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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边论颂释▪P2

  ..续本文上一页变似义,变似有情、变似我、变似了的六尘、六根、六识的境,这些境完全是唯识变现,无有实体而似乎是有此种种的诸相,因之能执的心,就妄执是实有了。这种妄执所执性,完全是虚妄而没有的,其所谓有,只是妄执,在事实真理上是丝毫没有的。第二分别故者,就是说识生变似的能变似之识,他是仗因托缘而生,是依他起的。如有颂曰:“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这诸识就是此中三界所有的识心分别,此诸分别却带有似能所分别的虚妄相,即根据此分别义故,所以释为依他起。依他起义,前面已解释过了,就是依众缘所生起的不离识诸法。若于此等法上执实体或各各自我,即属遍计所执。其诸法的微细生灭,都是虚妄分别识,此识是依因缘而生起,故分别识是依他起。第三及二空故者,说明二空的空性就是圆成实,因为圆成实是二空所显周遍一切法的真如,故说依二空故是圆成实。

  如是依执境实,释遍计所执;依识的分别,释依他起;依识法中的能取所取空,释圆成实。此二空在别种经论上叫做生空、法空,实则就是本论所解之能取所取空。由所取的境空故,能取的心亦空,这就是说明一切所缘境都是唯识所现,而识又是依他众缘生起,故所取空而能取亦空。譬如此桌上白布,由能知的识了知是白,若所知白色根本没有,同时能知白的知识亦不能成立。然此二空真理是遍于一切依他法中的,故依此空性真实理,望于依他等法,则曰圆满成就真实性。如心经云:“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意思就是说遍于诸法的空性,本来如是,不是现在空而过去是有,也不是过去有而现在是空,是一切时空,故曰不生不灭;是遍一切处空,故曰不增不减;是无转变,故曰不垢不净。如是常时空故,遍故,无转变故,名曰圆成实性。依如是等义,可知妄识可摄三性。即妄识执境是遍计,本身是依他,性空即圆成。

  己四 方便相

  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由识有得性,亦成无所得,故知二有得,无得性平等。

  这两颂都是说明方便相的。方便相者,就是依据前明识相而证入无相空的方便法门。此门依天亲菩萨的解释,仅有一颂,其次一颂,是说明诸法不同相的差别相,现在我依止颂文一贯的意思,把原来的两门,合为一门,所以原来辨法相的九相,现在只剩为七相了。

  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者,就是由有能变的识,就变似六尘境、六根有情等,于是能取所取种种有所得法,推究其源,还是依于识心,似乎有能取所取,而其实非有。如前文曾释的此境实非有,就是依识所变的境物,实无所有;因无有故,故无所得。因境无得,则一切万法唯识之义亦同时成立。即诸法之有,由识而有,似有非实,因此能了达境无所得的智慧也生起了。此智生故,已了知境是空无;又复更进一步,证明一切宇宙万有皆无所得,都毕竟空,其能变的识亦空,而生起了达能变识空的智慧。这意思就是说:能取的识其生起都是由于所取,所取既空,能取当然亦空;二取既空,则证得一切无相的圆成实了。由识有得性,亦成无所得者,就是说识中有能所取的有得的妄法,这妄法都是由识幻现,毕竟皆空而无实体可得,所以说有所得的法,正是成无所得的。故知二有得,无得性平等者,这二句是结文,二有得、就是能取所取二种,以这二种的种种法体不成立,仅是虚妄分别,毕竟空无所有,虽是有得却成无得了,即此有得无实,成无得故。然二空无得中也只有此妄分别法,故有得无得二性平等。这如前面所讲的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的意义是一样。若能明了此虚妄分别有,毕竟无得,外境无故,分别境识亦无之意趣,以为入无相方便,则能达有得正是无得,无得中亦唯有妄法可得,趣证中道实相了。

  己五 异门相

  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唯了境名心,亦别名心所。

  异门相的定义,就是在同一某种法上,而建立种种别名。如此论上说虚妄分别,有时又叫做识等,犹如另开门户一样,所以叫做异门相。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者,心是八识心王,心所是心所有法;又心王是总,心所是别。心所是心王的属性,如眼识上有领纳苦乐的受,取舍好恶所起贪嗔等,这是心所系属于眼识的。心所很多,如五遍行、五别境等,都是心所。此心所有法,又随三界有情而有差异,如人天等六道的众生所有的心心所是欲界的心心所,超欲界之色界有情的心心所,又与欲界不同。盖欲界是散位,而色界则恒在定,二禅以上五识且无,只有意识、末那、赖耶三个识,至于他的心所,又比欲界少了许多,因为他是无嗔无忧苦的。到了无色界,连根身、器界也没有了,只有心心所法了。这虚妄分别的心心所,若细分析之,深远难测,以界地分别太麻烦了,欲界色界既不同,无色界更不同。如是三界心心所法,皆是此中所说的虚妄分别,故包含极深广的。然王所之差别,还未说清:心者,心王,唯缘总相,如眼识缘色,唯缘色的总相。若是缘色时生起苦乐、好丑、善恶之心理,这就是心所了。如是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都是这样。就是了境总相的名心王,了境之别相的别名心所。

  己六 生起相

  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所。

  所谓生起相者,就是说明心心所法如何渐渐生起,缘识者,就是能为诸心心所法生缘的识叫做缘识,这相当于其他经论的第八识,此论上虽无说第八识的明文,而在意义中却是有的。而且、第八识正是摄藏前七转识所熏成的种子,有能生诸法的因缘,故言赖耶是能作生缘的识是再恰当不过了。假使细明诸法的生缘,乃是依于第八识中的种子,第八识如大地,其余生法则如草木而已。然别论细说种子所生的前七现行,又可熏生种子,如是前七第八能熏能生展转互为因果不断;今此论则仅就能生的种缘方面而说,这是应当知道的。第二名受者者,受者、总包前七转识,如眼等识,都名受者。什么道理呢?因为此处的受不专指受心所而言,是泛指领受的受义,七转识都有领受自境的功能,受用种种境界法,如眼缘色境,耳缘声境等,皆叫做受者。此中能受用者,就是此八识心王中有能受用苦乐、非苦非乐等境的受,这里的受就专指受心所了。分别推心所者,分别就是想,广义可指一切心心所。想的定义,经中说是取境分齐,这是心上的作用,如眼识缘境取分齐相,就对于境上有彼此的齐限,这就叫做想;依此有是非彼此,依此而立种种名言,都是想。推是推动,就等于行,行的自体是思,平常通俗所讲的思想,或者是想,或者同于寻伺心所,在佛典说思是心的动作,乃五蕴中之行蕴。但行蕴很广泛,如善心所、烦恼心所、欲胜解等,皆依思造作;心理作用的活动曰推,也包括作意等心所。

  己七 杂染相

  覆障、及安立,将导、摄、圆满,三分别、受用,引起并连缚。现前、苦果故,唯此恼世间,三、二、七杂染,由虚妄分别。

  此处讲的是第七杂染相,文有二颂八句。杂谓夹杂不清,染谓垢污,就是有的事物本身是染污的;有的事物,他本身非污,而有污物与之夹杂,这些都是杂染。但是世间有漏杂染法是否都是虚妄分别,今此二颂有详细的说明。

  现在二颂所解的是十二因缘,又曰十二缘起,十二有支。有、即三有、九有、二十五有,宇宙万有都叫做有;集成或构成万有的因素,叫做有支。一切万有固由此支分构成,而尤其有情人类众生的生命均为有支集团。此十二有支之第一曰无明,即是此中的覆障,覆障即是不了诸法的真理,所以也叫做无明;盖无明乃是昏暗,覆真理不显,障真智不生,这都是无明作崇。此下的及字,在每句中都可用,如曰及安立,及将导,及摄等等,显其有十二种,不是一种。二、安立者,就是由无明为增上缘而起的行,行、即是平常所谓的行为,好的行为曰善,不好的行为曰恶,善行感可爱果曰福业,不善的感非可爱果曰非福业。又三界中还有一种不动的行为,即禅定业,没有出世智,在色无色受天的福报,常在定中不动,感此果的就叫做不动业。如是福、非福、不动三业的行为:福就感人天的果,非福就感受三途苦果,不动就感受上二界之定果。此等行,在这里就叫做安立:即是善的福行能安立人天福报,恶行安立三途,不动行安立色无色。换言之,安立即是有力能支配以感受三界六道之果。三、将导者,即是将护前导,此即十二支中之识。盖识乃众生受报的第一前导,如人类投胎时,其最初刹那就是识。此虽拢统言识,细析之,惟是第八识,以第八是将摄一切受报法之前导故。四、摄者,就是名色,名色是五蕴总名,名是受、想、行、识四蕴,色即色蕴,名色就是总摄色等五蕴,也即是总摄一切有为缘生法,故名色又叫做总摄。五、圆满者,即是六入,此本通于根尘,但此处唯属根,尘为根所摄入,如人受报至胎中六根圆满时,即为六入。六、三分别者,即是触,触谓根、尘、识三法接触,互为分别,如眼根缘色尘境时,能发眼识,又如缘人有分别之用,即是依三法相接触的。如今时的心理学,亦说首先有感觉,然后才起其余的心理作用也。七、受用者,就是触缘所生之受;盖三法接触时,就有乐的感觉,苦的感觉,平等的感觉生起了。八、引起者,就是以受为缘所生的爱。爱即贪爱,因贪则引起造作,如对某人有贪,则起追求,对某事有贪,则起作用,故爱即是引起,若无所爱,则无所造作。此处的并字,也如前面的及字一样,显其非一。九、言连缚者,就是连锁缠缚而不解,此即以爱为缘所生之取。取谓对所爱之事物取著,如未得的欲得,已得的恐失,此执著,无论对人对事,皆显其成为连缚也。十、言现前者,就是以取为缘所生之有,有即有将来受报因子,亦即得三界、九有诸果之因。此有是从前面的爱取滋润,如种已润,就有发芽的生机,不过尚未生到地面上来,终久是要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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