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三十颂》中说:“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此处说的阿罗汉,并不是单指声闻四果而言,而是总显声闻、独觉、菩萨三乘的无学果位。因为这三乘无学位的阿罗汉,它们那染污的第七识,无论种子或现行,都永远断灭了,所以说:“无有”。三乘有学的灭尽定,及出世的无漏圣道,也都能暂时伏断,所以说:“无有”。
这染污末那自无始时来,就是微细难知,一类相续,任运而转。因此世间的有漏道都不能伏灭,唯有二乘圣道的无漏心起,才有伏灭的可能。因为圣道的真无我解,违背我执;后得无漏,是无分别智的等同流类,也违背了这染污的末那。真无我解,及后所得智,都是无漏,所以名叫“出世道”。灭尽定既是圣道的等流引生,极其寂静,所以也没有我执。然而这不过是暂时伏灭,还没有把烦恼种子完全断尽,一旦出定,烦恼就又复现行。
然而这染污意的相应烦恼,在三断里因为是与生俱有之故,所以不是见道所断,因为是染污故,所以也不是非所断,极微细故,所以所有种子,都和有顶地下下品烦恼一时顿断,因为它的势力与智相等,唯障无学,所以一到金刚喻定,就把它们的种子一齐顿断,而成为阿罗汉了。因此无学位就永远不会再起烦恼。
至于小乘声闻、缘觉二乘,回转小乘的根性而趣向大乘,从初发心,直到尚未成佛的过度时期,虽然实际上是菩萨,也称为阿罗汉,其义应相同,所以不另别说。(注:断乃断缚离系而得证之义,三断者,一者见道之位所断之法,二者修道之位所断之法,三者非所断,即非见道、修道之位所断之法。又作非所断之法。)
论文二:此中有义,末那唯有烦恼障俱,圣教皆言三位无故。又说四惑恒相应故。又说为识杂染依故。有义:彼说教理相违,出世末那经说有故,无染意识如有染时,定有俱生不共依故。论说藏识决定恒与一识俱转,所谓末那。意识起时则二俱转,所谓意识及与末那。若五识中随起一识,则三俱转。乃至或时顿起五识,则七识俱转。若住灭定无第七识,尔时藏识应无识俱,便非恒定一识俱转。住圣道时若无第七,尔时藏识应一识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识尔时藏识定二俱转?显扬论说末那恒与四烦恼相应,或翻彼相应恃举为行,成平等行,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论说阿罗汉位无染意故,便无第七,应由论说阿罗汉位舍藏识故,便无第八。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讲解:对以上所说,有两家诤论。第一家安慧说:末那识唯有烦恼障相应,因为经论上都说阿罗汉、灭尽定、出世道,这三位中没有末那。《显扬论》说,末那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惑相应,《摄大乘论》说末那识为善、不善等的杂染法所依。所以说:“末那唯有烦恼障俱”。
第二家护法说:前说与教理相违。因为《解脱经》上说有出世末那,怎能说三位无末那呢?没有染污时的第六意识,也如染污时一样,它们决定各有其俱生的不共所依,就是染污时的意识,依染污末那;无染污时的意识,依出世末那。怎能说:“末那唯有烦恼障俱”
经论上说,第八藏识,决定恒有一识和它俱转。这个识,就是所谓第七末那识。意识起时,那就有两个识和它俱转。这两个识,就是第六意识和第七末那。若前五识中再生起一个识来,那就有三个识和它俱转。若前五识一时顿起,那当然再加意识和末那,就有七个识和它俱时而转了。因此,住灭尽定时,不可能没有第七净识。若无第七净识,这时的第八藏识,就应当没有识和它俱转。那便不是经论所说:“藏识决定恒与一识俱转”了。住圣道时,也不可能没有第七净识。若无第七净识,这时的第八藏识,意识若起,就应当只有一识和它俱转。那如何经论上说:若起意识,这时的藏识,决定有二识(意识、末那)和它俱转呢?
《显扬论》上说:第七末那,它恒常和四个烦恼相应。或翻转以自恃高举为行的相应烦恼为平等性行。所以知道这第七识,并通染、净的我、法二执与平等性智。
若依论说:阿罗汉位没有染污的意,便说无第七识的话,那就应当也依论说:阿罗汉位,舍弃了我爱执藏的阿赖耶,就连清净的第八识体也没有了。既许彼第八识并通染净,如何说这第七识唯染位有呢?
论文三:又诸论言,转第七识得平等智,彼如余智定有所依相应净识,此识无者彼智应无,非离所依有能依故。不可说彼依六转识,许佛恒行如镜智故。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彼第八识应无俱有依,然必有此依,如余识性故。又如未证补特伽罗无我者,彼我执恒行,亦应未证法无我者,法我执恒行。此识若无,彼依何识?非依第八,彼无慧故。由此应信二乘圣道、灭定、无学,此识恒行。彼未证得法无我故。又诸论中以五同法证有第七为第六依。圣道起时及无学位 若无第七为第六依,所立宗、因便俱有失。或应五识亦有无依。五恒有依,六亦应尔。是故定有无染污意,于上三位恒起现前。言彼无有者,依染意说。如说四位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讲解:又,《庄严经论》和《摄大乘论》都说:转第七识得平等性智。这平等性智也如其他智一样,决定有所依的相应净识。如果没有第七净识,那平等性智又怎会有呢?不能说没有所依的识,而有能依的智。也不可说平等性智的所依是六转识。因为六转识是有间断的,平等性智和大圆镜智一样,是佛地恒无间断的妙行。
三乘无学位如果没有第七识,则第八识不是就没有俱有依了吗?但肯定有此俱有依,也如其余的七个识一样。又如还没有证到人无我的补特加罗——凡夫,他们的我执恒起现行。还没有证到法无我的二乘,他们的法我执也恒起现行。如果二乘没有第七识,试问他那恒行的法执,依什么识?不能说是依第八识,因为第八识没有推度抉择的慧心所。因此应当相信二乘圣道、灭尽定、无学位,他们的第七识还照常现行。因为他们还没有证到法无我故。
又诸论都说,前五识,在七识中同为转识,同有所依,所以名为“五同法”(注:五同法,指第六意识与眼等五识,共同认识色香等五境。)以五同法有五根为依,证明确有第七意根,来做第六意识的所依。量谓:宗——有第七识。因——为第六识之所依故。喻——如五同法。圣道起时的有学及无学位,倘若没有这第七识为第六识所依,那量中所立的宗、因,便都有了自违和不定的过失;如果第六识没有所依,前五识也会有无所依的时候。但前五识恒有所依,那第六识也应当如此。因为大家既是同法,要有所依应都有所依。
以上述原因,决定有一个无染污的清净末那,在二乘、灭尽定、无学,这三位里恒起现行。说三位无末那,那是约染污的末那而言。譬如说:声闻、独觉、菩萨、佛,这四位没有我爱执藏的阿赖耶,并不是连异熟识及无垢的第八识体也没有了。说四位无阿赖耶如此,说三位无末那亦然,并不是连清净的第七识体也没有了。
论文四:此意差别,略有三种: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二法我见相应。三平等性智相应。初通一切异生相续,二乘有学、七地以前一类菩萨,有漏心位,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次通一切异生、声闻、独觉相续,一切菩萨法空智果不现前位,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后通一切如来相续,菩萨见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现在前位,彼缘无垢异熟识等,起平等性智。
讲解:末那识的行相,分别起来略有三种,第一是补特伽罗——人我见相应,第二是法我见相应,第三是平等性智相应。这三种相应末那,第一种人我见相应,通于一切五趣异生,及二乘有学,与七地以前的一类菩萨。因为他们还在有漏心位,以第七末那识缘第八阿赖耶识见分,生人我见。
第二种法我见相应,不但异生、二乘有学、七地以前菩萨,既有人我见,必有法我见;就是二乘无学、一切地菩萨,在法空观的平等智果未现前时,照样的也有法我见。因为它们虽然已了人空,犹以末那缘第八异熟识的相分生起法我见。
第三种平等性智相应,一切如来,以及在见、修道中,法空智果现前的菩萨,都有平等性智。因为他们的第七识缘第八无垢的异熟识,及真如等,而生起平等性智。
论文五: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谓人等故。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而不相违,同依一慧。如眼识等体虽是一,而有了别青等多用,不相违故,此亦应然。二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前时,顿悟菩萨,于修道位,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在前时,虽皆唯起法执,我执已伏故。二乘无学及此渐悟法空智果不现前时,亦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八地以上一切菩萨,所有我执皆永不行,或已永断,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现前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
讲解:当人我见生起的时候,法我见也必定生起,因为我执肯定是依法执而生。好像夜间行路,看见一根木桩误以为是人一样。看不清木桩(喻法执),误以为是人(喻我执)。我、法二执虽然有区别,但不相违背。譬如眼识,识体虽然是一个,但有了别青、黄、赤、白的多种作用,不相违背。我、法二见作用虽有差别,但它们所依的慧体是一个,故不相违。
声闻、缘觉二乘有学,在圣道及灭尽定现前时;顿悟菩萨在修道位时;回向大乘的有学渐悟菩萨,在生空智果现前的时候,都是唯有法执,因为它们的我执已伏。八地以上的一切菩萨,所有的我执都永远不起现行。因为这一切菩萨,或无学渐悟,我执永断;或有学渐悟及顿悟菩萨,我执永伏,所以不起现行。然而当它们的法空智果还没有现前的时候,犹起法执。因为人空不违法执之故。
论文六:如契经说: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现非种,不尔,烦恼亦应在故。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是异熟生摄,从异熟识恒时生故,名异热生,非异熟果,此名通故,如增上缘,余不摄者,皆入此摄。…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三篇 思量能变识诠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