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里;为能持戒,则百世何异同堂”(见《遗教经》)佛涅槃之后,佛教教团最初和最要的事业,是结集佛的遗教和戒律。依南方所传,第一结集就是王舍城结集所合诵的法藏,是毗尼和昙摩。毗尼就是毗奈耶,义译作律;昙摩就是达摩,义译对法。在这两种法藏当中,却是先集结毗尼就是律,以持律第一的优波离为上座,替代佛统率大众主持结集事业的大迦叶,就戒律的各条目,询问优波离。优波离应问,一一具答(诵出)制时、制处、因缘、对机、制规、犯戒等等。五百大众,合诵应答的全部,决定他是佛所制,于是毗尼的结集告成。然后才以多闻第一的阿难为上座,结集昙摩。由此可以知道佛弟子在佛涅槃之后,对于戒律,也就遵照佛的遗教,把他看作大师,而且依南方所传:佛涅槃后满一百年的第二结集就是吠舍离结集,也是为结集毗尼而举行的。总之,佛教建立在戒律上,戒律是佛教的基础,其他的定慧等学,都是它的上层建筑,假如这个基础不巩固,那佛教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一)五部律
释尊弟子中,最精通律仪的是优婆离尊者,在首次结集律藏的时候,由他分为八十次诵出根本律制之后,再传迦叶,阿难、商那和须未田知、优婆毱多等五大尊者。
优婆毱多的门下,又有五位大弟子,在八十诵律中,就依各个性情之所近的律法,采集起来,各自成立一部,共为五部,这就是所谓五部律的原始。其五部为:(1)昙无德部。(2)萨婆多部。(3)弥沙塞部。(4)迦叶遗部。(5)婆苏富罗部等五部。
五部分歧的时期,据《大集经》说是佛灭后百年,而大众及上座两部的分歧,依《舍利弗问经》、《文殊问经》、《三千威仪经》、《遗教经》以及《异部宗轮论》等经论所载,都说是佛灭后百多年的事;那么,五部律的分歧,还要早过大众、上座两部的分歧了。
兹将五部律的大概,分述于次:
昙无得部:昙无德原为一比丘名,乃优婆毱多五大弟子中的一位。昙摩毱、昙摩德、昙摩屈多迦、昙摩毱多等等,都是同属一人而译名不同。以其就上座部的律藏中,将合于己意的律法,采集成文,随说所止,而为一分:四度完毕,分作四夹,所以便称他所采集的律法,叫做四分律。这种区分,并不是依据义理来分的而是依据当时四次的采集,分作四夹,初分夹二十卷,二分夹十五卷,三分夹十四卷,四分夹十一卷,共为六十卷。《戒本疏》一上说:佛灭百年,兴斯名教,相传上座诸师搜括博要,契同己见者,集为一部,四度传文,尽所诠相,故云四分。”
又《资持记》上一之一说:以法正(昙无德)尊者,于根本部中,随己所乐,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凡经四番,一部方成,故号四分,非同章疏,约义制文,所谓四分律宗,就是昙无德律宗,说昙无德为开祖。而由唐代道宣律师大成之。而且,因为《四分律》大弘于我国,所以在我国单说律宗,也就是南山律宗,这是由昙无德部发展的最后结果。
萨婆多部:一般人都说萨婆多部的鼻祖是迦旃延尊者,也就是佛的十大弟子中,议论第一之摩诃迦旃延的儿子。《智度论》二上有说:佛灭百年,阿轮迦王作槃闍于瑟大会,诸大法师议论故,有别部名字,从是以来,辗转至姓迦旃延婆罗门道人,智慧利根,尽读三藏内外经书,欲解佛法,故作《发智论八犍度》。又据《三论玄义》说:从迦叶至寝者柯,二百年以来无异部,至三百年初,迦旃延尼子出世,便分成两部,一上座弟子们,二萨婆多部。萨婆多部为梵名,意译为说一切有部,且略称为“有部”,又别名说因部,为小乘二十部派中的一部,立有为与无为一切诸法的实有,而且一一的说明其原因,所以便称为“说一切有部”和“说因部”。发智六足等论,都属于这一派的重要典籍。萨婆多部的律典为《十诵律》,共六十卷。为后秦弗若多罗所译,还有译有《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共有九卷,也是萨婆多部的重要律典。
弥沙塞部:弥沙塞(译为广解义)一比丘名,也是优婆毱多五大弟子中的一位,《大集经》二十二说: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诸经,诵读书写,不作地相,水火风相,虚空识相,是故名为弥沙塞。又《拾毗尼义钞》上说:弥沙塞者人名,此人禅思入微,究畅玄旨,着青袈裟。又说:弥沙塞,此云广解义,亦名不着有无相,法名五分。因此,我们知道,弥沙塞部的基本律法是五分律,在我国译有卅卷为二十部中化地部的律本。所谓化地部者,在玄应《音义》二十三说:化地部,第三百年中,从一切有部出也。梵音摩柯醯奢裟袈,亦名弥喜舍裟柯,此云地,亦教地,或言正地,人名也。但此罗汉,在俗为王国师,匡化土境,故名化地,今入佛法,佛法如地,又匡化之,故以名也。弥沙塞部,也就是后来的化地部,这是不着有无相的一部,所以就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迦叶遗部:迦叶遗也是优婆毱多五大弟子中的一位,这五位弟子,对于佛教的律藏,各自具着不同的意见,而使律藏分为五部,迦叶遗所组合的,便是这五部中的一部。在《大集经》二十三曾记载佛的预言说: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诸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说无有我,乃以受者,离诸烦恼,犹如死尸,是故名为迦叶毗部。按所谓迦叶毗,就是迦叶遗的异译,玄应《音义》三上说:迦叶毗,亦云迦叶维,亦云迦叶波,亦云柯尸悲与,此云饮光部,此部律,此土无文,迦叶遗部的根本律法,为解脱律,在我国只传有戒本,与五分律相同,而没有律文。所以《戒疏》一上说:迦叶毗,此云重空观,法名解脱,只有戒本,相同五分律。至于对迦叶遗个人的介绍,在《拾毗尼义钞》上有一段话说:“迦叶遗者,人名也。此人精进勇决,救护众生,着木兰袈裟。”当我国最初翻译这个名词的时候,原是按照迦叶比丘所执的主义而翻译的,其译义为“重空观”,为“解众生空”等义,而不是人名的正译,这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婆蹉富罗部:又云婆磋富罗,婆粗富罗(译为犊子),这是从部主立名,其律为《僧祇律》即《摩柯僧祇律》的略称,为五部律中的一部,也就是大众部的律藏,据《资持记》上一之二说:具云摩柯僧祇,此番大众,从众为名,即窟外也。自佛入灭之后,首次结集经律有于窟内,有于窟外,在窟内结集的为上座部,窟外结集的为大众部。所谓大众部律,即僧祇律,为后来犊子部所遵行。《摩柯僧祇律》共为四十卷,为我国晋代高僧法显法师,偕同印度三藏法师佛陀跋陀罗所共译。另有本律的《比丘戒本》及《比丘尼戒本》,《比丘戒本》为佛陀跋陀所独译,而《比丘尼戒本》则为法显法师与觉贤法师所合译的,现在都收存在大藏经律部中。
(二)律教的东传。
佛法传入我国,是从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75年),以白马驮经,入驻洛阳的印度高僧--摄摩腾和竺法兰为最早。可是在当时,以事属草创,戒本未传,由永平十年起至曹魏嘉平元年(公元67--249年)止,这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内,是没有举行过传戒法事的,而且自从腾兰二公入灭之后,至汉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的整整八十年间,印度来华的僧侣,几乎象是绝了迹的一般。过此以后,才有如支娄迦讦、安世高、竺佛朔、安玄、支曜、严佛调、昙果、康孟祥、竺大力等诸大德,相继而来,但是,还没有传戒大典的举行。
在我国首次的传戒,是曹魏嘉平中期(公元249--253年)由来自中印度到洛阳的昙摩迦罗尊者所创始,他见着我国当时的僧众,只是剃除须发,身穿缦衣,而没有律法的行持。尊者睹状,深以为虑,誓弘律法,但因种种的所障,徒劳二十一年。至魏少帝嘉平二年(公元250年),才能满其所愿,亲自译出《僧祇戒本》一卷,以作课本,敦请梵僧十位大德,立羯摩法,创立以十大僧传戒本之先例,此为我国授受戒法的开始。
在嘉平年间所传的戒律,是仅依照昙摩迦罗所译的《僧祇戒本》,以及昙谛三藏所译的《羯摩》,《羯摩》便是昙无德部戒律的一种法式;所以,在我国所传的戒法,实在是采取《四分律》。但是,对于《僧祇律》,也是随行奉持,并不曾受到限制。
在我国北部,姚秦弘始六年(公元404年),鸠摩罗什法师,才译出《十诵律》五十八卷,昙摩流支、卑摩罗叉更继续翻译,经过三次的译述,才将一部六十一卷的《十诵律》,完全译就。弘始十二年,(公元410年),佛陀耶舍、竺佛念等,又将《四分律》分五次译出。到了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公元418年),法显从印度将《僧祇律》求来,由觉贤三藏首为翻译,共为四十卷。宋营阳王景平元年(公元423),佛陀什再译就《五分律》三十卷。那末,在五部律中,于刘宋之前,传到我国的,便已经有了三部。其余迦叶遗部,在东魏孝静帝定武元年(公元543年),始译出《戒本》一卷。即所谓《解脱戒本》,广律始终没有译就。当时诸律,相互弘扬,但光大昌行于后代的,却只有《四分律》而已。
在北魏孝文帝的时候(公元471--499年),有一位法聪律师,本学《僧祇律》,后来精研昙无德部的《四分律》,而辍《僧祇律》的讲授,专力弘扬《四分律》,不过都只是口授,并没有见诸简牍。直到道覆律师,才造疏释文,也不过只有问答,以资抉择而已。惠光律师以后,始有章疏,而开四分律藏疏释之风,当时所称的三要疏为:
一、光统疏略四卷。二、智首广疏二十卷。三、法砺中疏十卷。这三要疏为当时所习用,因而有人便为四分律宗,立下了九祖,其九祖为:一、法正尊者--即四分律主。二、法时尊者--为我国四分律宗的初祖。三、法聪律师--为初开之祖。四、道覆律师--作疏问答立义。五、惠光律师--作四分章疏。六、道云律师。七、道照律师。八、智首律师--作广疏二十卷。九、道宣律师--作四分行事钞三卷。
在这九祖之中,从道云律师起,便又出现了流派,在道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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