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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门论讲录▪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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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經中說:裸形迦葉問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亦不答。世尊!若爾者,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爾者,苦無因無緣作耶?佛亦不答。如是四問佛皆不答者,當知苦則是空。

  經,謂阿含經。裸形迦葉,即印度古代一類苦行外道,彼自稱為離繫子,佛教徒稱彼為無慚外道。答有四種:一、直答;二、分別答──答曰是或非;三、反問答──反問其問題之定義,俾得其題之邊際,便於解釋;四、不答答──蓋欲使其自悟,或以挾惡見邪見而故意為難故。此中之答,即不答答也。大小乘釋此不答之意各別,小乘謂佛以裸形外道挾邪見來問,故不答;大乘謂不答即是表示空意。是以論主引經之此段證作者及所作之空。

  己二 諍經意

  庚一 總非昧經意

  問曰:佛說是經不說苦是空,隨可度眾生故作是說。

  小乘人謂佛以外道挾惡見問故不答,非表示空義,大乘人謂不答實是表示空義,意見不同故諍。

  問曰以下,係小乘人所說。佛說是經不說是空,總非論主昧經意。

  庚二 為論主釋經

  辛一 破自

  壬一 敘外道意明佛不答

  是裸形迦葉謂人是苦因,有我者說:好醜皆神所作,神常清淨無有苦惱,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醜苦樂還受種種身;以是邪見故問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實非是我作。

  此中之神,非謂天神,乃謂神我,即俗所稱之靈魂──精神之自我。印度九十六種外道中,除斷見外道外,餘皆計有神我,如勝論──計神我能作好或醜、數論──計神我不能作,但能受而由冥性作,及此中之裸形外道──計神我亦作亦受等。此中佛所以不答者,蓋欲使其自悟其見之非也。

  壬二 正破外道

  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無常。何以故?若法是因及從因生皆亦無常,若我無常,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修梵行福報是亦應空。若我是苦因,則無解脫。何以故?我若作苦,離苦無我能作苦者,以無身故。若無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脫者亦應是苦,如是則無解脫。而實有解脫,是故苦自作不然。

  外道之計神我,皆計其常,故此中以因果生滅無常之理破之。外道恃修梵行可生梵天,故此中明福報空,奪其所恃。

  辛二 破他

  壬一 破我他

  他作苦亦不然,離苦何有人而作苦與他?

  苦不離我,我不離苦。若苦為他人作者,我則不應受,況他自身亦稱自;若云他作苦,即是自作苦;但自作苦於上段已破,故云苦由他作者不應道理。壬二 破自在天他印度古代之奉神教者,有二派:一、多神教;二、一神教。奉自在天者,一神教也。彼謂宇宙惟自在天獨尊,此天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人類之苦果樂果皆彼所作。按:歐美人所奉之耶教,及亞洲中部之回教,與此教正同,故耶、回二教亦可同於以下破自在天之破。

  癸一 正破

  子一 破用

  丑一 正破

  寅一 以種類不相似破

  復次、若他作苦者,則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見問故佛亦不答。而實不從自在天作,何以故?相相違故。如牛子還是牛;若萬物從自在天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

  自在天應不能生人,以二者不相似故,如馬之於牛。

  寅二 父不愛子破

  復次、若自在天作者,眾生不應以苦與子,是故不應言自在天作苦。

  自在天應不能生人,以不愛其所生者故,如馬不愛牛子。

  丑二 救破

  問曰:眾生從自在天生,苦樂亦自在天所生,以不識樂因故與其苦。

  此中以眾生不識其所從來,以知供養自在天報乃父之恩,故自在天與以苦,非自在天不愛所生之子,以救上破。

  丑三 破救

  寅一 以不以樂遮苦破

  答曰:若眾生是自在天子者,唯應以樂遮苦,不應與苦。

  眾生應非是自在天之子,以自在天不以樂遮眾生之苦故,如人類之於蚤虱。

  寅二 供養不得樂果破

  亦應但供養自在天則滅苦得樂,而實不爾,但自行苦樂因緣而自受報,非自在天作。

  眾生應非是自在天之子,以供養自在天而不得樂果故;見彼供養自在天者亦同諸有不供養自在天者常受苦故;又見彼不供養自在天者,亦有常受樂故。

  子二 破體

  丑一 有所須破

  復次、彼若自在者不應有所須,有所須自作不名自在,若無所須,何用變化作萬物如小兒戲?

  上段從自在天與眾生之關係,破自在天之用;此中則直從自在之體上破之。自在天應不自在,以有所須故,如人須衣食住而多煩累。

  丑二 不能自作破

  復次、若自在作眾生者,誰復作自在?若自在自作,則不然,如物不自作。若更有作者,則不名自在。

  自在天應不自在,縱許為他所作故,如為自在天所作之眾生。又自在天應不自在,以不能自作,如指不能自觸故。

  丑三 不能無障礙破

  復次、若自在作者,則於作中無有障閡,念即能作。如自在經說:自在欲作萬物,行諸苦行,即生諸腹行蟲;復行苦行,生諸飛鳥;復行苦行,生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蟲、次生飛鳥、後生人天,當知眾生從業因緣生,不從苦行有。

  自在天應非自在,以所作有障礙,其本願在作人以生天,而必先由苦行作蟲、鳥等故。又自在天應不自在,以須待行苦行方能生故。

  丑四 住處作破

  復次、若自在作萬物者,為住何處而作萬物?是住處為是自在作?為是他作?若自在作者,為住何處作?若住餘處作,餘處復誰作?如是則無窮。若他作者,則有二自在,是事不然,是故世間萬物非自在所作。

  自在天應非自在,以不能自作其依住以造作之處故,以其作種種事物必先有自身所依之處所故。自在天應不自在,以縱許自在天所依之住處他作故。是以自在天應不能作人,以自亦不自在故。

  丑五 有求於他破

  復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養於他欲令歡喜從求所願?若苦行求他,當知不自在。

  自在經謂:自在天尚行苦行,故人應行苦行。此中謂眾生皆不自在,以汝言必行苦行供養於他──自在天──故。是以自在天亦應不自在,以其行苦行供養於他故,如眾生。

  子三 重破用

  丑一 隨業變破

  復次、若自在作萬物,初作便定,不應有變,馬則常馬,人則常人;而今隨業有變,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是不自在。

  重破有二義:一、先破有未盡故;二、顯其用畢竟無,使迷者顯了印可而速離其邪執故。

  自在天所作之物不應有變,以所作之物無自作之權故,如人所作之瓶。今眾生以隨其自所造之善惡業,變趣於人、天及地獄,故應非是自在天所作。

  丑二 無罪福好醜破

  復次、若自在作者,即無罪福、善惡、好醜,皆從自在作故;而實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

  人不負善惡好醜之責任,以汝言皆是自在所作故。自在天應不能作,今人以其所作者自有罪福好醜故。

  丑三 有所憎愛破

  復次、若眾生作自在生者,皆應敬愛念,如子愛父;而實不爾,有憎、有愛,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

  眾生皆應愛自在天,汝言眾生是自在天所作故,如子愛父。但眾生亦有憎自在天者,故知眾生非自在天所作也。

  丑四 有苦樂破

  復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盡作樂人盡作苦人,而有苦者、樂者?當知從憎、愛生,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

  自在天應不自在,以有眾生憎惡之故,如人被他人咒罵。又自在天應不自在,以自在天對眾生有憎有愛故──眾生有苦有樂故──,如人有煩惱而不自在故。是以自在天不能作人,以己亦不自在故,如法從眾緣生而不自在故。

  丑五 眾生方便各有所作破

  復次、若自在作者,眾生皆不應有所作;而眾生方便各有所作,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

  自在天應不能造作自制治眾生,以眾生各有自作之權故。

  丑六 修梵行無益破

  復次、若自在作者,善惡苦樂事不作而自來,如是壞世間法。持戒修梵行,皆無所益,而實不爾,是故知非自在作。

  自在天應不能作人,以人自修梵行之力即可感善果故。

  子四 重破體

  復次、若福業因緣故於眾生中大,餘眾生行福業者亦復應大,何以貴自在?若無因緣而自在者,一切眾生亦應自在;而實不爾,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若自在從他而得,則他復從他,如是則無窮,無窮則無因。

  計自在天者,亦名計不平等因者。彼謂自在天乃獨尊無二無上的,眾生雖竭力造善,其福終不能等於自在天。蓋謂自在天最先而生,無因自有,是以能造作萬物;故萬物之福報,決不能與之平等也。

  眾生亦應無因而生,汝許無因而自有果故,如汝所計之自在天。是以自在天應不能生眾生,以眾生乃無因而生者故,如汝計無他物能生自在天。

  癸二 結破

  如是等種種因緣,當知萬物非自在生,亦無有自在。如是邪見問他作,故佛亦不答。

  上結破。

  辛三 破共

  共作亦不然,有二過故。

  若云共能作者,則有二過──自作及他作──,故共亦不作。

  辛四 破無因

  眾因緣和合生,故不從無因,佛亦不答。

  見彼諸法皆從因緣生,而未見無因能生者。假使無因能生,則人可從虛空生而不必從人生。又若虛空能頓生物,則世間相錯亂交雜,不堪設想矣。

  庚三 總結非論主

  是故此經但破四種邪見,不說苦為空。

  是故此經下總結,明論主誤解經意。

  己三 申經意

  答曰:佛雖如是說從眾因緣生苦,破四種邪見,即是說空。苦從眾因緣生,即是說空義,何以故?若從眾因緣生,則無自性,無自性即是空。

  答曰以下,論主申經意。此中謂佛說因緣生義以破外道,而同時即是說因緣空義,蓋以緣生則無自性故也。

  丁三 結齊

  如苦空,當知有為、無為及眾生一切皆空。

  此中以苦空結明法與眾生亦皆空。

  丙三 觀時

  觀三時門第十一 

  先釋門題,次明來意。觀、門,如前釋,此中專什三時。

  時,謂時分、時節,約其通義而言:則自一剎那乃至不可說數大劫等,總名為時。若約別義而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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