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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启示 (顾法严居士译)▪P6

  ..续本文上一页第四九九页及《阿毗达摩集论》(一九五零年山提尼克坦版)第三十八页。

  八: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二一页。

  九: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一五八页。

  十:见同书第三集第五十九页。

  十一:见《阿毗达摩集论》第四页。

  十二: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五十九页。

  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六十页。﹝想蕴(Sanjna, Pali Sanna)不仅是perception而且是conception概念及意念,所以不能说只有六种,著者太著重perception之义,故有此曲解,本人殊不同意。编者张澄基识﹞﹞又:《阿毗达摩集论》,无著造,大正藏一六零五,六六四页及安慧造,大正藏一六零六,六九五页,皆由六根、六尘中说明想蕴并不是只限于此六种,想蕴就是思想及概念。张澄基识。

  十四:“心所”一词现常用以代表五蕴中意义甚广的“行”字。“行”字在其它行文中之意义,几可代表任何有为法,任何世间之物,乃至五蕴,无不是“行”。

  十五: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五九零页。

  十六:见《阿毗达摩集论》第六页。

  十七: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六十页。(此处著者亦犯与前面一般的错误,见注十三,编者张澄基识。)

  十八:根据大乘佛教哲学,识蕴分心、意、识三义。阿赖耶识(通常译作藏识)即在此蕴中。本书著者现正从事写作一部佛教哲学之专著,不久即将出版。其中对此课题将有详尽之比较研究。

  十九: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六十一页。

  二十:如果眼识只察觉到颜色,而不知是蓝的,那么此处所谓的颜色究竟是什么意义呢?没有红、黄、蓝······的颜色,究竟是什么颜色呢?张澄基识。

  二十一: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二五六页起 Mahatanhasamkhaya Sutta(译者注:约相当于汉译《中阿含》二零一嗏帝经。)

  二十二: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觉音疏第二集第三零六至三零七页。

  二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五十八页。

  二十四:见一九二九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七零零页。佛称此语乃他多生以前的一位师尊叫做阿逻伽的无欲仙人所说。尚忆西元前五世纪顷之希腊哲人赫拉克利脱氏Heraclitus也曾创一切皆迁流不息之说。他的名言是:“你不可能两次伸足入同一河流,因为新的水在不断流向你处。”

  二十五:无我的教义在第六章内再行详论。

  二十六:事实上,觉音曾将“生灵”比拟为一木制机器。见巴利文学会版《清净道论》第五九四至五九五页。

  二十七:见巴利文学会版《清净道论》第五一三页。

  二十八: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一七八页至一七九页,及一四九页至一五一页。

  二十九:见同版《增支部经》第五集第一一三页。

  三十:见同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三七页。事实上,佛说在任何人如见到四圣谛中任何一谛,即见余谛。四圣谛是互相关连的。

  三十一:犍陀罗国及中国之福建两地,各有佛修苦行之像,形容枯槁,胁骨尽露。但此为佛得道前厉修苦行之像。佛得道后,即严斥此种修持为非法。

  三十二:见《阿毗达摩集论》第七页。三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二集第一二一页。

  三十三:关于七觉支请参阅“修习:心智的培育”章。

  第三章 第二圣谛:集谛——苦之生起

  第二圣谛——集谛,就是关于苦之生起或根源的真谛。这一圣谛最通俗而为人所熟知的界说,在巴利文原典中许多地方都可见到。

  “苦的根源,就是“渴(爱)”。它造成“来世”与“后有”;与强烈的贪欲相缠结,随地随处拾取新欢。这“渴(爱)”有三:(一)感官享受的渴求(欲爱);(二)生与存的渴求(有爱);(三)不再存在的渴求(无有爱)。”﹝注一﹞

  这以各种形式表现的“渴求”、欲望、贪婪、爱著,就是生起一切痛苦及使得生死相续不断的根源。但却不能将它视为最初因,因为按佛法说,一切都是相对的、相互依存的。这苦之根源的渴(爱),也是依其他的条件而生起的。这条件就是受﹝注二﹞,而受又依触而生起,辗转相依,即构成所谓十二缘起。这在下文再为详论。

  由上可知,“渴(爱)”并不是苦之生起的最初或唯一的原因,而是最明显、最直接的原因,也是最主要与最普遍的事实。﹝注三﹞因此,在巴利文原典的某些地方,集谛的定义中,除了以渴(爱)为主要原因以外,还包括了其他的烦恼不净法。﹝注四﹞本文篇幅有限,无法详论,只请牢记一点:这渴(爱)的核心,就是从无明生起的虚妄我见。

  “渴(爱)”一词的意义,不仅是对欲乐、财富、权势的贪求与执著,也包括对意念、理想、观点、意见、理论、概念、信仰等的贪求与执著。﹝注五﹞根据佛的分析,世间一切困扰纷争,小至家庭个人之间的口角,大至国与国间的战争,无不由于这自私的“渴(爱)”所引起的。﹝注六﹞从这一观点看,一切经济、政治、与社会的根本,都在这自私的渴爱。大政治家们想仅从经济与政治方面去解决国际纠纷,讨论战争与和平,只触及问题的表面,而不能深入到根本症结之所在。佛就曾告诉罗吒波罗:“世人常感不足,梦寐以求,乃成为“渴(爱)”的奴隶。”

  每一个人都会承认,世间一切恶事都从自私欲生。这并不难懂。但是这“渴(爱)”如何能产生来世与后有,就不是那末容易把握的一个问题了。在这里,我们必须探讨与第一圣谛的哲理相应的第二圣谛中的深奥哲理。我们必须对业与再生的理论有若干的概念。

  众生所赖以继续生存的要件“因、缘”共有四种,叫做四食:(一)普通物质的食粮(段食);(二)感官(包括意根)与外境的接触(触食);(三)知觉(识食);(四)思或意志(思食)。﹝注七﹞

  四者中最后一项的思食,就是求生、求存、求再生、求生生不已、繁衍滋长的意志:。﹝注八﹞它是造成生命延续的根本,以善恶等业使生命向前迈进。﹝注九﹞它就是“思”。﹝注十﹞在前面已经说明过思就是业,这就是佛自己所下的定义。关于刚才提到的“思食”,佛说:“一个人能了解思食的意义,他就能懂得三种“渴(爱)”的意义。”﹝注十一﹞可知“渴(爱)”、“思”、“思食”及“业”等名词所表诠的,都是一样的东西,都是表示求生、求存、求再生、求日益繁衍、滋长、积聚。这就是苦之生起的原因。在构成众生的五蕴中,它是隶属于行蕴的。

  在佛教的教义中,这是最重要的精义之一。因此,我们必须明白记取苦之生起的原因、种子,只在苦的本身之内,而不在外。我们也须同样地记取苦之止息、苦之灭除的种子、原因,也是在苦的本身之内,而不在外。在巴利文原典里,时常可以看到一条人所熟知的公式:“凡是有生的,亦必有灭。”﹝注十二﹞众生、事物、体制,凡其内在的本性是生起的、是从无到有的,其身内亦必含有自行息灭的种子。因此,苦(五蕴)之内,有它自行生起的本质,也就含有它自行息灭的本质。这一点在讨论第三圣谛——灭谛时,还会再谈到。

  巴利文 Kamma和梵文 Karma(从字根 Kr 做、作而来),其字义是“活动”、“作为”。但在佛教的“业”的理论中,它具有一个特别的意义:仅指“有意的行为”,而不指有的行为。有许多人误用或滥用业字来表示业的效应。在佛学术语中,“业”字决没有“业的效应”的意思。业的效应,叫做业果或业报。

  意志(思)有相对的善或恶,如同欲望有相对的善或恶一样。所以业也有相对的善或恶。善业得善果,恶业得恶果。“渴(爱)”、思、业,无论善恶,其结果都能产生一种力量,一种继续向善的或向恶的方向前进的力量。无论善恶,业果也是相对的,而且是存在于轮回之内的。阿罗汉虽然也有活动与作为,却不造业。因为他没有虚妄我执,没有烦恼不净,他已不受后有。

  业的理论,不可与“道德的正义”或“奖善惩恶”之说混为一谈。奖善惩恶与道德的正义,是以一个最高的主宰——上帝的观念为出发点的。上帝制造法律,君临众生,裁判是非。所谓“正义”一词,意义含混。使用不当,危险甚大。假彼之名以危害人类者,实较造福为多。业的理论,就是因果的理论、动力与反动力的理论。这是自然律,与正义、奖惩的观念毫不相干。每一个有意的行为,一定有它的效应和结果。善业得善果,恶业得恶果。不是正义,不是任何“人”或力量对你的行为加以裁判后所施于你的奖惩,而是因为这些行为的本质如此。这是它们本身的法则。这一点还不难懂。难懂的是:根据“业”的理论,意志行为的效果,即使在人死后,在来生仍能继续呈现。在这里,我们必须依据佛教先解释一下,死倒底是什么?

  前文曾说明:众生者,不过是肉体与精神力量(能)的综合。我们叫做死的东西,只是身体机能的全部停止而已。这身体机能停止之后,是否这一切的力量与能也全部停顿了呢?佛教说:“不然!”对于生存、持续、繁衍的意志、愿力、欲望与渴爱,是一股极大的力量,大到足以推动整个生命、整个存在、整个世界。这是世界最大的力量、最大的“能”。根据佛教,这力量并不因身体机能的活动停顿——死亡——而止息。它继续以另一形式呈现,而造成称为再生的后有。

  现在又生起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如“自我”、“神我”者,那末这个在死后仍能受有、仍能再生的是什么呢?在进一步讨论死后的生命之前,我们先来研究一下现生是什么?以及它如何持续?我们已经一再重复的说过,所谓生命乃是五蕴和合而成,是肉体与精神力量的综合。这些力量时刻在变,没有两个相续的刹那是相同的。每一刹那,它们生起又立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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