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生」精神的实践举隅
——台湾动物现有的处境与佛教界当前未来的援助之道
释昭慧
弘誓学院教师、关怀生命协会理事长
前言
全球的动物,可依其生物性特徵而做种种纲目科属的类分,而人类又复依於利用性质的不同,将动物分做四类:
一、经济动物。
二、同伴动物。
三、实验动物。
四、野生动物。
其实,动物有强烈的存活欲望与幸福追求,这方面彼此无分轩轾,也与人类本性相同,它们原都是在野外生存,只有少部分(如猫狗类),万千年来,渐为人类之所驯化,而成为人类的良好伴侣。也就是说:就它们的自由意志而言,做个自由的野生动物或是跟随良善的人类而做同伴动物,应是较为理想的待遇,它们又哪会给自己贴上经济动物或实验动物的标签,而心甘情愿地奉上自己的性命与皮毛血肉呢?自以为「比动物尊贵」,以「主宰大自然」自居的人类,长期有物种岐视观念──PeterSinger称之为「物种主义」(speciesism)(注1),加以人类本位的利益考量,也就不免藉动物以满足自身的欲望。偏见加上私欲,这使得大量动物遭到人类的剥削、压榨、虐待与残忍屠杀。普世如此,台湾也不例外。台湾动物现有的处境四种动物之中,除了濒临绝种动物受到「野生动物保育法」聊胜於无的保护之外,其余动物所面临的问题略举如下:
一、野生动物:大多数的野生动物,业已面临濒临绝种的危机。在野外,它们的栖息地因人类过度开发而遭破坏,或是受到狩猎滥捕,商贩将它们当做珍肴(如山羌、果子狸)、皮草(如貂皮、鳄皮)、药物(如蛇胆、鹿角、虎骨),或驯服之以供娱乐之用(如马戏团);一旦被人为饲养後,它们又遭囚禁、虐待、杀戮以利用其皮毛血肉的处境。长此以往,许多台湾特有种或亚种都已在野外绝迹。以台湾梅花鹿为例:这种漂亮而气质高贵的鹿,在艺术家千挑万选之後,成为迪斯奈卡通里「小鹿斑比」的造型蓝本,十七世纪时尚且在台湾满山遍野,但四个世纪以来,汉人、荷兰人、日本人、原住民大量捕杀以取其鹿皮、鹿肉、鹿茸、鹿毛,同心协力以赶尽杀绝後,一九六九年,台湾东部野地上的最後一只梅花鹿终於消失(注2)。
二、同伴动物:这是包括猫、狗、鱼、鸟在内的,人类饲养以为同伴的宠物。此中在台湾数量达一百五十万以上的流浪狗,受到的待遇最为悲凄:流浪狗原亦是人类所饲养的宠物,但往往因年老、罹病或饲主变心而被弃养,乱窜街头,常常惨遭车辆辗毙,并造成交通障碍、环境脏乱、噪音扰人、传染疾病、恶犬咬伤等等问题。由於市民不断打电话反映,要求扑杀它们,於是一波波恐怖的残忍屠杀就施行开来。环保单位以「处理垃圾」的心态,命清洁队员以铁丝圈捕捉流浪狗(受到吾人强烈谴责并建议後,部份地方地府现已改采软胶环套了),然後送到收容所,三天期满,没有饲主认领或善心人士认养,立刻扑杀了事。简陋的捕犬工具常勒得犬只颈项皮开肉绽,粗鲁的捕捉方式无视於生命尊严,也给民非常恶劣的示范。常见地方政府因经费不足,所以收容场所简陋,空间狭小,笼中犬只层层交叠;饥寒交迫,缺乏饮食照料,形成饥犬啃食同伴尸体的地狱景象。有的地方,由於大量捕捉导至收容场所过份壅塞,而将原来已嫌太短的三日认领认养期自动缩水,许多饲主才一丢狗,奔来认领,已经尸骨无存。此外还不断传出各地方政府以每只三五百元的奖金「外包」捕狗的消息,训练全民为屠夫;犹有甚者,将狗活活饿死、打死、烧死、淹死、活埋、毒杀之事,时有所闻。
三、实验动物:基於学术、军事、医药、商品用途的名目,大量灵长类动物、白鼠、青蛙、兔子及家禽家畜等,被拿来从事非属人类生存必需的产品测试,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惨状,实不下於凌迟处死。而各级学校的生物教学实验,更属多余而残忍;特别是高中以下,因为绝大部份学生未来所就读的科系与所从事的职业,都与动物解剖完全无关。这一部分在台湾,尤属民间动物保护人士之所弗及,原因是:学术受到社会之深切尊重,从而以学术或研发之名从事动物实验,变成不须受到公信人士监督之特权,於是迄今仍无管理,不比先进国家,有诸申请、审核、严格监督等流程可资依循。所以台湾实验动物的受苦情形,至今仍掩盖在学界或商界黑箱之中,不易曝光。
四、经济动物:人们视为满足人类粮食、衣料、劳役用途的工具,原已无可避免於屠杀之苦,如今,在集约农场人为饲养的过程中,命运就更加悲惨!它们再也没有传统畜牧业下,在野草地上或前後院中从容悠游的权利;终其一生,幽囚在拥挤秽恶的饲养棚或格子笼中,几乎动弹不得,成了不断被饲以高能量饲料以产肉、产奶、产蛋的「机器」。由於环境恶劣而易受感染,疾病丛生,暴毙之事时有所闻,於是滥用抗生素及其他药物的情形非常严重。而为了增加产蛋、产乳或产肉量,更是注射生长激素,或用基因工程来改变动物的自然状态。有的业者不但喂以精致饲料,以期动物快速长肉,甚至为了节约成本,竟将病死动物的尸体做成饲料。那些本应供给牧草的反刍类动物,因为无法适应这种精致加工饲料,而舔舐同伴的皮毛以替代植物粗纤维,这往往导致胃部产生脓肿的病变。凡此种种做法,完全无视於动物天性,而只考量经济效益,不但为动物招来无边痛苦,也间接危害消费肉品的人类健康,更带来环保、卫生等诸问题,世人闻而色变的「狂牛病」(CJD─海绵样脑症)之发生,也是是冰山一角而已。经济动物的苦难此下再引关怀生命协会制作的录影带「生命的呐喊」(注3)之旁白片段,帮助读者了解台湾经济动物的处境:「对於大部分人而言,经济动物只是长期被人类所饲养、改良,并供给人类饮食、生活所必需的一种『东西』,很少有人会想到它们也是活生生的生命,它们会呼吸、会玩耍,它们有感觉痛楚的神经系统,具有喜怒哀乐的情绪以及恐惧残忍、害怕死亡的生存意志。
「在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前提的考量下,大规模、密集式、封闭性的企业化农场已经逐渐取代传统式农场。所有的作为无非是期望能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大部分的经济动物也就在这样的畜产型态下,变成一具具肉品制造机器。「为了能够不断地交配、产子,以达到每年二点二胎次的生产量,才刚生完小猪二十八天的母猪,就被移出分娩栏等待再交配、生产。而小猪们则在正常离乳前四周,就被迫离乳,与母亲分离,从此再也无法见面。配完种的母猪必须严格限制活动,以避免流产。因此它们几乎终生都在狭小的空间中度过,连转身都没有办法。而这种设计往往使得它们较为突出的部位,由於经常与铁栏杆擦撞,而更容易受伤。没有行动的自由,没有哺育的乐趣,只有囚禁的伤痕、倦怠,以及焦躁不安的情绪。「剪耳号,剪牙,剪尾,阉割,所有的苦难,无非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口腹之欲,以及增加饲主的收入。不同的经济动物,不同的饲养型态和饲养规模,所受到的待遇并没有什麽差别。不管是剪耳、剪牙、剪尾,或是(鸡的)剪脚、剪冠、剪嘴,对於饲主而言,剪掉的只是大规模生产的一些因素,却很少人会想到,这也是它们身体的一部分,它们也有传达痛楚的神经系统,它们也会感到痛苦和不安。」这还只算是饲养过程中致使动物痛苦的部分缩影。经济动物不但要在黑暗、拥挤、臭秽、没有运动、无法转身、没有稳固立足点的集体饲养环境中度过苦难的一生,而且,纵使支撑过了非人道饲养的难关,在经济效益的考量下,它们的生命也极其短暂,以鸡、猪为例:肉猪只能活六个月,肉鸡只能活六周,都不及原有生命的三十分之一。至於运送与屠宰过程,那就倍复残忍:「由於国人喜欢吃温体肉的消费习惯,使得这些经济动物必须从产地经过长时间的运送,到达消费地,再经过议价、拍卖,然後送入屠宰场。一连串的吆喝、追赶、鞭打、踹踢的过程,以及旅途中的堆挤跌撞、饥渴闷热,使得许多动物早在送入屠宰场之前,即已满身伤痕,甚至於死亡,而精神上的紧张与恐慌更是达到顶点。即使能够幸存下来的,绝大多数也都难逃残忍恐怖的屠杀命运。」残忍屠杀,亦即不用电宰方式先予击昏,而是在其清醒情况下直接用刀刺喉,被杀与待宰的禽畜在极度恐惧与痛楚中,挣扎哀嚎。即便是电宰,是否就真能使动物毫无恐惧与痛苦?也都不无可疑;然而,一般仍公认这是到目前为止较为人道的方法。在台湾,电宰设备也并不是欠缺,然而为何舍弃较人道的方法而不用,却选用如此残酷的杀戮方式呢?这也与消费者喜欢吃温体肉有关。一般的说法是:电宰的冷冻肉,因放血不足,所以其肉质不如人工宰杀肉。尤有甚者,还有许多山产海产店,为了迎合消费者「尝鲜」的好奇心,竟然将动物加以活活剖腹、肢解、剥皮、刮鳞,种种生吞活剥、生煎活烹的手法,不一而足,这使得受到凌迟酷刑的动物,直到身首异处、仍在挣札抽搐,令人不忍卒睹!根据农委会、台湾省农林厅、市场管理处等农政单位统计,民国八十一年台湾地区非人道屠宰数如下:猪六百六十二万头鸡一亿八千四百三十万只鸭四千零五十六万只鹅五百六十八万只其他牛、羊、乳牛、鹿、马、兔、鱼、虾等,均以非人道方式屠宰。此外,民间私宰及饲养过程中,因疾病、饲养不当及人为残虐而死的,以及因生产过剩,肉价、蛋价下跌而惨遭活埋、烧死、淹死、摔死的经济动物,动辄数以万计,其总数根本无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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