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而后可以使用。不待许可而取用、不曾问明而擅动;皆有不与而取之心迹,皆犯盗取盗用之行为,皆结盗罪。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必将推动佛教义理教义的深入与更新,戒律作为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势必增添新的意义与内涵,因此,人间佛教的戒律重建必须以维护佛教发展为原则,与时俱进,对其中不合时宜的戒律应及时废弃。比如,在弘一大师的《问答十章》中有例云:
问:今世传戒,有戒元、戒魁等名,未知何解?
答:此于受戒之前,令受戒者出资获得;与清季时,捐纳功名无异。非因戒德优劣而分也。此为陋习,最宜革除。
弘一大师他时时处处以此制法精神为指导注重防犯守戒,而且悉心整理在案,便于众居士明晓,当然这也为人间佛教戒律的整理与重建工作提供了方便。
佛教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发展,进入中国后经过了漫长的适应与融合,它早己经成为绚烂的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之下,“人间佛教”的传承和发扬不仅体现了佛教“自利利他,普渡众生”的精神内涵,更重要的是它彰显了这一古老宗教走进社会,融入生活,贴近民生与时俱进的时代色彩。佛教发展初期,释迦牟尼为梵行久住制定了一系列佛教戒律,《僧抵律》有云:有十事利益故,诸佛如来为诸弟子制戒,立说波罗提木叉法。何等十?一者、摄僧故;二者、极摄僧故;三者、令僧安乐故;四者、折伏无羞人故;五者、有惭愧人得安隐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现法中得漏尽故;九者、未生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为诸天人开甘露施门故。
可见,信众持戒的目的是为了维持佛教的正常发展和个人的安乐清净断漏得法。因此,当代人间佛教在审视戒律适用性等诸多问题时需要按照这一根本精神和原则,并结合时代环境来加以取舍和删补。综上所述,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体现了佛教的善权方便、以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律学思想本质。大师为佛教居士戒律的弘扬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和贡献十分鲜明的符合了人间佛教“契理契机”的原则,同时也为人间佛教戒律的重兴修持、确立正确的研习目标方式树立了榜样,指明了方向。
三、相互合作 同整僧教育
佛教的振兴首先是佛教教育的振兴。佛教之衰弱,律事之不兴,盖因僧才匮乏,后继少人,弘一与太虚两位大师都认为培育僧才乃振兴佛教第一要务。
弘一法师为培养弘律僧才,于1933年5月在泉州创办了南山律学苑,并亲自撰写《南山律苑住众学律发愿文》,以“肩荷南山一宗,高树律幢,广传世间”为宗旨,讲课“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集多众,不固定地址”,并分别于厦门、泉州诸寺院宣讲弘律。大师提出了一系列僧教育主张,推动了僧教育的发展,为闽南造就了一批僧才。
与此同时,太虚大师面对近代佛教风雨飘摇,也发大悲愿予以拯拔,力倡教理、教制和教产三大革命,认为住持佛教,应靠三宝,三宝之中,僧宝第一,故大师一生以建僧为务。基于此宗旨,太虚大师亲手创建或参与创建了武昌佛学院、汉藏教理院、闽南佛学院、福州之鼓山佛学院等。并于1927年,因厦门南普陀寺首任住持会泉法师任期届满以及常惺等法师的公举,太虚大师继任方丈兼闽南佛学院院长。太虚上任后,为了培养僧才,对闽院大加整顿。一方面,“仿照丛林制度,组织普及僧俗修习佛法之学院”,并制定了四级僧教育制的僧学方案。即:1、律仪院,乃专属出家僧众授受学习沙弥律仪与比丘律仪,于此学会僧众之常识及练成僧众之特操;2、普通教理院,由律仪院毕业升入,乃广泛地授学全部佛经律论中之一般教理,使养成为佛教学问之博学者;3、高等教理院,由普通院毕业升入,乃精密地研究各种佛经律论中之专门教理,使养成为佛教某种学问之专家者;4、参学处,此本指专门为老年退职僧潜修的专修林或杂修林。另一方面,“仿照学校课程,使容易造成适应现代宏法之人才”。为此,大师为闽院设置了诸多课程。如:佛学课程有佛学概论、各宗派源流、因明学概要、大乘宗地引论、律学大意、贤首学大意、天台学大意、唯识学大意、密学大意、禅学大意、净土学大意、俱舍学大意等;国文课程有语体文、文言文、文法、文字学、文学史;外文有英文、日文;数学有算术、珠算、代数、几何、三角;历史有本国史及世界史、中国及印度教史、僧伽制度沿革史;地理有本国及世界地理、佛教行化地域形势;哲学、宗教方面有中国哲学大要、西洋及印度哲学大要、人生哲学、世界各种宗教大要、心理学、伦理学等;教育方面有教育原理、教授法、佛教研究法、寺院管理法、佛教教育各论;艺术方面有书法、音乐、图画、梵曲、建筑、雕刻;此外,还开设体育、劳动和行持等课。
太虚大师的课程设置、授课内容无一不是围绕践行人间佛教思想的目标进行得,但由于课程门类繁多,无论在教学上还是僧众的学习都带来了极大困难。1929年,院方接纳弘一大师建议,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此后学僧的学习效果有了明显进步。事实证明,弘一大师为闽南佛院进行课程体系的改革乃至一定程度上的重新设计,是完全合理的。就像王仲尧老师所说:“太虚大师固然是一个传奇性天才,因学佛得悟而才情纵横,于佛学、哲学、艺术等几无不通,但未受过正规的现代学校教育,设计现代教育之课程体系非其所长,此亦不必讳言。弘一大师曾留学日本,当时的日本正经历明治维新以后的“全盘西化”时代,社会各领域对西方先进的思想和方法无不大力引进,为我所用。弘一对于现代教育理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乃至教务程序,皆曾亲历,比较熟悉,也属自然之事。于是在共同思想的基础上,怀着共同的理想,重新设计课程体系,不但体现新的佛教教育理念,亦方便教学实践需要。”
为此,太虚大师还给予了弘一大师极高的评价。1932年12月3日,太虚大师在主持常惺法师继任南普陀寺住持交接礼上致词曰:“今天是南普陀、闽南佛学院开会欢迎常惺法师和弘一法师的一天。因太虚此任本寺本院职务第二届将满,……依民十三年所定的选举法,选举新主持。当时承大众再三留任,但太虚绝不能再留任,故后来大家一致选常惺法师为本寺新主持。常惺法师从前在此住有很长之时期,大概亦为多数人所知。……他(弘一法师)对于佛教教育之提倡,其历史有非常之远,其为法为人的广大心于现在僧伽宗实为难得。” “弘一律师在中国僧伽中可说是持戒第一;其道德与品格为全国无论识者不识者一致钦仰,为现代中国僧伽之模范者,这是我们表示不胜欢迎的。”
1934年春,大师应常惺法师之请,赴厦门南普陀协助闽南佛学院整顿僧教事宜。虽因因缘尚未成熟,整顿无从着手而作罢,但大师鉴于闽南沙弥失学情况,与常惺法师协商后,取《易经》“蒙以养正”之义创办佛教养正院,以栽培青年佛徒,“并训示青年应注意“惜福、习劳、持戒、自尊””。创建过程中,大师自拟章程,书写院额,聘请优秀教员并亲任教学,办学三年,为闽南造就一代僧才。
结语
弘一大师缁衣廿四载,以复兴南山律为己任,精研律典,广布佛法,并身体力行;严净毗尼,培育僧才,著疏立说,使佛法长住世间。大师对佛教和文化教育的巨大贡献,以及他德高行严、清风亮节的佛教高僧的示范表率作用,早为世人所传颂,是佛教界共同景仰的泰斗。弘一大师为近代佛教的复兴所做出的种种努力,符合了人间佛教“契理契机”的原则,并且为人间佛教思想的弘扬和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体现了大师的人间佛教之导俗悲悯情怀。
《弘一大师的人间佛教情怀(于飞)》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