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来讲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是“不可分割”的,里面的详细区分,我实在不清楚,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抽象的总概念:“车”。然而,车对于一个修车匠(Technician)来讲,便不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很“具体”的东西,并且是很确实的,甚至好像是个活的、有生命的东西一样。对他而言,车子的那一个部份是做什么用的,都清清楚楚,因此他将引擎盖打开来,那一个是引擎,那一个是分电盘,那一个是发电机……都一目了然;若有一个部位声音不对,他一听就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对一般人来讲,大概都没什么差别。至于我们对于自己此身这部“大机器”——这一辆“肉车”——也是一样,我们也是模模糊糊的,搞不清楚它各部位在那里,究竟如何运作——惟有以佛慧来观察,方能对此身心有深入的了解。以佛慧观察,知此身并非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不但如此,而且还可以清清楚楚地分别、了知身心二者之差别与关连,甚至于知道,以作用来看,此“心”又可分析成“受、想、行、识”四大部分,再进一步则可分为“八识”,乃至分成“五位百法”中所陈述的八种心王、五十一种心所法、及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等。因此凡夫所谓的“我”字,实在可以分成“色”(身)、“心”二法,亦即是物质与精神两大“集合”,再详细则可分成五大集合(五蕴);身就是“色蕴”,色蕴又可分为四大及六根;心则可以分成“受、想、行、识”四蕴等,如上所说。为什么把“心”分成四蕴呢?因为心的作用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这四种;事实上,心的“本体”是“识蕴”,“受、想、行”三蕴是心的“用”(作用),而且进而言之,心的各种作用里面,对我们凡夫来讲,最亲切最亲切的莫过于“受”(感受):因为有“受”,所以才有苦、有乐;如果没有受,就没有苦乐可言;若能达到没有苦乐的话,就得到解脱了——也不用解脱了。因为既然没有苦乐,解脱什么?所以在一切心行(心的作用)中,“受”最重要。我们众生这样一辈子苦苦追求,为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所谓“追求快乐”,一般小老百姓追求快乐,甚至美国宪法也制定“人人皆有追求快乐的自由”;乃至希腊史多噶派(Stoic)的哲学家亦云:“快乐是最大的善”;甚至在佛法中,所谓的“离苦得乐”,还是讲追求快乐,不过佛所说的“快乐”,与世间凡夫及外道所说的“快乐”,名虽同、而义不同;佛所说的快乐是指“涅槃乐”与“菩提乐”,而非吃饭乐、睡觉乐、玩耍乐等等会无常变坏的乐。因为有“受”(Perception)的关系,所以就有种种感受。“受”可分作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故佛法是很微妙、精细的,也是最繁复的,你要多繁复就有多繁复,繁复到把你层层套住,令你跑不掉。“苦受”是什么呢?违逆于情的叫做苦受,某种感受若违背你的心意,就会起一种“苦受”;顺于你的欲意的,我们就称为乐(乐受):还有一种中性的(Neutral)受,是不苦不乐受,又翻成“舍受”,就是有一种感受,并不是苦、也不是乐,谓之“不苦不乐受”。凡夫人为了得到种种“受”(为我所“消受”),所以有种种追求,而此“受”是怎么来的呢?“受”是由“想”而来的——经云:“一切“受”皆由“想”生”:在某种特定的情境之下,你若起“苦想”,就会得到苦受;若起“乐想”,就会得到乐受,所以,“一切受皆由想生”,故“受”是由“想”中来的。譬如:一幅画,我看了,我想:“嗯!这画看起来令人觉得很愉快”,若生这种“乐想”,我就会有“乐的感受”,故是由此“乐想”而得“乐受”。又有一种情境,我觉得很苦,譬如:以前我喜欢音乐,乃至于也喜欢某些Rock and Roll(摇滚乐)(有一些,不是全部的)——以前当我听到那些音乐的时候,就会起一种“乐想”,觉得很快乐,可是我现在如果听到Rock and Roll的话,只觉得很吵而已,而起一种“苦想”,苦想就会生出一种苦受:同样是Rock and Roll,我可以生“苦想”,从而生出苦受;也可以生“乐想”,因而生乐受——对于同一件事,而有如是差别的感受,可见“受”是由“想”而来。甚至不只是Rock and Roll而已,几乎所有的音乐我以前都很喜欢,以前因为喜欢,所以就生种种欢喜之想,生种种“乐想”,因而就得到种种乐受;有时候,我也会听到音乐时不理它,因此那音乐对我来讲,就没有什么苦乐可言,所以就生“不苦不乐受”。其次,即使你再怎么喜欢音乐,如果你在静坐的时候,隔壁弹钢琴,弹得很大声,那时,那琴声对你而言,也会变成一种苦!所以一切受皆由想生,而“想”又是怎么生的?一切“想”皆由“行”生。
“行”是什么?行就是心行(Mental Operation Functioning),一切“心所行”都叫做“行”,换句话说,一切“心的作用”都叫做“行”,我们前面说过:受蕴、想蕴、行蕴三者都是心(或心体)之“用”,然而事实上,一切“心的作用”只要一个“行”字就可全部代表了,一切“心行”都完全包括在这里面,因此严格来讲,五蕴中的心法应该只要“行蕴”和“识蕴”两个蕴就够涵盖了,“识”是心之“体”,“行”是心之“用”,“识”与“行”已完全包含了心的体与用,然而为什么又要特别标出“受”与“想”而成为五蕴呢?因为“受”和“想”从世间法(俗谛)中来看,跟我们众生日常生活最有关系,也是在凡夫众生累劫生死流转中,具有枢要的地位;从出世间法(真谛)中来看,“受”与“想”也跟我们的修行、出生死、得解脱最有关系。其实五位百法中,所有的心法,除了“识”以外,全部都包括在这“行蕴”里面,行蕴还可分为“心相应行法”和“心不相应行法”——而事实上,“心相应行”与“心不相应行”也都是“行”蕴所摄,所以也都是心的作用。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刚才发的讲义五位百法表,你若真正想要了解所谓“五蕴”,一定要明了这五位百法;换句话说,如果你不了解这百法,就无法真正了解“五蕴”。
我当初在用功的时候,就为了解决“色受想行识”中的这个“行”字,追求得好苦,到处找资料,到处查,到处问,都追索不出个所以然来,菩萨慈悲,后来总算让我搞清楚了。“五位百法”是什么呢?五位百法乃“一切法也”——一切“世间”以及“出世间”的法,总称为“一切法”。而“一切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有为法”也就是世间法,“无为法”就是所谓的出世间法。世间的有为法包括: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心不相应法。
一、心法——指八识。我们这个心体可分成八个区域、或八种作用与层次,就是: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是感官的,由其观之作用而生出识别,便成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五种识称为“前五识”。第六识是“意识”、第七识是“末那识”、第八识为“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是最终的心体——由此最根本的心体出生“前七识”(又称“七转识”)。所谓的“心法”也就是“心识”(心体),又称为“心王”。
五位百法
| 一、心法(8)
|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 有为 法
| 一 切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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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所 有法(51)
| ⒈遍行(5)——作意、触、受、想、思 ⒉别境(5)——欲、胜解、念、定、慧 ⒊善(11)——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 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⒋烦恼(6)——贪、瞋、痴、慢、疑、恶见 ⒌随烦恼(20)——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 憍、无惭、无愧、掉举、昏忱、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⒍不定(4)——悔、睡、寻、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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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色法 (11)
| 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法处所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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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不 相应行法 (24)
| 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名身、句身、文身、 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 不和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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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为法 (6)
| 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真如无为
| 无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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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心所有法”之次序系根据《唯识三十论》及《成唯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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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种,这些法是“属于”(belonging to)“心法”的,所以才叫作“心所有法”;为什么说是“属于”(belonging to)呢?因为这些法是属于…
《《心经系列》成观法师(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