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二空观
演培法师
生命与事物的存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世间的宗教、哲学、科学者,不论用什么方法去解说,建立,甚而予以理论化、组织化、系统化,如认为一切存在,是本质的实有,是诸法的实体,结果必然是心劳日绌,不能认识存在的真相。即或有些学者,从存在的表面去看,发现它是关系的结合,但一深入法的核心去探究,就又认诸法是实质的存在,佛教对万有存在的诸法,有一不共各种学说的正确看法,即存在的是缘起的,缘起的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就是空,决不承认有个什么实有的东西存在,假定有人认为诸法的存在者,就是自性的实有,不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而且由于这一错误执见的蒙蔽,看不清事实的真相,成为流转生死的根本,永得不到身心的解脱。
同一错误的自性见,由于在不同的对象上生起,可以分为两类:在存在的事物上转,叫做法我见;在存在的生命上转,叫做人我见。我佛证觉到缘起正法后,深刻的理解到人类,不,一切有生命的有情,所以在生死中不息的流转,根本的动因,就在这自性有的我法二见。大悲佛陀,发现众生的病根所在,为击破众生的实有自性见,于是出广长舌,运无碍辩,说种种法,开悟众生,希望众生从这见网中透脱出来,享受海阔天空的无拘无束的自由之乐。这样,佛陀所说的法,虽说是很多的,但归纳起来,不外是说的无自性空,换句话说,就是针对众生的两种执见而说的两种无我。
不错,佛在经中告诉我们的,有“人我”、“法我”的二执,而对治这二执的,又说有“人无我”、“法无我”的二无我。但是说到二种我执,有所谓“分别”、“俱生”的不同,这又不可不知。前者可说是后天的我法二执,是依于社会的学问、思想、教育、宗教而生起的,所以为意识分别而起的执着;后者可说是先天的我法二执,是依于有情的生命自体及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而生起的,所以为无始来本能的情意的所起的执着。不论是俱生的,分别的,只要有我执,必然就有法执,有了法执的存在,我执自然就跟着来,我法二执是互相依存的,有此就有彼,这是世间缘起依存的现实,谁也不能否认。
佛法概论说:“爱着有情自体,而自体必有相对的环境,所以即以自我爱为中心而不断的向外扩展,如灯以炷为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笼罩于光明中一样。有情爱着自体,于是对关联自体的环境也爱着,如在家庭中,即认为我的家庭而乐着;我的身体,我的衣物,我的事业,我的朋友,我的国家,我的名誉,我的意见等爱着,也是境界爱,有我即有我所,这本为缘起依存的现实”。佛法说的依无我观断我法执,不特要断后天分别所起的,尤要解决先天俱生所起的。
不过在这当中,后天的执着,是极容易断除的,因他唯是在于学问的、思想的、教育的、宗教的各方面所附加起来的东西,在他没有认识他们所说是虚妄时,固会牢固的执着他是如此如彼,但若我们能在这些上面,给他一种无我主义的教育或无我主义的宗教,确切的指出那个非理性,使知没有如他们所妄分别的那种我法,令其悟达我法二执的丑态,理解二无我的价值,就可立刻解除他们分别所起的执着!但是先天的二执扑灭,那就不是这样的简单,特别是依于本能的情意的我执,他是附随于生命的作用。只要生命狂流还在不息的奔放着,不管在什么地方,他都是附随着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他都是存在着的,即或有时运用一种修养的力量,以求怎样的制伏他,但若修养的力量不够,或修养力松弛时,总是不容易切断他的,如切莲花茎一样,切了又切,后面总是有藕丝陆续出来,所以俱生我执的断除,确实是很困难的。由于俱生我执的不易断除,因而与之相关涉的俱生法执的解决,也不是简单的事,因为这是本能的情意的东西,单靠知识的丰富,学问的高深,道理的了解,是不可能根绝他的,唯有依于宗教的体验之力,从不断的体验中,才能彻底的摧毁他而得解脱!
破我,不管是破人我、法我,首应知道我是什么?他有什么特质?不破有什么关系?第一需了解的:我见为生死的根本。众生所以不息在生死中流转,唯一而根本的动因,就是我见。佛法是解脱之学,为使每一众生去获得真正的解脱,就非击破生死根本的动因不可。因为有了我见,一切就以自我为中心,处处要从自我而出发,为了扩张自我,发展自我,丰富自我,想使与自我有关的一切从属于我,于是乎三业繁兴,而集未来身心的苦因。
再就现实世间说,因为人类的妄执自我,必然就要本着本能的盲目的意志,依于无限生存的意欲,想无限地扩大和延长自我的世界。人类的迷妄、执着、苦恼,可说完全是以自我的实在感,并图控制实有诸法而起的。因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所执着的那个自我,是唯一无二永恒不变的实在,所以自我的执着,就被囚于自我爱,高张排他的感情,扩展自我的权力。一人如此,人人如此,于是世间就变成弱肉强食的修罗场,而生存竞争的惨剧,也就在人类不断的演出了!
近代所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不都是由于少数人不断的扩张自我,希求控制万有而造成的吗?佛法是主张和平的,为使人类获得真正的和平,就非铲除世界战乱之源不可。试想想看,假使不是妄执有一实在的自我,有情何至于造业轮回?人类何至于扰攘不安?可怜有情被愚痴的蒙蔽,不认识生命及诸法的实相,这才于无实我中倒执有个实我,于无实法中倒执有诸实法,触处荆棘,长困轮回,而受生死的大苦!
其实,“自我是什么呢”?如一认真的探究,那你将必然的会发现到:一般所认为的自我,不过是依五蕴法的因缘和合,由于他是因缘结合的关系,所以有情的生命,只是假合的存在而已。如那和合的力量穷尽,结合的关系消灭,生命的肉体,立即灭亡,有什么实有的自我在其中?正如在旷野中结茅为舍,远远的看去,好像是座完整的茅舍,实质只是众多条件的假合体,并没有茅舍的真实性,一旦茅舍解体了,就又归于原来的原野,要求有个实在的茅舍自体,是了不可得的。
从组合生命体的五蕴身中一一推求,不管是在生理的那一部门,或是心理某一活动,都没有一个常住不变,永久不灭的自我,也是如此。因为识蕴是依于因缘而生灭变易的,受、想、行以及色蕴,无一不是无常演化的。总说一句,一切五蕴都是无常的。“如我是五阴,那所说的我,应该与五阴一样是生灭的。色法的迁变演化,在人的生理上是很显着的;心理的变化,更快更大,苦乐的感受,不是时刻的在变动吗?认识、意志,都在息息不停的变化中,不但所知的五阴,是生灭变化的,就是能知的心识,也是生灭变动的”(中观论讲记观法品),五蕴既是生灭无常的,无常的所以是苦的,苦的所以是无我的,因而佛法决不承认在五蕴身中有个独立常存的自我。
再说,有情的生命活动,不外在时间空间中:从时间方面去观察,他是过去无限生命的连续,是未来无穷生命的根源,现在的生命,只是过去与未来生命的一个连锁。色心和合的有情,除了这不息的生命长流,还有什么实在自我?从空间方面去观察,个体的生命,固是关系的和合,自与他也是展转相依而不可分的缘起存在,在广大的空间中,决没有一个什么与社会、自然无关的独立自体。主张有我者,在时间上,总觉得我是恒常不变的,不承认它的生灭无常;在空间上,总觉得我是整个独一的,不承认它的众缘合成。现在佛法从时空的两面,给他一个根本的否定,则我人自觉到的常存、独有的自我,在一一蕴中,自是求不可得。佛法的五蕴说,就是开示的无我观;心经的“五蕴皆空”说,就是自我的绝对否定。因为世间的一切一切,生的东西一定有灭,集合的东西一定分散,这是天地间永恒不变的真理!所以,佛教说的诸行无常,为万物之流,诸法无我,为诸法实相,确是万古不灭的铁律!
在五蕴组合的生命体上,说是没有固定不变,单纯独一的自我,似还易于为人接受,若说组合生命的五蕴以及与自我相关涉的一切法,也说它空无自性,了不可得,那就很难为一般人所承认,所以不特凡夫执我又执法,依于向来所说,破我的小乘,也还执着诸法实有。
其实,“法是什么呢”?果一仔细的推究,就又发现到:一般所说的法,根本都是众缘的集成,在时间上,没有它的不变性,在空间上,没有它的自成性。从时空的两面深入观察,无丝毫的真实性可得。所以经中到处说诸法皆空,诸法无我,假定诸法是实有的,有纵的时间方面,应是非作的不变性,在横的空间方面,应是不待他的自成性。可是事实不然,所以诸法没有它的实在性。同时要知道的,有我才可说有与我相关涉的一切,如上所说,我既不可得,试问有个什么我所?中论颂观法品说:“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我为什么没有?因为它是因缘的假合,凡是假合的东西,都没有它的实体,万有诸法,既无一不是众缘的合成,当然无一不是空无自性的。如有坚说诸法是不空的,那就应当有它的实在自性,如果确有它的实在自性,那就应常是自己有、自己成、自己规定自己才对。可是从论理上来说明,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诸法是有实自性的,那就绝对不是从缘而起的,假定诸法是从因缘而起的,那就绝对没有它的实在自性,二者是彻底相反的。我佛从缘起的深观中,洞悉诸法的自性不可得,这才建立起无常无我的缘起论,以否定诸法的实有自性。所以究竟的佛法,不特说我的自性不可得,法的自性同样是不可得的。
我执与法执,可总合为自性执。其表现于学者的思想体系中,而不一定为人人所必具的,是为分别的自性执;其无始横梗于有情的生命中,而为一切众生所共有的,是为俱生的自性执。有执,就使众生沉轮,所以宗教,特别是佛教,以断自性执,为第一要义,且因立场不同,观行有别,断执也就有了浅深次第。外道婆罗门,虽确信人类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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