这种执著之中。
有句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就是说:水流可以被利用来作为一种助人的“工具”,借助水势来泛舟、行船;水流也可能会把船弄翻,成为危害人类的祸首。载舟、覆舟,在于你是否能够掌握水势,了解水性;是否懂得划船、泛舟之道?
感情也一样,处理得当、认识清楚,则是人在以感情为“工具”,促进人际的和谐、亲善,使生活更幸福、美满;处理不当,对感情的特性—无常,一无所知,则“感情”在支配人类,终将船翻人亡,淹死在感情的海洋之中。
谈到这里,如果你要学会如何在无常中从容相爱的话,你至少必须具有这个概念:感情是铁定会改变的,但是这种“会改变”并不代表绝望,并非意味著你便有可能逃避或放弃。这正有如水会流动,并不代表在水面上航行的船只一定会翻,因此不敢在水面上行船。你需要做的是:学会驾驶船只(感情),懂得在什么情况之下,应该驶向那一个方向:如何掌舵,或者,如何划浆。
◆以“无常”面对无常
在不断改变的水势中要游得好就必须配合水势,改变动作以借用水势移动身体。这正好可以作为一个譬喻。不断改变的水势好比感情;要在“感情”中游得好,就必须以不断改变的动作来移动身体—就是以“无常”面对无常!
何谓以“无常”面对无常?这并非谈玄说妙,而是在说明一个面对“感情”的态度:以不断的成长和自我调整来面对感情的无常变易。
在进入讨论之前,我们再强调一次:感情,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不是永久保留同一状态、不起变化的“常态”;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关爱的自然产物,一种人与人互相接触而自然发生的精神作用。
安·摩洛林白(ANNE MORROW LINDBERGH)在她的著作中这么说:“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并非一直是爱她的,同样是一个时期一个时期的。永远爱她是不可能的事,希望如此也只不过是个谎言。然而,这的确是大部分人所希望的。在生命、爱、关系的涨退中,我们的信念是如此薄弱。高涨的时候,我们迫不急待的扑上去;衰微的时候,我们畏惧地阻挡。我们害怕它将永远不在。我们坚持要持续不变;在生命和爱中,惟一可能持续的是成长、变迁—自由。”
是的,在这世间惟一不变的正是变化—也就是无常本身。被动的无常是无奈的、悲哀的,是残忍的现实;主动的无常—成长,却是认识真理、观照实相的生活智慧,是从容面对无常、不为无常所困的惟一枢钮。
在这个章节中我们只讨论,如何在不断的成长中从容面对感情。
◆在相爱中成长
如何不断使自己成长以便从容面对无常,解除“相爱”所引起的种种苦恼?这个问题最简短的答案就是:彼此相扶相携,共同“各自”完成自己健全的人格。
注意!是“各自”完成健全的人格,不是“代替”对方完成—或者,更贴切地说:不是“强迫”对方完成自己理想中的“健全人格”,这种行为只是在要求对方满足自己的欲望、要对方来取悦自己;这种要求所产生的将是“求不得苦”。因为,事实上,每个人的人格和成长都必须亲身亲力去完成,其他的人充其量也只能指示或提携、鼓励他,绝对不可能反客为主,取而代之。
如果用佛教中通用的术语来诠释这一段话,那就是:把每一个你所爱的人当做“同修”。在家庭关系中,把亲人、家庭成员当做是“同修”;在夫妻、情侣关系中,把丈夫(或妻子)或者你的伴侣当做…
《情到深处人孤独 (黄威南居士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