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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观的科学▪P2

  ..续本文上一页严宗等所讲之事事无碍玄学,则是讲明从“广义的科学”──能排除各方面知识上之误谬而认识事物真相的──所得来流行活泼之不可思议生活的。据我观之,儒家与佛乘,只是量的不同而非性的不同,故儒家即为佛乘之初步;与西洋形而上的玄学另是一种。

  哲学之本义是求知──爱智。依求知的广义哲学而言,则科学亦是求知,故科学只是哲学的一部份;而哲学与科学,只是总统的理知──哲学──,与部份的理知──科学──之不同而已。由科学的知识总合起来而认识全宇宙,即是哲学;由哲学的知识部别开来而认识各事物,即是科学。但自科学专重感官经验而与侧重思想推辨之哲学分家,则哲学之遗留者仅为形而上的玄学,故哲学又只是玄学。哲学与科学有一不同之点:则科学虽用推理,而推理所得知识,不越经验之量,越征验之量即不认为科学。而哲学则虽亦依征验为出发点,而主在用思想推辨,层累而上,以构成总合的统一的理智;既以得到总合的统一的理智为目的、故达到此目的后,科学的知识即在可弃之列,唯不弃亦视为达到其目的之手段而已。故哲学之目的,可谓即在玄学,而哲学又可谓之由思议的、相对的科学,达到不思议的、绝对的玄学之学。而科学则虽亦认有感验不到之未知界,但不认有绝对不可思议界,而唯认为将来终可感验到认识到之事;至于绝对不可思议的玄学,则唯认为妄想之虚构的而已。故科学诚可绝然排斥玄学,而哲学则为之搭科学与玄学相通之桥,以引导科学使日进无疆者也。是以狭义的哲学即为玄学,应同受科学之排斥;广义的哲学,则为包玄学、科学之理知全量的──由感验及推理而得之知识。但前来仍不过指说明“宇宙始终的实体”及“宇宙系统的现象”,是哲学而已;而向来于哲学,原是分为:“形而上学”,“知识论”、“宇宙现象系统论”之三部份的。近来哲学正宗的“新唯心论”──存疑的唯心论,所存疑的东西,即是康德所谓“物如”,亦即是科学所认为不可知的“所与性”,亦即是玄学上不可思议的东西。──,以玄学既受科学的排斥,而科学又即是对于各种事物之“明确知识”及“创造智慧”为本身的,故宇宙现象的系统,亦须随科学的进步而迁改,是不可以讲的。于是对于进行中的宇宙本体及构造中的宇宙现象皆置而不论,专集中以对于科学本身的知识──即能够感觉及创造宇宙各事物的智识,来下批评考察;即是从知识所由成的来源上,以逆探由知识构成的宇宙之根本。换言之,即以知识论为哲学的专职是也。但此亦是笛卡儿、康德等哲学者所趋重的方向,科学的心理学家对之仍不承认,以谓叙述或说明知识所由成的来源,亦仍属于科学之心理学的。然卡阿却说:心有两种看法:一种是把心认为是一个特定存在的东西,是心理学等科学所研究的;一种是把心认为“从一主动中心所映的全世界”──此语颇好──,是哲学所从事的。但科学即是各事物明确的知识,此“从一主动中心所映的全世界”之一事,若是神秘的、超绝的、绝对不可思议的、则即是科学所排斥的玄学,或是科学所阙疑姑存的未知界;若是可为明确知识所认识之材料的,又何为不可是科学之心理所研究的呢?故知识论仍不足为哲学藏身之处,而除掉了科学与玄学,仍无哲学存在的余地。故哲学在知识论上,仍不过作个科学的引导者,而终究要为科学追著,或与玄学同样被科学排斥在真确的知识以外而已。

  科学、是靠著经验、分析、推论、试用,以成宇宙各部分事物之真确知识而得其关系法则的。虽宇宙各部分事物无不可为构成科学知识的材料,而由所构成的科学知识,亦非不可组为宇宙全系统的知识;但在今日,确有许多事物未成为科学,而由科学组为宇宙全系统之知识时,则又成了科学的哲学──若孔德、斯宾塞,赫凯尔、罗素等哲学──而越出了科学之界。故科学的科字,即含著一科一科的学识之义。而现时狭义的科学,是只应指用科学方法所成宇宙各部分事物之知识的。但心理内容的宇宙现象,虽尚未尽为科学的材料,而丁在君所说“心理内容的感觉经验,个性直觉及真的概念推论,无一不是科学的材料”,我是承认的。因为、虽有许多尚未能成为科学;或若生物学、心理学等,虽已成为科学而尚未能如数学、物理学的精确,然不过常识──世间真实,与科学知识──学理真实之程度上的等差,而非将来永久不可成为科学的分界。故张君劢以为人生观是非科学的;梁任公所谓情志是绝对超科学的,又情感中的爱和美是不可用科学方法来分析研究的;任永叔所说人生观是不能成为科学的,我皆不能承认。因为、扰害人生宇宙的,正是这些不曾经过科学而确实弄清楚的事在那里作怪,所以、我们必须用科学把他弄得确实清楚不可”。但科学是包含科学的方法及科学的成就而言,科学家对于科学的成就是不固执的,所以其进行是无限量的;至对于科学的方法则不然,所以丁在君说:“科学方法是万能的。设有人来对科学说:你走的路是错的,有几条路不是你所能走的,旁的还有巧妙的方法可以走到你前头,科学绝对的不能承认”──。此是一般狭义科学家执著的所在,也是阻碍狭义科学不能前进的所在,佛学小乘之不究竟,也是这种法执为碍。夫科学方法重感觉经验,而使分析论推所成之理智不越感觉经验之量,可以试用到实际上去,这是最可贵的。但能为感验的原只藉五种官觉──应加一种意觉──,一面于对象用分析解剖等以增加感验,一面用望远镜、显微镜、爱克司光镜等以增加视觉,用传声、留声、检身器等增加听觉,用其余器械以增加体力触觉,以论理训练等增加意觉,将感觉经验的能力扩充成熟,乃能得成科学;否则、终限于常识之程度而不成科学。由此观之,可见科学之方法,当以扩充感验的能力为最要。而今于视觉、听觉虽已有扩充方法,然于嗅觉、尝觉、触觉之扩充方法既极短缺,而于意觉,又只有论理训练之一法──概念推论。理性派哲学谓知识来源为概念,概念超感觉而先有,此固同柏拉图执类性离个体而自有,为亚里士多德等所否认;但亚氏仍认类性即寄于个体而并存,则亦应认概念与知觉、感觉俱始。唯成为论理公例的知识时,则为由感觉而知觉而概念之历程。在知觉之程度非无感觉、概念,不过、感觉、概念已摄于“知觉中心”;在概念程度亦非无知觉、感觉,不过知觉、感觉已藏于“概念中心”;然则在感觉程度亦非无知觉、概念,不过知觉、概念犹隐于“感觉中心”而已。隐于“感觉中心”有知觉、概念,即为意觉之特征,可谓之微意识;在佛典谓“同时意识”。此同时意识别前五官觉曰意觉,语其觉处可曰法觉、一切事觉。不唯前五官觉所彼皆同觉,而有前五官觉所不能觉之数量、总别、同异、生灭、是非、彼此、前后、因果、真伪、有无等,亦皆其所觉。然此意觉中所含之迷误甚多,而其作用又最宏伟,若对于此意觉无以排除其迷误,条达其功用,以发挥扩充其能力,待其已到“知觉中心”、“概念中心”之程度,始有论理训练起为救济,抑已晚矣!故现时狭义的科学,其确实感验之基础,仅能得之于官觉,而生物学、心理学之科学程度,终不能如物理学之高也。论理训练既不能施于意觉发动幽微之际,而分解修缮之以扩充其纯正感觉之力量,则于增益意觉等纯正感验之方法,岂可不谋有所改进乎?此则佛教之瑜伽学──或曰止观学、静虑学──所由尚。而予认“瑜伽方法”加入于现时狭义的科学方法,即为佛教广义的科学方法;以之得成由纯正感验所获之明确理知,即为广义的科学,亦由乎此。盖瑜伽方法,不先立何标的──此是禅宗的,其余宗派或依前人所示之公例,若有漏皆苦、有为无常、诸法无我等为实际之观察研究──,但先澄净其意觉而进为分析之观察,若先有明利之官觉及设备完全之器械室而为试验。佛寺有讲堂及禅堂,予常以禅堂喻试验室,但试验的物品非他物,而即为试验者自己的身心耳。由是得到直接之感验而构为善巧之说明,俾众同喻。依纯正感验所构成之明确理知,此非科学,则科学复是何物?但科学家时曰:吾辈所认的科学,须依常人之感验为基,而可准之通常之感觉而得其同验者。然一种科学,若非素对于此有试验器械之试验经练者每不能知。闻安斯坦之相对数学,能确实了解者极鲜,则科学所依感验、亦非常人感觉所能同验──常人所同感验而得之知识,为常识的世间真实;科学家所同感验而得之知识,为科学知识的道理真实;瑜伽师所同感觉而得之知识,为道理真实或二障净智所行真实。此常识与狭义科学知识及广义科学之知识之分界,不可不知──,唯有同样之科学经练者乃能喻之。然则由瑜伽方法所得之感验与所成之知识,亦须有同样经练之广义科学家乃能喻之,亦何害其为由纯正感验所成明确理知之科学哉?此诚现时科学家所当稍贬其狭义科学方法已是万能之僻执,而进采瑜伽的科学方法以求深造者也。由是以言科学之体用,科学即以依直接的感觉经验构成论理的明确知识为体,而以对于复杂混乱的宇宙现象──心理内容──中,求得其较为普通不变之关系法则,整理或创造为调适之人生宇宙生活为用者也。科学之定义既明,复以张东荪于科学之说明颇好,录取以一论之:

  要明白科学是什么,非先明白知识是什么不可。原来知识就是个别中求共同,用佛教的术语来说,即是在自相中求共相,如无共相,自相亦必定没有了。因为特自与普共是相待相成的(按:相待而成的已是差别相而非自相,故自相纯是感觉中的),知识的最初是感觉,次则知觉,再次则概念,其实乃是一个循环。由知觉把共相从自相中抽离出来,再由概念把共相嵌入于自相上去(已是差别相而非自相)。所以、感觉、知觉、概念,只是一个历程上的段落,我们应得从动的方面把三者视为一线相延的历程,不可从静的方面认感觉是组成知觉的元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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