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下,有两位贤能弟子,洪遵与道洪。洪遵传洪渊,洪渊传法砺,法砺传道成。而道成门下,复出两人,即满意与怀素。满意居西塔,大弘法砺的相部律,而怀素居东塔,即成为东塔律。这样的流衍,在四分律的传授下,便又分成为两派--相部律与东塔律。
再从上第七祖,道照律师传智首,智首传道宣,道宣久居终南山,而成南山律宗,此宗后代久传,至今犹是,所以,道宣律师虽为前此九祖中第九祖,后来律宗兴盛流衍,他竟被称为南山律宗第一位高祖大师的尊者!
当怀素撰著《四分律开宗记》,破法砺十六大义的时候,满意律师的门人定宾律师,又作《破迷执记》一卷,就是要破除怀素的迷心,而救护法砺的大义。满意乃授法大亮,大亮传昙一。昙一讲《四分律》凡三十五遍。昙一弘相部及南山律,而于道宣律师的《行事钞》,曾作有《发正记》,以阐扬其义理,使南山律宗,能大显于后世,开济的功勋,实在应该归之于昙一。
(三)南山律宗
由上节所述,便知律法在我国初传的时候,是四律杂弘,并没有一个作为中心准则的律法,直到道宣律师,继承智首律师的系统,专弘《四分律》,以树立佛徒的生活规范,才渐渐地建立了我国的中心律法。因为道宣律师,久居终南山中,所以世称为南山律宗,在我国是一派独传。道宣律师所著的《行事钞》,后来为之作注释解的,竟有一百余家之多。
终南山道宣律师,(公元596--667年)丹徒人,俗姓钱,父为陈时吏部尚书。九岁会作诗,当隋朗大兴佛教时,他十五岁出家,次年落发,在长安日严寺依慧真律师受业。十九岁在大禅宗寺依智首法师受具足戒后跟智师听受律学,习《四分律》多年,从而对戒律奠立了基础。
道宣律师经常到处参学,自称“居无常师,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务,夸关河如一苇”。当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往住终南山,居仿掌谷白泉寺,修习定慧十余年,对律学很有心得,并建立戒坛多处,为众授戒,道师卅年前是博咨广学,卅年后,从事律宗著述。如《戒图经》、《羯磨》、《弘明集》、《释门仪》、《归心仪》、《续高僧传》,《法华经弘传序》等二百多卷。贞观二十一年,住终南山丰德寺写有《新删定四分律戒本》和《四分律比丘合注戒本》三卷。道师许多律宗著作,主要都是根据大乘教义来解释小乘律典。道师认为《四分律》,虽然先属小乘,但是大乘义理也通。所以我们中国得以弘扬和依正,其间曾筑戒坛,忽然有长眉僧人来坛与道宣律师谈道,这一位乃是宾头卢尊者。
又有三果阿那含梵僧来礼戒坛,赞叹曰:“佛灭度后,住象法世,兴起毗尼者,唯师一人”。当乾封二年,又冥感天人来谈律宗戒相,改正古译的错误。贞观时代常隐居于泌洲云宝山,有天童子侍奉左右,又于西明寺夜行道时,感动北方毗沙门天王遣那叱太子来赠送佛牙以保存供奉。
道宣律师,在佛教文学史上,贡献很大,曾参加玄奘法师的译场,唐朝智升律师称他:“外博九流、内精三学,戒香芬洁,定水澄奇,存护法城,著述无辍”。(引自《开元释教录》)生平衣不离身,每日唯食菜椒,行则策杖,坐不倚床。师精持戒律,盛传西域,当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十月初三日示寂,时年七十二岁。于坛谷石室建塔三所。弟子千余人,塔名净光。唐高宗赐号澄照律师。令天下寺院绘像供养,朝野崇奉,因而南山一宗风行更广,至今出家僧众都以《四分律》为修持楷模。总之,这部《四分律》真是律宗的根本依据。
道宣律师的弟子最杰出的是鉴真大师(公元688--763年)在扬州大弘南山律,化导一方。后来又把律宗传到日本,得到当时日本天皇的信仰,在奈良建造寺庙,设坛传戒。他把戒律分为止持与作持二种。止持是对比丘、比丘尼要求不做诸恶的别解脱戒。作持是要求比丘、比丘尼安居、说戒、悔过等行持轨则。
因此南山律宗,成为我国独创,到唐代末季,经过一次教难和五代的丧乱以后,律宗也和以外的各宗一样,呈现着衰微的景象。但一到宋代,允堪律师作《行事钞会正记》,元照律师作《行事钞资持记》,大弘律法,而衰颓不堪的南山律宗,又复兴盛起来。至元、明两代,南山律宗的传统,虽然没有中断,但不能以之比前辈的典型,而且典籍又多已失其存在,故又表现着衰微的趋势。
直到明末清初,南京古心律师,徒步到了五台山,得见文殊菩萨于云端,为之授戒,使古心顿悟心地法门,视大小乘的律法,都好像从自己胸膛里流出一般。于是他返回至金陵,便在灵谷寺开戒说法,重兴律宗。古心的法嗣三昧律师,再于金陵东南七十里的宝华山,辟一道场,开始建立南山律宗的门户,由他所主持的戒席,竟有百余坛之多,受戒弟子满天下,他的著名弟子有二人,即香雪律师和见月律师。见月继嗣宝华山的法席,香雪即到常州天宁寺,都是在大弘律宗。
其后见月传定庵,定庵传松隐,松隐传闵传,闵传传珍辉,珍辉传文海,相继领导宝华山一派,使其不失规模。清世宗雍正十三年,特诏文海入京,主席大法源寺,旋即奉命开了三坛大戒;当时四方乞戒的人们,竟达一千八百一十九人,使宝华山这一派,从此分支于北方,再不局限于南方,而成为全国性了。文海律师主持戒席三十年,得戒学徒遍天下,数逾十万人,南山律宗,乃赖以大兴。太平天国时,宝华山破坏甚大,之后重建,每年戒坛常开,故能得续佛慧命,这实在是南山律宗,对于我国律学的重大贡献。不过,南山真脉,却曾一度失去其三大部,直至清末,才由徐蔚如居士从日本请归,重刊于天津刻经处,而错误特多,令研习者望而生畏,于是,便有弘一大师,俗姓李,名叔同,为清末民初一大学者,后出家为僧,法号弘一,发大誓愿,以毕生精力,研究戒法,护持南山律宗,乃遍考中外律丛,校正三大部及其律藏,二十年中,几无日不在律藏中,研讨探究,发扬深显,务期戒律一藏,大著僧海,普及四众,使南山之律,大放厥光,所以,弘一大师,便成为近世对律教很有贡献的人物。
南山律宗所弘扬的《四分律》,在我国来说,也确实有其特殊的胜缘,压倒其他诸律而独放异彩,成为我国佛教律仪的中心,这纯系道宣律师努力开创的成果。他对于《四分律》,作了重大的改革。我国的社会以及我国固有文化的性质,都不是仅求自了而已,而是要兼了众生的,可是诸部律法,又大都是属于小乘的即四分律也不例外。不过,《四分律》的含义和作用,是通于大乘的;道宣律师便对《四分律》做了一番融小归大的工作,使其成为大乘律法。
道宣律师在另一方面,也有很大贡献,他把释尊的一代教法,融摄判为化教和制教。化教就是理论方面的,制教乃是属于行持方面的。化教是要使研究教义的人们,能够从佛陀的各部经典中,了解其全部的义理而起信,由信力而趋入于定慧的法门;制教则是要使佛门徒众能够遵守佛陀所制的戒律,还能契证定慧而得解脱为旨趣,正如我国儒家所谓:“礼防于末然之前,而法禁于已然之后”的道理是一样的。不过,儒家之说,是只有“防”,和“禁”的消极意义,而佛陀之“化”和“制”的教义,则除了具有自制内心的作用而外,还具备了利他的积极作用。
由于上述两项,足见道宣律师给予我国佛教的贡献,是非常之大的。
第三节 优婆塞、优婆夷所受的三皈五戒
佛陀所制的戒律、是为了教导弟子如律受持,约束心身、断恶行善的灵丹妙药。戒规虽对出家的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四众弟子制定的,其实对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二众弟子,同样是应该遵守的。但在受五戒之前,一定要先受三皈法,就是皈依三宝,为佛弟子,积累善根,趋向佛道。然后更进一步受持五戒,为入道的根本行门,有了五戒,方才植下人天福因,打下成佛初步基础。
(一)三皈
三皈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是皈向、依是依靠。但凡是信仰佛教,受了三皈依法,才算是一个真正皈依佛教的信徒,是佛门的三宝弟子。以佛法僧三宝为师,佛是天中之天,圣中之圣,三界导师,四生慈父。“佛宝赞无穷,功成无量劫中,巍巍丈六紫金容,觉道雪山峰,眉际玉毫光灿烂,照开六道昏蒙,龙华三会愿相逢,演说法真宗”。法、是经律论三藏,戒定慧三学法门,能令众生,返妄归真,转凡成圣。“法宝实难量,如来金口宣扬,龙宫海藏散天香,觉者诵琅王函、玉轴霞条金写字,似排秋雁成行,昔因三藏取来唐,万古为敷扬”。僧、是如法修持,以戒为师,弘宗演教,人天眼目,为世福田。“僧宝不思议,身披三事云衣,浮杯渡海刹那时,赴感应群机,堪作人天功德主,坚持戒行无违,我今稽首愿遥知,振锡杖提携”。我们如能发菩提心,皈依佛法僧三宝,一定能灭罪障、增福慧。更有一体三宝和住持三宝的道理,这都是信佛教徒应该皈依的。
(二)五戒
佛教的五戒,是在家优婆塞、优婆夷的受戒条。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出家为不淫戒)四、不妄语,五、不饮酒。而杀盗淫妄四条属于性戒。酒是属于遮戒。这五戒并不仅是在家人应遵守的戒,而是一般佛教信徒应守之道德,不过后来却把这五戒、与出家的戒律对比,而认为它是在家的佛教徒之戒。其实正是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戒和菩萨戒的基础。真所谓“戒为无上菩提本,能生一切诸善法”。以菩萨六度万行、诸善功德,都由受持戒法而产生出来的。“优婆塞”翻为“近事男”。“优婆夷”翻为“近事女”。意思是亲近承事佛法僧三宝的善男子、善女人。能亲近承事三宝就会广修众善,植种福田,行时时之方便,积种种之阴功。
在印度男众佛教徒,称为“邬婆斯迦”。五戒按律称为“学处”,是信佛教徒所应学之处,又称为“学迹”。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由此便升大智慧殿。五戒又称为“路”。就是一切律仪、妙行善法皆由此运转而成。又称…
《佛法概要·第八章 律宗初探》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