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全国佛教同仁进一言
本刊创刊之初,作者曾就一年来工作当中所接触到的问题,向全国佛教同仁进过一次言,到现在又一年多了,各地反映的问题很多,似乎犹有就管见所及,向全国佛教同仁提供意见的必要。兹分别述之如下,不妥之处,还望海内大德进教之。
一、保护佛教的问题
记得去年(1 950年)6月在美帝国主义者操纵之下召开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曾经有人提议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领袖为佛教的保护人,并由法舫法师写信来,要我向有关方面征求同意。我曾将法舫法师来信和有关方面商量,得领导上批复如次:
《共同纲领》已予各种宗教以信仰自由的保护,不须要再有个人的保护。
我们认为领导上这样的指示足十分正确的,否则某某保护佛教,某某保护回教,某某保护天主教或基督教,势必造成打擂台的形式,闹得不可开交,作茧自缚,反为信仰自由的障碍。不过最近有人来信报告说,某地人民代表会议上,某居士发言,佛教应加保护;当即有人起立反对说,我们有马列主义,佛教应该打倒云云,恳求设法纠正。我们对于这样的事件,进行分析之后,认为某居士护法的热心足可佩服的,但在大会-仁发言,要求保护佛教,则未免稍欠斟酌,因其发言稍欠斟酌,所以就不免引起反对了。
所谓稍欠斟酌,其理由有三: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及各地人民代表会议席上均有佛教代表参加,《共同纲领》上规定了信仰自由,这已经有效地保护了佛教,如果政府再为佛教单独出示保护的话,未免有所偏袒,违背了《共同纲领》的规定。二、西洋历史上某一帝王保护新教或旧教,中国历史上某一帝王保护道教或佛教,都不足单纯的信仰问题,而足带有严重的政治作用的;也就是说,那许多帝乇要利用某种宗教做他们统治人民的工具,所以袒护某种宗教。某种宗教既然做了统治人民的工具,必须服从统治阶级的利益,那还有什么信仰自由呢
三、一个人刚生下地来,一切软弱, 自然需要保抱提携,加意保护;及至长大成人,体力已经充实,如果还要求加以保抱提携的话,无疑足一种惰性的表现。
那末,我们佛教徒在目前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
我以为佛教既有《共同纲领》的保护,不必再要求其他的保护,佛教徒本身应该争取人家的尊重。不过要人家尊重,不是空口讲讲能行的,也不足说“我好,你要尊重我”,就能使人尊重的。要人家尊重,必须多做少说,也就是多拿事实或证据给人家看,少说空话。例如最近有人说:
修持脱噶的人,现生即可证人光明虹身,证得此身之后,一切时间和空间都不能限制他,一切生死也不能系缚他。他愿长久住世度脱众生的话,即可留此身于尽未来际,永远不能损坏。如不愿长久住世,即可任运化光而去。这种化光,不但身上的筋骨皮肉不存丝毫,连爪发都能化去;同时他在化光的时候,如有三千个人看见了,都能随光而去。这种话在中国佛教徒的眼光看起来,真是惊奇万状、骇人听闻、而在康藏中具有显密常识的人,认为是理所当然,事所必至,没有什么希罕的。
现身化为光明虹身的事,既然没有什么希罕,最好设法请一位修持脱噶的人到上海或其他大都市显显神通,如果看见的人也能随光而去,那不是证据确凿,可以得到人家的尊重及敬信了吗
如果认为机缘未熟,或者不便给没有“善根”及“福德”的人看,那就干脆不要说,你自己相信,就自己默默地修去吧。
其实我们把现前的事实分析分析,一个人或一个理论要得到人家的尊重敬信,并不一定靠“使人惊奇万状”的神通。蒋介石拥有八百多万新式装备的军队,掌握全国的财富,还有美帝国主义者替他撑腰,结果是垮台了,被全国人民打跑了。为什么
道理很显然,就是他“好话说尽,坏事做尽”,对全国人民毫无利益,所以全国人民不要他。相反的,毛泽东同志领导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开始时力量很小,经过千辛万苫,终于得到全国人民真诚的拥护,被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为什么
道理也很显然,就是他无时无刻不为人民的利益计划和工作,人民真正得到他的好处, 自然就爱戴他,也自然就相信马列宅义了。《华严经·净行品》要我们随时随地,乃至大小便时都要护念众生,照顾众生的利益者,其原因在此。这才足“福德”,这才足“智慧”。全国佛教同{二们,能不住这个地方多多留意,仔细考虑吗
总之,自己信仰是一件事,要人家信仰又是—-件事,不能并作一谈。个人自己的信仰,不管你信仰上帝的天国也好,西方极乐世界也好,即身成佛也好,广大灵感也好,你信你的,与人无干。要人家信仰,可就不是那样简单了。上文说过必须有真凭实据,必须对于人民有利益,乃是最基本的条件。佛教徒的所信所说,所作所为,如果确有真凭实据,确与人民有益,恐怕你不要人家相信,人家也必然跟着你走,到那时还用说什么“佛教应加保护”呢
二、组织团体的问题
这一两年来,各地佛教界就当地情况,组织了很多团体。如北京佛教徒学习委员会,北京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北京佛教界抗美援朝委员会,上海佛教界抗美援朝支会,杭州佛教协会筹备会,苏州佛教界抗美援朝工作组,南京佛教革新委员会,汉口佛教联合会,重庆佛教协会筹备工作组等,这是很好的现像。但有人说,北京方面还没有成立佛教协会,总会也没有成立的消息,好像是一个缺憾。我则以为成立团体,不是为了冠冕堂皇,为了挂招牌,而是要解决问题。解放之前,不是有全国性的佛教会吗
各地不是都有省分会和县支会吗
解决了什么问题没有
我们的回答足没有。以前的所谓佛教会,实在不过一块招牌而已,有时反被封建势力所利用,危害佛教。目前佛教团体如果也是同样情形的话,那要他有什么用呢
北京佛教界惩前毖后,怕蹈故辙,所以不重形式,而注意于解决问题。事实上北京佛教界有了学习委员会,开办过两次短期集体的学习班,建立许多学习小组,解决了学习的问题;又组织抗美援朝委员会,解决了北京佛教界参加爱国主义运动的问题;组织生产资金委员会,可能逐步解决劳动生产的问题。现在筹资四亿开办振新印制厂,继续大雄麻袋厂之后,为僧尼开辟集体劳动生产的道路。解决了这许多问题,才能站稳人民立场,进而解决其他的问题,以争取佛教的生存。据我想,各地佛教界很可以参考北京这一个经验,切实工作起来,不必拘于形式或名称。所以说北京方面没有成立佛教协会,我们是承认的;如果因为没有佛教协会的形式或名称,就以为我们没有展开工作、解决问题,那是错误的。各地佛教界如果肯从工作当中锻炼自己,解决问题,再把经验累集起来,加以发展,可能就有省级或大行政区、以及全国性的佛教团体出现。犯急燥病,犯主观病,只会重复过去的错误,无补于佛教的前途。
三、劳动生产的问题
一个多月以前,关于这个问题,曾经和各方面作过几次商量。大家以为在城市中的僧尼,主要参加工业或手工业生产;农村中的僧尼,主要参加农业生产:如已经土改而未分得土地者,请政府帮助他们从事其他生产;山上的僧尼,主要从事植林或护林。关于资金、原料、销路、生产资料等条件,除佛教徒本身努力以求解决外,请政府予以必要的协助。僧尼经营林场或农场,应请准其居住原有寺院。各地僧尼如果根据这个原则,和当地政府协商,劳动生产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例如五台山的僧人,已经从事植林和护林;并且有种树劳模到北京来参加劳模大会。又如北京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筹备之初,资金尚未筹集而急须定购印刷机器的时候,民政局无息借给北京佛教界数千万元,作为机器定款,工厂房屋问题也尽量予以必要的照顾,振新印制厂才能很顺利的筹备告成;这是要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地方。北京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筹备会简章如下: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市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筹备会。
第二条本会以筹备北京市佛教界生产资金委员会发动及办理全市佛教徒投资生产事业,并组织僧尼参加劳动生产为宗旨。
第三条本会会址暂设水渣胡同贤良寺。
第四条本会设筹备委员五人,由各区寺庙代表会议推举之,就中互推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共同负责办理本会一切事宜。
第五条本会于每星期四开会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本会如有事务上之必要得增聘干事若干人。
第七条本会委员干事均不支薪,但办公用费,得实支实报。
第八条本会收得款项,全部作为生产资金,不作别用,收到后必须存于银行,支付时由正副主任共同盖章、
第九条本会处理各寺庙出卖破旧木料破烂铜铁物件,必须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指示之原则并会同处理之。
第十条本简章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核准后施行,修改时同。
四、寺庙管理和使用的问题
这个问题最为全国佛教徒所关心,其原因不出两种:一种足真正为佛教前途着想的人,认为寺庙存在才有佛教,寺庙如果不能合理管理与使用,佛教的存在就成问题,所以非常关心。一种是离开寺庙就不能生活的人,他们一向把寺庙当作私产,任所欲为;寺庙的兴衰存废与他们切身利害有关,因此更加关心。关心的原因不同,对于寺庙的注重也不一样。大约第一种人注重名山古刹大丛林,第二种人注重小庙。这该怎么办呢
当《现代佛学》社开始筹备的时候,某首长复陈铭枢居士信中说:
交来的《现代佛学》社缘起及简章等,均拜读过;既是原则上根据《共同纲领》,该社自可组成;至将来实行社团登记时,亦可按规定向政府履行登{己手续。惟鉴于日本帝国主义者曾利用过佛教,国内反革命份子亦有不少逃避于佛教掩庇之下者,因此在吸收社员时,似值得警惕,不要流于滥杂。其次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利用,佛教实已流为迷信愚民之工具,因此研究佛学…
《再为全国佛教同仁进一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