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理的意义》,载俞可平等著《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页,第205页。
[15]陈剑光、韩德:《成形中的巨流:九十年代中国教会》,庄婉芳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2年,第32页。
[16]1996年12月28日颁布的《中国基督教教会章程》,第五章第2节“堂点组织的产生”:“堂点组织是指教堂或聚会点的管理机构。教堂建立堂务组织(至少七人以上),聚会点组织教务小组(至少三人组成)。”
[17]以上海基督教为例,它在近年来已基本形成两级教会、四级管理模式。两级教会指基督教市两会与区两会,对基层基督教堂-点进行集中管理;四级管理则指:1、市两会对全市基督教事务的统合管理;2、区两会对本区基督教事务的综合管理;3、教堂对各聚会点的管理;4、堂或点对其它形式的小型聚会点、祷告点的代行管理。
[18]李向平《“场所”为中心的宗教活动空间——变迁中的中国“宗教制度”》,香港道风山《基督教文化评论:宗教社会学专辑》,2007年,第26期,第93-112页。
[19]李向平:《身份·伦理·认同—当代中国基督教徒的伦理精神》(上、下),中国基督教协会《天风》杂志,2007年4-5月号。
[20]谢和耐:《中国五—十世纪的寺院经济》,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7页。
[21]段玉明:《中国寺庙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0-321页。
[22]李向平:《当代中国佛教的制度变迁——以上海A寺的研究为中心》,《中国当代宗教的社会学诠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页187。
[23]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页27、41。
[24]Fenggang Yang and Dedong Wei:The Bailin Buddhist Temple: Thriving under Communism,State, Market, and Religions in Chinese Societies, Edited by Fenggang Yang and Joseph B. Tamney, Brill, Leiden Boston 2005 。
[25]李向平:《少林寺现象及其引发的宗教社会学问题》,载李向平《佛教信仰与社会变迁》,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27页
[26]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27]李向平:《当代中国佛教的制度变迁——以上海A寺的研究为中心》,《中国当代宗教的社会学诠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页190。
[28]李向平:《当代中国宗教透视》,载《世界眼光看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29]卜正民:《为权力祈祷-佛教与晚明中国士绅社会的形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张华译,第316、320、30-31页。
[30]李向平:《社会缺席,宗教安在?》,载罗国栋、文军主编《现代意识与都市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31]京特·雅科布斯:《规范·人格体·社会——法哲学前思》,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42、45页。
[32]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治理的意义》,载俞可平等著《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页,第190页。
[33]Jurgen Haberrmas , Between Facts and Norms, Cambridge :Polity Press,1996,p.367.
[34]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22页。
[35]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王冠华等译,第36页。
[36]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王冠华等译,第29页。
[37]Robert Wuthnow, Christianity and Civil Society: The Contemporary Debate , Valley Forge: Trinity,1996,p 90.
[38]赵紫宸:《基督教哲学》,载《赵紫宸文集》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54页。
[39]赫曼·范·冈斯特仁:《公民身份的四种概念》,载巴特·范·斯廷博根编《公民身份的条件》,郭台辉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56页。
《人间佛教实践与中国公民社会(李向平)》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