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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教消费(刘爱文)▪P4

  ..续本文上一页,侵蠹贫下,莫知纪极;一是借给富家转放,僧官与富家均要牟利,告贷者不堪忍受。北齐后主于佛事陷佞甚深,累为兴作,他为穆皇后起大宝林寺,“劳费亿计,人牛死者不可胜纪”。为了满足世俗与宗教消费的需求,他“赋敛日重,徭役日繁,人力既殚,帑藏空竭,乃赐诸佞幸卖官,或得郡两三,或得县六七,各分州郡,下逮乡官亦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于是州县职司多出富商大贾,竞为贪纵,人不聊生。”(注:《北齐书•后主本纪》)梁武帝一向标榜慈悲为怀,但他为了在钟山西造大爱敬寺,不惜逼买王骞旧野,因为王骞是贵族,他毕竟付了代价,若对普通百姓,他与高纬并无二致。《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二年载,武帝“为文皇帝作皇基寺以追福,命有司求良才。曲阿人弘氏自湘州买巨材东下,南津校尉孟少卿欲求媚于上,诬弘氏为劫而杀之,没其材以为寺。”慈悲的寺院却原来建立在血淋淋的基础之上。侯景说梁武帝“修建浮屠,百度糜费,使四民饥饿”(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这话是千真万确的。

   腐败的另一种表现是政事荒弛。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说:“然道与世事不并兴,若不废人间之务,何得修如此之志乎!”那些一心修神仙的人,在他们沉迷丹术的时候,都是把国家大事抛在脑后的。佛教更存在一个与世事不并兴的问题。那些笃信佛教的皇帝和官僚,他们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磨在佛事的程序中,必然导致政事荒驰。魏宣武帝“好桑门之法,不亲政事。”(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 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孝明帝“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不亲视朝,以致连统治阶级看来十分严肃的郊庙之事多委有司。北齐文宣帝高洋于佛教及长生术都十分敬信,将大量精力耗于其中,天保十年如辽阳甘露寺,禅居深观,惟军国大事奏闻。梁武帝表面看来十分勤政,然而他一生用于释氏的精力实在太多,不仅耗时,亦废政。他多次幸同泰寺讲经,每次都是“七日而罢”。仅中大通三年十月、十一月,就连续去了两次,这两个七天,等于国家没有皇帝。由于“专精佛戒”,花的精力过多,生活又很清苦,加上年老,于是“灰于万机”,对国家大事不感兴趣了,这是形成他最后悲剧的不可忽视的原因。梁武帝还有一种悲哀,他佞于佛而枉于法,佛教讲慈悲,于是他对贵族过份慈悲,“每断重罪,则终日不怿。或谋反逆,事觉,亦泣宥之。于是王侯益横,或白昼杀人于都街,或暮夜公行剽劫,有罪亡命者,匿于王家,有司不敢搜捕。上深知其弊,溺于慈爱,不能禁也。(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但慈悲不能施于普通民众, 因为对贵族对民众的两种慈悲不可能两立,所以“百姓有罪,则案之如法,其缘则老幼不免,一人逃亡,举家质作”。当时有秣陵老人拦住车驾对他说:“陛下为法,急于庶民,缓于权贵,非长久之道。”(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行法枉滥到这个程度,这个政权只有等着完蛋了。

   其三,奢侈性的宗教消费给宗教自身的正常发展造成许多消极的影响。这基于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宗教中的高消费依赖于消费主体的雄厚财力,随着世事的变迁,贵族地位的浮沉,必然导致宗教发展的起伏不定。这时期的许多寺庙是贵族个人兴建,一旦该贵族没落了,则该寺庙也会随之衰落下去。洛阳的寺庙中属西晋以前建立的有四十二所,到魏末仅剩一所,这种其兴也勃其败也忽的现象,除了战争的影响外,另一个重要原是寺庙本身的高消费。第二,宗教的高消费必然加剧教权与皇权的矛盾。寺庙要维持自身的高消费,就必须维持并扩展自己的经济实力:广占土地,广占劳动力。在北方,“自正光以后,四方多事,民避赋役,多为僧尼,至二百万人,寺有三万余区”。(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有的地方“民多绝户为沙门”。(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 天监15年、 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这种扩展, 严重威协了王朝的赋役来源。在周武帝以前已有一些皇帝对寺庙的发展加以限制,但收效甚微。因此奢侈的佛教必然招致周武帝“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的毁佛运动。第三,宗教追求高消费,追求享受的动机,必然导致寺庙向城市、向通都大邑集中,从而将自身置于矛盾的旋涡中。这一点当时人已经看得很明白,元澄曾说过。“昔如来阐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恋着城邑,正以诱于利欲,不能自己,此乃释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内戒所不容,国典所共弃也。臣谓都城内寺未成可徒者,宜悉徒于廓外”。(注:《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3年、天监5年、天监15年、大同11年、天监15年、大同4年、天监15年、天监17年)由于阻力太大, 其建议“卒不能行”。寺庙向都会集中,就深深地陷入了世俗的矛盾之中,陷入了是非之地和兵家必争之地。于是,在世俗的斗争中备受兵火的洗劫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北魏末年尔朱荣与王朝分庭抗礼,便将寺庙作了自己的兵营。《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四年载,“东魏侯景、高敖曹等围魏独孤信于金墉,太师欢帅大军继之,景悉烧洛阳内外官寺民居,存者什二三。”寺庙遭浩劫,这无疑是对宗教“恋着城邑”、“诱于利欲”的一次严厉惩罚。

   宗教消费在客观上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这突出表现在佛教消费对促进艺术的发展上。这时期的佛寺是除了宫廷而外的各种艺术的最集中的载体,寺庙与佛事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舞蹈、杂技、魔术诸艺术的运用和发展的过程。佛寺是国内各民族艺术和中外艺术的交汇地,正是在这里,实现了中原与北方与西城各族艺术的融合,实现了中国与印度艺术的融合,这方面的作用甚至是宫廷都无法比拟的。佛寺的艺术家们不仅以世俗的热情,还以对宗教的虔诚来开展他们的艺术活动,增强了艺术发展的动力。佛教的义理和神秘被融入了各种艺术,使这些艺术表现出独特的风格和色彩。魏晋南北朝是中国艺术发展的辉煌时代,它给后世留下了众多的艺术瑰宝,也深刻影响了后世艺术发展的方向。在考察这种影响的时候,不能不看到当时人们在狂热的宗教活动中对艺术的狂热需求。《建康实录》戴颙传载:“自汉世始有佛像,形制未工”。但到魏晋南北朝便达到“雕刻巧妙”、“作工甚精”,造像艺术臻于成熟的程度。戴颙传还说:“宋世子铸丈六铜像于瓦官寺,既成,时议面恨瘦,工人不能改。颙曰:“非面瘦,臂胛肥耳。”及减臂胛,患即除,无不叹服。”这一史实反映了当时人们对造像力求尽善尽美的严谨态度。从这里我们可以比较具体地看到当时的宗教消费是怎样促使雕塑艺术走向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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