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会。会期终结后,我仍回南京策划全国会务的进行。仁山法师和同学们,仍留金山,依照会中计划,在寺内划出一部分房子来作会所及开办学校,积极进行。讵料在辛亥十二月二十外,金山寺暗中进行破坏的工作成熟,由库房、客堂的职事为领导,率著三四十个工役,在半夜里打进了佛教协进会会所;人少的僧师范同学,大半受了伤,仁山法师就是受重伤的一个。这场风波闹得不算小,监院、知客、副寺和许多工役都被法院逮捕拘押。我事前毫无所闻,后来在报章上看到这种消息,佛教协进会受了这个打击,无形中陷于停顿了。
我对于佛教协进会所定的章程及宣言,虽极和平,然有一次演说,曾对佛教提出了三种革命:一、教理的革命;二、教制的革命;三、教产的革命。第一、关于教理的革命,当时的佛学丛报曾加反对。我认为今后佛教应多注意现生的问题,不应专向死后的问题上探讨。过去佛教曾被帝王以鬼神祸福作愚民的工具,今后则应该用为研究宇宙人生真相以指导世界人类向上发达而进步。总之、佛教的教理,是应该有适合现阶段思潮底新形态,不能执死方以医变症。第二、是关于佛教的组织,尤其是僧制应须改善。第三、是关于佛教的寺院财产,要使成为十方僧众公有──十方僧物,打破剃派、法派继承遗产的私有私占恶习,以为供养有德长老,培育青年僧材,及兴办佛教各种教务之用。这些主张,在章程上都没有明显规定,但实含有此种趋向,可待时议决施行,惜该会不久即遽行夭折!
经过金山风潮后,江、浙诸山长老于上海发起组织中华佛教总会,由八指头陀商量将佛教协进会并入中华佛教总会,因此中华佛教总会成了全国统一的佛教最高机关,辖有省支会二十多个,县分会四百多个,佛教会、大同会等组织亦自行解散。总会办有佛教月报,由我负责主编。元年冬天,八指头陀为保护寺产入北京请愿,事未竟而圆寂,会长由冶开挂名,静波、应干等办事不力,佛教月报仅出至四期便即停刊。佛教总会于民国三年被静波改为中华佛教会,自任会长,会务无形陷于停顿。我于佛教月报停刊,早不预闻会务。到民三欧战起后,遂至普陀闭关,我的佛教改进运动,在此暂告一段落。至民四,由预备帝制自为的袁世凯公布内务部所制寺庙管理条例三十一条,明令取销了佛教会,全国便没有佛教改进运动可言。
第二期
甲 理论的集成
我的佛教改进运动的第二个时期,是从民国三年至十七年间──二十六岁至四十一岁。民国三年秋起,在普陀闭关的三年中,一方面著重在个人身心──戒定慧──的修养工夫,同时对于律藏和小乘的经论,大乘曼殊、龙树的一系经论,弥勒、天亲一系的经论,以及台、贤、净、密、禅诸部,都一一作有系统的研究。我国固有的诸子百家底学说,和从西洋译来的新文化,亦时加浏览。由此种身心学术的修养而感发出来的思想,便演成了当时的各种著述。
从民国三年至六年间,把我从前研究佛法的基础,更扩大而深造了。过去我仅于禅宗、般若及天台教理深有领悟,贤首、慈恩稍有涉猎;这时我却把唯识、三论精刻研究,在整个的大藏典籍中,对大小乘各宗加以比较和综合。我经过这番钻研的工夫后,所构成佛学整个体系思想,就和从前迥然不同了。
民国五年,我著有首楞严经摄论,佛学导言,这可以说是对于佛教大小乘的教义,有个大体的判定。中国原有的十三宗,我把其中的小乘成实和俱舍归附于大乘,并并合涅槃、摄论、地论总为大乘八宗。在八宗的教理和历史,作分别的综合研究之后,在佛学的基本的宗旨上,一方面看到各宗的殊胜方便,一方面看到各宗都是究竟平等。对于中西古今的学术,亦多有说明,如著有古学的周易及荀、墨诸论,今学的破神执、订天演、辨严译与教育新见、哲学正观各篇。
为欲根据教理、教史以树立佛教改进运动的理论,我又著「僧伽制度论”和较简略的“人乘正法论”。僧伽制度论是对出家僧伽的集团生活,加以严密的修整,使其适应时势所宜,成为合理化的现代组织;建立真正住持佛教的僧团。这论所拟的整理计划,全是根据原有住持三宝的僧律仪演绎出来的,可以说是现代僧伽的规律。因为、佛在世时制定的比丘律等,就是僧伽制度;故古代丛林创设的清规,也从佛陀所制的规律沿革而来,不过因为风尚俗习不同的关系,古德根据佛陀制律的根本原则,另创适应当时当地环境需要的规矩。佛教从印度传至锡兰、缅甸等地,因锡兰与印境毗连的原故,直至现在,尚多分保守佛陀原始所制的律仪;惟传至西藏、中国、日本等地,就因气候风俗等环境全然差异,佛制的律仪──除了根本──和僧伽生活的方式,不得不随著而改变。由此可以证明佛教律仪每因其所流传的地域而迁易,如中国的隋、唐间,僧伽律仪就演变到丛林和小庙的僧制,这也是说明当时须要这样的僧团,方能住持当时的佛教。但这种制度,是只适宜于中国帝制时代的,一入民国,即不能不有所更改。
在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并附有佛教正信会的纲要。僧伽制度的整理,是在改组出家佛徒;而正信会纲要,是在组织在家佛徒。这纲要的提示,为依著人乘正法的理论去实行,目的是使在家佛徒对佛法由真正的理解,而起正确的信仰──对三宝起清净的信德,明因果业报,实行五戒十善。这不仅应用于个人,而且应用于家庭乃至社会国家之间,建立人与人间的道德能力,以这道德能力改造社会国家──,构成佛化的伦理、政治、经济的新社会。这就是以极普遍极广泛的人群为对象,依著大乘菩萨精神的组织──佛教正信会。
佛教在中国历史上,曾有不少的演变。自从隋、唐一度的隆盛后,宋、元以降,渐渐就消沉下去;至清朝末年,更是佛教最衰颓的时期,也就是佛教兴亡的一个重要关节。这也是由于国家政治底变革,致形成这种情况。辛亥革命成功,中国既成立了共和立宪的国家,僧伽制度也不得不依据佛制加以适时的改变,使成为今此中国社会需要的佛教僧寺,这就是我作僧伽制度论的动机。在僧伽制度论,我一方面想对在家佛徒作个极普泛的大联系,一方面致力于提高僧伽地位,这是我在当时对于佛教改进运动所发生的理论。关于住持佛教僧伽,要经过一个严格的长期训练,养成高尚、优美、完善的德学,以佛法为修学实习的中心;旁参以近代的思想学说,准备作宏扬佛法的僧伽,真正代表佛教的精神去救世救人。 而住持僧的数量不必多, 但求质的提高,然亦以为无减少当时僧数的必要;我的计划是要全国的僧众,每个都真正有住持佛教的资格。正信会是以摄化在家信众为目的,重在将佛法普遍深入民间,使全世界的人类,都变为佛陀的信徒。这和僧团组织大不相同,僧团是住持佛法,这是专为佛教普及人类。我国古来的佛教制度,全以出家人为代表,在家佛徒没有独立组织,要实行佛法即须出家,在家是不能的;而且素有学佛要待年老和摆脱家庭环境的思想,故在家众没有离开出家众的制度。我觉得这是一种错误,故有在家与出家分别组织的制度;出家佛徒要提高其僧格和地位,能真正住持弘扬佛法,使人们崇仰为导师;在家佛徒则使其由研究信解佛法的学理,行为则以社会道德为基本,实行五戒十善之人间道德,改良社会、政治、文化、教育、风俗、习惯。这种平易近人的道德规律,最易于实行和普及人间,使人人都可以学佛,都可以做一个佛教徒。当时我对于改进佛教制度,有这样理论建立,我虽在闭关的时期没有作其他的活动,却集成了我对于改进佛教的理论。
民国六年出关后,下半年有人请我到台湾讲学,我顺便往日本考察佛教,大概一个多月。所到的地方,只有神户、大阪、和京都──京都是日本的西京,明治维新前的京城──,虽然没有去到新都的东京, 但佛教的中心仍在西京, 故考察的结果,觉得日本佛教很多与我的僧伽制度论吻合之处。日本佛教各宗都有一个严密系统的组织,一宗有一宗的宗务院,管理全宗的行政;寺院分成大小等级,某种事应该是某种人去办理,都能“人尽其材”去分配工作。各宗同样办有佛教教育,小学、中学是普通的,大学则专属某宗,是某宗所办;社会的文化慈善等事业,皆有多方活动。这些都和我的僧伽制度论所拟的计划不谋而合。
但日本虽有各宗系统严密的组织,而没有全国佛教最高的整个管辖机关。那时有一个佛教联合会,可是在草创时期,且有几个专尊自宗的宗寺反对参加。因为、日本佛教是各宗各自为政的,故力量分布在各宗的身上,形成了宗派的信仰,没有整个佛教的信仰可言。关于分宗,各宗有各宗的宗寺等,我在僧伽制度论中亦有论及,但我主张有行教院和持教院及佛法僧园的总团体;且在家组织的正信会,对佛教要有统一的信仰,绝不能和僧寺一般的分宗,应以三宝为唯一信仰的对象。日本虽有佛教联合会的组织,但甚松懈,未见健全,实不及我计划的佛法僧园组织的严密。故觉得我的僧伽制度论,有其分宗的长处,无其分散信仰力量的短处。关于日本佛教教育,我亦作了一番的考察,备作回国后办佛学院的参考。这就是我理论的建立,和从日本考察证明了我的理论底结果。
乙 运动的复活
从日本回国后,民国七年我在普陀山宣讲佛学,由黄葆苍──大慈、蒋作宾、陈裕时等听讲之结果,到上海联合王一亭、章太炎、刘笠青、史裕如、张季直等,创办觉社,刊刻关于我的著作,如楞严经摄论等;并编发觉社季刊,作文字的宣传;一方面又随时开会,演讲佛学。而我的改进佛教运动,也就从此复活起来了。当时欧战未停,很多人都感到科学愈昌明,物质愈进步,侵略者屠杀人类的利器亦愈猖獗,世界人类真正的和平幸福更得不到保障。觉社是以佛法来作救人救世的和平运动为宗旨;这样以佛法作口头和文字的宣传后,各地设会讲经或讲学的,盛极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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