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然而纵使外在环境时有变迁,他依然禀持佛教的“护生”原则,悯念动物苦难,坚持不食肉戒。
据《慈恩传》载:玄奘西行至素叶城(即碎叶城,今托克马克)时,突厥王叶护可汗对他甚为礼遇。可汗陈酒设乐,共诸臣使人饮用,却另备”蒲桃浆”(葡萄汁)供奉玄奘。虽“体烹鲜羔犊”等菜肴丰盛,但可汗仍另备种种美味蔬果款待玄奘。食竟更为玄奘行蒲桃浆,并请玄奘说法。玄奘乃“诲以十善、爱养物命及波罗蜜多解脱之业”。[12][12]
照理说,玄奘西行求法,礼貌上总得客随主便,难免会有入境随俗的必要。然而依前引事例以观,他在严持“不饮酒、不食肉”戒方面,仍是甚为坚持,毫不含糊,也不肯打丝毫折扣。这样坚持戒法,反倒让可汗产生了极大的敬意,充分体谅地款待适当的饮食。
(四)东返:婉辞帝命,坚守僧纲
玄奘回国与唐太宗见面时,太宗察觉他有卓越才华,认为他足堪寄以“公辅”大任,因此劝他还俗以协助掌理国政。晋升仕途,这是一般儒者求之不得的快意情事,但是玄奘却不为世俗名利之所诱惑,以“从政非其专长”的理由,坚决辞谢太宗的美意:
玄奘少践缁门,伏膺佛道,玄宗是习,孔教未闻。今遣从俗,无异乘流之舟使弃水而就陆,不唯无功,亦徒令腐败也。愿得毕身行道以报国恩,即玄奘之幸甚。[13][13]
太宗并不只是在初次见面时,劝玄奘还俗从政。据《慈恩传》载,他因见玄奘学德均优,威仪端严,时常想劝他“脱须菩提之染服,挂维摩诘之素衣,升铉路以陈谟,坐槐庭而论道”,“致之左右,共谋朝政”。玄奘总是用非常谦卑的态度,先说明自己资质平庸,见闻陋寡,不足以预于国事,然后才表白自己“守戒缁门,阐扬遗法”的心迹。太宗屡被婉拒,不但没有转生怒气,反倒能愉悦成全,并且感动地表示,尔后亦当“助师弘道”。[14][14]从这里可体会到:玄奘面对来自国家权力不合理的要求之时,拿捏应对的分寸,是如何的细腻温厚,而又总是得遂所求,坚守僧纲。
(五)两难抉择,把握中道
玄奘旅行诸方时,时常要面对“究竟是要适应当地习俗,还是要坚守戒律行持”的两难,也时常要面对帝王出自善意却颇不得当的建言乃至干预。分寸稍一拿捏不好,不是因曲意媚俗而毁损戒德,就是因开罪权贵而玉石具焚。然则他在两难局面的关键时刻,如何作出伦理抉择?其抉择的依凭是什么?作者认为:隐藏在他心目中的最高价值,就是“令正法久住”与“护生”。“令正法久住”的目的,依然在于护念众生的法身慧命。综观他毕生精勤奋斗以求法、学法、弘法、译经的生涯,总说一句,就是为了“令正法久住”,俾能增长众生慧命,导引众生离苦得乐。
为了“令正法久住”,他一定要达成求法、学法、译经、弘法的目的。因此在“令正法久住”的价值优位考虑之下,他会抗拒不合理的国家规制(如:不准西行的锁国政策)或是帝王要求(如:再三劝他还俗从政)。同样是在“令正法久住”的价值优位考虑之下,他也会极不得已地对出兵攻伐之类的帝王决策,保持缄默的态度,但却委婉地辞却同行,以免不慎成为共犯。
他于628年西行到达高昌(今高昌故城)。高昌王曲文泰笃信佛教,深夜秉烛亲自出宫相迎,给予最高礼遇,想要强留玄奘,长期供养。玄奘并不因受到如此高规格的礼遇,而改变西行求法的初衷,但孤身处于异地,面对庞大的帝王权柄,他毫无拒绝受命的筹码,于是选择了最壮烈的“绝食相拒”法。曲文泰只好作罢,并与玄奘结为兄弟,请他取经后再回高昌。曲文泰又赠送黄金百两及绫绢等物,组织护送队伍,作书24封给沿途国家的帝王,请求他们对玄奘提供帮助。想来曲文泰对玄奘的盛情护持,应是受到玄奘“为求法而不惜舍命”的坚贞意志深切的感动吧!
玄奘载誉归国,初见太宗之时,太宗正准备攻伐辽滨。由于军事忙迫,太宗本来只想与玄奘短暂会面,未料相谈甚欢,竟然欲罢不能。于是邀请玄奘一同东行,一方面让刚从印度返国的玄奘“省方观俗”(考察地方风土民情),另一方面,太宗也可在指麾之公余,就近更与玄奘谈叙。
玄奘对太宗的这番厚意,依然恳辞。起先他推辞的理由是:“玄奘远来,兼有疾疹,恐不堪陪驾。”(刚刚结束印度返国的长途旅程,又有疾患在身,因此体力不胜负荷,无法陪驾远行。)但太宗反问玄奘,他既能“孤游绝域”(指其西行求法),那么此行较诸西行东返的长途跋涉,不过如同“跬步”(小步)而已,哪有推辞的道理?
以“护生”为重的玄奘,连颠沛于西行之途,都坚持不食众生肉,想来他内心当然不会赞同太宗与邻国兵戎相见。然而可能是由于他自忖:这是眼前他无法置喙的国事,若多所议论而激怒了太宗,那么返国译经、弘法的计划必当重挫。在反战与弘法两难兼顾的情况下,依于“令正法久住”的价值优位考虑,他对战事并未直言劝阻,客气地揄扬太宗“罚乱国,诛贼臣,必有牧野之功、昆阳之捷”。但是他依然坚持不愿随行,这回他述明其难以随行的理由是:
一、他若随行,只是浪费公帑,却不能俾助战事——“终无裨助行阵之效,虚负涂路费损之惭。”
二、他必须遵从佛制——“兵戎战斗,律制不得观看。既佛有此言,不敢不奉。”[15][15]
原来比丘确有不得“观军阵”的戒规。如《四分律》云:
若比丘往观军阵,除余时因缘,波逸提。[16][16]
但第一作者认为,律典明言:“余时因缘”,包括有事前往或被请去。[17][17]太宗亲邀同往,自是符合“余时因缘”的条件,玄奘依然不愿前往,这已不纯粹是戒规限制使然,或许是玄奘悯念战场杀伐所带来的众生浩劫,既然无缘劝阻,总不忍目睹战事之惨烈,耳闻杀伐之呼号吧!
(六)对僧道序次与僧俗同罚的极谏
原来在玄奘游学印度期间,贞观十一年中,太宗曾下敕云:
老子是朕祖宗,名位称号,宜在佛先。[18][18]
当时普光寺大德法常、总持寺大德普应等数百人,曾于朝堂极力陈诤,却未蒙改正。玄奘返国以来,对此僧道不平等待遇,也是十分介意,曾经数度奏请修改,太宗因礼敬玄奘,因此曾允商量,不幸事未果而太宗已经崩殂。
至高宗永徽六年,帝敕:
道士、僧等犯罪,情难知者,可同俗法推勘。[19][19]
亦即:为求取犯罪真相,得将僧道等同俗人,以刑求逼供。边远官人于是往往事无大小,动辙对僧道施行枷杖,亏辱甚深。玄奘其时甚忧此事,但因疾苦委顿,命垂旦夕,顾及可能没有机会晋见帝王以亲自建言,于是附表陈禀高宗,指“道在佛先”与“僧同俗罚”这两种规制“于国非便”。高宗于是敕遣报云:
佛道名位,先朝处分,事须平章。其同俗敕,即遣停废。[20][20]
亦即:“道在佛先”的前朝旧制,还须与相关部门再议,但僧道同俗以责罚的敕令,则于即日起停废。于是降敕曰:
道教清虚,释典微妙,庶物藉其津梁,三界之所遵仰。比为法末人浇,多违制律,权依俗法,以申惩诫;冀在止恶劝善,非是以人轻法。但出家人等,具有制条,更别推科,恐为劳扰,前令道士、女道士、僧、尼有犯依俗法者,宜停。必有违犯,宜依条制。[21][21]
言出必行,事关帝王威信。若无玄奘的德学感召,高宗殊无可能将自己业已颁布的敕令,二话不说地收回。这样,我们较能体会,为什么玄奘如此殷重感念高宗,病虽笃而撰为《谢僧尼等停依俗法条表》与《重谢僧尼等停依俗法条表》。前后二表至诚恳切,文情并茂,充分展现了一代大德面对国家权力时,谦卑却亦坚定地争取僧伽尊严的信念,以及对帝王知遇恩情的温情回应。[22][22]
四、 印度伽蓝见闻录
正因玄奘是大乘行人,所以他虽严持净戒,却不落入声闻部派的教条主义。作者认为,他同样是把握住”令正法久住”与”护生”的价值优位原则,来分析正确的开遮持犯。举例如下:
(一)对饮食规制的陈述
声闻律不许杀畜生(杀畜生犯波逸提),但是鉴于乞食难以拣择荤素,因此开许比丘食用“三净肉”。如《四分律》云:
若故为杀者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乃至持十善。彼终不为我故断众生命。如是三种净肉应食。[23][23]
即使律有明文开许,但玄奘本人却依大乘菩萨的“护生”精神,坚持不食众生之肉。如前所述,突厥王叶护可汗虽以酒肉宴客,却尊重他的戒行,而特为供养蔬果。《西域记》中提及,玄奘游行至阿耆尼国(旧曰焉耆,今新疆维吾尔焉耆自治县附近)与屈支国(旧曰龟兹,今库车),见伽蓝僧徒食三净肉,他认为这是“滞于渐教”、“尚拘渐教”、“渐教所开”:
伽蓝十余所,僧徒二千余人,习学小乘教说一切有部。经教律仪既遵印度,诸习学者,即其文而翫之。戒行律仪洁清勤励,然食杂三净,滞于渐教矣。[24][24]
屈支国,……伽蓝百余所,僧徒五千余人,习学小乘教说一切有部,经教律仪取则印度。其习读者,即本文矣。尚拘渐教,食杂三净;洁清耽翫,人以功竞。[25][25]
入屈支国界,……王请过宫,备陈供养。而食有三净,法师不受。王深怪之,法师报:“此渐教所开,而玄奘所学者大乘,不尔也。”受余别食。[26][26]
《西域记》另有一段记事。玄奘游行至摩揭陀国,有一间名曰“旦娑”(唐言雁)的窣堵波,其命名原委如下:
昔此伽蓝,习翫小乘。小乘渐教也,故开三净之食。而此伽蓝遵而不坠。其后三净,求不时获。有比丘经行,忽见群雁飞翔,戏言曰:“今日众僧中食不充,摩诃萨埵宜知是时。”言声未绝,一雁退飞,当其僧前,投身自殒。比丘见已…
《玄奘的戒学生活、伽蓝见闻与律学观点》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